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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复一日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7-07 05:56:55
  • 《小雨》
  • 小雨不管白天黑夜,都在辛勤浇灌着小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树长成了苍天大树。

    可是,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大树被人类砍了,小雨很伤心。它决定让人类付出代价。

    小雨从阵雨变成雷雨,又从雷雨变成暴雨,渐渐地,渐渐地,泥石流先生来到了人类的家园。人类很烦恼,开始想办法怎样让小雨开心。后来他们不再砍树了,而是种下一颗颗小树苗。就这样,雨终于开心了。

    小雨又像从前那样浇灌着小树,小树又长成了苍天大树。

  • 《二十年后的家乡》
  •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离开家乡已经二十年了,因为工作忙所以没有时间回家,这二十年的时间可真的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家节倍思亲。”今年我一定要回家,与老板请了假,坐着飞机回到了家乡。

    下飞机后,我被家乡这几年的发展变化惊呆了:高楼拨地而起,在天上飞的汽车已经成为常见的事,这让人们出行更加便捷,这些比起我上班那个地方不差多少啦!但是这里的空气非常清新,我忍不住深深吸了几口,大声说:“我的家乡,我回来啦!”

    开心之余,我突然想起我是来望父母的。一进小区就看见父母早早在门口迎接我了,回到家我感叹家乡的变化。父母也没多说,我家猫也跑了出来,近几年科技的发展已经可以让宠物长寿,这就是为什么我家猫可以活这么久。

    与父母畅谈之后,我便去找同学叙旧,还一起去了科技展。这里展的是目前最先进的纳米技术,还有马上发行的传送门,还有数不胜数的发明,这可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人们再也不用辛苦劳动了,因为人工智能可以完成。目前智能机器已被广泛应用,可以替代做任何人工工作。

    走遍了家乡的各个角落,感受到了20年后家乡的巨大变化,我相信随着科技的进步,我的家乡一定会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先进。

    而这时我才注意到家乡的周边四外环山还有小河、瀑布,美如诗画!

  • 《手罢工啦》
  • 一天,一个男孩正在日复一日地写着作业,他甩了甩酸痛的右手,长长地叹了口气。今天的作业比平常的多得多!男孩从题海中缓缓抬起头,右手的食指陷入了沉思:“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听大脑的话呢?我们就不能自由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吗?我要罢工!”于是它向整个右手公布了他的想法,意想不到的是马上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我们要罢工!我们要罢工!”右手向大脑提出抗议,可是大脑无情地拒绝了。于是它们趁大脑睡觉时悄悄地断开了连接。“我们自由了!我们自由了!”右手的手指们高兴地叫道。

    第二天,男孩刚起来。原本想关掉那讨厌的闹钟,可是右手却把闹钟的声音调得越来越大,男孩的耳朵都快吵聋了。他赶紧用左手关了闹钟。他穿衣服时,左手一边穿,他的右手就一边脱。可是时间不等人,马上就要迟到了。于是他只好穿着睡衣,牙没刷、脸也没有洗,拖着鞋,叼着一片面包跑出了家门。他才跨进教室,同学们就笑成一片,老师看着他狼狈的样子,生气地说:“你把书包放了,来我办公室一趟!”当时他的脸都快比国旗红了。

    一进办公室,男孩就被老师劈头盖脸批评了一顿。过了好一会儿,“你,”老师指着一个玻璃茶杯说道,“把那个杯子帮我拿过来”。“老,老师,这可是你说的?”男孩弱弱地说,“我的手有点不受控制。”“我不信!一个人的手怎么可能不听人的话呢?”男孩用右手去拿杯子。哐当——,右手一下子把杯子打翻在地上,摔碎了!这下老师相信了,她连忙给男孩的爸爸打电话,让她们把男孩送去医院,看看是不是生病了。

    爸爸妈妈飞快来到学校,一见孩子的模样,气不打一处出来。哎!还是先回去把这副狼狈的样子收拾收拾吧!可是在回家的路上,男孩的右手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出了车窗,跑进了草丛里。当他缓过神来时,发现右手是假肢,上面还刻着四个大字:“男孩再见!”可是他不会用假肢,只能锻炼左手做事了。

    就这样,一个习惯用右手的男孩没有了右手,变成了左撇子男孩。可是几年后,他的左手感觉也要罢工了。

    老师点评: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小作者用生动幽默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一个右手罢工的奇妙故事。充满想象力的描述,引起读者深深的思考。

  • 《春语》
  • “轻轻的,你走了,正如你轻轻的来。”四季轮回,好似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细雨洗去了冬日的脚印,冲刷出美丽清新的绿色仙境。

    春会说话,与世间万物共同倾吐着优美的文章。

    春风吹醒了野草,让他们重获生机;春雨拍醒了花朵和树木,散发出迷人的香气;春阳唤醒了冬眠一族,她点亮了山,打破了冬日的死寂。

    春来了。她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慈祥的奶奶,用和蔼的语气对伸着懒腰的小草说:“又是新的一年,你们要快快长大,展现新气象哦!”

    她灵机一动,又变成一个孩童,跑到一朵花儿身旁,用稚嫩的口吻说:“花儿姐姐,你真好看,我很喜欢你,所以我不会把你摘下来的,你要努力绽放哦!”花儿听了逐渐绽开了笑颜……

    春快乐地走在自然世界中,继续为万物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到翠绿色的山脚下游历时她很惬意,她准备上山体验一番“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爬上去一看,她惊呆了。山顶的树木吐出了嫩绿的新芽,山下的草儿青翠欲滴,花儿开得正艳,鱼儿们在水中摆出三个大字:“谢谢您!”春看懂了,她挥一挥手,阳光更明媚了。温暖万物,使世界更美丽,这不正是春的真谛吗?

    春来了。风儿轻柔吹过,余留花草迷人的芬芳,阳光洒落大地,一片绿意中鸟兽虫鱼的嬉戏,皆是春语。

  • 《美丽的恒心》
  • 恒心是什么?恒心是怀素日复一日地在芭蕉叶上狂草让叶子磨得光亮;恒心是达·芬奇在纸上一遍又一遍描画鸡蛋的影像最终成为世人心目中的天才艺术家;恒心是居里夫人在破败的实验室一次又一次提炼最终发现了钋……恒心也可以很平凡,就像楼下那位扫地的清洁工人。

    每日清晨我从床上爬起,拉开窗帘,便看见了刚刚露出些许光亮的天空映着高楼大厦的剪影,在遥远的边际上格外分明。同样格外分明的还有灰暗的地上那橘红色的小小身影---他总在人们还在睡意朦胧之时便来到这里,开始清扫街道。随着那竹制扫帚在地上摩挲的沙沙声,天也渐渐明亮起来,地上的花、草、树和楼房都褪去了灰暗,像是他的扫帚扫来了一片洁净和光明。我想:每天都做这样无味而乏累的工作,不是煎熬么?真令人同情。

    一天凌晨,早已没有睡意的我出门晨跑。刺骨的寒风将我的手和脸刮得通红,耳朵也冻得生疼。风从袖口、领口钻进来,带走呼出的一片片白汽。尽管我穿着几寸厚的羽绒服,仍不能抵御这寒冷。

    然而天公不作美,不一会儿风愈发猛烈,在树林间疾驰让树叶哗哗作响有如波涛汹涌,像是裹着夜的黑暗向前涌去吞噬了一切。邻居家的篱笆也在风的怒吼下成片成片地倒下,连那钢筋铁骨的路灯也摇摇欲坠。随即是蚕豆大小的雨点倾泻而下,砸在地上,溅起一人高的水花。冰冷的雨滴夹着严寒的风撞击在身上,霎那便湿透了衣服。噢,这鬼天气!我连忙往家里赶。

    就在这时,路口那昏黄的路灯下,缓缓动着一个身影。雨点狠狠地敲击在他的橘红色的雨衣上,将塑料砸得凹陷下去;雨水顺着他的斗笠的边缘一个劲地向下滴,落在他的领口里、袖筒里。我看见他的身影向下弯去,慢慢地,钳住草地上的一点白色纸片,一抖,落在垃圾桶里。这个动作像是例行公事,却又毫不敷衍,严肃又庄重。灯光洒下来,把地上的积水连同他的身影染成了金色。

    雨停了,天明赶在雨停后姗姗来迟。透过明净的窗户,我看见了绿树红花,朱红的楼房耸立在蔚蓝的天下。汽车们亮起车灯,仿佛有了车内谈笑的人们就活了似的,驶向一天的新生活。

    日复一日,那个清洁工仍在清扫着街道。但自从那一刻起他那美丽的恒心就闪耀在我心里,让我敬佩。

    指导老师 贺妩

  • 《二十年后的家乡》
  • 我从小就离开了老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眨眼就过二十年了.我的家乡在梅州,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认识第一个朋友的地方。距离现在都过了20年了,我决定回家乡看一看,我从回家一词中想起了王维的一首诗: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我终于回到了二十年,我第一眼看到的那原本的一条没坑路,现在已经是已经补上水泥大道了。回忆以前还能想起我爸爸的车掉进大泥坑的画面,车子瞬间变成了泥头车,那搞笑的一幕在脑里挥着不去,进了村子以后看到了大鱼塘喂鱼的叔叔还在喂鱼,旁边的木房子已经变成了铁皮房子,原来拴在鱼塘码头的绳子因为是黑色的沾满了青苔,而现在已经换了一条新的绳子。我下了车,改为步行,柚子林比你以前更大了,而且外围加了一层防盗网.我回了家回想起以前跟我玩的表哥,朋友一起一起放烟花的情景那时候很开心,现在又有一群小朋友在家门口家门口玩,让我有了故乡的温暖。突然一个小朋友跑来问道:叔叔,你从哪裡来呢?我禁不住的想到诗贺知章写回乡偶书的感受并念了一句:牧童疑问遥招手,笑问客从何处来。我便对孩子说:我只是回家乡来看一看,爷爷还以同样的方式赶鸭放牛喂鸡,养狗,爷爷认为只有用汗水换来的领饭是最香的。奶奶以同样的方式煮饭给我吃的,只是他们的步伐慢了许多,头发变白了。

    家里的小狗已经变成了大狗,院子裡的小鸡多了许多,独木桥成了大木桥,我一直走到我曾经朋友家,朱飞鹏,他已经成了一个年轻力壮的成年人,再次相见都差不差点认不出来呢,他家外面的楼面一模一样,但是裡面都铺上了新的地砖,家具都换上了桃花木家私,而点灯也换成了时尚的LED吊灯,每个小房间则是那种学校用的喜塑灯,配上这些家私家电整栋房子的时尚又温馨许多。

    我又一直往下走遇到了啊二,他是我童年最好的玩伴,我随著他进了他的家,他家一楼比以前繁华多了,电视都变成了高清显示屏的电视,二楼也有了一个同样的电视,有四个房间,每个房间配置一部电脑.跟二十年我家以前一样好。

    我在家乡的那几天,看到的家乡哪裡都变了,当然包括每个人家都升级变化了,只有爷爷家和我喜爱的老家的心没变。

  • 《倔强之美》
  • 日复一日,学校门口的大街总是忙忙碌碌。背着书包,低头紧紧盯着脚尖,一步一步,忐忑地向学校挪去。灰蒙蒙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望向天空,似乎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漂浮的灰云也感到压抑。脚下,灰尘和垃圾遍布每个角落。喧闹的街,似乎每个人都没有空闲。没有人注意你,只有迎面扑来的灰尘包围着。我还是死死盯着地面,思考着学习,糊里糊涂地向前走。

    当我向前迈步时,我似乎看到了一点不一样的色彩。会是什么呢?在这单调无味的街道上,在这没有生气的人群中,会有什么呢?

    我轻轻地走过去,没有了愁眉苦脸的神色,好奇涌占了全身。

    在一个灰扑扑的角落里,我发现了它。也许是被人遗忘,它的身旁满是枯黄的干叶。一个小小的尖尖颤巍巍地伸了出来。我用脚缓缓拨开枯叶。它娇弱的身体终于展现在眼前——一株小苗。我根本不知道它的名字,可能是一颗长不高的野,可能是一颗大的小苗。不管它是什么,它都存活下来了。

    它显得多么渺小。一根暗红的,纤细的茎,支撑着几片极薄的叶子,柔嫩得仿佛一触就破。但它又那么坚强,在茫茫大街上,它用微弱的力量增添了一抹绿,在严酷的环境下生存了下来。又一次打量它,光滑而倾斜的水泥地上,几乎没有生存的地方。它裸露的嫩根,靠着缝隙间一点点的泥土,忍受着烈日的暴晒,狂风的拍打,倔强地挺立着。小小的叶片,欢快地摇摆着,没有受环境的影响,蓬勃生气。

    它还是那么不起眼,忙碌的人们匆匆掠过,它丝毫不理会,依旧快乐迪生长。茫茫大街,它展现着一种往往被遗忘的美——生存之美,乐观之美,倔强之美

  • 《一只红笔》
  •  小学似乎是用铅笔的法定时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削铅笔.直至剩下一段小“尾巴”,才蹦蹦跳跳地到妈妈那儿换一支散发着淡淡香味的新铅笔,接着,又开始了不停地削…… 小学用圆珠笔和钢笔的时候不多一,只是到了五六年级,才开始学着用圆珠笔和钢笔做作业。从进小学开始,我便对老师批改作业用的红笔产生了一种浓厚的神秘感,其中有好奇,也有和同学们一样的感受一一恐惧。其实,现在想来,老师的红笔也很普通,只是两毛多钱一支的“丰华”牌,但那时,却很害怕老师用红笔在自己的作业本上画小红叉叉,也害怕老师用红笔在作业本上写上“重写”两个字,害怕老师用红笔……

     在我的眼里,当时老师的红笔丝毫不亚于今日缪斯女神在我心中的地位。 不知不觉,小学的时光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毕业考试的成绩很好。带着老师用红笔写上成绩的小学毕业证书,我迈进了市重点初中的大门。上初中了,成大孩子了,唯一没变的就是心中对老师红笔的那份虔诚。 初中的老师改作业不再像小学的老师改作业那般逐字逐题地细细批改,而是在改题的时候对与错一目了然,一个大大的 “阅”字,容纳了所有的对号,一句“错题太多,认真改正”则证明作业不认真。单是这句话,就够做学生的心惊胆战一阵子的了,于是,只好再拿起笔来,把做错的题重新做一遍。

     这时,红笔在我心中的位置依旧。 终于,带着灿烂的笑容我走进了省重点高中的大门,成了一名高中学生。高中的学习方式与初中、小学完全不同。作业不常交,偶尔交一两次,待发下来时只有一行用红笔写的年、月、日,说明老师批改作业的时间。这时,老师似乎对批改作业已没了兴趣,但我仍然十分喜红笔—老师那新款式的红笔。不过,这时在我的心目中,老师的红笔已不再那么神秘了,那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只红笔而已。 现在我也有了一支红笔,派克的。我用它来画课本上的重点句子。为了圆我心目中的师大梦,我要努力学习。相总有一天,我的手中也会有一支红笔—真正的红笔。 它会让我的学生感到神秘吗?

  • 《写给父母的一封信》
  • 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十多年里,我感谢您们对我长期以来的抚养、关心与爱护。十多年来,你们为了我的健康成长,含辛茹苦,不辞辛劳地工作、拼搏,把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婴儿培养成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爸爸、妈妈,其实我一直有一句话要对你们说:“爸、妈,你们辛苦啦!”你们给予我的爱是最无私的,你们不求回报,只希望能看到我健康快乐的成长。

        妈妈:“您关心我的生活,我的健康; 您用纯净的爱心,保护着美丽的祖国朵!记得有一次半夜,下着带有爱心蒙蒙细雨。我发烧了,当时您是焦急万分,把我用毛毯裹住,向医院奔去``````我顿时热泪盈眶、感激涕零!不管以前我对您多少怨言,您都原谅我,好吗?

        爸爸:“您为了弥补我的学习弱点——作文,不辞辛苦,天天带我去书店,在书店细心教我如何选书,如何阅读。每每看到心爱的书,总是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从此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就迷上了作文,您鼓励我多写作文,在网上多投稿, 让更多人分享。

        你们的爱,是我黑暗中的明灯,经常在身边照亮着我!你们的爱,是避风港,时时接纳我、包容我、鼓励我。父母的爱,是我生命中的加油站,让我有勇气接受挑战!

        在此,儿子真诚地对你们说:“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我会将孟郊写的《游子吟》——······“谁言寸心,报得三春晖”。铭记心中!让你们的儿子用一颗感恩的赤诚之心去报答那永远也报答不尽的恩情吧!

    敬祝: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您们的傻女儿:***

    2011年3月29日

  • 《光影掠过,光阴不复》
  •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影掠过,光阴不复。

    我记得那是一个春夭,开正好,风生水起,那是尹墨登基的第二年。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日安,他是王爷的义子。深陷的眼眸,如海般澄澈的目光。睫影馥郁,没有甲胃戎装,一身清雅绸衫。腰间坠着镶金的白绿色玉璧。他看着我,越过朝中鬓发花白的老臣,越过尹墨震慑天下的皇威,他笑的简单,安静而美好,像极了那年的风。

    于是我第一次让哥以外的人见到我的笑看,举朝震惊,哥果然没有骗我,我的笑有如晨曦般温暖,精致到无可挑剔。

    我转过头看哥,却隐约看到了尹墨轻轻皱起的眉眼,刹那,无法捕捉,随即消失无影无踪。

    大概是错觉吧,哥是那么喜欢我笑的样子。又怎会因此不开心呢。

    王爷号召了朝中他的党羽向尹墨施加压力,极力促成这门婚事。

    只是尹墨迟迟不肯下旨。

    哥问我,汐,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日安

    我低头浅笑,如雨后芙蓉含苞待放。哥,日安是个很好的人。

    哥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开。

    我望着哥的背影,天色阴沉,宫墙高耸。当我有一天要离开这座宫殿,这里,是不是还能在我的心里,像今夭这般的。高大而神圣,离开哥的身边,我是不是还可以只是一个小孩子。

    而,尹墨我走了,你会不会寂寞。

    我怎么能让你为难。怎么能让你为我不知所措。王爷手中的兵权才是你不安的根源吧。

    我嫁人王府。是党派相争,权势相衡的必然,我不怨不恨。如果这样,哥你能不再那么辛苦。

    日安,日安,日安

    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念着这平实的名字,很好的寓意,却何苦生长在皇族王府。

    从此,在我的心里,会生长出一片静默的森林,依水而生。水里的是曾经,是映象。尹墨你是我曾经的全部。而从此,曾经,我的生命里那些温暖的须臾将属于日安,我们,不再是我和你。在那些如水的年华里,会不会开出那些明媚的花朵。

    既然我注定有一天会离开这片宫阙,既然尹墨。我不能在你身边一生一世,既然我注定要和另一个人度过人生以后的流年,那么,我宁愿这个人是日安,而不是其他。

    多少是喜欢日安的,他是那么简单的人,像孩子一样干净的眉眼,让人都不忍去伤害,又怎么会伤害我,让我难过。日安是有着如此安静的力量,在那些生命的光阴,足以让我的灵魂迷息。

    他是第一个人,让我在某一瞬间看见了自己。

    如果光阴可以一直这样一尘不染,如水般流逝。如果,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