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是美国作家西奥多·德莱塞于1925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小说描绘了众多人物,以及他们的社会背景,错综复杂的关系,对待事物的不同看法,他们各自不同的经历充分展现了“美国梦”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该书的中心人物是克莱德·格里菲斯,他出生时贫穷,一无所有,到死时仍是贫穷,一无所有。他十二岁跟随衣衫褴褛的父母、姐妹在堪萨斯城街头传道时,就憎恨家庭的贫困,渴望过着富裕的生活。之后,格林—戴维逊大酒店的豪华设施和住店顾客的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羡慕不已,情不自禁的加入那些寻欢作乐的男女行列,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让他更加奢望跻身于伯父和堂兄弟的上流社会。他与手下穷苦女工罗伯达·奥尔登相恋,并使她有了身孕以后,又结识了富家小姐桑德拉·芬奇利。为了追求桑德拉的美貌和财富,他对罗伯达起了杀心。正当他诱骗罗伯达去湖上泛舟,准备溺死她时,他的良心有所发现,改变了主意。但是小船却意外地翻掉了,罗伯达落水身亡。
我认为,导致这样悲剧发生的根源是克莱德对财富和成功的渴望,贪婪。儿时的贫穷生活影响了他脆弱的内心,导致了他心里的不平衡,对美好东西的极端渴望,他出去打工为的就是金钱,也想在伯父的衣领厂学习技术,成为一个像样的人,但随着环境的改变,他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想通过追求富家小姐获得成功的捷径,最终杀害了深爱他的女友,事情败露,被处以电刑,这个帅气的年轻人因为自己的贪欲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也正是他难以填满的欲望使他变成了一个冷血的,残忍的罪犯。克莱德生动的诠释了“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在小说第三卷中,围绕克莱德·格里菲斯一案的侦破和庭审,西奥多·德莱塞精细地描绘了美国政界,司法界的百丑图。其中有检察官梅森别有用心的起诉,又有律师贝尔纳普和杰夫森的强词夺理的辩护,有塞缪尔·格里菲斯父子的明哲保身,又有老芬奇利的煞费苦心的逃逸躲藏。各方势力的权衡、争斗的结果,无权无势、贫穷的克莱德成为了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驴象之争”的牺牲品。
在破案过程中,有那个人是真的为了破案而破案呢?有谁是真正因为可怜罗伯达而插手这个案子呢?就像小说中的麦克米伦牧师,起初,他怀着拯救灵魂的目的到监狱中看望克莱德。出于信任,克莱德向他吐露出自己确实想谋杀罗伯达的秘密,麦克米伦很高兴自己能够帮助克莱德“坦白交代”,转身却将克莱德的“坦白交代”告诉了州长。看吧,原本有着高尚灵魂的牧师也如此堕落了。看似正直的梅森,不也是怀着对上流社会厌恶的私心和巩固自己政治地位的目的去审查案子的吗?
小说结尾呈现了开篇传道的同样画面,只不过地点由堪萨斯城换成了圣弗兰西斯科,少年时代的克莱德换成了他的小侄子。显然在告诫读者,“美国梦”纯粹是个幻想,每个人的命运在出生时就已决定,祈求改变只会带来悲剧。
时局是不允许公平存在的,以前也是,现在也是,永远都不可能,只因为有了三六九等这条无理取闹的等级制度。富人花天酒地,肆意挥霍着钱财,那些有钱人后代的小傻瓜每天举办着宴会,醉生梦死。穷人,奔波了一辈子,都没有可以避寒的冬衣。这是克莱德的悲剧,是罗伯达的悲剧,是桑德拉的悲剧,亦是美国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