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运》有一则“东施效颦”的故事,这大概是尽人皆知的了。故事说的是一位丑大姐模仿美女西施因胸痛捧胸处眉之态,出入村前村后,以其为美,结果得了个“东施’的“雅号”。
“东施效颦”可笑在哪里呢?是西施之态不可学,还是东施不该学?我觉得两者都有,而以后者为主。西施之美表现在她的容貌身姿上。仪态和风度是一个整体,并不在捧胸健眉上。捧胸盛眉是她病态的表现,这恰恰是一个健康的人不应该模仿的铸东施以偏概全,以为只要模仿捧胸理眉的病态就会和西施一般美了,结果不但没有掩盖自己的丑面目,反而使自己的丑态更显露了。
“东施效颦”这样的蠢举在今天并未绝迹,并且今天的东 施往往是那些自诩风流之士,最赶时髦的人。比如:有的男子留长发,不仅抹得油光可鉴,而且烫得卷曲似波,再着上鲜艳过头的花衬衫,足可以混迹于罗裙之中,很有些象鲁迅先生在《藤野先生》中描写的那些在樱花下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可见此类“雅士”至今尚未绝迹。这些人自以为标致极了,时髦极了,是仿效西方的稀世之作,殊不知,他们仿效的是几十年前西方嬉皮士们的颓废打扮,这是西方社会的渣滓,稍微正派的一些西方人士也都摒弃这种打扮,对此嗤之以鼻。这类“风流之士,不顾我国的国情和民族的特点,不学人家的文明举止,不追求人家先进的科学技术,不取人之精华,反爱人之梢粕,这和东施效颦”何其相似乃尔!
当然,必要的模仿借鉴还是十分需要的。比如,在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建立起许多中外合资企业,在企业的管理结构和各种规章制度、福利上都模仿经济发达国家的模式,这些企业发挥的效用人们已有切身的感受:商品丰富了,外汇创收了,先进技术学到了,职工的素质提高了,这些不正体,现了必要模仿的优越性吗?必要的模仿就是为了以后不模仿而进一步探索创新,从这一点来看,模仿是有很大生命力的。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对国外的新事物一概胡效乱仿,也不能视其为洪水猛兽,拒之于家门之外。我们要挑选,要占有,是鱼翅海参就要象青莱萝卜一样吃掉,是鸦片毒品就应坚决地摔于茅厕内。
那些有意无意地步东施小姐后尘的人,宜将“东施效颦”的故事作为一面镜子,时常照照,从中获得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