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同学他叫刘永哲,他是我们班的小小阅读家。他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还有一张肉乎乎的红脸蛋,就像一个大苹果,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对甜甜的小酒窝,说起话来,很幽默搞笑的。我很是欣赏他。他在班里成绩很优秀,他爱好广泛,喜欢看书,打乒乓球和写毛笔字,但他最擅长的是阅读。
有一次,我去他家找他玩,没想到他在卧室里看书。他看书很入迷,几乎要成书“呆子”了。我在他眼前晃了晃,叫了他几声,天哪!他居然没有理我,眼睛连眨也没眨。我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大声地对着他的耳朵大叫一声:“刘永哲”。他这才反应过来,我气愤地说:“我都在你面前站半个小时了”。他忙道起歉来:“对不起啊,刚才没有注意到”。看到他满脸的歉意,让我哭笑不得!看,厉害吧!他看起书来就这么入迷。
还有一次,是下午最后一节科学课,老师让我们自己看看书或写写作业。我选的是写作业,而对一向爱看书的刘永哲当然是看书,他看的是《故事大王》,他看得可入神了,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都背起书包回家了,他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过去叫他的时候,他说:“还没下课呢”。我都无语了,最后说:“你看看班里的同学都走了。就剩下我们俩了。”他这才意识到是真的放学了。面对这样一个爱读书的同学,我真想叫他“书呆子”!
同学们,你们说,我们应不应该给他颁发阅读章呢?我觉得他是当之无愧的。
我有一个同学他叫刘永哲,他是我们班的小小阅读家。他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还有一张肉乎乎的红脸蛋,就像一个大苹果,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对甜甜的小酒窝,说起话来,很幽默搞笑的。我很是欣赏他。他在班里成绩很优秀,他爱好广泛,喜欢看书,打乒乓球和写毛笔字,但他最擅长的是阅读。
有一次,我去他家找他玩,没想到他在卧室里看书。他看书很入迷,几乎要成书“呆子”了。我在他眼前晃了晃,叫了他几声,天哪!他居然没有理我,眼睛连眨也没眨。我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大声地对着他的耳朵大叫一声:“刘永哲”。他这才反应过来,我气愤地说:“我都在你面前站半个小时了”。他忙道起歉来:“对不起啊,刚才没有注意到”。看到他满脸的歉意,让我哭笑不得!看,厉害吧!他看起书来就这么入迷。
还有一次,是下午最后一节科学课,老师让我们自己看看书或写写作业。我选的是写作业,而对一向爱看书的刘永哲当然是看书,他看的是《故事大王》,他看得可入神了,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都背起书包回家了,他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过去叫他的时候,他说:“还没下课呢”。我都无语了,最后说:“你看看班里的同学都走了。就剩下我们俩了。”他这才意识到是真的放学了。面对这样一个爱读书的同学,我真想叫他“书呆子”!
同学们,你们说,我们应不应该给他颁发阅读章呢?我觉得他是当之无愧的。
认识刘永只有两年。虽然有人告诉过我,高一歌咏比赛时唱南泥湾并主动向台下要掌声的那位选手即刘永,但始终记不出当时的场面。因而,即使说见面也只能从人文科班算起。
刘永是第一个和我说话的新同学,刚见面便问道:“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以便咱们能交个朋友,好吗?”我笑着回答:“戴兵。”他十分惊奇地反问:“蛋心?”我更笑了,大声且尽量清楚地说:“不,是戴兵!”他重复道:“戴兵?”“对,那你呢?”“刘永”。我不敢十分确信自己的耳朵了,便重复道:“牛洋?”他又为我纠正了过来。从这一见面就足可判断出我们会成为朋友,至少身体素质都一样——耳背。
随刘永一起灌人我生活的是一大串儿新名词——老鹰乐队、“棒交唯”,这些简直使我崇拜刘永到了脱离一般的地步(脱离一般是个什么地步?恐怕只能凭人的想象力了)。不过“脱离一般”的“伟人”也有普通的一面,刘永一般之处是?——爱吃煮!
就在学校边上,便特为刘永蹲了座鸡毛店,专营卤煮。刘永及我光顾了不下四趟。
每次从那位满脸麻子的半老阿姨手中接过热气不冒的大碗卤煮,刘永总要盗起久受眼镜压迫的鼻子。鼻子轻松地抽一抽,无数股诱人的猪下水味相信就被它享受无余了。
刘永吃东西还有一个特色,便是多下佐料,什么醋呀,辣椒呀,只要能放下,刘永总是“尽量……尽量”。红艳艳的一大碗底色灰绿的汤中,漂浮着挂着肥皂状白油的大肠,满是虫洞样的头肺,白塑料般 的软骨,尼日利亚穷人似的香菜,时有扫帚苗露面的火烧,以及并非每次都能享受到的特别配料,中医之所谓玄驹,百姓之所讲大黑蚂蚁。
刘永稀里哗啦啼哩哗啦的把上述物件儿通通塞人口之后,隔儿Am儿地让猪下水顺利通过食管,扣开责门,进人胃中,在胃的轻柔抚摸并推荐下大模大样的顺过幽门,滑过十二指肠,之后,肠子与肠子之间总要发生化学作用。再往下便是刘永伸手,我拿出卫生纸,以后的一系列行为我暂时为刘永保密。
刘永并不因出现小小的生理反映而拒绝卤煮。这正所谓大丈夫爱即轰轰烈烈,天崩地诉又有何惧?快哉!快哉!
刘永并非只有小市民的爱,除了音乐外,他还爱美术,爱达利———位毕加索风格的画家,把对艺术的爱发展到狂热。于是发生了以下的事。
我们都喜欢ELLE《世界时装之苑》,从而也就喜欢服装设计,从而也就喜欢注意同学的装束,喜欢评点一下其中春秋。
有一次我对刘永说:“赵京川有一身衣服配得特别好。一件白色T恤,一条浅蓝色休闲牛仔裤,特别是一双特白特白的旅游鞋,特别的棒!”刘永有兴趣了,说:“我以后注意一下。”大概过了一个月,我们又谈起时装话题时,他冷不丁冒出句:“终究想知道详细点……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什么?是裹了脚的脚骨吗?”“不!是赵京川那身装束”。天呀!居然他还记得呢!唉,这是不是也算对艺术的一种追求呢?我看……差不多(最多差一步)。
刘永还有什么呢?热爱劳动?不错!恋书癖?不错!还有就是大胆妄为。他曾经在楼道上肆无忌惮“啪”地拍了一位陌生同学的屁股。过了一会他儿忽然问:“那是男生女生呀?”——好大胆!
刘永特色不只以上,只是时间太短我无法全了解,但愿他今后活得更好,但愿他能保持自己,但愿……在大街上走他可别拍错了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