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冬天,我的妈妈在台中县丰原市的一家小医院生下了我。据说,因为头太大了,加上是头胎,妈妈足足阵痛了两天两夜,才在医生及护士的高压手段下,把我强拉了出来。刚出生,还不及睁开眼睛看看这花花世界,就先被打了一支防破伤风的针,难怪,一直到现在,我对这世界都不怎么满意。
在我出生后的一年半,妹妹跟着来到人世。在大学教书的妈妈及在科学院做研究工作的爸爸,一时手忙脚乱,只好从原先住的龙潭小镇搬到中沥姨妈家附近。白天爸妈上班时,就由姨妈代为照顾我们兄妹俩。姨妈家还有表哥、表姐,四个小孩打成一片,好不快活,总要等到太阳下山,才依依不舍地由妈妈领回去。平常,一到放假日,一向重视休闲活动的爸爸便会开车带着我们一群小萝卜头,到处游山玩水:放风筝、游泳、抓虾、烤肉等。每次总是玩得兴高采烈,吵着不想回家,而当耍赖、撒娇都不管用,被爸爸强迫上车后,四个小孩全都嘟着嘴,各据一方,齐声说:“今天一点也不好玩!”把辛苦了一天的爸妈差点儿活活气死。
在中场住的八年,是我们觉得最快乐的时光。当时,中场还不像现在这样热闹。我们居住的社区周围不是河流就是田园,要么就是废弃的工厂。我们常常结伴骑着脚踏车在乡间小道乱闯,到废弃的屋子里冒险或捉迷藏,甚至不顾大人的警告到河里打水仗。每到元宵节,拿着与表哥合制的竹筒装汽油火把,在暗夜里,呼朋引伴沿着田埂去探险,心里又惊又喜,至今难忘。
小时候,因为头大,又长得胖乎乎的,所以左邻右舍全叫我“大头”、“小猪”,姨妈到现在还常回忆说:
“哇!那时候你那个头实在太大了,跟身体根本不成比例,走着,走着,就一头栽到地上,好好玩!”
“小猪”的绰号随着年龄的增长、身材的拉长而消失,但是“大头”的绰号却一路跟着我。可恨的是,我又恰好姓“蔡”,于是“大头菜”之名在校园中不胫而走。
小学就读于中场新街小学,从二年级开始,就加人了学校的乒乓球校队。傍晚常常留在学校里练习,校长也经常来给我们加油打气。由三年级起,就跟着学长们南征北战,刚开始只作壁上观,后来便参与实际竟赛。很漏气的是,从没有京过一场。妈妈常安慰我是“志在参加,不在得奖”。可是,我一直觉得这在我的生活中是一件很重大的事,且培养了我对运动的兴趣。一直到现在,我都还保持着每天运动的习惯。当然,已不限于乒乓球,凡是球类运动,我都喜欢,只要一天不打球,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儿。这个习惯,即使在准备参加高中联考那段水深火热的日子里,也从未间断,这对保持良好的体力、做长期的抗战应该是有利无害的吧!
小学五年级时,我们举家搬到台北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也因之转学进人东门小学。从此,再不能像从前一般,伙同着同学大街小巷乱闯,只能躲在铁窗包围的高楼大厦中,打打电动玩具,觉得有些遗憾。幸而,因为家住中正纪念堂边儿,母亲常常安排我们到剧院或音乐厅去看表演或听演奏会,动态的活动虽然受到了限制,静态的节目却相应增加了,也因之增长了我不少的见闻。
三年初中的生活转眼飞逝。在这三年中,我结交了不少的好朋友,尤其是在接近联考的那段时日,因为心理压力大,同学之间彼此互吐苦水的机会增加,倒因此培养出共患难的情感。如今,虽然已劳燕分飞,各自考上不同的学校,有时候仍会打电话互通信息,偶尔还相约一起打球,交换交友心得,觉得满开心的。
如今,进人高中就读,虽然学校不是我的第一志愿,但学校距离家里近,可以省掉许多在车上奔波的时间,想来也觉得很不错的。我想,读书最重要的就是善于利用时间。我在地利上占了便宜,已掌握了先机,将来只要多培养一些毅力,必能有所进步。
谈到我的兴趣实在十分广泛,除了前述的运动外,琴棋书画都略知一二,可惜因缺乏耐性,都不精通;小学六年加上初中三年,屡被同学陷害,参加各项比赛屡战屡败,屡败又屡战,可见一斑。
未来,我希望在商界大展鸿图。未来的几年将是关键时刻,我必须有计划地努力,为未来规划出一个美好的生涯,才能作一名经济奇迹幕前的知名英雄—啊!福气啦(请用闽南语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