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我从四年级升到了五年级,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方思岑同学。
我的同学方思岑最耀眼的地方就是他那黑黝黝的小平头,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总是戴着一副又大又宽的眼镜,给人一种很有学问的感觉。
他的脾气非常好,有时候我们给他取外号,他不但不生气,还会很幽默的跟我们一起笑,下课时,我们一圈同学围在方思岑的课桌上,皇甫振炜说:“方思岑,以前你们班的同学都叫你什么?”我们几个老同学异口同声的说:“我们叫他钢丝绳、方便面……”顿时,周围的同学都哄堂大笑。我心想:“惨了!方思岑的小宇宙要爆发了。”本以为他会追着我们满教室跑,可他却只是涨红了脸,非常不好意思的跟我们一起笑。他一点也不记仇,常常借大家橡皮、铅笔、尺子等东西。
他体魄强健,无论是游泳还是踢足球他都很好。有一次,他当了足球守门员,只见对方一个大脚把球踢了过来,方思岑却没有丝毫着急,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了过去,用身体挡住球,不让球飞进球门,我们班又守住了一个球……
他对待同学也很乐于助人。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题很难得数学题,我去请教他,他会跟我说:“李煜祺,这里应该是……,是因为什么什么。”他非常有耐心的教到我懂为止。我有这么一个朋友我感到非常的自豪。
这就是从小陪我玩到大的“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