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出现,是如此猝不及防。我猜,我们前生一定见过,不然,何来如今的熟悉感?
褒衣博带,衣冠无修;豁达飘逸,美人风骨。风调开爽,器彩韶澈;丰神俊秀,门第清华。我终于在浩如烟海的史册卷帙中,看到了那个名字。竹简被光阴消磨得泛黄,连字迹都变得暗淡无光,可每一笔,都可隐见他的模样。
“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著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庸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
我闭上双眼,想那场面该是何等威风,然终我一生,都无缘得见。
在北齐那段皇权更迭、宠信奸佞的时代,高长恭,究竟以什么姿态在漫漫岁月里踽踽独行?他看了多少遍的皇室无情,记了多少次的尔虞我诈,又用什么样的兵器让我们看到一个千年前的兰陵王?
一幅画,一场梦,一城繁华;一疏影,一惊鸿,一帘落花。
《北齐书》载:“邙山之败,长恭为中军,率五百骑再入周军,遂至金墉之下,被围甚急,城上人弗识,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武士共歌谣之,为《兰陵王入阵曲》是也。”一场邙山之战,那是敌人的修罗场,那是齐军的英雄冢!
邙山大战,归城庆功。可他终究是高估了自己,高估了高纬,亦高估了亲情。所以,面对高纬赤裸裸地试探,他放松了自己,一句“国事即家室”引来了高纬的忌惮。春归无路,家国难复,举步维艰,前途未卜;问谁最苦,回眸故土,鹃声啼血,长歌当哭。那一年,他曾朔气金柝夤夜残蜡,那一年,他也曾枕戈待旦红衣怒马。可是那一年已经过去了,随着那存留着他气息的毒酒,一起远去了。光阴清瘦,人世间的凉薄,无可能敌,让太多美好怀想的人和事物,缥缈难留。
“新将入阵谱弦歌,共识兰陵贾舆多。制得舞胡工欢酒,当宴宛转客颜酡。”
兰陵长卷无双风华,青梅缭乱黯了竹马。鹫岭那道屋檐下,曾有月光抚过你长发,邺城无情的风沙可是迷了你的双眼吗,你瞧那一程白雪开尽了洛阳花。
兰陵,长卷,无双。
兰陵,长歌,未央。
兰陵,长恭,莫忘。
起初只是这本书素白的封面上有一只小船。船中坐着一位男人,船头站着一位。女人。只是这样,这本书就已给我带来了奇妙的感觉,我忍不住翻开它。
《浮生六记》的语言有些晦涩,像是文言又透露着现代文的风格。虽是散文写作,但书中一件件家常趣事颇像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让人看了就无法停下。作者沈复,苏州人,出身雁门伐北,专门写平沙漠漠。而这本书去文采熠熠,处处透露着温柔的气息。书中更多的写的是沈复妻子芸的故事。在沈复的笔下,他虽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却处处透露着可爱。林语堂先生曾说芸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诚非过誉。芸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人,同时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仔细打理家中的一事一物,也会有女扮男装看庙会,为丈夫主动谋妾室。诸如此类令人神往而又感到惊奇的行为。云于古代的才女不同,既善解人意,通情达理,有痴情一往,可爱聪慧。这似真实似虚幻的角色,让人不禁感慨。文章看似散乱,却无处不透露着才子佳人艳羡的爱情,与令人向往的充实生活。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沈父见到妻子怎能不欢喜,妻子也如此。沈复对妻子的爱是我们无法想象的,以至于他的书中描写的妻子,是如此的情致动人,独一无二,甚至让我们感到沈复配不上他的妻子。他们之间的爱情在书中的一字一句中体现。虽然没有过多的情感描写,但沈复与妻子插花、在月夜划船、读诗、游戏,都使我们感觉到了那份甜蜜而又平淡的爱情。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有这样的生活,怎能不欢喜?浮生二字是李白所谓“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四篇文字中有三天都是谈论生活细节:闺房之乐,诗酒之乐,游玩之乐,都是典型中国文人的清淡闲雅情志。沈复是实干的人,他的文采也没有太多的点缀,然而只是平常的叙述,细微曲折,点到为止,就足足体现出他生活处处有趣的细节。沈复好热闹,整篇文章都无太多删减,充分的展现了文人们平时休闲且充实的生活。他用最平实的文笔描写出读者们最向往的生活。虽然他与芸的生活着实清寒不易,许多时候得苦心经营才能过的下去。最后也是妻子早逝。但这篇文章却在两百年后为我们刻下了最美爱情的模样。以至于观赏过后不经感慨一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但我在合上书时,背面有一句话,“这本书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简单概括。”《浮生六记》给我带来的确实不止如此,而我对于这本书,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对此千万的感受只能凝于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我不喜梅,即使文人墨客皆赞叹它的清香,但只闻得清香却难觅踪影,就像才学满腹的真君子,又怎么能因一纸空文而被人了解呢?
我爱菊,喜欢它永不褪散的带有田园气息的香味。那是一股钻人鼻腔的独特香味,就像药入肺腑,绵延荡漾,让人无法忘却。这香味从何而来?来自那一丝丝一段段聚拢成团的花团之中;来自那金黄烂漫深藏于花蕊之中。萧萧秋风吹过,都带上了崭新的气息,被带去远方。
我印象中的菊生长在一张办公桌旁。它淡黄却亮丽,矮小却葱茏。它总是昂首向上,托起一阵阵淡雅的清香,而它的身旁坐着的是老师,一个让我无法忘却的老师。她常伏案工作,持笔而书,眼显疲惫却神情温婉,因为她知道,她会带给学生文学的芳香,这将浸润他们的心田,滋养他们的生命。
莎士比亚曾说:“人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于我们自己。”我们敬畏自然、规矩、人言,但不因畏惧而变得软弱无能,消磨棱角。
歌德在《浮士德》中写道:“善良的人或许会迷惘,但终将找到一条坦途。”身处一个群体社会,心存敬意是一一门处事哲学。李子柒敬畏却不畏惧自然,最终在自己建立的乌托邦中过着闲适而诗意的生活;孔夫子敬畏但不畏惧高位规矩,在政治黑暗之时提倡恢复周礼,终其一生,都在“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道路上维护等级制度;百家争鸣时期的知识分子敬畏却不畏惧入言,开创了一个思想纷繁的时代。
但不是所有的自然、规矩、人言都值得敬畏。冰心老人曾说:“墙角的花儿,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在这个“偏激比理性更受欢迎,言论比分析更加容易,粗品比精品更加多产”的社会,总会有一些不被社会认可的东西。娱乐将文化推翻,审“丑”进入大从视野,越是丑陋至极、遭人唾弃的事物却意外地拥有热度,网红云集,迷得我们找不到方向:而真正应当得到敬重的“医”食父母钟南山院士、袁隆平老人却因一些谣言被大批键盘侠批露与抨击。面对此情此景,我们应当,也必须应当将它从我们的生活中移除。
法国作家帕斯卡尔曾言道:“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面对社会的纷繁复杂,我们应当理性思考,保持客观,而不是人云亦云,终而筑起我们敬畏万物的高墙。敬畏文化,敬畏莫言在作品中对高密县抒发的一缕浓厚的情感;敬畏历史,敬畏曹雪芹用十年辛苦换来的字字皆轿的巨著《红楼梦》;敬畏法律,敬畏法律限定的做利人利己的事。
“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我们需在敬畏之时理性思考,在蕴含禅理的人世中不惧怕任何事物,在世事浮沉之中安之如素,以“爱”为行动指导准则,就算没有“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壮终不还”的气概,也要有“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勇气,听从你心,无问西东。
年夜饭桌上,年幼的我不喜吃火锅,在一旁哭闹不止。妈妈端来一个盘子说:“不吵,妈妈给你准备了一份比糖还要好吃的东西。”一听到比糖还好吃,我立刻就乖乖坐好,不吵不闹。
我一看,那是一叠洁白莹润的小方块,上面撒着一层酒红色粘稠的液体,还铺着薄薄一层黄豆粉。“来,尝尝!”我从妈妈的手中接过一块,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糯米的软糯和红糖的香甜交融,黄豆的醇香和酥脆的外皮冲击着味蕾,馥郁的甜香荡漾在喉间,清咽一口唾液,回甘便盈满了心间。
之后,我便总是缠着妈妈给我做红糖糍粑。做糍粑之前,妈妈要提前一夜将米倒进木桶,用水泡好。干爽的糯米遇到清冽的水,发出“沙沙”的声响,好不惬意。一觉睡过去,幽凉的长梦里。每一粒米都像花朵一样绽放。米经过一夜的浸泡,变得软糯莹润。妈妈将淘好的糯米倒在竹篮里沥干,大铁锅里加水,放上洗净的隔板,铺上纱布,倒入糯米,架起大火猛烧。
蒸熟了的糯米粘在一起,粒粒晶莹,颗颗透亮。妈妈趁热舀满一大瓢,抄起两头圆溜溜的粑槌,使劲舂,“咚——咚——”,几个回合下来,妈妈微微喘着气,脸上却满是笑意。又是几个回合下来,每颗米粒都被糅合得恰到好处。
舂好的糍粑,滚热黏手。而我最喜欢将糍粑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最好吃。将鼓胀的糍粑用筷子轻轻翻个面,再多烤一会儿便焦黄了,淋上红糖,整个屋内飘满了淡淡的香甜,绵软又有嚼劲的糍粑蘸着香喷喷的黄豆粉,嗅觉与味蕾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幸福便在醉人的香气里浓郁起来。
那留香唇齿的甜是我心底最珍贵的东西,不仅是因它的美味让我喜爱,更重要的是,它蕴含了妈妈的耐心与爱。那份爱,就如同那份甜,莹润人心!
(指导老师:罗谨思)
又是周末,我又得练琴了。这对向来不喜钢琴的我无疑是一大噩耗。想到得用两个多小时来练习钢琴应试曲目,心情不由得低落了下来。
夏天的雨不同于往常,一出场便大而急了,伴着滚滚惊雷,更显其不可一世的气势。天黑沉沉的,暴雨似子弹一般打在地上、窗户上,发出密集的嘀嗒声响,和着闷热的天气,令我烦闷无比。我机械地敲打着琴键,心中六神无主,只期盼着下课。我四处张望,希望能找些东西解解乏,终于窗边的一只小蜘蛛,吸引了我。
它的蛛网斜织在檐边,在平常,这是绝佳的捕猎位置,不巧它遇上了暴雨。夏雨以摧枯拉朽之势向蛛网疯狂袭去,很快,蛛网好似靶子一般残破不堪。这张蛛网看来得废了,我心中为蜘蛛叹息着。可是,这只小蜘蛛却依然冒着大雨修补着这张残缺不全的网。
小小蜘蛛怎能战胜自然?我心中嘲笑到。我看了看无用功的补网行动,便觉得无聊了,又机械地弹起琴来。练琴的时候,我总是在想着那只蜘蛛,它的网还在吗?或是,被汹涌的雨点无情的卷走了呢?
间隙,我又开始细细地观察起了它。
在枪林弹雨般的雨点摧残之下,蛛网只留下了缕缕微痕,只能当做存在过的证明了。而那只可怜的蜘蛛,却依旧坚持着,虽然它已经累得精疲力竭。可尽管如此,它仍然没有停下脚步,好似对着大雨宣言:“乾坤未定,我可没有输!”看到这,我也有些动容。
雨不减反增,我开始担心起那只蜘蛛来,在狂风暴雨之中,那只小蜘蛛被雨点卷入了黑暗之中,失败了吗?我望向窗外,不!还没有失败!小蜘蛛再次爬了上来!
我不禁羞愧难当,连小蜘蛛都懂得坚持的道理,更何况是“高等生物”的我呢?遇到困难就退缩吗?我反思了起来。
雨渐渐停了下来,天也亮了起来。檐边的蛛网修复了,琴房里终于响起了流畅动听的乐曲……
我家有两支“画笔”,有时我喜欢他们,有时我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有时会很开心,有时又会很生气。
那两支“画笔”就是我的爸爸和妈妈。我先来说说爸爸吧。我有一个又聪明又大方的爸爸,爸爸长着大大的眼睛,一张像大喇叭的嘴巴,白里透红的耳朵,可机灵了。爸爸喜欢看新闻,每天加班回来就拿着手机看国家大事。爸爸小时候的学习也很不错的,非常值得我和哥哥学习。
下面来讲讲我的妈妈。我的妈妈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小小的鼻子,美丽又善良。妈妈虽然有点严肃,但却是很爱我的。她经常给我写信,晚上睡觉担心我着凉了,总是帮我盖被子。早上又很早起来给我做早餐。平时,她很少做午饭和晚饭给我们吃,但我却最喜欢她给我煎的牛排和炸的虾球,真是超级美味的!
这就是我家的两支“画笔”,他们陪我一起编织着多彩的童年生活,陪我们开心成长,我爱他们!
少年就是少年,他们看春风不喜,看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拦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只因他们是少年。——题记
少年是一首诗歌,唱尽人世悲欢,写完故事句号,眼里充斥的不是世界,而是故事,是酒。
少年人的满腔热忱如同春日一般,怀揣着应有的热情,拿捏着刚刚好的不温不火,笑起来弯弯睫毛和若隐若现的酒窝,却可以融化寒天的冰雪。如同他们干净的气息。
少年是追风的蜂鸟。“生活本是无味,但跑起来有风。”虽然多阻碍,花发在重荣。扑朔着翅膀迎风而去,嘲和笑在秋风中化解,成为最温柔的影子跟在身后。在某一天的清晨,在某一天的夜里,他们跑向光明。
少年是秀丽的字。不论是笔画多的,内容繁琐的,字形难写的,还是笔画少的,内容简单,字形草率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他们形单影只是最美好的存在,他们拼凑在一起是温柔的句式。无论如何,他们被别人爱着,他们爱着别人。
少年是酒。没有八二年拉菲的成熟,没有沉积地下的厚实,是刚刚酿好的酒。品尝起来青涩而苦洌,久而久之,味觉在舌头上发酵,便别有一番风味。
少年的肩应有明月清风,少年的眼应有星辰大海。
“文似看山不喜平”,“九曲十八弯”才是记叙文的审美标准。那么,在正文中,如何制造波澜呢?读写菌分享三种常用的方法。
01、设置悬念法
小说《变色龙》通过“这到底是谁家的狗?——好像是将军家的狗——这是将军哥哥的狗”的反复变化,不但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变色龙”见风使舵、媚上欺下的奴才性格,而且让读者在忍俊不禁中领略了悬念的无穷魅力。
传说有位名士受邀,为一位老太太祝寿,其四个儿子请名士为其母题词。只见他提笔挥毫:“这个婆婆不是人。”满堂宾客大失神色;而名士不慌不忙继续写到:“九天神女下凡尘。”四个儿子与众宾客顿时眉开眼笑,齐声喝彩称颂。殊不知名士又接着写出一句:“儿子个个都是贼。”此时连老太太也勃然大怒了,可名士笔峰一转写下最后一句:“偷来仙桃孝母亲。”引得宾客无不拍手叫绝。
在具体的写作中,我们可以模仿这首祝寿诗“两起两落”的模式——第一次设悬念,然后释疑;第二次设悬念,再次释疑。在写作之前,先列一个提纲,不断地追问自己:“一起(第一次波澜、悬念)是什么?怎么落下来(化解悬念)?二起又是什么?怎么落下来?”当然,我们常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所以也可以在“一起”还未释疑之时,马上进行“二起”,这样读者就像在阅读一篇侦探小说一样,被你吸引着不断读下去。
02、欲扬先抑法
欲扬先抑的好处是,使情节波澜起伏,造成鲜明对比,进而表达出作者充沛的感情,让读者产生恍然大悟的感觉,留下深刻的印象。
上文提到的那首祝寿诗,归为欲扬先抑法似乎也可以。我们再看余秋雨的一则片段。
我去都江堰之前,以为它只是一个水利工程罢了,不会有太大的游观价值。连葛洲坝都看过了,它还能怎么样?只是要去青城山玩,得路过灌县县城,它就在近旁,就乘便看一眼吧。因此,在灌县下车,心绪懒懒的,脚步散散的,在街上胡逛,一心只想看青城山。
——余秋雨《都江堰》
作者未去都江堰之前,对它并不看好,只是打算“乘便看一眼吧”,但是真正看到都江堰后,却被它震撼到,发出了“看云看雾看日出各有胜地,要看水,万不可忘了都江堰”的感叹。这样行文,充满波澜,给读者的印象更加深刻。
03、制造误会法
《三国演义》写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不厌其烦地运用了误会法。在没有见到孔明之前,却先后将孔明的朋友崔州平、孟光威、石广元以及弟弟诸葛均、岳父黄承彦等误当作诸葛亮。
忽见一人,容貌轩昂,丰姿俊爽,头戴逍遥巾,身穿皂布袍,杖藜从山僻小路而来。玄德曰:“此必卧龙先生也”急下马向前施礼,问曰:“先生非卧龙否?”其人曰:“将军是谁?”玄德曰:“刘备也。”其人曰:“吾非孔明,乃孔明之友博陵崔州平也。”
这一次次的误会便构成了一个个波澜:这诸葛亮究竟是个什么人?情节曲折跌宕,引人入胜。
再看一则案例。
伊莉娜的弟弟佛莱特伴着她的丈夫巴布到非洲打猎。不久,她在家里接获弟弟的电报:“巴布猎狮身死。——佛莱特。”
伊莉薇娜悲不自胜,回电给弟弟:“运尸回家。”三星期后,从非洲运来了一个大包裹,里面是一个狮尸。
她又赶紧发了一个电报:“狮收到。弟误,请寄回巴布尸。”
很快得到了非洲的回电:“无误,巴布在狮腹内。——佛莱特。”
——微小说《猎狮》
小说的女主人公伊莉娜以为弟弟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其实是她误会了弟弟的行为。小说就是在误会中,让读者感受到张力。
除此之外,巧合、突转等技巧,也是让文章有波澜的方法。生活大致平静,内心总有波澜,捕捉到这些波澜,就是好文章。
阅读下面的文章,思考文章是如何写出波澜的。
04、《我爱你,“礻…”》
桌子上一张残缺不整的纸条,字迹还很清晰,只是撕去了一角。
“我爱你,礻… ”,纸条上的内容让我不由一惊,纸条是在高晨晨桌子下发现的。高晨晨是我们班的团支书,是学生会的副主席,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最近学校正在抓男女交往不当,高晨晨正好负责这件事,而她,怎么能……
带着一丝困惑,我不由地想:“这纸条虽然是在高晨晨桌下发现的,但这并代表就是她的啊。再说这字迹,虽然漂亮,单我们班也不止她一人写字漂亮啊!”强烈的好奇心促使我一定要将这事查明到底。我将纸条紧紧攥在手里,轻轻地走出了教室。
第二天中午,大家都回宿舍休息了,我坐在班里,等着全部的人离开,午休铃声响起,我开始行动了。从语文老师的桌上报了一大摞上交本,打开本子,一一与纸条上的字迹对照。对照了一本、两本、三本……对照了将近一半,也没找到符合的。这一本是高晨晨的,我心里不由一颤,忐忑不安地打开本子,不想发生的还是发生了,字迹相当吻合。不用说,那纸条一定是高晨晨写的。一种莫大的失望涌上心头,高晨晨是那么优秀清高的女孩,怎么……可是,能让高晨晨看上的男生,究竟谁有如此魅力?好奇心再次促使我找出这个人。
首先找找姓中带“礻”的,经过一番筛选之后,最终确定了三个对象:祁健、周礼嘉、祝峰。祝峰,应该不可能,学习超烂,长得也一般,品德也不怎么好,应该不是他;祁健,虽然长得挺好,但是爱打架惹事,再说写情书应该不会连姓都带上。这样一分析,周礼嘉显然最符合条件了。还记得他跟高晨晨借过两次书,很多男女都是通过借书还书来联络感情的,因为一借一还,不是多了两次见面的机会嘛!加上周礼嘉文质彬彬,人脉也很广,嗯,一定是他!
下午,我直奔周礼嘉班,我要找他说清楚。路途经过宣传栏,一张手抄报贴在上面,“我爱你,祖国”大大的标题很抢眼地映入我的眼帘,主办人是——高晨晨。
一阵莫大的羞愧涌上心头,赤子之心,何罪之有?
我养过很多小动物,有无忧无虑的小金鱼,有喜静不喜动的小乌龟,还有活泼可爱的小仓鼠等等。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安静又洁白的蚕宝宝。
养蚕宝宝可不容易,需要我们的精心照料。不但要及时喂食,还要及时清理蚕宝宝产生的垃圾。蚕宝宝是吃桑叶的,它要吃很多桑叶,每天我至少要喂2-3次。它只喜欢吃新鲜的桑叶,一到放学,我就让爸爸带我到野外摘桑叶。
我们还要仔细观察蚕宝宝的生长情况。有一天我发现蚕宝宝不再吃它的“美食”了,我很担心。于是我就去问爸爸:“爸爸,爸爸,为什么蚕宝宝今天一动不动,桑叶也不吃了呢?难道他生病了吗?”爸爸过来看了看说:“你仔细看看,蚕宝宝的皮是不是皱皱的,它要脱皮了。”结果到了下午,蚕宝宝真的换上了“新衣服”。”也感觉大了一圈,吃起来也特别香了。
很快蚕宝宝要结茧了,我要做一个让蚕宝宝结茧的“窝”。按照科学老师的指导,我用废纸帮蚕宝宝做了一格一格的小屋。蚕宝宝结茧前会躲到我做的“窝”里,一点一点的吐出白色丝,开始我还可以通过丝网朦朦胧胧的看到蚕宝宝,随着丝越吐越多,丝网间的缝隙越来越小几乎就看不到蚕宝宝了,最后就结出一个椭圆形的蚕茧。蚕宝宝结好茧后,我轻轻地摇了一下,听到了“沙沙”的声音,蚕宝宝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别摇了,别摇了,我还要等着变飞蛾呢”。
虽然喂养过程很辛苦,但是看到一个个白色的蚕茧时,我觉得很有成就。也有点明白了“春蚕到死丝方尽”的这种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