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一生的数段情缘文学家名人故事
说到鲁迅,毋庸置疑,鲁迅确实是民国时代的革命斗士,文学泰斗。其文风劲道,其风骨超然。但鲁迅虽是斗士,却非鲁圣。我们要知道世界上无论什么人,他第一个标准是人,不是神!谈起鲁迅的女人,不少人被教材所误,只知道有其学生兼夫人许广平,然后一些人知道鲁迅还有个原配夫人朱安,但自古以来,哪个才子没有几个红颜知己呢?
初恋人鲁琴姑的“无言的结局”
最早与鲁迅缔结婚约的是鲁琴姑。那是一八九八年夏秋之季,鲁迅母亲看上了鲁迅小舅父的大女儿琴姑。琴姑和小时鲁迅两小无猜,常在一起读书,探讨古文诗词,她对鲁迅也早已印象很深,所以当鲁迅母亲征询她的意见时,她扑到姑妈怀里,没说什么,但心里一百个情愿。
鲁迅母亲很高心,当即定下了亲事。不料,事起突然。鲁迅的保姆长妈妈有个远房外甥女朱安,早就想介绍给鲁迅,可是鲁迅母亲已订上了琴姑。长妈妈便在鲁迅母亲面前搬弄口舌,说鲁迅与琴姑结合要“犯冲”,不吉利。鲁迅母亲便动摇了。第二个春天,她便决定包办鲁迅与朱安的婚事。
琴姑父亲久等周家聘娶,却毫无信息,后来得知鲁迅另娶之后,便无奈之中把琴姑许配给了他人。也许琴姑对此婚事本不顺心,也许生活并不如意。不久,琴姑竟然一病躺倒,再没起来。
临终时,琴姑紧紧拉住服侍她的保姆的手,哽咽道:“我有一桩心事,在我死之前非说出来不可。就是以前周家来提过亲,后来忽然不提了,也不知为什么……这一件事,是我终身憾事,我到死也忘不了……”
琴姑应该说是鲁迅先生幼时的“初恋”。但不知何故,这一桩婚事在后来鲁迅的着作中,没有提及。是鲁迅忙于事业忘记了呢,还是他把这美好的情愫永远埋藏在心里。这已永远都是个谜了。
原配夫人朱安的凄凉人生
鲁迅二十五岁那一年,正准备在日本东京开始他的文学活动,忽然不断地接到催他回国的家书,信里说,他母亲病得很重,想见见自己的长子。等到鲁迅焦灼不安地回到家里,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
原来在他家乡有一种谣传,说鲁迅跟日本女人结了婚,还生了孩子,有人看见他领着妻、儿在东京街头漫步。族人变着法子把他骗回来完婚。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礼俗,鲁迅的母亲鲁瑞没有征得鲁迅同意,便把这门婚事定下了。
看到这个场面,无论是对鲁琴姑的眷恋,还是异国有红颜,鲁迅自然很生气,但出于对母亲的孝顺,他没有发作。完婚的第二天,鲁迅没有按老规矩去拜祠堂。第三天,他趁着家人不注意,悄悄地从家中出走,又到日本去了。而朱安则跟着婆婆鲁瑞一块过日子。
也许鲁迅的大老婆也硬气,传统的良家妇女,那就是:进了周家门,死是周家鬼。他是鲁迅的老婆,全世界都公认,但主角鲁迅没有认,名义上朱安守了一辈子的活寡,事实上也是,至少在这一点上,原配在礼教上打败了鲁迅的,虽说是非常凄惨的。鲁迅是反封建的`斗士,当然应是革命的斗士。包办婚姻当然是封建社会的一礼教。对平民可行,对鲁迅不行。
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朱安孤独地去世,我相信,如果还有来生,朱安不会再走这条路。
这样的悲剧在旧社会是常有的。也许就因为自己的遭遇,鲁写了很多关于女权的文章,如《祝福》等,希望中国妇女觉醒起来。
与许广平的师生恋
鲁迅与许广平,师生恋,还是那个时代,鲁迅自始至终都是鲁迅。
许广平(1898~1968),祖籍福建。1917年就读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预科,担任天津爱国同志会会刊《醒世周刊》主编,并参加过“五四”运动。二十五岁时考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成为鲁迅的学生。
一九二七年一月,鲁迅到中山大学任教,许任助教和广州话翻译,不久与大她十七岁的鲁迅成婚,一九二九年,生下一子周海婴。虽然这是鲁迅生命的最后十年,但“十年携手共艰危”,相濡以沫见真情,不能不说是迟来的幸福。
与鲁迅相比,胡适还算“保守”,与原配江冬秀还生儿育女。尽管胡适订婚赴美留学期间,除了和康乃尔大学教授之女韦莲司迸出的火花外,他还追过也是留美的中国才女陈衡哲。虽然两次恋情都在外在环境或内在道德意识下,使得“发乎情,止乎礼”而不得不中途结束,但不能太伤母亲的心,或许也是他考虑的因素。
而鲁迅在与朱安“无爱”的婚姻背后,却是他甘愿过着这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但在潜意识深处,他并没有放弃对真正的爱情理想的渴求。因此到了许广平明显占主动的情况下,他们终于自由地结合了。
女学生许羡苏“头发的故事”
在女师大,鲁迅遇到了年轻的女学生许羡苏,她是后来鲁迅的同居女友许广平的同学及好友。
鲁迅为了她写了“头发的故事”,鲁迅的朋友曹聚仁在一部关于他的评传里,称许羡苏为他的“爱人”。而许羡苏对鲁迅生命中相当重要的部分表现过女性特有的关怀。可是当鲁迅离京南下,一起同行的,不是许羡苏,而是她的同学朋友许广平,可就在南下途中鲁迅还与许羡苏保持着联系,每到一处,必有明信片报告行踪,而这时鲁迅已经与许广平同居多时。为什么鲁迅选择了许广平,这是个迷,至少没有人解答。
鲁迅辞世以后,许广平写作关于他的回忆录,除了介绍鲁迅的饮食起居,其它基本一无所有,在有关的许多重要方面,留下了大量空白。有人分析许广平留下的笔记,察觉出其实许广平有着太多的无奈,也许做名人影子的滋味并不好受。
与女作家萧红朦胧情愫
萧红是个大家闺秀,但是她是个有着新思想的青年,由于对封建家庭和包办婚姻不满,年少时离家出走,几经颠沛。一九三二年与萧军同居,结果最后却与萧军分手!
一九三四年前后成为鲁迅最忠诚的粉丝,经常来鲁迅家来看望先生,有时甚至可以一天数次。有一个上午,她来过,下午再来。最后也许是感觉到许广平的地位不可动摇,毕竟有了鲁迅的孩子,一九三六萧红不得已远走日本,三年后年与端木效蕻良同居并到香港,端木效蕻良也是个文人,同样是个风流人物,也不可能给萧红太多的幸福,终于萧红在自己选择的道上历尽坎坷后在香港病故,死时年仅三十一岁。
【鲁迅一生的数段情缘文学家名人故事】
一株草的情缘初二作文
我时常幻想我是一棵草,我是夹缝中求生的一棵草。我是山顶上生长的一株草我能讲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能唱许多许多支山歌。
我依靠着的是大地,这一处给予我生长所需的故乡。他广阔无垠可以包容万物。是那春风唤醒了我,我如果小虫般重新弹出露出一点尖尖的嫩绿的小芽。我感受着那太阳公公的温暖,那雨点儿姐姐的滋润。他们一教会了我许多许多,大地教会了我包容宽恕的美德,春风教会了我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太阳又教会了我奋发向上朝气蓬勃,雨点儿也教会了我甘于奉献。这些精华的品质集中在我的身躯中,我就像一位学者,一位不停学习的学者,像那天地学习。我便是这么一株小草一株有情有爱的草。
我相信终有一日不再幻想,我的梦想终将实现。那时我恍然发现,我不认识自己家庭之中的那一株草吗,父亲就像哪大地呀,做着我坚持的后盾,母亲只如那一缕缕春风安抚着我的.心灵。那老一辈的长者正如我地太阳,他们教会了我许多许多。
然而当我满足这个愿望时。有顿然醒悟,自己的家人并没有那么悠久而长远的寿命,他们的生命也仅有一次。我看到了他们头上的斑斑白发,以及呢皱着的脸庞,我心生愧疚了。自己这一出现实的草又有多么不堪,我在这样的环境中懂得,似乎不在线一味的索取,恐怕是做不好一株草的那股精神气了,我见证着他们从原本的老当益壮至风烛残年,他们已经经不起时间的消耗。
作为这个生命这生活中的一株草,我大彻大悟,陪伴与珍惜是最好的礼物,亲人才是人温暖家乡。
我是一株草一株有情有爱的草。
【一株草的情缘初二作文】
金毛情缘初一优秀作文
谁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和朋友。在这个假期里,我也感受到了狗狗的忠诚和友好,而这个小故事就发生在一口古老的井边上。
那天,我和爸爸去散步,正好路过爸爸小时候住过的平房,突然,我听到了一声强有力的狗叫声,因为我以前有来过,所以我知道是附近院子里的一只大金毛狗在叫,于是我就拉着爸爸去看一看。
走进了小院子,院里子有几间平房,院子里干干净净,我们并没有看到金毛,这是怎么回事呢?爸爸问住在这边的婆婆。婆婆说“喔,它啊?在那边的小房子里。”边说边指向里面的小房,我说:“请问婆婆,它叫什么名字啊?”婆婆回答道“呀,这我也不知道,你要去问那位阿姨了。”“谢谢!”边上有个阿姨坐在她家门口泡茶,我走过去彬彬有礼地问:“阿姨,请问这只大金毛叫什么名字?”“噢,它叫诺诺呀!它的名字和我赛尔号游戏中的守护精灵名字一样耶!”
我们走到里面的小房子边上,只见诺诺蹲在一间不大的小房子里,被一根粗粗的铁链锁在那,它是一只大金毛,比我之前看过所有的狗都大!(网上看过的大白熊狗除外)它正把两条前腿放在前面的地面上,把两条后腿微微向后缩,就像弓箭一样。它看到我们,兴奋地摇着尾巴,它真的好大啊!四脚着地时,站着高度都快到爸爸的腰部了!爸爸仔细观察了它一下,就走上去,摸了摸它的头。爸爸怎么不怕它呢!!!我很奇怪,这狗这么大,要是突然咬爸爸一口怎么办!爸爸竟然不怕它?要知道,爸爸可是第一次见到这只大金毛啊!
说来也奇怪,爸爸摸了摸大金毛诺诺的头,它就立刻安静下来了,不再叫了,还不停地围着爸爸转圈圈,还时不时踩爸爸几脚,爸爸的新鞋上印上了好几个硕大的狗脚印!
随着爸爸不断地摸狗狗的头、脖子、下巴,诺诺好象越来越高兴了,它突然躺下,四脚朝天,让爸爸给它挠肚子,爸爸说,如果狗狗肯把脖子和肚子让你摸和挠时,就说明狗狗对你无比的信任,因为对于狗来说,脖子和肚子是最薄弱的地方,它只有对信任的人才会放开防备。
突然,诺诺站了起来,匆匆忙忙地跑到自己的饭盆边,从里面扒出一根最大的骨头,咬在嘴里,回到爸爸身边,一直想把嘴里的骨头送给爸爸!
爸爸说我们爱诺诺,诺诺感受到我们对它的.关心和爱,它除了把尾巴摇得飞快,摇得满天都是灰尘让我们感受它的友好,不断向我们撒娇之外,还把自己的食物送给我们!哈哈,没有想到诺诺还这么“二货”!
最后,爸爸让我和诺诺握了握手(握爪),它的爪子好大啊!比我的手一半还大,我都快握不住它的爪子了!
它金灿灿的毛发和炯炯有神的眼睛、友好的态度,都在我们的心灵上架起了一座桥……诺诺让我想起了拉拉,现在,拉拉送人了,我除了想拉拉之外,还喜欢上了诺诺——大金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它的皮毛反射出耀眼的金色。
在回家里上,爸爸告诉我,世界上有三种狗狗是和人类最为友好的,对人没有任何攻击性,这三种狗狗就是“大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我家以前养过的拉拉是“拉布拉多”,诺诺是“大金毛”,它们都给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爸爸说哈士奇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井”犬(横竖都是二),我期待早日遇到另一种最为友好的二货犬——“哈士奇”。
【金毛情缘初一优秀作文】
街舞情缘六年级作文
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很骄傲的告诉你--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我变得很自信,因为跳舞我变得更阳光。
我从小就胆子小,和生人讲话就会脸红,妈妈为了锻炼我,就经常带我出去接触一些活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便和街舞结下了不解之缘。
暑假的那天,妈妈听说体育场有演出,就准备带我去看,我在妈妈的强烈要求下极不情愿的去了。我和妈妈来到了体育场,刚进大门,我就听到了十分动感的音乐声,当我进入体育场内,看到场内人山人海。比赛已经开始了,"哇"我大叫道。太酷了!真帅!他们的动作是多么潇洒,我羡慕极了,心里很想学到这一手,我当时就让妈妈给我报了街舞班。
第一天,刚来到这个街舞班,我对每个人都很陌生,老师朝我打了个招呼,然后让我做自我介绍,紧接着我们的训练就开始了。第一想是俯卧撑,我做了几个就不行了,毕竟我是新生,没力气。我当时就想放弃,毕竟是我要求妈妈给我报的名,我不能知难而退啊,于是又做了九下,实在没劲儿了,就一下子躺在了地上。老师看见了,就来鼓励我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能做到,我相信你也能做到。他们刚开始也放弃,过但是现在还不是坚持了下来?做事不要半途而废呀!"我听完这句话后,我的脸颊顿时一阵通红,觉得老师说得对,做事不能半途而废,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于是,日复一日。我坚持了下来,并且也能做仰卧起坐平板撑了。我也能勇敢的在舞台上潇洒的舞动了,我从中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你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成功!
【街舞情缘六年级作文】
围棋情缘二年级作文
我七岁就开始学围棋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围棋,也从不在家里玩围棋,直到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参观棋院,看见有很多像我一样大的小朋友都在下棋,只见他们盯着黑白棋,下得可认真了。看着小棋手们那专注的样子,我也跃跃欲试,期待有一天也能像他们这样成为真正的小棋手。围棋,走进了我的生活。
我和好朋友一起约好去学围棋,开始下棋时,我遇到一个不会下的地方,刚好被好朋友看到,他轻轻地在棋盘上点一下,我按照他的思路走下去结果我赢了。我想这一定是跟好朋友在围棋馆学围棋有关系,跟着老师学习,一定会学到很多技术上的高招。
于是,我也去棋娃娃那学习,学了一年又一年,终于从9级考到了现在的3段,爸爸妈妈为我骄傲,我也为自己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
在这三年多的围棋生活中,我经历了无数次的比赛,品尝到了下棋的酸甜苦辣。
最值得自豪的一次是考1段,比赛共七轮。我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对手,连胜七轮,荣获第一名,顺利地考上了1段。
最伤心的'是这次去湖州考四段,浙北地区十二个县市的小棋手都聚集在湖州师范学院。比赛共七轮,我赢了2轮,输了5轮,那滋味真是不好受啊!每当我比赛失败时,围棋老师总是安慰我:“高手都是在失败中成长起来的,输给比自己强的对手是你的荣幸。”原来做棋手还要有博大的胸怀才行。
我是在下棋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学会了如何统筹全局,如何尊重对手,如何面对成功和失败。如今我已经是业余3段了,但是离我心中的目标还相差很远,我还需要在围棋的道路上不断努力前行。
【围棋情缘二年级作文】
最近看了一部美国老电影《偷天情缘》(又名《土拨鼠之日》,1993年首映),其内容不仅是陷入时间循环的男主与女主相爱后终于回归正常生活这么肤浅,更是包含了男主在日复一日的土拨鼠纪念日所完成的性格改造乃至人格重塑。
他的人生观每天都在蜕变
男主是气象播报员菲尔,他所经历的第一个土拨鼠纪念日并不如意,遇到难搞的老同学,踩到泥坑被嘲笑,预测天气失误,遭遇暴雨被困在城镇,连洗澡都没有热水。可是比这些更糟糕的是,当他第二天醒来后,一切遭遇都与昨天那么相似——他回到了昨天,并不断重复昨天的故事
男主遭遇了自然科学难以解释的现象,却没有人愿意相信他。他希望第二天能回归正常,可明天仍是昨天,这一奇异现象撼动了男主长久以来的人生观。随着轮回次数的增加,男主开始渐渐适应现状,处理事情也得心应手,不再像第一天那般狼狈。
面对不断轮回的土拨鼠纪念日,他得到的结论是“今天不再需要为明天而活”。于是他暴饮暴食,沉溺声色犬马,肆意与女性发生关系,甚至违反法律,不必担心这些行为会造成的后果。可是纵情而活的美好始终是短暂的,支撑这一行为的是对生活希望的极端消耗。
男主此时得到的结论相当美好,却不堪一击。
当生活失去目标与追求时,人生也就失去了意义;失去意义的人生就陷入绝望的深渊,就没有了再进行下去的必要,而留给男主的选择仅剩下死亡。于是,他死于爆炸,死于电击,死于高处坠落,然后被送入棺材,却又在第二天早上安然无恙地回到旅馆的床上。就连死亡也无法脱离时间怪圈,至此男主每天被刷新的人生观就这样定型了。
既然无法逃避这一切,不如好好地过这么一天吧。改变开始了,他终于明白,人只有积极面对生活,才能让无穷的同一天拥有意义,才能开发这一天的无穷可能性。
由“黑洞”蜕变为“太阳”
不同于始终热情、积极、时刻为他人着想,被男主强烈追求却难遂心愿的女主,早期的男主表象上傲慢无礼、目中无人,内在上则是极端的自我中心,对他人漠不关心,永远不在乎其他人感受,并将自己摆在高于其他事物的位置。
就像一个黑洞,他肆意汲取他人的能量,却不散发一点光芒,因此得不到他人的尊重。为了与女主发生亲密关系,男主充分地投其所好,设计了浪漫到梦幻的约会,可是当男主对女主说出“我爱你”并要求女主留宿时却遭到女主的耳光。
女主大声呵斥:“骗子”。
敏锐的女主识破了男主的目的,她清晰地意识到此时的男主并非爱他。即使时间轮回,约会经过一次次的改良与重复,女主仍然坚决地给出了耳光。
男主起初一次又一次地尝试追求女主是处于执念或不甘心,然而与女主一次次的相处改变了男主的观念。男主爱上了女主。在某一次轮回时,男主成功说服女主相信他所处的境遇,用真诚打动了女主,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可是第二天,男主发现枕边人已消失不见,时间依旧轮回,即使早有心理准备,男主仍然受到了很大打击。
数次自杀未遂后,男主开始了他的蜕变,开始给予身边人力所能及的帮助。直面乞讨老者的死亡,经历无数次轮回都无法挽救老者的生命,如此经历让男主真正成熟起来。原本自私冷漠的人格已彻底消失,男主开始强化积极的自己。无穷的时间给予他充足的资本以学习各种技能,还有音乐、雕刻等艺术。他充分记忆每个节点的时间,并在每一轮回都及时伸出援手。
影片省略了男主强化自己的过程,但就其改变之大,他付出的时间至少以十年计。终于,男主变得贴心,可靠,得到了身边每个人的尊敬。他放散出大量温暖,解救他人于困境,犹如太阳,也理所当然为女主所倾心。
再一些感想
电影对男主心理状态的刻画十分真实,他的无力感,崩溃感,追求新生的大彻大悟都切实地打动了我。我也因此明白了,不同的生活态度带来的人生样貌是截然不同的。
也许,自私冷漠的人只能在自己的世界里闭关锁国,而心怀温暖的人才能真正融入他人的世界。说什么,人只是为自己活着,连维系亲情的实质都是利益,人与人之间只是孤岛,人永远无法做到与他人感同身受,也许击破这些魔咒的存在是发自内心对待他人的温暖与爱。
世界本来冰冷无情,但人却能主观地制造温暖。如果你未曾温柔地对待他人,又怎能要求他人温柔地对待自己呢?
读四年级时,我非常非常希望妈妈能给我买一辆自行车。
为了这个愿望,我经常求妈妈,软磨硬泡,死皮赖脸,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经不住我的死缠乱打,妈妈不厌其烦。有一天,她终于答应我了。但是妈妈说要用我的压岁钱去买!只要能骑上新自行车,管不了这么多,怎么都行,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心里美滋滋的。
第二天妈妈给我买自行车去了。
妈妈不让我跟着去,我只好在家里等着。我不时地望望墙上的挂钟,多希望妈妈早点回来呀。
30分钟,一个小时,一个小时30分钟,两小时,两小时过一分……等待的时间真是漫长。
我没耐心了,就打了个电话问妈妈:“您什么时候回来呀?自行车买到了吗?”
“买到了,我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我一会儿就会回来。急啥子哟。”
时间又在慢慢的走,三十分钟,四十分钟,五十分钟……
我正准备再次打电话时,远处有人推着个自行车来了。我眼睛一亮:妈妈回来了,我的新自行车来了!
我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我终于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了。
有了自行车,学骑车的愿望就急切了。我又开始央求妈妈教我。
妈妈推着自行车,把我带到了广场上,教我骑自行车。我坐到了自行车上,妈妈扶着自行车龙头,我一脚一脚的蹬着。过了一会儿,我越蹬越快,开始有些害怕了,我央求妈妈别放手。可是妈妈说不放手就学不会自行车了。
妈妈刚一放手,我还没蹬几下,就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我的脚背磨破了皮,裤子也搓破了。妈妈鼓励我不能放弃。我再次坐到了自行车坐垫上,又开始学。
不断的骑上,又不断地从自行车上摔下。每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妈妈就说再试一次。我拍掉身上的灰,又坐到自行车上去了。
妈妈扶着我,我用心的体悟骑车技巧。我感觉可以叫妈妈放手了。在妈妈的加油声中,连续几次,我都没有摔下来,我甚至可以稳稳地溜圈儿了。哈哈,我终于学会了!
我骑着自行车,飞快地骑出了广场,溜达了几圈。
我骑着自行车回到广场上。妈妈对我笑了,她向我伸出了大拇指。
现在,我娴熟地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小区的巷道,周围满是羡慕的小伙伴们。
夜深了,望着窗外天空中闪闪的星星,我丝毫没有睡意,我的思绪停在了放在床头的那双布鞋上。
记得小时候,在妈妈的怀里快乐的舞着小手,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小布鞋......朦胧的视线里,我仿佛看到妈妈正拿着刚做好的崭新的布鞋,麻利的给我穿上。我穿着它蹦蹦跳跳,妈妈高兴的脸上乐开了花。
随着一天天长大,我渐渐不喜欢妈妈做的布鞋了。在学校里,大部分同学都穿买来的皮鞋、休闲鞋,只有我穿家里做的布鞋,多土气!小时候穿小红鞋时的那种兴奋也渐渐变成了不愿面对同学的自卑心理。把布鞋藏起来,再也不穿。妈妈见了只有叹息。
又一个晚上,发现妈妈在昏暗的灯光下做鞋,便趴在窗口静静地看。只见妈妈左手拿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针,右手捏着一根长长的粗线,对着光,抖抖地想把线穿进针眼,一次,两次......还是没穿过去。妈妈揉了揉眼睛,继续那繁杂的动作。望着妈妈那吃力的样子,自责、愧疚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的心。妈妈辛苦地为我做鞋,而我却嫌布鞋土气,不穿布鞋。不知道妈妈有多伤心!
夜已深了,思绪的潮水依旧在奔涌。就在前几天,我无意中看见妈妈的床垫下露出了一只鞋角,我走过去,拉起垫子,我呆住了-----一双崭新的布鞋。奶奶走过来告诉我:“这是***妈刚做好的,怕你不愿意穿,所以没敢拿给你......”听到这里,我一把抓起鞋,紧紧地抱在怀里,只觉得整个天都在下沉。我拿着鞋,仔细打量着:白白的鞋底,红红的鞋面,这都是妈妈的心血呀!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到了儿时的小红鞋,看到了妈妈高兴样子,又听到了妈妈的叹息,看到了吃力地穿针的样子.....
这崭新的布鞋,这妈妈一针一针费力做成的布鞋,凝聚着多少真挚的爱呀!我深深感谢妈妈对我的爱。我要珍惜这份爱。我要在妈妈面前前重新穿上布鞋,找回妈妈妈失去的快乐。
苏轼的一生一波三折,如同浪涛般大起大落。苏轼一生被贬多处,漂流异乡的他,对家乡思念不已。这本是一件悲惨的事,却被苏轼活得有声有色。
苏轼一人游遍多地,无论走到哪,都能留下一个“著作”。有一次,他被贬到了惠州。风尘仆仆的他好像还特地穿了一件蓝黑色的长衣来凸显自己忧伤的心情。他头戴一顶高帽,一双饱经风霜的眼里有着暗淡的光,有着说不出的神秘。一把如钢丝般的胡子垂挂在他的下巴。他静静地走着,默默地想着。一阵风吹来,他的衣衫随风舞动,还试图拉扯着他,似乎要指引他到某个地方去。
惠州罗浮山下,风景千变万化。晴天山光一色,鸟儿鸣叫;晦日天地昏暗,山裊依依;雨后雾雨环绕,黛染螺鬓;丽日霞昏万丈,五光十色。当看到这如“天堂”般美好的宝地时,苏轼不禁眼前一亮。本被贬惠州的他,瞬间消除了心里的失意之感。原本沉重的脚步也变得如燕子般轻盈。
他在惠州治理了西湖,修建了堤坝,在奠基之日,他与全城百姓共同庆祝。庆祝的场面那叫一个欢快!又是敲锣又是打鼓。“咚锵咚锵咚咚锵”。这么令人心情澎湃的场面足足维持了三天。
一位穿着白衣的诗人正在与朋友吟诗作对。那就是苏轼。他和友人一唱一和,你一句我一句,热火朝天。苏轼手里拿着一颗荔枝,正剥着。他的跟前,还放着更多的荔枝,这些都当地的百姓送来的。他弯下腰来低头一吸,荔枝便“咻”的一声进了他的嘴里。旁边的狗看着这白白胖胖的荔枝肉,眼都直了,似乎想冲上去抢荔枝。荔枝吃多了,似乎有些微醺,他拿起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千古绝唱,写完,苏轼满意地拿起诗,大声地朗诵起来:“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我们的东坡居士,把自己活在美好的世界里,饮酒作诗,与自然相伴。
黎明,雾悄悄地降临了,浓雾似海,却又轻如薄纱,如那美丽的少女身着洁白的纱裙,迈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
清晨,我走出家门,一阵清新凉爽的空气扑面而来,眼前的一切都被白茫茫的雾笼罩着,让周围的景色增添了一份神秘感,我伸手碰触着周围的一切,感触着未知的世界。
家旁的羊肠小道上,空气在雾的浸润下十分潮湿,树枝上、花草间,都挂上了晶莹剔透的小水珠,水珠越聚越多,颗颗坠落,仿佛钻石般闪耀。我转向远处若隐若现的高楼,不禁看得入了迷,它们和雾嵌在一起,恍如童话世界里,白云依着的城堡一般。
雾散了,太阳向大地散下万道光芒,天空像水洗般蔚蓝,海面如同硕大的蓝宝石,我找不到雾的身影了,我着急地追寻着,可我恍然大悟,或许,是雾玩累了,回家休息了,我遗憾着,又期许着,不知下次见面又是何时。
我赞叹过雷惊人而独特的美,欣赏过绵绵的春雨,感受过夏日骄阳的炽热,思念过秋季霜降的叶,而这细腻温柔、洁白纯净的雾,我却从未仔细欣赏过。
我喜欢雾,它虽然没有彩虹般绚烂多彩,但是它的纯洁朴素,更让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