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骆驼。我是沙漠中的明星。头小,颈粗长,弯曲似鹅颈,身材高大,四肢细长,体毛多为褐色,背上有一座凸起似小山一样的叫“驼峰”,有一个驼峰的叫“单峰驼”,而我有两个驼峰,所以叫“双峰驼”。
我住在长期高温的沙漠,我是站着睡觉的,我可以十多天不喝水不吃食物。很神奇吧!你们可以吗?其实这都要多亏了我驼峰里的脂肪,它们可以给我提供所需的水和热量。你知道吗?我还拥有强大的消化系统,我有三个胃:一个胃用来储水,一个胃用来储藏食物,还有一个则用来消化和吸收。我的嘴巴十分坚硬,可以吃带有刺的植物,比如仙人掌。我的睫毛很长,鼻子可以密封,这样就能让我在沙漠行走时,不惧风沙。我在休息时会把脚蜷缩在身体下面,膝盖上有厚厚的茧,就算是卧在地上也不会感觉到疼痛了。
我性情温顺,又能在沙漠中行走自如,人类朋友经常拿我用来骑乘、驮运、拉车和犁地,他们还给我取了个好听的名字—— “沙漠之舟”。我可喜欢这个名字了呢!
爸爸有一双季节性的手——每逢秋冬季,那双皲裂的手,且不说粗糙,就那张开的血口,让人害怕,总是不得“封口”,即使这样,爸爸也未曾抱怨过:“打你爷爷的手也是如此,定是遗传,不奇怪呵。”就这样搪塞过去,然则在我的脑海中,总也挥之不去。
一日,爸爸在厨房捣鼓着,噼里啪啦,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进厨房,只见爸爸从盐罐里弄出几勺盐,洒在收拾干净的鱼身上——每到周末,总能吃到爸爸煎的又香又脆的鱼。他咧着嘴,嗞着牙,嘴里不自禁地发出疼痛的声音。我有些奇怪:“爸爸,怎么了?是被鱼刺着了吗?”“不是的,是这盐,太伤手了。”爸爸低声说着。我再仔细端详那一双手,十个手指,有四个手指已裂开了血口子。这哪里是鱼身上撒盐,分明是“伤口上撒盐”,怎不疼痛啊!我感到震惊!更心疼爸爸——平日做得美味的鱼是用万般疼痛换来的。此时,我心里有种说不去来的滋味:平日一向沉默而严厉的爸爸,原来也是“冷面热心”,为了给我做一道可口的菜,宁愿忍受“伤口撒盐”的巨痛,也毫不在乎:“赶快去写作业吧,这点疼不算什么。”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想不让我担心。
待爸爸坐下休息时,我趁机将妈妈买的防裂膏拿过来:“爸爸,我帮你涂一下吧。”“嗯,好的。”爸爸稍有些迟疑,但还是将那张着血口的手递过来。我将药膏均匀地涂在裂口处,爸爸露出会心的微笑:“谢谢女儿,舒服多了。”此时,一抹阳光从窗户的一角射过来,照在那被涂上药膏的裂口上。阳光透过玻璃窗,折射后的余暖仍然浓厚。冬日的阳光格外怜人,久违的融融暖意在彼此的心头涌动,万物享受着阳光的博爱恩赐,一切是那么的自然,我也是,爸爸也是。
也不记得什么时候,爸爸又在开始练写粉笔字。他的字,我一向很羡慕——总也学不到其精华。他用右手的大拇指与食指夹住粉笔,在一块黑板上认真地书写着,那粉笔灰在空中飞舞着,飘散着,跳起轻盈的舞蹈。而他面容似乎有些“狰狞”。“爸爸,写粉笔字手很疼吗?”我不解地问道。“是啊,不出力,写不出笔锋的,所以手有点疼痛。你摸摸我食指上的茧就知道了。”爸爸边解释边把食指伸过来给我摸。“是的,硬硬的。爸爸,你的食指上还有个裂开的口子,痛吗?”我关切地问。“痛,已经习惯了。”爸爸把手收走,不让我继续“观摩”。而一截颜色很奇怪的粉笔头吸引了我——白色的粉笔头的一端,清清楚楚地印着血红色。这不是红色粉笔的印迹,分明是爸爸用力,因手指裂开口子流出了血给印上去的。是那般与众不同,却又那般鲜艳夺目。“做任何事,总怕流血流汗,是办不成的。”这是爸爸告诉我的,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一些。
爸爸的那双手,每到秋冬季节都会皲裂,虽然伤痕累累,也不忘记他的责任。刚记事时,他用那双有力的双手,把我高高举起;上小学时,他用那双强有力的双手,陪我打打篮球;如今上中学,他用那双有着岁月印痕的双手,支撑我们这个小家庭。那双手,给我描绘过幼时色彩斑斓的图案,为我抵挡过童年时烈日炎炎的阳光,为我抚去少年时郁郁寡欢的忧伤。我要感激那双手——爸爸的那长得丑陋的双手。虽然总是会时不时裂开口子流血,但又总是一笑而过,坚强面对。
时光清浅,岁月无言。爸爸的那双手,依然患有季节性的“皲裂”,即便如此,他依然如故——哪怕流血,也要微笑面对。对于我来说,无论何时,这是如此得珍贵!
狂风裹挟着黄沙,千里迢迢地从北方赶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下子把整个秋天染成了灰黄,顶在头上的天,似乎渐渐地沉重地压了下来,像鬼嚎,像马嘶,有时又像声嘶力竭的呼救。泱泱大军顶着茫茫前程,在艰难困苦中奋起杀出一条血路。遍地,都是尸首。没有人知道自己能否见到明日的太阳,只因空气中流淌的阵阵血腥……
“停下!就在这扎营!”
洪亮的声音传来,个个如棋子般的士兵,又如同散沙一般倒下了,疲惫地,很快进入梦乡。漫漫长夜里,星光映照着千万酣睡的军帐,似乎在每一个帐篷里都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柔的纱。随着云层的流动,纱有时暗淡时而微明,好像每一件帐篷都有了神赋。
军队总营帐里,却始终未熄灯。烛光下,有一个瘦弱的背影在轻叹。他卧床而坐,手捧兵书,细细琢磨。未几,他轻放下书,蓦然望向窗外的繁星满天,似乎听到了神灵的细语与召唤。他静静地听着,想着,脸上由思考的专注变成了严肃的抉择;物换星移,约是半更,面庞又竟有些惘惘。一向沉稳神算的他失措了,远眺天际,默默的谋略着……
不是死的畏怯,只是责任的担与卸。
他的人生经历了太多坎坷曲折,促使他的心变得善谋。少孤,后隐居隆中,直至刘备三顾才出茅庐,观世界。算定天下三分,平五胡,定南蛮,北拒曹操,南和孙权……所有的神通鬼妙,躲不过他掐指一算。
蜀军大营,于轻纱中仍是那么静谧。他忽然低下头,不语。刹那间,他的眼角流露出垂垂老矣的神态,看透世间轮回沧桑,摧心折骨的无限悲哀,但眼眸里折射的缕缕星光悄悄地掩盖了它们,继而代之的是决心与希望。
希望,是在那个年代,像家书一样珍贵的东西。
他召来士兵,又唤回士兵。不久后主所派大臣李福来到,只看到一具奄奄一息的躯壳在榻床上残喘,眼神早已黯然无光。李福转达慰问,马上问到继承者的名字。那位病榻上的老者已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定将星,排军阵,嘱大将切勿轻举妄动,甚至为保全士兵密令不发丧,算准了忠臣与逆贼,渴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为国家绽放自己的魅力!
此刻,无声胜有声。
公元234年,诸葛亮死于五丈原,年53岁。退数万敌军,为蜀国尽忠终身,无怨无悔。
一颗巨星,陡然陨落了……
此时的蜀营,仍在一片星光之下,笼着缥缈的纱,就像他生前的羽扇纶巾与神机妙算一样,无可捉摸。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岁月,从脚下流过,风,传递爱的信息,将白嫩的脚,一点点磨粗糙。
童年,在红木椅上,透过窗子照下的阳光,把母亲的脚照得很白很白,那双大脚很软很软。立在阳光下,她轻轻的笑着,望着那远处一蹦一跳的男孩,满脸洋溢着欢乐的微笑。
夜晚,在昏暗的灯光下,母亲在为男孩打磨鞋底。因为鞋底很糙,母亲怕伤了孩子的脚,于是在鞋中加上了对他的爱。
早晨,男孩穿着充满母亲对他满满的爱的鞋子出发了。男孩踮起自己的脚,亲吻母亲,母亲身上散发出清幽的香气。
傍晚,男孩屁颠屁颠地跑回家,母亲在家中静静地等候他。只有听到那急促的跑步声,才可以把心中的大石放下。
晚饭过后,阳台上,母亲为男孩那充满泥垢的小脚清洗着。男孩用自己那湿漉漉的脚,手舞足蹈地飞奔着。母亲紧跟在后面,生怕孩子摔倒。捉住男孩后,便重新拎回阳台,再次用清水冲洗那双淘气的小脚,然后用毛巾轻轻地把那双脚擦干。月光下,被清洗后的小脚显得非常白,就如牛奶般,却不及母亲的脚大。母亲抚摸着男孩的小脚说:“孩子,会长大的,比妈妈还大。”
长大后,男孩离开了母亲,母亲为孩子打磨鞋底,希望那双小脚可以舒服些。而小脚离开后,母亲则是思念无限。时光一点点消逝着,大脚不在白嫩,可是还在那等候等候着小脚归来。
红木椅上,是母亲的等候,还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小脚长大了,回来看望大脚。我在门边看到的,还是那点微笑,只是那笑容不再那么有活力了。
傍晚,依旧是大脚与小脚,只是小脚已经成长了。这次,由男孩为母亲洗脚,可是母亲的脚已不再白嫩,犹如岁月在这脚上留下了伤疤。
风,轻轻地吹过,吹过粗糙的大脚;也将大脚的爱,吹向了那双“小脚”。
【王老师点评】
平淡而有韵味,文章平平淡淡地聊母亲的举动,日常生活中见真情。从脚的对比中,以小见大,表现那平凡而伟大的母爱!
外表看起来像黑矿,黑而无色泽,多角而不圆滑,摸起来粗糙,不容易滑落。把它放到口里,香甜的滋味散布到口中每个角落,有种甜蜜、幸福的感觉,整个黑糖香味从口中到鼻尖到头顶,全身充满精神,快活似神仙,整个身子全热了起来。
如果在冬天,将黑糖放进热水中,糖粒完全溶解开来,像冬瓜茶似的,热热的黑糖水贯穿全身,舒服而畅通,把寒冷全部赶走了!
提起张飞,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粗鲁、莽撞”几个字。特别是当年,他在当阳长坂桥上的那声怒吼,竟吓退了曹操的百万大军,还使大将夏侯杰当场被惊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连桥下的河水也为之倒流”,可说是骇人听闻、刻骨铭记,千百年来不知震撼了多少代人的心,张飞自然就成为“粗鲁、莽撞”的代名词了。
由于陈寿在《三国志》中对刘备、关羽的形象都有具体的描述,惟独张飞的形象只字未提,因此这就给作者罗贯中在创作《三国演义》时,有了充分自由发挥的空间。根据《三国演义》的描述,张飞是一个“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的人。因此戏剧舞台上的张飞,总是黑脸,胡子满面,一身黑衣服、黑头巾,连乘坐的战马也是乌黑乌黑的。唐代诗人李商隐曾在《骄儿诗》中说:“或谑张飞胡,或笑邓艾吃。”前一句指的就是张飞不但长得胡里胡气,而且性格也十分胡莽而粗率。
在《三国志平话》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说刘备得补县尉后,遭定州太守的有意刁难。张飞暴跳如雷,竟将太守与夫人、衙内兵卒全部杀个精光。待督邮赶到时,张飞不但给他当胸一百大棒,活活打死他,还将他分尸六段,将头挂在北门,手脚吊在四隅角上,尔后就与刘备、关羽一起领众到太行山落草去了……
《华阳国志》卷六对张飞的评论是“勇冠三军,俱称万人之敌”。还称张飞“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如探囊取物”。张飞的勇猛、粗鲁可想而知。
但是,嫉恶如仇、直率干脆、胸无宿物,这仅是张飞典型个性的一面;另一方面,根据史书记载,他还是一个善用智谋、细致入微,富有文士骚客的素养与气质的儒将。
张飞(?—221)字翼德。涿郡(今河北涿州)人。他少时拜王养年为师,王文武双全,教张飞学文习武,对他一生的成长,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王养年见张飞性格从小刚烈勇猛又粗莽不羁,就对他进行因人施教,天天要他拿着绣花针,把花线往针眼里穿。开始时,张飞拿着针,“大眼珠”对着针孔的“小眼”,不知如何着手,急得哇哇直叫。王养年就在旁谆谆对他说:“你有‘大眼’,针有‘小眼’,心里就是没有‘心眼’。作为武将,既要习武,也要学文;要勇冠三军,更要谋略过人,方能克敌制胜。”说后,他就手把手地教张飞,如何将线头捻细,如何屏住呼吸,如何“大眼”对着“小眼”,再加上一个“心眼”,“三眼相通”慢慢将花线穿过针眼。最后,王养年对他说:“心别急,今天穿不进,明天穿;明天穿不进,后天再穿。今后你无论办什么事,都要多长个心眼。”
从此以后,张飞就天天一人坐在房里苦练穿针本领,性格也逐渐潜移默化地变得安静起来了。使他一生养成了“小事粗鲁、粗中有细;大事有谋,谋略过人”的可贵品质。因此在他今后的军戎生涯中,不管是擒刘岱、释严颜,还是威震长坂桥、八蒙赚张郃等等战斗,屡建奇功,扬名三军,使常人刮目相看。因此,民间就有了“张飞穿针——粗中有细”的歇后语。
张飞粗中有细的特点,我们还从史册记载的许多事例中可见一斑。张飞在任古城阆中县令时,碰到有两个妇人为抢一个孩子来击鼓告状。张飞升堂后细察,一位妇人长得纤弱文静,泪流满面,从内心中表现出十分痛苦的样子;一位妇人彪悍骄横,面目凶狠。二人在堂上吵闹不休。张飞沉思良久后,佯作烦躁,对二妇人说:“本官作主,你二人就在堂上各执小孩一臂,谁能将小孩拉过去至对方,我就断谁为亲母。”二妇人见说,立即奋力争抢起来,一时间小孩痛得哇哇大哭。纤弱妇人见状,恐伤小孩筋骨,就边抢边放边让;悍妇则拼其全力,毫无怜悯之情。师爷见状,示意张飞快快叫停,认为此举不妥;忤作也急忙斥责悍妇放手。张飞见此,立即怒斥悍妇:“你不顾小孩死活,全无亲情,怎为人母?”然后,转身对弱妇道:“争抢小孩,亲情所系,母子关系真相大白,小孩断与亲娘。”师爷、忤作连连叹服:“奇招!奇招!”
公元215年,曹操命大将张郃领兵三万进攻西部的岩渠(今四川渠县),时任巴西太守的张飞率万人迎击。两军在岩渠相持了五十余天总不见胜负。张飞突生妙计,故意引敌进一条狭窄山道。然后,率精兵绕道到敌后方发起突袭,敌人“前后不得相救”,顿时被打得昏头转向,张郃仅带十余残兵弃马而逃,十分狼狈。此仗张飞用智大获全胜。
就是当年长坂桥上的那声怒吼,只要我们细加分析,也可看出,其中无不渗透着张飞的足智多谋与沉着冷静的本性。据《三国志》记载:刘备战败后,张飞身边仅有二十多名士卒,他通过长坂桥后,首先将桥板拆毁了,曹军即使赶到,也一时过不了河;然后他命20名骑士在桥后树林中来回奔跑,扬起滚滚尘埃,疑似有万马奔腾的样子。自己则怒目横戈,立马于河边大喝,威迫对方:“我乃燕人张翼德也,谁敢与我决一死战?!”百万曹军赶到河对岸时,苦于一时无桥板过河,又见桥后林中尘沙滚滚,怕中诸葛亮的计策,只好忍痛撤退了。
我们知道,如果单凭张飞的那声吼,哪怕是吼破了喉咙,也是不可能惊住正在乘胜追击中的曹军威势;曹操要是知道面前仅是粗莽张飞的一则蝇头小计,并非出自诸葛亮的老谋深算,他也一定会设法乘胜打过长坂桥,活捉张飞的。但是历史毕竟是历史,他还是中了张飞的小计。至于张飞的吼,竟惊得大将夏侯杰肝胆碎裂,倒于马下,而且连“桥下河水也为之倒流”,这些纯是文艺作品与民间传说中的夸张言辞,我们大可不足为信。
张飞与刘备、关羽三位异姓兄弟,长年征战分离在外,平时只能以书信沟通关系。为了保证通信安全,张飞每次写完信,总要在常人不注意的字里行间用针打个小眼,然后滴上一小点墨水作暗号,这习惯只有他们三兄弟知道。一次,张飞致信关羽,约他攻打曹军一个据点,不料途中信使被曹军擒获,供出张飞滴墨作暗记的做法。曹操大喜,立即将信内容作了更改后,也滴了墨记派探子送给关羽。关羽接信后,只见墨滴不见针孔,知道这信是假信,立即杀了信使。事后关羽叹曰:“二弟人虽粗鲁,但精细过人,内中奥秘,惟我独知。”
关于张飞的长相,最近根据考古发掘,也有了新的定论。据《成都日报》报道,2004年中国文物部门在四川简阳张飞营的山上,发掘出一个石人头像,高约四米,宽三米多。据当地人说,这是唐代工匠为纪念张飞,在他当年驻军的“张飞营”山上雕刻的,石像还原了张飞原来的真面貌:慈眉善目,耳长唇厚,脸上没一根胡须,是一个面如美玉、神采飞扬的美男子。另据史学家考证,张飞膝下有两个女儿,先后都嫁给了后主刘禅为妻。根据遗传学的观点,女儿能当上皇后,父亲的相貌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张飞也许是一位英俊的父亲。如果张飞像《三国演义》描写的那一副样子,他的女儿还能成为皇后吗?
据《三国志集解》等史书记载,张飞一生还能写得一手好诗,并精于绘画、书法。我国著名学者邓拓在他的《燕山夜话》一书中,有一篇《由张飞的书画说起》的文章,其中说到北京出版社在印刷发行《标准习字帖》的《编后》中说:“张飞被列为了武将中的一位书法家。”南北朝时代梁陶弘景的《刀剑录》中也说,张飞初拜新亭侯时,曾命匠人炼赤朱山的铁铸成一刀,刀上铭刻“新亭侯蜀大将也”,这几个字,就是张飞亲书的。当年,张飞在八蒙山大败张郃以后,很兴奋,当场曾以石代纸,书写了《八蒙摩崖》(又名《张飞立马铭》):“汉将张飞精卒万人,大破贼首张郃,立马勒石。”《三国志集注》一书认为,这句话是张飞当场提笔书写的。今陕西歧山县博物馆收藏着张飞这幅手书碑的原拓本,字体、大小都与史载吻合。碑刻共22个字,用笔丰满遒劲,气势刚健凝重,充分显示了张飞的个性与风格,不失为一幅难得的张飞书法佳作。明代卓尔昌编写的《画髓之铨》中也记载:“张飞……喜雷美人,善草书。”
从以上历史资料,我们足可看出,历史上的真实张飞,虽然骁勇威猛,但不一定粗率横莽,他能武能文,具有文士的素养与气质,实为一代可爱的儒将!
陈寿在《三国志》中对张飞有个客观而中肯的评论,说张飞“爱敬君子而不恤小人”。“爱敬君子”,说明他性格中有文雅、细腻、具有文士素质的一面;“不恤小人”,则表现了他秉性粗莽、急躁的另一面。也正因他“不恤小人”,对下属横蛮,最后招来了杀身之祸:
公元221年,刘备为了给关羽报仇,发兵远征东吴。张飞在阆中准备出兵与刘备会师于江州。但就在临出发的前夜,张飞在醉卧中被部将张达、范强乘机杀害。他们割下张飞的头颅,准备投降东吴,向孙权邀功请赏。但刚走到云阳,忽听东吴与蜀已议和,慌乱中就将张飞的头颅弃于长江中,各自分头逃命去了。究其原因,张飞的部将之所以会在大战前夕叛逆,就是因为张飞平时对部下多打骂,“不恤小人”,引起他们的极度不满,最终造成悲剧的发生。
后来,张飞的头颅被云阳的渔翁捞起,葬云阳,建张飞庙供百姓祭奠;因张飞是死于阆中的,阆中群众仰慕张飞的忠勇,葬张飞的身躯于阆中,也建张飞祠以示纪念。因此,历史上就有“张飞身葬阆中,头葬云阳”的说法。
粗犷,的确不等于粗疏,更不是粗糙。所谓粗线条的笔墨,大抵是小处着眼,大处着笔,几笔勾勒,两三动作,活现_欠人物·这在我国传统艺术中称为点晴之笔·即鲁迅所说的:“要极省偷的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但回目传神,只能是抓住了一个人的特点才能画出。二这样的“栩”画,却是“细”察的成果。蒋子龙笔下的几个成功的典型形象和性格的创造,正体现了这样的富于民族传一统的创作艺术的结晶。
同样的,粗疏、粗浅或粗糙,也决不会由于粗犷的风格而被掩盖。蒋子龙的有些作品,如《前锋》、《迎春展翅》的确有些粗,但它们粗,是粗在没有细致的观察,深广的概括,便人读了以后,无论故事和人物,都是一闪而过,而不能象乔光朴,甚至应丰(《狼酒》)、高盛五(《人事厂长》) 那样,给人留下形象丰满象。包括《开拓者》这部较成功的作品,虽然开掘了四化建设中经济领域的重大主题,深刻地描绘了改革与阻碍乃至反对改革的复杂的斗争。作者把那尖锐而又错综的生活冲突,从工厂写到工业局,写到省委的.内部以至国务院召开的专业会议上,气势宏伟,生活磅礴,主人公车篷宽披荆斩棘,努力奋斗。整个来说,这篇作品也使我们感受到了改革之势不可阻挡的时代气息,但是,这篇作品中的主要人物形象,总是给我们一种血肉不丰满、个性不鲜明的印象,这样的“粗”画,就不是粗犷而是粗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