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的权衡有时不是那么答易,见仁见仁.评好评坏,可以出入很大。一匹布,用尺一量就知道它多长,一件物品,放在天平上一称,就知道它几斤几两。农民种出东西来,是西瓜就叫西瓜,是萝卜就叫萝卜。工人制造出产品来,是海碗就叫海碗,是面盆就叫面盆。这都是含糊不得的。a算是比较复杂的化学产品吧,也可以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确定它的成分。但是文学作品,就不是这么容易权衡和测定了。就是在文艺各部门中,它也属于比较上是最难评断的一个部门。一个歌不成调的人,决不会想到音乐会上去登合演唱,一个绘画不好的人,不会想去举行自己的美术作品展览会,但是由于对文章的判断比较困难(自然客观标准原是存在的),除了有时会引起批评上的分歧以外,也常使相当一部分的作者缺乏自知之明。“文章是自己的好”已经成为一句流行的俗谚。唱歌唱得不好的人不敢开独唱会,绘画绘得不好的人不敢举行画展。但是作品写得不好以至很不通顺的人,却是敢于谋求发表和出版自己的作品的。作者和编辑之间有时存在的许多纠纷,往往就由此产生。
有些作者可能这样想的:“作品好不好,出版以后再让读者判断吧!”这样的说法,是否定编辑对稿子的选择作用了.只有达到一定水平的作品,才有发表和出版的价值,不够一定水平的作品,读者们看了只能倒胃口。从前西欧有个商人出版一份文学刊物,专登各报刊落选的作品,要求发表作品的作者,刊物不但不给他们稿费,还要他们象登广告似的,付出“刊登费”。但是这个刊物办了不久,就寿终正寝了,因为读者寥寥,它虽然收到一些“刊登费”,却终归由于无法支持而垮台。
有些作者也可能这样想:“我的文字虽然不好,但是我写的材料好呀!难道不可以帮助我改写发表吗?”对于一些素材很好,或者有极其动人经历的作者的作品,的确曾经有些出版杜或报刊编辑动手给它们改写或大加修饰,使它们得以发表。这些编辑的工作精神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但是我们不可能要求编辑们大量干这样的工作,这应该只是十分特殊的例子。对于大量的稿件来说,文字上未曾达到一定水平,或者文字虽然达到一定水平,但是内容并不精采,编辑们没有采用,是完全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