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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酒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1 17:54:35
  •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意思及全诗欣赏》
  •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

    [译文] 衣衫上面,一路上的尘迹夹杂着酒痕,远游在外,处处风光都让人神往心醉。

    [出自] 南宋 陆游 《剑门道中遇微雨》

    衣上征尘杂酒痕, 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身合是诗人未? 细雨骑驴入剑门。

    注释:

    剑门:剑门,在今四川剑阁县北。据《大清一统志》:“四川保宁府:大剑山在剑州北二十五里。其山削壁中断,两崖相嵌,如门之辟,如剑之植,故又名剑门山。”

    无处:处处。

    消魂:心怀沮丧得好象丢了魂似的。形容非常悲伤或愁苦。

    合:应该。

    未:表示发问。

    译文1:

    衣服上沾满了旅途上的灰尘和杂乱的酒的痕迹。出门在外去很远的地方宦游,所到之地没有一处是不让人心神暗淡和感伤的。我这一辈子就应该做一个诗人吗?骑上瘦驴在细雨中到剑门关去。

    译文2:

    衣衫上面,一路上的尘迹夹杂着酒痕,远游在外,处处风光牵动着我的心魂。我这辈子是不是只该当个诗人——蒙蒙细雨中,骑一头瘦驴,进入那雄关剑门。

    陆游生平见 自许封侯在万里。有谁知,鬓虽残,心未死。和 桃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然而,也不是人人都懂其深意,特别是第四句写得太美,容易使读者“释句忘篇”。如果不联系作者平生思想、当时境遇,不通观全诗并结合作者其他作品来看,便易误解。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消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消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病起》)的写照。

    “远游无处不消魂”的“无处”(“无一处”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消魂”。

    引起“消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 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

    另一说认为:自古诗人多饮酒,李白斗酒诗百篇,杜甫酒量不在李白之下。陆游满襟衣的酒痕,正说明他与“诗仙”、“诗圣”有同一嗜好。骑驴,也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众所周知的佳话。作者“细雨骑驴”入得剑门关来,这样,他以“诗人”自命,就正是名副其实了。

    但作者因“无处不消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现在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

    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

    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 《香山杂酒》
  •     家乡丰都,既有“鬼城幽都”之盛誉,亦有“杂酒之乡”的美称。丰都杂酒源于隋朝,至今约有1400年的历史。唐朝大诗人白居易于公元818年被贬任忠州刺史,第二年中秋节登鬼城名山,痛饮杂酒并留下杰作,使丰都杂酒经忠州一直传遍整个长江中上游地区。因此丰都杂酒也叫“香山杂酒”。

        香山杂酒的酿制,不需任何电器设备,全部手工操作,其酿制步骤如下:

        首先选缸。装杂酒的缸应选用致密无比口部极其光滑的瓷缸。把瓷缸用清水洗净,用毛巾擦下外部,然后往缸子里渗水(不要沾湿外部),静置两小时.若缸子外部没有任何水迹,则证实此缸不透水、不漏气。如渗水漏气,则不能选用,把选好的缸倒掉水,倒立于桌上备用。

        其次是蒸制高粱(也可用玉米)。把成熟晒干的高粱用力揉搓去其柔壳,倒人温水(约30°)浸泡4一5小时,滤干装入蒸笼,生火蒸至高粱涨破了皮即为熟。将熟高粱倒出摊凉备用。

       再次是发酵。把发酵用的酒曲碾成粉末(一公斤高粱用三克酒曲),装人干净的碗内,用手指撮起均匀地撒在摊凉的高粱上,然后把高粱底层轻轻翻到上层,再撒一次酒曲,用手上下拌匀。把高粱用勺舀入缸内,装至缸的三分之二为宜。用手摇平。

        最后一步是密封,这是一切工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密封不好,高粱就会霉烂变质。应选用较厚无孔的塑料薄膜或不易折断的无毒大树叶作密封物。把密封物洗净擦干盖在缸口上,用细麻绳沿缸口紧紧扎上,扎严实。因缸口光滑,极易密封。乡下人更有一套绝妙的办法:在密封物上涂一层软泥,这既不影响卫生又密封得好,而且不用担心尖锐物刺破密封物。

        一月之后,你打开密封物时,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便弥漫整个房间,令你张口欲吮。把一根细长的竹枝或一根塑料管插人缸中,装满一缸开水浸泡。这时你应强忍一下自己的食欲,不然叫你满口生泡,眼望着别人吮吸而望尘莫及。待开水稍稍凉后就可以慢慢吮吸。其实,用竹枝吮吸尤生情趣,当年白居易就是用的竹枝。

        “莫笑农家杂酒浑。”的确香山杂酒乃农家所酿,但它却含有四十多种氨基酸,且含酒精少,味浓醇,甘甜。吮吸杂酒久而弥笃,久贮不坏。香山杂酒就是以独特的色、香、味,驰名中外,一直为丰都著名土产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