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学四讲》的读后感
通过课下阅读《美学四讲》这本书籍,我对“美”以及艺术与美学之间的关系有了更加深入清晰的了解。
这本书分为四部分,分别从“美学的对象与范围”、“谈美”、“美感谈”和“艺术杂谈”这四方面探索了美学领域的诸多复杂命题。这里既有对从古至今具有代表性的各家各派的观点的评析,又有作者自己的一家之见。
在《美学四讲》中,我收益最大的是李泽厚先生对美和美感的见解。中国传统把一切能作为欣赏对象的事物都叫美而李泽厚认为这是把美的概念泛化了。美既然是具有肯定性价值的审美对象,那么美总会有一定的感性形式,于是他认为美必须具有感性形式,从而诉诸人的感性。这就谈到了审美对象问题。李泽厚把它解释为:人的主观情感、意识与对象结合起来,达到主客观在‘意识形态’的统一,才能产生美。李泽厚认为美的根源就是“自然的人化”,即实践。所谓“自然的.人化”是物质化,是物质生产劳动实践。美的本质是“人类和个体通过长期实践所自己建立起来的客观力量和活动。”“美是真与善的统一,也就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合规律性是社会美的方面,而从客观对象说,合目的性则是自然美的方面。他从社会美到自然美进一步说明了人类总体的社会历史实践创造了美。
李泽厚认为美感问题属于心理科学范围,是审美心理学所专门研究的课题。西方美学家认为美是美感所创造出来的,而这个过程有一个中介,就是主观的审美心理。因此研究美感就需要从审美心理研究。美感首先是悦耳悦目,这里耳目不只是认知而是享受,这享受也不只是生理快感,而是身心愉悦。其次是悦心悦意,最高的形式也是最高的境界就是悦志悦神,它是道德基础上达到某种超道德的人生感性境界,它不仅不只是耳目器官,而且也不止是心意情感的感受理解,而且还是整个生命和存在的全部投入。黑格尔认为与崇高有关,是一种崇高感,而在中国则可以理解成“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李泽厚在《美学四讲》中所讲的美学是哲学美学,是美的哲学。美属于哲学范畴,研究的是美的本质问题,而美感则属于心理学范畴,研究的是审美心理的问题。但是它们都可以从哲学的高度,从人类学本体论出发,用“自然的人化”观念来探讨,于是,归根到底关于美与美感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又可以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因此,“自然的人化”既是研究美与美感的出发点,又是美与美感的归宿。
这本书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点儿偏理论,在今后继续学习美学课程中,我要将设计和美学理论联系起来,从而更深入地体验美学的所在意义。
【关于《美学四讲》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