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黄昏了。
先是微暗的天色染上一点淡黄,橘红再一点点爬满半边天空,渐变色的天空衬着柔和的夕阳。晚风带着秋日的凉意,从山的那头,轻轻地吹到面颊上,痒痒的。
小镇的黄昏很是可爱。一切都笼罩上了一层金色的纱。站在小巷中,抬头向天空看去,透过弯弯绕绕的电线,就可以看到粉红微黄的天空,连云都变得缱绻了。
黄昏是慵懒的。白昼将去,黑夜未至,黄昏的温度刚刚好。所有的人、所有的事物都变温柔了,没有白天的喧嚣和人来人往的匆忙,也没有夜晚的寂静和空空荡荡的失落,一切都刚刚好,多想时间就此停止,留住这柔美的黄昏。
黄昏是忧愁的。多少诗人写着黄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这样美的黄昏,终是要逝去的,叹着“世间好物不坚牢”,不可避免地,被这沉重的黄昏勾起了愁思。有人说,人生不过是午后到黄昏的距离,茶凉言尽,月上柳梢。黄昏,代表着灿烂的结果,预示着黑暗的到来,令多少词人墨客为之倾倒,用纸笔写着无尽的愁思。“秋才几黄昏,便已愁杀人。”
不过,黄昏给我的,更多的是温柔。放学后,和三两好友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将落,我们追赶着最后的绚烂,朝着夕阳的方向回家。黄昏对我们总是很宽容,夕阳将落不落,让我们享受着片刻的欢愉。在微凉的秋天咬着冰棍,似乎可以忘记学习的辛劳。迎着习习晚风,黄昏一路亦步亦趋地跟着我们,总是等到把我们送回了家才肯放心离去,让天色暗下来。
这样温柔的黄昏,有谁不喜欢?
一天,大狼把一只小猪吓昏了过去,它把小猪拖到了自己的屋子里。狼叫小狼看好小猪,每天送食物给小猪吃,这样等小猪长成大猪,他们就有更多的肉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寒冷的冬天快要到了。
一天夜里,小猪听到了大狼说的话,它知道自己就要被熏成火腿了。害怕的小猪心想:“难道我的命运就这么悲惨?”
这时候,它听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说道:“我救你。”那个声音是它最好的朋友松鼠猴国王——金金。金金挑了五十六只身强力壮的松鼠猴,这天夜里,它们教八只松鼠猴学猪叫,其他的松鼠猴则去救小猪。
计划就这么定好了。
第二天,大狼去买菜,小狼照常在家看猪。忽然,小狼听到了八只猪的叫声,它想:“我要把那八只猪给捉回来,这样这个冬天我们就有更多肉吃了,爸爸一定会夸奖我的。”想完,小狼就立刻跑出去抓猪了。
埋伏在一边的猴子们把屋里的小猪救了出来。小狼在屋外东捉西抓,只抓了两只猴子。他想:“猴子不好吃,爸爸和我都不会喜欢的。”它把猴子放了,猴子逃了,远处传来一阵:“你上当了,哈哈哈!”
小狼赶紧回到屋里,猛然发现小猪不见了,只留了一堆猴尿。
【简评】
小作者写了一篇动物童话。在这篇童话中,不管是主角小猪,还是帮助者松鼠猴,又或是狼父子俩都有着人的性格和思考方式。故事的情节一波三折,读者无不对松鼠猴国王金金的调虎离山之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它的机智而鼓掌叫好。文末的“猴尿”让人忍俊不禁。(施民贵)
黄昏了,每个忙碌的上班族下班了,顿时马路上涌现了车潮,红绿灯也不停的指挥着交通,商店里也出现了许多想要慰劳自己身心的人。
天空的浮云难得的有点秩序,在天空中似有目的地整齐移动,夕阳也为远方的那座山镶上了金边,夜色渐渐的布满天空,彩霞趁着太阳仍在时,继续与浮云、夜色跳场最美也是最后的舞,每个人也都一一回到自己最温暖的家,吃着充满爱的晚餐。
慢慢地,霓虹灯开始亮起,路灯、招牌灯也跟着共鸣,高楼大厦被夜晚的灯火包围。
也许,一天的忙碌在黄昏暂告一段落,但对某群人来说,精彩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老师评语:
作者描写能力极佳,能很具象、生动地描绘出黄昏的天色和街景。小缺点是第二段先说浮云颇具秩序,接着却说浮云在天空“无目的”地“整齐移动”,语意明显扞格,想是笔误?
那天下雨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雨哗啦拉的下,不是很大,可每一滴都像是冰雹一样刺痛了地面,地面把雨珠弹了几下倒在了地上。
我正在背着书包走回家,被雨水淋成了“落汤鸡”,可恶,好久都没有下雨了,也难怪今年这么反常,前几天还是大旱呢,今天又成涝了。
雨一直的下,无奈我只好在一家店旁边躲雨,““滴答滴答,滴答滴答”雨还是不听吗?那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妈妈会担心的、
我刚要走,里面传出了声音,
“在搞什么?今天才卖了一百元?”一个男子的声音让我停住了脚步,是虐待儿童吗?
“对,对不起,叔叔,我不是故意的,今天是雨天,不好卖,况且……”一个男孩的声音传来,她的高音和清脆。“况且什么况且!”“啊!”
我颤抖了一下,是虐待儿童!里面的男孩一定是被男子领养后被虐待了!好、好可怕!
我跑了出去,套在了雨中、
“”回到家后,雨停了,潮潮的味道扑气而来、(完)
四小临沂五
快黄昏了,残阳奋力地咬破天空的皮肤,猛兽似的嘶叫着,点点殷红的残血溅到天空身上,映成夕阳。我静静的躺在夕阳的怀里,将一天的嘈杂向他倾诉,无奈地享受着他今天对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触摸。过了一会儿,他走了,只留下一串金色的笑容给我琢磨。他总是这样,转瞬即逝,比起正面,我更熟悉的,是他的背影。背影?不错,他的背影充满对红尘的眷恋与惆怅,他灵动的身躯让我感到心灵的空虚。正如马德先生所说的:“人在喧嚣尘世,心必隐居山林。”在于他的无声交谈中,他话语间的阳光流进我的心间,直至照亮周边的一切。
每当他走后,我的心就不得以再次嘈杂起来。一滩墨色挂在天空中,这正是我所害怕的,天地混为一色,我仿佛要被扼杀在这无边际的落寞和黑暗中。此时,唯一能静下心来的就只有那棵大树了。刚刚还空灵剔透的心立即蒙上了一团云雾。我喜欢夕阳,我爱他的凄美,通晓哲理。黄昏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总是在自己喜爱的景物面前,拿掉心中那层薄如蝉翼却比金坚的防护罩,给他一把“放大镜”,让他看透我的心,打开大门,让他把阳光放进来。这看似简单的观景图,却也成为我心弦上不逝的风景。
人的生命是如此短暂,昼夜,是一天的两极,而他恰被夹在中间,我曾在他面前抱怨过上天的不公,而他却笑了,那是一个绅士般优雅的微笑,我原本以为他会把沉默当作最好的回答,没想到,他转瞬即逝的笑却也成了我记忆的永恒。有人说:“痛苦是生命中最本质的甜蜜。”这句话启发了我,我想:也许上天就是这样安排的,越是短暂的东西越值得人们去珍惜,而我们生活中,往往越是短暂的东西越美,就我所眷恋的夕阳一样,给人们一种凄凉之美。
他不是地上的人,却将人少有的哲学美表现得淋漓尽致。有时会有比我大三、四岁的人,那些未曾年经,就已衰老的人去求他,让他将阳光融入他们的身体,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他只是笑笑不答,如此反复几次,他们都无收益,第几次出来是,被爸爸妈妈紧锁深院。一旁的我,看出了其中的奥妙。门,其实开着,只要你需要阳光,不论昼夜,阳光随时会照进你我的心,生命的钥匙,只掌握在自己手中。什么梧桐深院,落寞傲然全都只是些摆设,恰如余秋雨先生所说:“世界上最恐怖的监狱并没有铁窗和围墙。”我很高兴,我释放了自己,我不再害怕那一滩墨色。因为我保存了一块金色。
当阳光流进心中的那一刻,尘世间所有的约束,虚伪,“本能”被一股清泉冲走,留下来的除了金灿灿的阳光还有天地间残存的一脉清香。
有人说:“心中有阳光,就能化身为天使。”当一个人心中冲满阳光,无一瑕疵时,便是那个人化茧成蝶的时刻。白衣天使希勒说:“做天使去拥抱别人比被天使拥抱要幸福。”
我相信,在夕阳的帮助下,我也有化茧成蝶的一天。不论在任何时候,记得保留一块金色,它足以照亮你周围的一切,空灵而充实。当它正式融入你的身体时,你会感到从春花到秋月,春秋交替中,岁月空寂地运行中,从你生命中溢出来的芳香是如此醉人心脾。
以前在睡梦中浑浑噩噩,是活着,现在在现实中清清爽爽,也是活着。不如放自己的身心,活得轻松点儿,省得被头上约束、虚伪,“本能”压得喘不过气儿,人吗,不要活地太累,人生是不需要太多行李的,就像我依恋的夕阳一样,基本是同一个颜色,照进人心里,却能改变诸多事物。
现在,我已经不去看夕阳了,因为我早已将那金色烙在心中。
珍惜那块金色,让人与人之间和谐永存;
使用那块金色,让世间万物和睦相处;
保存那块金色,让你的生命芳香四溢。
夕阳,阳光,我生命中的瑰宝,我将永远收藏你们。
今天的叶子落地很重,有了风的咆哮,叶子的生命得以流光溢彩,哪怕是青萍之末,蝶舞翩翩中一个小小的回旋。
让阳光流进心灵。夕阳,阳光,伴我在蹉跎的风,磅礴的雨中茁壮成长。
天色接近黄昏了,我却还未寻觅到饭依的教门。
我提前掩了门,将满阶月色,留给那盆无花的幽兰。
宇宙静谧无声。
不划十字,不合掌,不端坐,不跪拜。我倚枕,阂目,仰卧着。似有一缕乳色的烟篆,从我心的灵台上袅袅升起,萦回、缭绕、弥漫、扩散,也许是我万千纷乱的思绪?
我在自燃。
我在以我的心血自燃!
英雄的史诗结束了。
英雄的史诗早已结束了。
易水边上,西风落叶,满座衣冠似雪的壮观场面,早已一去而不复返了。
那个时代所孵化的英雄,当他们冲出母体,迎着人世的风,陡然长高,顶天立地;然而,回头一看,蛋壳破了!
他们一出世,便面临着穷途末路。
因为他们来得太晚,于是他们不能不憾恨终生地默默消失在历史的阴影里。
然而我尊敬这些英灵。
现在我以心血燃起的烟篆,礼赞这些英灵。
英雄的史诗早成为过去!
愿英灵们在天国里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