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丑,真的蛮丑。丑的像马戏团的小木偶一样,暗黄的皮肤,短短的头发,小小的眼睛,低低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圆的眼睛。哼起歌来,上气不接下气,天生的“公鸭嗓”,却总想露一手,每天晚饭前,我总会戴上耳机,听着喜欢的歌,嘴里不停地高声唱着,就是那破嗓子,可苦了正在做饭的老妈了。
我,淘气。小时候,有一次,在没经过姥姥同意的情况下,我便和邻居家的小孩“溜”了。姥姥急得满世界找我,最后找到我了,下意识地想要打我,但还是没下去手,看到姥姥的样子,我后悔极了,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让她老人家担心了,但是在玩耍时,这句话总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忘得一干二净,在姥姥面前,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
我,叛逆。在我们家,与父母顶嘴,是经常性的,常常举一反十;父母“举一”,我“反十”。
那次,我计划与好友出去买书,再然后一起吃饭,我刚和妈妈说了买书的事情,她就说我买书不看,浪费。我一听这句话,心里十分恼火,爸爸就提醒我还有一件事没说,而我却反击:“说了她也不会同意。”于是我便摔门而去,后来,妈妈还是让我去了,在父母眼中,我是一个爱顶嘴、不听话、有些叛逆的孩子。
我,重友情。朋友不分男女,在我的字典里,没有男女之分,包括友情。向男生请教问题,我大大方方,男生们也很乐于给我讲解。与同桌探讨学习,一起说说笑笑,轻轻松松之间,我们共同进步。对友情,我深信,它不在于言表,更不建立于物质之上,而建立在相互关心,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的。我交往的朋友也是这一类型的人。俗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这就是我,平平凡凡,普普通通如一颗小草——我活着就要努力展示生命的绿色。
这就是我,没有人能够模仿,我是上帝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