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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小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1 21:11:33
  • 《只是因为有书》
  • 记得自小以来书便成为了伴我成长的良师益友,书籍让我了解的故事与道理实在太多太多……

    手摇白羽仑扇,身着青丝白衣。在战场上指挥全场的人是你,在庭院边谈论风生的人也是你,蜀国丞相诸葛孔明。

    “功盖三分国,明高八阵图。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

    我佩服于你未出茅庐却知晓三分天下的博学,也佩服于你亲临战场却不慌乱的镇定自若。你的才华果不其然,另天下世人所佩服。你烧新野,战群儒,借万箭,赚马超,取荆州,留姜维,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又和周郎在赤壁用一把烈火将一代枭雄魏王战斗的心惊胆战。也曾用妙计用一座空城将司马仲达的十万精兵吓得落荒而逃。可惜,人称卧龙的你却也有失手之时,在白帝小城未听从先帝刘备的劝阻,竟然重用马谡去出守街亭,可远远没想到,此事却成为了你戎马一生中最大的败笔。

    同时,我又对你有着另一种敬佩和不解。

    汉室渐渐腐败,新一代枭雄和江东霸主接连崛起,以你优秀的军事才能,完全可以置身于孙家和曹家隔江对峙,也可以助力于这富贵的曹家去一统天下,去享受数不尽的荣华和富贵。可是你并没有,面对与名利坚守了自己的身性。面对与如此强大的两家依然去选择匡扶汉室,尽自己一生的心血和才华都投入重建这落败的汉王朝之上。蜀国的一身强大,你功不可没。你做到了,成为了刘备的首席军师。连拥有百万之狮的曹操和站天地之利的江东霸主孙策也应当敬畏三分。给后世留下你神机妙算的每名。我敬佩与你,却也只能用“可惜”二字来相评价。最终被耗死在五丈原。“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一生尽力尽责,却终没有完成你一统天下的霸业与志向。

    因为有了书,我了解到你世人所佩服的美名。

    手执三尺长剑,身着血红长袍。在沙场上英勇杀敌的人是你,在皇殿上口出狂言的是你,西楚霸王项羽。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残阳如血,如血的却不仅仅是残阳。你鸿门赴宴,又召范增商议大有可取刘邦之机,可最终应为英雄相惜没有将刘邦斩落于鸿门。又如此大公无私的追封于刘邦为汉中之王。你巨鹿之战以少胜多,崭露头角。破釜沉舟一战扬名,威震八方。成为一代霸主。可惜你的头街又建立多少百姓的战乱之上。你不甘心将无数的百姓苍生卷入战争,发誓要立志拯救天下的苍生。约好刘邦将在乌江开战。可怜如此忠义,换来的却是小人的十面埋伏。四面楚歌,腹背受敌。你兵败了,眼睁睁的看着身边部下一个接一个倒下,被修理白如雪玉的雪雅马匹在不停的斯鸣。自己的爱妃的喉管在你面前喷出红如碧玉的鲜血,染红了她的翠绿玉衫。面对虞姬的死,你却无能为力,曾经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那份气势,在如今却荡然无存。乌江之上,渐渐漂来了一叶扁舟。那是你的至交。等待你多时,让你重新回到江东,重新整顿旗鼓,再战汉王。你大义凛然,自知羞愧,再也无法无颜去面对千千万万的江东父老。你的前方是来势汹汹的千军万马,身后是惊涛澎湃的乌江之水,你含笑无悔,从未质疑过自己。想起年少,一个面对秦王是立志超过,另一个却是唯唯诺诺。难道,这世间终是要小人的奸诈和诡计才可以坐塑钢一代国君的位置吗?你笑了,无悔于自己,抽出长剑,三尺长剑。斩下了自己的头颅。你的满腔热血,乌江水也被染得血红,霸王啊,忠义二字,你用你的生命和鲜血做到了。

    因为有了书,我了解到你世人所称赞的忠义。

    只是应为有了书,我却在也没能拥有拿庸俗的灵魂,只是因为有书我的生活不再烦躁无趣。

    姓名:涂彦  年级:八年级

  • 《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400字》
  • 我自小酷爱读书,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小书虫。暑假里,我这条小书虫又啃完了一本《鼹鼠的月亮河》。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米加生来注定与众不同。他刚出生就被当作另类看待,他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在美丽的月亮河边独自发呆。他不喜欢泥土而喜欢天空,还不喜欢打地洞。因此他爸爸一直对他有偏见。但小米加却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梦想——为他的朋友尼里制造一台洗衣机,为了这个梦想,小米加只身进城买零件。

    小米加进城遇见了魔法师咕哩咕,他俩齐心协力凑齐了买洗衣机的钱。而由于一次意外,米加不小心被咕哩咕施了魔法变成乌鸦飞走了。咕哩咕把洗衣机的零件寄到了月亮河,米加回家后顺利地安装好洗衣机,让尼里洗衣服变得轻松了许多。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它似乎在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定信心,不怕困难。只要有顽强的毅力,就能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想成为一名画家,虽然我平时的画作并不完美,但我从没有想过退缩和放弃。

    我要像故事中的米加那样那样执着,努力坚持,最终看到梦想开出鲜艳的花朵。

  • 《巾帼少年报国志500字》
  • 我自小就崇拜解放军,并立志成为解放军,更想考上国防科大,成为一名优秀的军官。在战争时期,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同志,献身堵枪眼的黄继光同志,烈火中永生的邱少云同志……这一个个英雄故事感动着我,前赴后继的革命英雄们感染着我,他们舍己为民的精神洗礼着我。

    我热爱祖国,我崇拜军人。我喜欢有关军人的一切东西。小时候,妈妈觉得女孩子就应该穿公主裙,不愿意给我买迷彩服,在我的一再央求下,我七岁生日的前一天,妈妈说要送我一件特殊的礼物——一身迷彩服。那天,我如愿拥有了人生的第一套“军装”,我觉得军装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服装!

    祖国的边疆需要驻守,人民的幸福生活需要守护,任何危险来临时,军人都冲锋在前。地震时,石缝之中向难民伸出援手的是军人;抗洪时,不顾自身安危带群众转移的是军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畏风险第一批到达武汉的也是军人。军人在老百姓心中有着崇高的位置,那一身绿军装筑起的绿色长城,把所有危险拦在了自己前面,把千千万万老百姓挡在了自己身后。

    我热爱祖国,我崇拜军人,虽然现在我还不能上阵杀敌,虽然现在我还无力保卫人民,但我心中的热血始终沸腾着,报国的理想从未改变过。这一切,都必须以努力学习为前提,只有学习了一身本领,才有能力保家卫国!现在我只是一个站在解放军身后的老百姓,将来我会成为一名挡在老百姓前面的解放军。

  • 《另一种原谅1000字》
  • 自小我对秦始皇就有一种深深的怨恨。

    要问起为什么,还得从我的历史老师说起。老师的姓名,我早已忘记但他滔滔不绝的样子始终铭刻在我的脑海中。他上课从不带讲稿和书本,手里永远只是一只黑色的水杯。讲到激动处往往会故意停下来,慢慢旋开杯口,抿一口,然后环视全班一眼,发现所有同学都屏气凝神非常急切想听的样子,于是,他才满意地咽下这一口水。看见他突出的喉结上下升降一次,伴随着的咕咚声,我们的折磨就算到头了。接下来又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历史故事,讲三国,讲太平天国,讲完曹操讲曹丕讲完曹丕讲曹植,讲洪秀全,讲萧朝贵,讲石达开……时而兴奋,时而遗憾,时而激动,时而低沉。就在那个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比如,曹操来到华容道,石达开远走四川,这时他会戛然而止,说一声:“下课啦,下堂课再讲。”然后端起水杯,头也不回走了,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老师的人影就不见了。

    如此有吸引力,当然让我们把历史的重要性排在所有学科的第一位。由于校园边有座小山,我们课间的活动丰富多彩,春天用草茎吸食花蜜,秋天在树丛里捉迷藏,反正迟到一会儿老师也不会处罚。我们那时的教育太民主。而历史课,我们却记得清清楚楚,绝不会因为贪玩而迟到的。

    是历史老师让我对秦始皇产生的怨恨。

    老师讲陈胜吴广为什么起义,是因为秦始皇法律太严酷了,他们只是误了期限,而这不是由于主观因素,而是因为连续的雨天造成的,秦法毫不宽容,没有人性。老师讲秦始皇大兴土木,建宫殿、修长城、筑直道、造陵墓,吸取民脂民膏,老百姓苦不堪言。老师讲秦始皇追求长生,大搞迷信,轻信徐福海外求仙,利令智昏……我们听得津津有味又暗恨丛生,好一个秦始皇,你就是千古罪人,生灵涂炭,万里焦土,罪不可恕!

    历史真的就是这样一个结论吗?我慢慢试着走进历史。事实证明,老师的讲课效果极好,我的怨恨一时竟难以消除。

    那天,我和儿子因为一道题目的解法不同而发生了争执。我们各不相让以致面红耳赤。随后静下心来细想,我的偏执和不懂变通以及一意孤行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父辈那里来的吗?父亲确实有时比较执拗。如果说我的脾性是从父亲传承来的,那儿子的脾性不是从我这儿传下去的吗?

    再推而广之,父辈爷爷辈的脾性呢,不是一代一代炎黄子孙传下去的吗?或许是秦始皇的刚和烈的部分早就融进了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早就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为集体无意识的遗传,它会在我们意识不设防的情况下自然流露。过后的遗憾、内疚和反思,不也正是某一种文化自省吗?

    我们就在文化之中,环境塑造人格。同一片中华大地,同种同源,同文字同皮肤,拥有相同的文化基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呀!

    鲁迅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何止与我有关,应该是休戚相关。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孤岛,约翰﹒多恩说,“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世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件小事,都将深深影响着你和我。

    想到这儿,我就原谅了秦始皇。

  • 《一根香蕉500字》
  • 自小在南方长大的我,跟奶奶一点都不亲,因为她住在东北老家,不愿离开故居,说年纪大了,念旧。我虽已十三岁,但与奶奶见面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去年过年回东北老家。长途跋涉令我口干舌燥,看见餐桌上父母给奶奶买的香蕉,伸手便拿,却被妈妈喝住,我悻悻地把手缩了回来。奶奶微笑着转过身来,用力拽下一根香蕉就往我怀里塞,一个劲儿地说:“俺不爱吃香蕉,黏牙,让俺孙女吃。”我也不推辞,得意地瞪了妈妈一眼,津津有味地一连消灭了三根,只在茶几上留下了三张带着一点儿香蕉果肉的香蕉皮。

    当我悠闲地在庭院里欣赏腊梅的素洁,倾听枝头鸟儿的欢唱时,忽然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走到茶几前,拾起那几张被我丢弃的香蕉皮。我隔着茂密的腊梅花丛定睛一瞧,是奶奶!只见她用那双粗糙的手取下我吃剩的那一小截香蕉,放在左手心细细地端详了一阵,似乎在她眼里那根本就不是香蕉,而是什么山珍海味。她用食指和大拇指捏着尖尖的果肉,慢慢地放入口中,用干瘪的牙床缓缓努着,瘦削的脸庞上浮现出孩子般的笑容,眯着双眼细细品味着,临了还意犹未尽地吮吸着拇指上残留的果肉。

    就在这时,我们四目相对了。她愣了一下,不好意思地冲我笑着,冲我招招手,又递来一根香蕉:“来,再吃一根。”我的视线一下模糊了,飞跑过去,紧紧地抱住了她,低头才发现这个我从未认真看过的老人是如此沧桑,四方的紫黑面上的皱纹,仿佛书写着她一生的操劳。

    自此以后,每每我看到香蕉,心里便会不由自主地涌起阵阵暖流,它将永远伴随着我,永远……

  • 《曾经的宠物儿550字》
  • 自小,我便不养宠物。不知是为何,我对诸如猫狗这样的动物总带着一种天生的恨感,所以也未曾养过它们,即便平时,也是远远地避开。我对养宠物之事是漠不关心,但家长难以闲得住,有时也带回来一些,但自然是不归我照顾的。

    在我的印象中,我唯一一次细心地照顾宠物大致在三年级。那一年我去了海边,便下海捞东西,最后捞得螃蟹一只,寄居蟹数十,全都放在一个袋子里。寄居蟹似乎有排斥异己的心理,只消两个小时 ,螃蟹便横尸袋中,而一旁围拢着几只寄居蟹,嘴里、钳子里似乎还存着什么。好在,螃蟹的身体还算基本完整。

    寄居蟹倒是安然无恙。在我的努力下,它们很快就有了一个家——一个铁盒子,里面铺上石头,倒上海水,供寄居蟹们安居乐业。当时正值夏天,水不多时就蒸发殆尽,我们又未曾带海水回家,就接了自来水,撒上盐,又倒进盒子里。当然,这样自然是养不活了,不多时,寄居蟹们就开始成批地死,最终一只不剩了。

    为此,我心痛了一阵,但最终还是觉得没什么,便又养了一只乌龟。当然,我是一如既往地没有照顾好。在我不负责任的态度下,乌龟活得似乎也安详,有食物便狼吞虎咽,没有便静卧,自在美好。可是这只乌龟也在不久之后也死去了——我以为它在冬眠,可开春两个多月了,却不见它有苏醒的迹象,我便将它埋了。

    如今,我家养的是孔雀鱼。很不幸,原来有40多个成员的大家庭,如今还剩下四条,而且精神大都不振,怕是死亡的前兆。我也只能默默叹息,接受这残酷的现实——这已是我养死的第三批宠物了。

  • 《素食主义者》
  • 自小最爱妈妈做的清蒸鱼、红烧肉、白切鸡、烤鸭等等几乎一切肉类食物,当然也会在大人们的要求下兼顾蔬菜瓜果。但肉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渴求,当然肉类食物能提供给我们必需的营养物质,可是肉是不是就是生活的必需品,一直吃肉会健康吗,为什么有人成为了素食主义者?

    素食主义者,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吃素的人,但素食主义的界限要求不是特别严格,有人确实是一点都碰不得荤腥,但有些素食主义者,是在减少进食荤腥的基础上以蔬果蛋奶为主食。至于人们成为素食主义者的原因更是五花八门,有人是因为宗教信仰,有人是为了身体健康,有人是处于保护动物的爱心等等。

    爱因斯坦曾道:“没有任何方法比素食更有助我们的健康和人类在地球的长远生存。”适当的素食计划可以促进我们的身体健康,同时素食在某种意义上有利于心理健康。正如星云大师所说:“素食最主要的是长养慈悲心,从心灵的净化来减少怒,达到内心的安然、祥和。”每个人心自有标准,肉不一定要成为必需品,成为素食主义者的起步并不难,在一TED演讲中说,周间素食主义对现代人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顾名思义,周间素食,是指除了周六日,在工作日的时间里都是不沾荤腥的。周末可以遵从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喜爱的食物。

  • 《素食主义者》
  • 自小最爱妈妈做的清蒸鱼、红烧肉、白切鸡、烤鸭等等几乎一切肉类食物,当然也会在大人们的要求下兼顾蔬菜瓜果。但肉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渴求,当然肉类食物能提供给我们必需的营养物质,可是肉是不是就是生活的必需品,一直吃肉会健康吗,为什么有人成为了素食主义者?

    素食主义者,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吃素的人,但素食主义的界限要求不是特别严格,有人确实是一点都碰不得荤腥,但有些素食主义者,是在减少进食荤腥的基础上以蔬果蛋奶为主食。至于人们成为素食主义者的原因更是五花八门,有人是因为宗教信仰,有人是为了身体健康,有人是处于保护动物的爱心等等。

    爱因斯坦曾道:“没有任何方法比素食更有助我们的健康和人类在地球的长远生存。”适当的素食计划可以促进我们的身体健康,同时素食在某种意义上有利于心理健康。正如星云大师所说:“素食最主要的是长养慈悲心,从心灵的净化来减少怒,达到内心的安然、祥和。”每个人心自有标准,肉不一定要成为必需品,成为素食主义者的起步并不难,在一TED演讲中说,周间素食主义对现代人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顾名思义,周间素食,是指除了周六日,在工作日的时间里都是不沾荤腥的。周末可以遵从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喜爱的食物。

  • 《海边日出600字》
  • 自小在重庆长大的我,总是幻想着看到蓝色的大海,幻想着看到海边金色的朝霞。暑假的一天,爸爸妈妈带我来到三亚。为了早起看日出,我们养精蓄锐,早早就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五点刚过,我们就来到了海边。虽然尚未日出,但已不再是一片黑暗。海风轻轻地吹,海浪轻柔地呼吸,初醒的海面光滑得就像丝绸,缓缓地起伏着。天上一层层的云朵,在微微的晨曦中像深蓝色的水晶。海上星星点点的渔舟,只能看见模糊的轮廓。近处连绵起伏的小山,像沉睡的背影,像低低的屏风……一望无际的大海,海天一色,分不清哪里是海,哪里是天。

    渐渐地,大海终于睁开了“眼睛”,远处的天边出现了一抹淡红色的微光,这才将那水与天分隔开来。远处的渔舟清晰起来,甚至能隐约看见船上忙碌的渔夫。近处的山生动起来,一抹郁郁苍苍映入眼帘。海天似乎变成了一幅唯美的水墨画,让人连连赞叹。

    接着,天空更亮了,更多新生的光芒变成了橘红色。原先聚集在一起的重重云层现在已经分散开,天空和海面都呈现出清澈的蓝色。不一会儿,红彤彤的太阳在远处的山头探出脑袋,光芒变成了深红色,一下把附近的海面、天空、云层全部点燃,波光粼粼,美不胜收。距离日出较远的海面与天空则变得有点发白,好似在衬托那晨光的耀眼,那朝霞的流光溢彩。

    最后,太阳完全跃出了地平线,散发着金灿灿的光。天空湛蓝如洗,一碧千里。海面熠熠生辉,渔舟似乎融化在金黄的晨光中。涛声唤醒了近处的小山,山上青翠的树叶轻轻摇晃。身后,整个三亚都亮起来了,街道、行人、车辆……我们也成了这画卷中的一部分。

    壮美的日出,照亮了我们的心情,给我们的旅程增添了几分绚烂的色彩。

  • 《夜幕即景作文450字》
  • 自小,我就喜欢星星,所以对夜晚也很感兴趣。

    夕阳西沉,夜幕降临。晚饭过后我出门到小花园里散步,走着走着,我忽然仰起脑袋注视着天空。深蓝色的天空中,一轮洁白的圆月嵌在天幕中,就像一盘洁白的玉盘。四周闪烁着美丽的星星,有北极星、织女星、牵牛星等,有的亮,有的暗、有的远,有的近。

    看着看着,我放慢了脚步,到最后就停下了。停下脚步,注视着夜空,注视着闪烁烁的群星。四周静悄悄的在这安静的时候,许多声音就显现,我侧耳倾听:草丛中,昆虫正在举行“演唱会”;流浪的小猫咪躲在安全的地方,睡着了,还打着小呼噜;晚风呼呼地吹,守护着沉睡的大地。在夜晚,人们睡了,绿树睡了,楼房也睡了,也有风儿没有睡,它缓缓地吹着,把人们、绿树和楼房吹困了、乏了,只想睡一觉,第二天醒来,人们就会充满活力了。

    “咕咕!咕咕!”这是谁在叫啊?哦,原来是“黑夜守护者”猫头鹰在叫呀!黑夜里,猫头鹰醒了,它们白天睡觉,晚上便出来活动或者捕食。它们那,专门捕捉在黑晚里的小偷——田鼠,所以被称之为“黑夜守护者者”

    夜幕的降临,是神秘的,是美丽的,是梦幻的。我,喜欢夜晚。(指导老师钱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