我有一个同学,他叫陈明杰,个子矮矮的,看上去又瘦又小,蘑菇头,戴着一幅黑框眼镜,一眼看过去,别人会觉得他不是五年级的,而是低年级的。这也难怪,谁让他个子还没长呢!不过我对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特别喜欢动手,他和同学比赛玩魔方这件事让我印象深刻。
有一次午间,班级里一大半的男同学坐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玩魔方,陈明杰也是其中之一。突然,其中一个男生觉得自己一个人玩太无聊了,就对大家说:“要不我们比赛拼魔方,谁先还原谁就胜,好不好?”听到他这么说,大家都跟打了鸡血似的,跃跃欲试。
随着裁判一声令下,大家的手都飞快地动了起来,每个人都急得不行,额头上的汗是一滴接着一滴地落下来。但陈明杰根本不急,只见他眉毛舒展,眼神中充满了自信,仿佛胜利在望,让人觉得他这个第一名是十拿九稳了。
虽说他自信,但手上的速度是一点儿也不慢,手指间来回转动,快到让旁人看不清他转到了哪一步,明明只转了一下,但再转的时候已经到了第三步,甚至第四步了。结果不出二十秒,他已经拿着拼好的魔方站在原地等人了。
但还是有同学不服气,对陈明杰说:“赢一次算什么本事,次次赢才算,你敢不敢和我再比两场?”陈明杰同意了。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自信地对那位同学说:“如果你愿意那就比吧!”但毫无例外,陈明杰连胜三场,他对那位同学说:“看到没,三连胜,轻松拿下。”
周围陆陆续续响起掌声,众人纷纷对陈明杰竖起大拇指,大家都说:“不愧是陈明杰,玩个魔方都这么快,神了!”陈明杰自信地笑了笑,说:“那可不,我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动手玩魔方了。”
果然,浓缩就是精华。所以你们可别看他又矮又小的,他在自己最擅长的方面可胜过班上好多同学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