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座落在一个遥远的小镇,虽然我离开了家乡,但我始终忘不了家乡给我留下的美好回忆。
我的家乡很美丽,到处都是青山绿水。每次暑假乘客车回家乡时,都要经过一条弯弯曲曲的柏油路,路两旁都是挺拔而翠绿的杨树,阳光从树的缝隙里洒下来,闪闪发光像星星一样。每天清晨,我起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深呼吸,因为新鲜空气的味道是甜甜的,然后我会和弟弟妹妹们在家乡的山路上快乐的奔跑,一点也不累。
我也会跟着外婆外公去田里干活。红色的西红柿、绿色的黄瓜,还有紫色的茄子,像灯笼一样挂在枝叶上,格外好看。看着绿油油的庄稼,不仅我的心情很舒畅,外公外婆也很开心。
田边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河水里可以看到很多小蝌蚪游来游去,让我想起了以前学习的《小蝌蚪找妈妈》。河的下游有两位阿姨一边洗衣服,一边聊天,偶尔还传来轻快的笑声。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望着远处山上的袅袅炊烟,我的肚子也开始咕咕作响。于是,我大声喊道:“外公外婆,我饿了。”外公提起一筐新鲜的蔬菜,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说道:“走,咱们回家,让外婆给你做你最爱吃的西红柿炒鸡蛋。”
外公家还圈养一群山羊。中午时候,太阳暖洋洋地照在大地上,山羊也有些懒洋洋的:站着的,躺着的,打架的,叫唤的,各种姿态应有尽有。这时候,外公提着两桶饲料来到围栏边,羊群一下子开始骚动起来,都拥挤着奔向围栏边,像极了下课奔向食堂的学生,我不禁开心地笑起来。下午,外公会作为羊倌把羊群带出来去山上吃草。这时候,浩浩荡荡的羊群跟在外公身后极其壮观,外公像极了一位勇敢地将军,带领士兵去建功立业。而我会站在大门口,大声而开心地呼叫着外公,然后和羊群说再见。
我爱我的家乡,更爱我的家人。
我离开了那条小巷,可是,那夏日凉凉的青石板还在……
——题记
“叮、叮、咚:咚咚叮……”穿着草鞋的老大爷挑着扁担卖着麦芽糖。几个小女孩眼睛放着光,飞奔至老大爷的身边,准备买麦芽糖。接着,几个小男孩儿也闻讯赶过来,再然后,是一对祖孙俩……
那时候,路是泥巴混合而成的,一下雨,泥路就变得松软不成形,如果稍微一不小心,便容易使双脚变得肮脏无比。
可,就算那泥路不高大上,我们还是很喜欢它;天晴时,坐在泥路上吃棍儿;下雨时,踩在泥路上蹦蹦跳跳;雨过后,蹲在泥坑里捏着泥人儿……我们喜欢在落日的余晖下啃着麦芽糖,喜欢在火热的正午啃着冰棍儿……
麦芽糖的老板与我们脸熟,每次买糖总会减半价。麦芽糖的生意很火爆,而且整个镇上就数他的糖最甜,可我就是不懂,他每天至少能赚几十个铜子,为什么草鞋烂了也不重编,衣服破了也不重织,自从他妻亡子散之后,他的生活可谓是简陋无比。
在一个周未,我照例打开木门,踏着松软的泥路寻找着:“麦芽糖爷爷”的影子,可我走遍了整条小巷,踏遍了整条泥路,跑遍了整个小镇,终究未寻找到他的影子。于是我耷拉着脑袋,步履蹒跚地走回小巷,却看见和我平时一起买麦芽糖的玩伴们也垂头丧气地瘫坐在泥路边。过了好久,寂静被打破了,大家都红着眼眶抽泣着:“我们吃不到麦芽糖了,麦芽糖爷爷,你在哪……”
过了不到一个星期,我便被母亲接走去城里的小学了,临走时,我的脚步顿了顿,回头眺望,仿佛看见了麦芽糖爷爷的那朴实宽厚的心,仿佛看见了巷里玩伴们那爽朗的笑声,仿佛看见了那条雨后松软的泥路。正当我不舍地愣着时,母亲催促着,我慌忙踏上汽车,我知道,我不敢再回头,怕一回头,便失去了前进的勇气……
多少年后,我又回到了那条小巷过年,当我踏上回家的路时,发现,曾经的泥路,被砌成了青石板……当我得知麦芽糖爷爷病故,将毕生的积蓄都捐给了青石板后,我泪如雨下……
青石板啊,我好想抚摸你那冰凉的表面,好想坐在你身上吃麦芽糖,好想躺在你身上啃着冰棍儿啊!你,麦芽糖爷爷送给我们的礼物,是一个年迈的孤寡老人毕生的积蓄啊!
想着,我已不觉我的眼眶已红,轻轻抚摸脸颊,一滴泪珠滚滚流下,抬头仰望天空,我仿佛又看到了麦芽糖爷爷那和蔼慈祥的笑容……
曾经觉得我离初三、离中考是多么遥远。
中考这个词只是老师们,学长、学姐们口中的一个名词。但时间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初三的到来,让曾经无忧无虑的我感到猝不及防,初三感觉这么不真实,但班级里骤然紧张的气氛,让我真切的感受到已经初三了。
初三,许多人收起了玩心,在桌上写下一句句激励的话语,反复强调着自己的目标,曾经慢脚步的生活仿佛一瞬间荡然无存,曾经那些嘲笑学长学姐排队都在背书的同学,也干起了这“蠢事”,初三拼的是时间,拼的是勤奋。
自古以来,有所成就的人,靠得都是“勤”。如:王十朋从小聪颖过人,文思敏捷,可是书法却不如人意,于是他痛下决心,一定要练好书法。终于在宝印叔叔的指点下,他悟到了书法的真谛,成为一名大书法家和文学家。这就是“勤”能补“拙”的最好例子。
我在七、八年级的成绩不如很多人,看着周围的同学利用空余时间,不停地刷题,打心底佩服她们的毅力,每天都认真完成作业,对我来说都是很艰难的事,几乎所有老师对我的评价都只有一个字“懒”。我一直觉得学习这事,太费脑,不适合我。但进入九年级后,同学们学习更辛苦了,课程难度又一下子加大了。这紧张的气氛不知不觉带动了我。我也开始认真对待练习,慢慢收起了玩心,牺牲了周末,去补习,曾经作业本上大片的叉叉渐渐减少,似乎,学习也没有想像的那么煎熬,大家的进步推动着我前进。我不再恐惧数学中的难题,每解出一题,就会有一种的成就感,有满满的信心,这是以前找不到的。
这大概就是学习的乐趣所在吧?
辛苦,但充实,每一天都在努力,每一天都在前进,以勤来弥补拙,以勤来取得进步,你也能做到。
曾经,我离他是那么近,仿佛歪过头,我的脸就可以碰到他的胡子。曾经,我和他是那么亲密,仿佛我骑着他的脖子上,张开我的双臂,他就会带我环游这世界。现在,我离他是那么远,就算在同一个房间里,互相也只有一些冰冷的语言。现在,我和他是那么生疏,就算我背对背地坐着,换来只有翻报纸的声音,这难道就是沉默。
曾经和现在,距离究竟拉开了几万公里,会有数据显示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再看看心,是心墙缺了一块角,流失了那些美丽的画面,我这是在寻找吗。
请,记住那些逝去的时光
记得幼稚园的时候,我很黏着你,你说的一句一词,我都听着,我都做着。很想念你用你那粗短的胡子贴着我的脸,虽然当时很讨厌。很怀念你来接我放学的时候,我很自豪在同学面前夸你,那个样子的我很可爱,很天真。很珍惜你张开你那双撑起一片天的双臂拥抱着我,我躲着你的脖子后很幸福,很开心的光阴。很喜欢他用自行车载着我,在自行车上坡,我就坐在后座位,推着他的后面,使命喊着加油,我很傻,一直认为这样有用。我这样美好的童年,是你和她给予的,请,不要忘记好吗。纵然,时间不会停留。
请,原谅我的任性
记得我这个暑假补课,他来接我,他跑到我们楼上的教室,当我在玻璃门内看到他的身影后,我收起书包,箭一般的飞出去,以最快的速度和他坐电梯离开,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是我抛弃他了吗,是我先离他而去了吗。现在,他有时唠叨几句,我就像刺猬一样,不顾及他们的痛,用刺来保护着自己,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被我的外衣扎到,对不起,我太自私,或许我根本不配说对不起吧。我又想起,小时,喜欢牵着他温暖的大手穿过一条条马路,now,我和他隔着一个人的距离,把他远远地甩在身后。小时,坐在他的脚踏车后面总喜欢用臂膀绕着他的腰,特别有安全感,now,坐在他的电瓶车后面,双臂只是环绕在自己的身前。不同的时光总会发生不同的事情,这段时光,请,让我有说对不起的权利。
请,在以后的时光里不要丢下我
未来,我们只要平凡的生活着,不要腰缠万贯,不要穷苦潦倒,平凡,是我梦想的,我只希望和他一起生活着。人生就像是一列开往坟墓的火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从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但是我不想他离我而去,因为他已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请,陪我一起下终点站。
我们的距离是在改变吗,我不想在你白发鬓鬓的时候,一个人拄着拐杖过马路,我不想在你记忆力衰退的时候,带着老花镜,拿着小本本不停地记着,我不想在你免疫力在减弱的时候,一个人安静躺在藤椅上晒着太阳,静谧得让空气都凝固的感觉.太多的不想,在未来,我都想陪伴着他。爸爸,请,答应我一起下终点站。
在你的温柔深处,还是被发现,那不想散发的美丽。
我离开了你,成了他人的饰物,多想,回到你怀中,聆听我碎心的呻吟。
你可曾注意到了我,要在你的温柔中,重新埋藏我的美丽。
他,离开我十个月了。
他,时常在我的梦中游荡。记得有天,我去朋友家闲聊时,偶然望见一个背影,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掐住了一般,我犹豫着追寻那背影,心脏的疼痛感愈是强烈。快走近时,我停住了脚步,细细端详: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他弯弯的背。衣袖因缩水而缩到手肘,一层黝黑的皮肤包裹着细而有力的手臂。纵横交错的血管因瘦弱而凸起,像是一条条沉睡的蚯蚓………
十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以把我的记忆模糊。脑海里,印象最为深刻的莫过于他弯弯的背……
背影,牵动我的情思,储存记忆的海马体飞速运行,过去的记忆如泉水般涌起……
记得小时候,吃完饭都要跑到他身后捶捶他那直挺挺的背。那直挺挺的背也给人感觉很有精神。他的脸上也总是洋溢着幸福。可是……病痛却令这个硬生生的汉子累弯了背。殊不知,他过了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也没累弯他的背。
他一生勤勤肯肯,为人豁达,从不与人计较什么,本分守己,整日照看那片农田。
天不见怜,体格健壮的他也终被病魔打败。那是一种尚不能治好的疾病,癌症晚期!
他,就是我的爷爷。
他最牵挂的是父亲,临终前,他也只是不停地念叨着父亲的名字。他离,至今也十个月了。十一个月,他在病床上度过了他人生中最后的十一个月!依稀记得临终前的他骨瘦如柴,面无血色。不知是亲人照顾有加,还是他本身坚强。原本只有半年生命的他,撑到了第十一个月!
我离开了那段回忆,从好友口中得知。原来,同样消瘦的老人,也是,被那种无药可救的疾病所困扰。背影,蕴藏无尽的忧伤……
在我20岁时,我离开了我的故乡。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博士了有一次,我回来办点事,,我就坐着快速的汽车赶往家中。
一路上,我欣赏着风景,故乡都变了!很多地方都装上了许多精致的雕相。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一座很漂亮,很雄伟的大桥。这是什么桥啊,怎么以前都好象没有见过啊!于是我怀着好奇的心情问了问在我旁边的大姐。
大姐请问:“这是什么桥啊?”
难道你还不知道吗?这就是我们的新建的钱塘江大桥啊!大姐强调了语气。
原来这就是我们现在的钱塘江大桥啊!没想到现在的钱塘江大桥分为三个道路,一个是人们行走的道路,一个是汽车来来往往的道路,还有一个是自行车或电动车等的道路。我心想:这样以后我们的生活不是更方便了吗?
过了一会儿,车到了家门口,我走进家里。爸爸妈妈都出来迎接我。
于是我急忙问爸爸:“我在路上看见的真是我们现在的钱塘江大桥吗?”
爸爸说:是啊!
我说:“看来我得多多观察钱塘江大桥啊!”
在我心里的钱塘江的大桥是来来往往都是很方便的。
学校面临破产,十七岁的我离开了学校,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漂泊着。
第一站—东北要市锦州。
《锦州日报》的刘老师—我的责编,帮我找了一家书店。书店很阔气,据说是全市最好的书店,我很庆幸。工作虽然清苦了些,但毕竟是个“有氛围”的地方,只可惜好景还没有我的头发长,我便被炒了—因为我不止一次的犯了店里的规矩—营业时间不准读书。这规矩就如同一位母亲将乳头放进婴儿口中,而不让其吃奶一样,没有办法,我只好领了几角工资,夹着铺盖卷“走而了之”了。
举目无亲,投向何处。第一次,我将行李铺在东站那冰冷的地板上睡着了。第二天,我夹着包裹在市井中乱窜,竟没有一家店面肯收留我,无奈之下,我只好“偷渡火车”来到了我漂泊的第二站—东北第一大市,沈阳。
走出车站,心中似乎轻松了许多。蒙蒙的小雨,蒙蒙的天空,还有人们蒙蒙的面孔。摸了摸贴身口袋,硬硬的还有一枚硬币存在。寻思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位联系较为密一切的笔友打了个“求救电话”,放下电话,我竟落泪了,第一次品味到—泪水原来是这样的咸涩。
不一会儿,笔友和他的父亲开车把我接去了,这样,我便在他家的“东方之珠”酒歌城落了脚。
开始的几天,笔友常常跑来看我,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作品问世,供他先睹为快。我有个习惯,没发表的东西,只允许编辑一人看。后来他不来了。我于是和其他打工的一样,日里在台前台后忙活着,夜里将包间内的椅子一拼做床,铺行李便睡。老板对我还是不错的,让我负责前台的帐目,但不准我触及货币。打焊之后,我便“铺”上“床”,拿出稿纸来写些尚可以换点钱来的文字。
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三个月,投出的稿子也有了回音,除却两份样报外。就如石投海了。这就好比一个喜欢养狗的人,拿个包子,想和狗换些粪便做肥,可这狗却吝裔得很,只是放了个屁而已。
于是我继续我的创作,这时候,晓兰闯进了我的世界。
一天打烨之后,我正伏在“床”上赶稿子,她敲了敲门,走了进来。望着这位十七八岁的前台服务员,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冲动,但转瞬即逝了。
“小野,帮我看看稿子。好不?”
我吃惊地看了她一眼,接过了稿子。读罢,我惊异于我面前的这位女孩儿了:一头披肩长发,眉毛,眼睛,还有鼻子乍一看,一点儿也不愿去看,别扭极了。细看时,才发现布局还很合理的。便多看了几眼。
“我的大作家,提提高见吧—”
那有什么高见低见的。这个比我写得强多了……”
真的没有想到,我开始怀疑这是上帝的安排,在人生地不熟的沈城的餐厅里,竟遇上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
晓兰的家是河南的,中考失利后离家出走来到这里打工,这儿是她的第三个打工点了。本想打听一下具体情况,却想起了同学告诫我的一句话:你对一个女孩越是了解。越是证明你爱着她。我便将到了舌头尖的话给吞了回去,噎得我半天没说出话来。
看着她的样子,忽地有了一种感觉。那种感觉,是久别的游子对故乡的眷恋,是久别的故友重逢的惊喜。
只恨那不懂事的保安,近凌晨时,他敲了敲门,示意晓兰离去。外面蒙蒙的下起了小雨。我说,稿子先放我这儿,我送你回去吧。
她在不远的地方租了一个十分破旧的楼,看样子远不及兵马俑年轻。我小心地踩着凸凹不平的楼梯,像踩一团豆腐渣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踩它个碎骨粉身。
三年前的今天—一个黑色星期五,你离开了我,我离开了你。三年了,我思念着你,你是否也在想着我呢?
就在玉树琼花临沈城的时候,风儿轻轻,吹来了一个我一生永记的伙伴。我曾经试图忘记这个令我焦心迎盼,魂牵梦绕的人,可是我不能,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他。
我第一次抬起头,看清了我的新同桌。哦,一个男孩儿!随后,经历了数月之后,这个男孩儿在我一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在我无端凶暴的时候告诉我理智;他在我萌生恶意之初告诉我真善;他在我学习困难时给予我帮助;他在我失落之时给我以安慰—
曾为同桌,使我经历了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曾为同桌,我愉快地度过了最好的1997年;曾为同桌,我们在一起浓缩了一切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而又两小无猜的男女间的纯真友情。这种友情无疑就是蜜意浓郁的同桌之情。
哦,同桌,可爱的同桌!为什么要远离你的同桌飞到大洋彼岸过洋生活而沾染洋气变成另一个“洋乐”呢?不,我希望你不会变,你那张清纯的脸上还会露出爽朗的笑吗?你还会和我把唱过一半的《同桌的你》唱完吗?你还记得七年后的相聚,以及欠我的以每天一瓶计息的3652瓶可乐吗?哦,同桌,你现在何处?我愿用我三年来对你的思念换作见你一面,我愿用我三年来的泪水换作与你再同桌一天。
曾经—不,曾经的话留在了记忆里。我们曾经是同桌啊,我们曾经借过橡皮啊,我们曾经抢过草纸啊,我们曾经一起赌气讥笑过对方啊,我们曾经互相关心过对方啊,—哦,我们曾为同桌啊。
翻开那张藏在日记里的照片,你我笑得那样甜蜜,那样幸福—曾经的甜蜜就是永久的甜蜜,曾经的幸福就是永久的幸福。峨,我们曾为同桌,愿我们永生永世都是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