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滚滚红尘》的时代背景始于抗日战争,历经解放战争、***,结束于八十年代末,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动荡年代里的爱恨情愁。细细品味三毛对那些小表情的细微描写,莫名其妙地就被缚在故事之中了。她以其怅惘和那个时代的强烈时代感,一点一滴地把生死与爱情织补得井井有条。
三毛说在《滚滚红尘》中,韶华是内向的自己,是内在灵魂的自我;月凤是外向的自己。她把自己分为两个女人,借此,在两个女人的个性里面,偷渡了自己的灵魂。 在凉意的深夜,窝在床上,褪去往日的浮躁,看完这本书。 在民国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三毛以其细腻丰润的笔触,写下了沈韶华与章能才之间的点滴爱情。
那是一个乱世,人们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的生活。1943年,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女学生韶华因父亲不准她与恋人小健结婚,被锁于家中,自杀未遂。父亲死后,韶华离家出走,独租一间小屋,以写小说为生。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小屋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章能才,章仰慕她的才气与人品特来相识。 对于章经常性的伤感神情,韶很不能理解。出版社的朋友警告韶,章可能是一个汉奸。周围的人也都如此猜测。后来二人惺惺相惜,就此相爱起来,不久,只重感情、不问政治的韶华与为日本人做事的文化官员章能才相恋,而章不得已在两人私定终身的夜晚离开了。抗战胜利后,章能才销声匿迹,不知去向。韶华几经周折, 在农村找到章,却见他与一寡妇同居,章表示自己已经担当不起韶的爱情了。韶抛弃一切来寻找章,但她悲痛欲绝地发现章竟是个不忠于爱情的男人。。
我始终觉得韶华对能才的爱是远远多于能才对她的。韶华曾问月风,是不是女人的身体都跟着心走,那时,韶华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能才。但是在韶华献出自己的初夜,在无视能才汉奸的身份与他结为夫妻,把八字命书交给他时,能才始终没有对韶华说一句“我爱你”。也许解释为能才是深沉的,对韶华是爱她在心口难开。但是,韶华追随避难的能才到乡下,看到他显然是与所谓的“房东太太”过起了生活。韶华说,你知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吗?是为了爱你。我不知道此时的能才把韶华置于何地,他爱着韶华吗?若爱着,怎会把韶华抱在怀里时说的话竟也对别的女人讲?能才指着自己的心口,在这里,她不能跟你比。那么即使爱着,他的心和身体也是分开的,心在韶华,身在那个女人。对两个女人来说,都不公平。于是倔强的韶华离开了能才。
韶华于绝望中回到女友月凤处生活。不久,月凤亦因与热心学生运动的男友小勇一起参加反政府集会而双双遇难。也许,爱情是这个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主题,更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感情要素。但是,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而带给我们的永远都只能是无尽的遗憾与回味。没有真正爱过的人是可悲的。通过爱情,可以让人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曾经也真正的活过,即使出于当下的我们依然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是毕竟有值得珍惜的感情存在过,也就不枉此生了。正如月凤死后韶华来到学校为她收尸时与她的一番对话一样,在外人眼里,月凤纯粹是可以避免这场灾祸的,但是,她还是去了,因为他是她的男人,即使死在了一起也是值得的。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爱情而活的。月凤说过,当一个爱上心爱的人的时候,那就是她最痛苦的时候。的确。一个人会为了爱情放弃一切,包括生命,韶华从小姑娘起就有了这种悲剧性格,直到随着剧情的发展,她的爱情陷入了危机。韶华是那种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悲剧的女性形象。
后来韶华偶遇穷困潦倒、 四处躲藏的章能才,恰逢为报杀夫之仇的老邻居“小妻子”向国民党纠察诬告章能才为共产党,韶华为救章能才,逃跑中被汽车撞伤。几年的后一个夜晚,能才与韶华再次相见。正逢国民党排查行人,能才以为有人捉他,情急之下对韶华说出了“我实在是爱你”。我想作者的内心也是希望让痴痴等爱的韶华如愿的,那可是女人穷尽一生对爱情的追求。
解放前夕,商人余老板用金条换来两张乘末班船赴台的通行证,欲携韶华离开大陆,而结尾却是人潮拥挤的码头,韶华把珍贵的船票交给了能才,同时交出的还有她未知的命运。但韶华是敢于承担将来的,时局动荡而独自面对。因为她爱他,胜过自己。能才发现韶华并未上船,拼命往船下挤,也要跳船,但是迟了。 而悲剧的是人逃不过大时代的命运摆弄,滚滚红尘中,无论情爱多深,如何九死一生,注定悲剧。四十年后 ,章能才返大陆寻找爱人,历经千辛万苦回来所找寻的人已变为一部薄薄的人事档案,能够躲过战乱,最后却死于一场文化浩劫。只留下一部小说《白玉兰》。红尘中的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终抵不过匆匆数十载的世事变迁。
但是,我觉得韶华也是幸运的,有个一直爱慕韶华的商人,为了韶华他可以放弃逃离大陆的唯一机会,表现出一种赴汤蹈火的坚毅精神,只是通过他的外表很难发现他具有这种刚韧的性格。通过他,让我再次认识到一个人为了爱情真的可以连生命都可以放弃。
不知谁说过,一个人理性的活着将会是个喜剧,感性的或者将会是个悲剧。我认为此话相当有理。当一个人回过头去看那个曾经承诺海枯石烂也要在一起的自我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可理喻,时间会将一切都冲淡,冲淡,直到像韶华一样遇见那个曾几何时可以为他去死的人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很平淡。
人的一生很短暂,在年轻的时候把一年两年当做一生来过,觉得那么的漫长,对女人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精神;稍微年长点后,发觉十年二十年也是很快的事情,突然之间发觉人生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不堪,还要乏味枯燥的多,年轻时候是那么热血沸腾,那么的冲动。去为一些迟早会来到的事担了那么多多余的心,而没有把时间好好用在将来的事业上,没有抓住机会好好奋斗一番,发现当下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做什么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等到年纪再大点,连孙子都大了的时候,发觉时不我待,来不及享受生活了,并且开始埋怨年轻点的我为什么没有能好好享受生活的每一天,没有抓经时间去充实人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一生都虚度了。都在幻想中,不切实际的行动中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然后,郁郁而终。
我很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因为真挚、坚持,尽管有太多的无奈 ,人面对战争就太渺小了,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只有适应或者死亡。在现在这样的现实社会中,很难再有里面那样的感情了吧,里面那样的韶华了吧。三段感情,却都支离破碎,里面的章能才没什么出彩的地方,那样的男人到处都是,以前、现在、以后,于老板最开始不喜欢他,觉得真的是有点懒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但后来被他的行为感动,为他不值。
里面的爱情太浓烈了,尤其是韶华,她的爱带有一种毁灭性 ,一个以爱为生的女子,其实也没有谁对不起谁,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能相守一生,是何等幸运的事,可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福气呢。
记得张爱玲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很喜欢,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
滚滚红尘,非云却又飘忽不定,非烟缺又欲迷人眼。说不尽红尘滚滚,道不尽儿女情长,听不完旧闻逸事,看不完离合悲欢。豪杰千年往事,尽成渔樵山歌,故人儿女情长,赚得几多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