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仁爱不是对好众生的慈爱,而是对恶众生的悲悯。*这是林清玄对于仁爱的理解,最终老鼠并未被赶尽杀绝,而是被惩罚到垃圾站吃垃圾,可见先生所说的仁爱并非是毫无底线地宽恕恶众生的一切恶行,而是给予适当的惩罚,因此先生真正想表达的应当是“以德报善,以仁报恶”。
以德报善,这是对善众生的感恩。这种观念是人们都默认的,自古以来,无论中国的元戏曲,还是外国的“启蒙戏剧”,都体现了这种思想,因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就成了最普遍的观点。但如今,对恶报的理解真应当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以暴治暴吗?我想并不该如此,这会使得受害者也变为施害者,仇恨会不断地赓续下去,因此这并不是对恶报的正确理解。
以仁报恶,也并非一味地放纵恶众生的恶行。当施害者的拳头没有束缚时,他们会做的并非放下拳头,而是犹如疾风骤雨般猛地打在受害者身上。我们并非圣母,我们是鲜活的人,用拥抱去回应拳头只会让拳风的呼啸声更加迅猛。如果我们无底线地原谅施害者的罪行,那么谁来做那个受害者呢?这也就是法律诞生的意义,对恶行的毫无束缚就是对受害者最大的欺凌,用法律束缚住施害者的手脚,让一切恶行得到惩罚,就是对受害者最基础的保护。
以仁报恶,是对恶众生应有的悲悯。人是富有情感的,当人们受到欺凌时,冲动的情感会指引人民去报复施害者,然而这种报复往往会给施害者造成更深的伤害,曾经让我们同情的受害者反而变为施害者,让我们唾弃的施害者反而变为了受害者,这并非是对待恶众生的正确方法。众生平等,哪怕是恶众生也应当受到公平的待遇,既然过度惩罚与不给予惩罚都并非正确之选,那么唯有适当的惩罚才是“仁”的真正含义。用天平去称量恶行与惩罚,这是大公无私的体现,是对待恶众生应有的悲悯。
“心如规矩,志如尺衡,平静如水,正直如绳。”以德报善,以仁报恶,是人必不可缺的行事准则,唯有如此才能公平公正,既不偏袒于好众生,也不施害于恶众生,让善恶都得到应有的对待,仁便在其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