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破“四人帮”所设置的爱情禁区以后,很多短篇小说大胆地,健康地描写了爱情,这是非常值得赞赏的现象,青年读者们从中得到教益,得到了美的欣赏。但也有极少数描写爱情的来稿,并没搞清楚什么是忠贞高尚的爱情;什么是不道德的感情。比如,在一篇小说中,作者写了一位少妇,她当初为了避免家庭受迫害舍弃了原来的情人,而另嫁他人,两人生活了几年并生下一子,有一天,她发现原来的情人在艺术上取得了成就,便一甩手扔下了家庭,抛弃了丈夫和牙牙学语的幼子,决然出走了。作者对这个人物,寄予了无限的同情,然而,别人读后,却对这少妇毫无好感,值得怜悯的倒似是她的老丈夫和小孩子。这种人物不是不可以写,关键在于,作者应当对她的爱情有个正确的认识,如果一味同情出走的少妇,那未免不公道了,因为她的私奔行为是不道德的,她的爱悄,己经建筑在丈夫和孩子的痛苦之上了。我们不能错误地认为,凡是男欢女爱的爱情,都是正确的,都值得歌烦的,作者有责任用正确的道德标准对笔下的爱情进行分折,有责任通过小说的场面和倾向给人以正确的启示。
随着描写爱情的小说增多,逐渐地仿佛形成了一个“宝葫芦”式的爱情套子了。比如,有那么一些小说,它反映一个惯偷或一个有缺点错误的男青年,教育和法律的手段对他是毫无效果的,在这时,巧遇一位“美丽温柔,脸上有一对甜甜的笑庸的姑娘”,两人邂逅相逢,于是,为了得到姑娘的爱情,他便立志改掉劣行,成为“技术革新的好小伙子”了。我们不应当否认爱情的力量,它既可令某些人疯魔,也可以令人清醒,但是,它也并非“法力无边”、“爱到病除”的。爱情并非万能胶,一个人的转变,是要多方面因素促成的,当然,爱情往往可以成为人物转化的契机,而我们一些作者却仅仅写了爱情的神通,仿佛爱情是个宝葫芦,只要把它高高举起,便可以满足一切愿望,解决一切法律和教育束手无策的难题。这样的小说,一则落套,再则也不够真实。
在反映和“四人帮”一伙作斗争的作品里,我们还可以碰到另一种常见的爱情方程式。它往往写一个“四人帮”的爪牙—“理论家”之类,垂涎着某个“娴稚大方,高挺的胸脯,显示着骄傲和青春的活力”的现代佳人,而这倔强的佳人却不为“理论家”的权力所动(或是先受骗,后给对方狠狠一耳光子),反而热恋着另一位“持不同政见,的人,后者的父亲,一般是选中a走资派”、“右派”、“叛徒”之类,于是,政治斗争的中心,立即便转到姑娘身上去了,这样一场关系到国家、民族前途的政治搏斗,便成了情场的激烈角逐。“理论家”为了夺得姑娘而迫害情敌,谁知—不,谁都知道,姑娘肯定是忠贞不二的,在最关键的时刻,她就向心中的英雄扑过去,“两颗火热的心在一起跳动着。”故事的结尾,则是正义战胜了邪恶,英俊击败了丑陋,要不,就是一场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