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谁没有过金灿灿的憧憬,生活中谁没有过执著的追求,生活中又有谁没尝受过生命的喜悦和纯真的爱情。但是,收音机前的朋友,不知您想过没有,我们未来的收获需要新的耕耘,我们纯真的爱更需要生命的热力来将它补充。
在维系我们婚姻家庭的诸多因素中,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就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高度的统一。一个家庭,如果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问题十有八九就出在夫妻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认识的失衡上。
我们知道,夫妻关系是一个既细致又复杂的问题,而这其中有很多问题是法律也难以解决的。在法律无法干涉的情况下,当然更多的就得依靠道德的力量来调节。除了极端的情况之外,生活中,极少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夫妻矛盾的。作为夫妻双方的自律,道德的作用更为直接。所以,实现美满的夫妻关系,首先就要保证夫妻双方各自在道德和法律保障下的权利。我们经常说夫妻要相互尊重,这个尊重实际上就是对对方的个人权利的尊重。
经常有听众向田园诉说他们夫妻之间的种种矛盾。如果我们把这些矛盾分解开来,便可以发现,矛盾的起因必然是一方或双方对对方某种权利的漠视。比如,夫妻因为财物管理出现矛盾,那么矛盾肯定是因为一方侵犯了另一方财物的使用权力。
有位先生曾经向田园谈到这样一件事:他的妻子总是把钱控制得紧紧的。发了工资,每个月只给他留十元的零花钱。开始呢,田园非常同情这位可矜的丈夫,认为他的妻子实在有点过分。但是,深入一了解,才发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原来,这小两口参加工作时间短,工资都不高。他的爱人考虑问题比较细,她已经预感到,如果现在不过点紧日子,将来有了孩子,生活必然要陷于困境。而他的先生却偏偏大手大脚惯了,曾经有几次当月的工资一分也没能拿回家,发了工资就请了客。所以,打那以后,她便采取如此严厉的经济措施了。
像这对夫妇的矛盾就牵扯到这样一个间题,这位先生不顾自己的实际经济条件,大肆铺张,实际上才是在侵犯对方甚至他们未来的孩子的经济权利。如果他这样长期侵犯下去,夫妻矛盾当然就要激化。所以,他的妻子所采取的措施,实际上是在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同时也避免了夫妻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所以,在解决他们的矛盾的时候,田园就旗帜鲜明地支持了那位做妻子的。
夫妻之间的义务实际上是与权利相统一的。随着婚姻的缔结,夫妻双方开始行使爱的权利,而赌养老人、哺育子女等义务也就随之而来。比如,刚才田园所举的例子中的那位做妻子的,在考虑自身权利的同时,她已经考虑到了未来孩子的生活权利,这个问题对她自身来说是权利问题,而对她未来的孩子来说,就是夫妻的义务问题了。
所以,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双方一方面要实现各自的权利,一方面也必须履行共同的义务。为了实现个人的权利,双方都必须尊重对方的权利,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各自在婚姻家庭中的义务。
说起婚姻家庭的义务,田园这里还想多说两句。应该说,在婚姻家庭中权利和义务相比,义务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这个道理很简单,作为一对夫妇,你不能因为强调自己的权利而放弃赡养老人、喃育子女的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当权利和义务发生矛盾的时候,你就得作出牺牲,就得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去履行您应尽的义务。
另外,从夫妻的感情上讲,夫妻间义务的履行,是稳定、深化夫妻感情的基础。在一对恋人之间,特别是在男方身上,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牺牲精神,他可以赴汤蹈火去履行对自己所爱的人的种种义务。但是,结婚若干年以后,许多人的这种牺牲精神就要大打折扣了。因为,他当初的义务感是基于一种热情,而婚后随着夫妻感情趋于平缓,这种热情慢慢也就淡化了。如果没有一种持之以衡的义务感,那么夫妻间必然就要随着感情的淡化而出现裂痕。生活中无数事例也说明这一点,如果夫妻一方不愿承担婚姻义务,夫妻磨擦就要加剧,感情的裂痕就要加深,甚至动摇婚姻中的爱情基础。
社会学家指出,婚姻是爱情发展的新阶段。正是义务在推动着婚姻中的爱情不断向前发展,使婚姻更加巩固,爱情更加深化。这就如同鲜花需要辛勤浇灌一样,夫妻相爱共尽义务,才能使爱情之花常开不败,如果只种不浇,爱情之花当然就要枯萎了。
收音机前的朋友,我们大家每天都在辛辛苦苦地忙碌着。为了我们的事业,为了我们的家庭,我们的辛苦和忙碌酿造的不正是一份生活的甜香、甘美和乐趣吗?愿您在这辛勤的劳动和付出中,永远幸福,永远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