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美国人管这叫做“To boorrow a loan”,中国人说这是“借债”;美国人视贷款为个人的融资手段,中国人视贷款为商人的专利;美国人的经挤能力表现在能从银行得到多少贷款,中国人的经济实力表现在不向别人借款;美国人挖空心思地以分期付款的形式买一栋自己梦寐以求的“洋房”,中国人却信奉“无债一身轻”,中国人也有信奉“债多不压人”的人,但是,他们不具有共性。
前不久从一份中文报纸上看到这么一条新闻:中国政府为了鼓励那些买不起住房的低薪族购买分期付款的公寓,号召人们以贷款、并且以所在单位支付一部分贷款的方式买下低廉的住宅,居然有许多人宁愿住在拥挤不堪的“公房”里,也不愿意借债买房—日后还不起咋办?
再看美国人,洋房住着,名车开着,但他们并非“万元户”,许多人充其量是贷款“万元户”而已。
谁是?谁非?不同的文化背景必然形成不同的消费观念,我自己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我到美国接触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房子。那时自己的先生刚从纽约迁至加州,买房子成了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房子看好了,俩人的意见一致,但是在付款方式上,俩人的意见截 然相反:先生要向银行贷款,以分期付款的形式买房;我认为 钱多买大房,钱少买小房,没钱就不买房,欠钱买房住着也不 踏实。尽管先生向我透露他卖掉纽约的房子足以付清加州的房款,但是,因种种原因他不能这样做等等。我仍不能理解美国人的种种理由,总觉得有钱不付却要向银行付利息是一种不可理喻的做法。但是想到自己刚刚做主妇的身份、想到自己不给这个家带来一分钱的经济效益,自己就不情愿地“认了”。谁知,新房刚住一年,先生又张罗着买第二栋房子。我原来同意贷款买房是以为先生手头拮据,我应该与他“同甘苦,共患难”,现在他既然有能力买第二栋房子,我们何不把这笔钱投放到现有的房子上,一把还清贷款,也免去一大笔利息呢?
显然这是旧话重提。先生又向我讲述如何利用低利率的房屋贷款进行个人的融资,如何用贷款来支配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然而,我仍似懂非懂地持怀疑态度搬进了第二栋贷款买来的小洋楼。
到了第三年,先生提出买第三栋楼的计划。这一次我既没吃惊,也不反对,而且还赞扬了先生两句一“狡兔三窟”,你就是那狡兔!
在美国住久了,就发现国内那种“以土为本的落地生根”的生存方式适应不了这种大工业国的流动性的生活方式。美国人对迁徙习以为常。在小公司工作的人,一旦公司倒闭,他们只能哪有工作就搬到哪去;在大公司工作的人,公司调你去哪儿,你就要搬家到哪儿。我有一个邻居,他和我前后脚买的房子,窗帘刚装好,花园还没来得及修整,总公司一声令下,把他调到旧金山的分公司去了,他只好在新房门前插上一个售屋的牌子。好在他只交了头期款,房子能不能及时卖出去对他的影响并不太大。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把全部家当全投放在房子上,一旦搬迁或失去工作,即便房子价值百万,没人购买也是分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