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一起,我会放弃你高一作文
夜,依然那么寂静。
月,依然那么美丽。
我,依然那么懊悔。
你,你和他依然是那么幸福快乐。
我,我依然在哭泣。
你在微笑,我却在哭泣。独自在空荡的房间,紧紧关上门让眼泪不逃避。不能和你在一起,心酸。可我又无能为力,感情上的事要两个人彼此愿意。你不喜欢我,我又何必,还不如放弃。至少自己过得不必太压抑,面对新生活。
有一种爱,挂着泪珠,但很凄美,她叫做放弃!
深夜里醒着,心莫名的痛,有种被撕裂的感觉。
忽然想起了席慕容的一首诗:
一定有些什么
是我所不能了解的
不然草木怎么都会
循序生长
而侯鸟都能飞回故乡
一定有些什么
是我所无能无力的
不然日与夜怎么交替得
那样快所有的时刻
都已错过忧伤蚀我心怀
一定有些什么在叶落之后
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我知道,放弃是一种美。可我无法忘记,每当看见别人手牵手,每当听一首歌,我还是想到你。闭上眼睛第一个想到的还是你。也许,我注定忘不了你,因为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时间告诉我,你应放弃她,,她已经是别人的人了。如果她真的爱你,是不会无情的拒绝你对她的爱。生活告诉我,你应放弃她,你还要继续的生活,不要因此而放弃生活,为了她你不值得。以后的.生活你还要继续,不久将来你也许会遇上一个比她更好、更爱你的人。
我回答他们说:她是我动了真情的人,也是我思念最长的人,我真的
好吧!我硬是放弃她,从现在起不要让我再见她,不要再看见他们。就这样,让我忘记这一段没有早点说出的爱。
始于拒绝,终于放弃。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难免有痛,难免有伤,无论我是否曾经抓住抑或远去,那些东西都不可能离我而去,虽然有些事不能回首,有些回忆不能梳理,有些人只能永远埋藏。
生活中的人来了又去,到底留下了什么?而我为之失去了什么?我是否还能回到以前?不会了,一切都已经烟销云散!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
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
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曾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只是,爱你,却不能与你在一起。爱如那原野的火面合,爱它,却不能携它归去。
以后的路还很-漫长,我要继续走下去。还不如放弃!
【不能再一起,我会放弃你高一作文】
如果能再遇到你初三学生作文
女孩独自一人到了书城,从一排排的书架走过,在找书的同时,女孩还是会偶尔去注意,是否有那个让她想念的人的身影。绕了二楼一圈找到了想看的书,她走到三楼,看了看男孩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女孩从心里感叹一句:“还好没遇见你。”但过了一小会儿,女孩还是有点失落:“还是没遇见你。”过了这么久了,女孩好像每次去书店都还是会有这样的心情!
不过女孩的心还算平静,就找了一个人少一点,光线较好的地方看起了书。翻过书籍的一页页,从女孩边上走过的人多了起来。突然,女孩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隔壁书架传来两个孩子大声聊天的声音,还有大概是食品包装袋的撕扯声之后,又飘来一阵阵刺鼻的味道。女孩忍了忍,终于起身,要换一个地方看书。
女孩慢慢走到最外排的书架,一刹那,男孩正坐在那儿,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不穿校服穿便装的他更加帅气,女孩不敢信自己的眼睛,女孩有点紧张不知所措,男孩无意中抬头,也看到了女孩,让女孩不太舒服的是,男孩和自己打招呼的方式居然是这样的:男孩睁大了眼睛,显得很惊讶的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女孩注意到,男孩除了嘴唇,眼睛也那么的好看,那么水漾明亮。但女孩还是很傲娇的回了一句:“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说完,女孩就急于逃避,拽着书掉头就走,走向了一个书架的拐角处,男孩也站起身走了过来,但他并没有跟上女孩去,只是绕过书架离开了。女孩默不作声,只看到了最后一点点男孩离去的背影。
女孩原以为男孩是去找人或是去找书,一会儿还会回来,说不定男孩觉得无聊,还会来找女孩聊聊天呢~女孩就又看起了书,还时不时的抬头四处看看,觉得脸上烫烫的。可是好一会儿了,再也不见男孩的踪影,女孩看了看时间,意识到男孩好像走了,她本以为自己能不以为然,结果却突然特别的想男孩,她手里拿着书,开始寻找男孩了,女孩想,她现在好后悔,她想和男孩能多说几句话,她想多看男孩几眼!
女孩便穿过一个个人,一排排书架,寻找着男孩,女孩眼眶里蓄满了泪水,撞到书架上差点摔倒,她失声的`叫了叫男孩的名字,想到:“如果还能找到你,哪怕被你看见我满脸泪水也没关系……你出现吧,还那么早,你就离开了吗?……”女孩把书城的二楼和三楼都找了两遍,但却没有找到他。
女孩安慰自己:“他应该是走了,找不到就算了吧。”女孩决定回到三楼去看书,而且还要看到很晚很晚才离开~
女孩走着走着,就来到了遇到男孩的地方,男孩原来坐在那里的地方,正空着呢。女孩扶着书架上的玻璃顺势坐下,她想了想男孩的脸,接着打开书页,正打算继续看下去的时候,一瞬间,眼里的泪水居然悬不住了,不知是混浊还是晶莹的泪珠,就像散了的珠子,一颗颗的掉下来,女孩细声抽噎着,一颗泪珠钻进嘴里,咸咸的,苦苦的,从旁边经过的人也许会以为,女孩是看书被书中情节感动了吧?直到泪水流干了,女孩觉得眼睛都紧了,才又勉强看了几页书。
这时,手机响了,女孩猜想是谁打来的电话,掏出手机一看,接着便像挂掉某个不想接的人的电话似的,把闹钟关了~
女孩有点恍惚的下楼:“对不起,是我的自卑,是我在逃避,我当时为什么不和你多说几句话呢?你又为什么不和我多说几句话呢?”“如果遇到的是她,你肯定不会像今天这样,看到我就走,而是追上她去,很开心的和她聊天,很高兴能和她偶遇吧?”
女孩又流下了冰冷的泪水,让当初发烫的脸,变凉了。女孩出了书店,便一个劲地往回家的路跑,她想去吃点东西,她想忘了今天的事,骗过自己,就像以前告诉她自己已经不在乎男孩了那样。到了熟悉的菠萝摊点前,老板娘问:“小妹,要袋子吗?
女孩应答:“嗯,麻烦帮我装起来。”随后,女孩就消失在了街头。
现在想想,下次,如果能再遇到你,会是怎样的情景?我会怎么做呢,你又会怎么样?世事无常,只愿不留遗憾,或不后悔,我们之间还能好好相处。
【如果能再遇到你初三学生作文】
如果你能再见到你,
永远不要放开你的手!
告诉春天它将完成,
鲜花和水果
还有一片雾。
一首在我心中醒来并回想起的歌,
现在仍然如此美丽。
遇到你的奇迹,
在微风轻拂的街道上,
静静地牵着手!
一起经过的斜坡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忘记的协议!
你可以在风中听到你的声音。
像薄冰一样冷淡而遥远的记忆,
我发誓要知道我不知道受伤的恐怖!
我什么时候可以再去
在同一个地方,
当淡红色季节的日子到来时,
再次面带微笑!
一个人在大街上花瓣在跳舞,
虽然放下后无法再次恢复,
那天没有变化的同一场景,
眼泪也轻轻落下。
如果随风飘动的花瓣使水顺滑,
珍贵的回忆真是难过,
虽然人很孤单
因此,不要寻找您想念的人。
我不要这个
网络是一种虚幻但容易损坏的东西。
如果这条街上沾满了樱花,
再次见到你
没有更多的约定,
这次一定是
比任何人都容易陪伴您。
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有如繁星中的一颗,又如广袤沙漠中的一粒沙。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一张大圆脸,一对弯弯的眉毛,像弯弯的月亮。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大圆脸上还点着一些小雀斑。这样的长相挺普通的吧?可以说是毫无特色。湮没在人群中你或许就找我不见,大概唯一值得关注的特点就是长得高了。
你可别看我长相普通,其实我还是个“小书虫”,我看过许多书,知识还挺丰富的呢!不过我也曾为了看书而干了不少傻事,下面就让我来说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写完作业,正想要看一会儿书,这时听见一阵敲门声,妈妈走进来对我说:“都十点了,你赶紧去睡觉,不然明天又起不来。”我看了看手中的书,又看了看妈妈,最终我还是抵抗不了书对我的诱惑,我向妈妈乞求道:“妈妈你就让我先看一会儿书嘛,就一会儿。”妈妈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终于让我看会儿书啦!正当我看到唐僧被妖怪绑架时,妈妈又进来催我了,“现在都十点半啦,你明天还上不上学了?”我看了看手中的书,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翻来覆去一直在想后面会是什么情节,孙悟空会来救唐僧吗?唐僧被救出来了吗?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灯,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还时不时地盯着门,生怕妈妈忽然进来。一直看到深夜我才不舍地放下我心爱的书,匆匆睡去。早上的时候妈妈叫我起床,好困啊,过了好久我才挣扎地爬起来。等我准备好去学校的时候,发现时间已比以往迟了十分钟,啊!赶紧跑啊,要迟到啦!
这就是我,一只“小书虫”,会为了看书而干出各种事,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短短的头发看能看得见骨头的耳朵,小小的眼睛,瘦瘦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瘦小如柴的身材和一双有一点力气的手臂。
我的身材只有一米三三在我们班算是最矮的了,最高的有一米五几。就连只比我高一名的也有一米三八。
我的头发吗?对我不怎么重要,除非别人说我头发的时候。我的鼻子在我这个年龄段彼此都这么想,不过我的还要比别人小一点点。我的嘴巴嘛,别人都说他小,因为别人一口半个豆沙包,我呀一口吃一个1/3的肉肉包子都不信,更别说半个了。
因为我的瘦小,同时也在生活中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与方便,就比如:因为我的头发短,所以别人笑我光头眼睛小,视力范围有限,有点容易摔跤,小嘴巴吃饭吃的很慢,小小的身材碰不到比较高的地方……不过这些小身板和小眼睛们也给我带来了许多的方便,就比如:我跑的也比较快了,身体也更灵活了……反正我觉得这小身板对我不好也不坏,不方便也不麻烦,毕竟世上人人相等嘛。
我对这医生的看法是,鼻子虽小,但嗅觉可以耳朵瘦,但听力好,眼睛小但看得远,头发短但我不在乎。
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小男孩儿。
我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短短的头发看能看得见骨头的耳朵,小小的眼睛,瘦瘦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瘦小如柴的身材和一双有一点力气的手臂。
我的身材只有一米三三在我们班算是最矮的了,最高的有一米五几。就连只比我高一名的也有一米三八。
我的头发吗?对我不怎么重要,除非别人说我头发的时候。我的鼻子在我这个年龄段彼此都这么想,不过我的还要比别人小一点点。我的嘴巴嘛,别人都说他小,因为别人一口半个豆沙包,我呀一口吃一个1/3的肉肉包子都不信,更别说半个了。
因为我的瘦小,同时也在生活中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与方便,就比如:因为我的头发短,所以别人笑我光头眼睛小,视力范围有限,有点容易摔跤,小嘴巴吃饭吃的很慢,小小的身材碰不到比较高的地方……不过这些小身板和小眼睛们也给我带来了许多的方便,就比如:我跑的也比较快了,身体也更灵活了……反正我觉得这小身板对我不好也不坏,不方便也不麻烦,毕竟世上人人相等嘛。
我对这医生的看法是,鼻子虽小,但嗅觉可以耳朵瘦,但听力好,眼睛小但看得远,头发短但我不在乎。
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小男孩儿。
一个黑得不能再黑的屋子里,一台电视的光芒照射在一个小男孩的脸上,手中的游戏手柄被玩得看不出年纪。
他每天都沉迷游戏,他这种疯狂玩游戏的行为似乎在填补着内心的漏洞……他的妈妈每天都在想如何让小男孩在自卑与痛苦的阴影中走出來。于是在他生日的那天,她给了小男孩一个箱子。
小男孩激动地打开了箱子,里面蹦出来一只小狗,但这只可爱的小狗是残疾,他没了一条腿,小男孩看到以后愤怒地将小狗踢到了一旁,但小狗天真地以为小男孩是在和它玩,便咬起毛球跌跌撞撞地向男孩走去。
但小男孩并没有同情它,又开始自娱自乐地玩起了游戏,小狗无奈,只好自己在一旁乱跑,打消时间。
突然,小狗摔倒了,小男孩见到后不由得起了点同情心,但仍然没去帮它,不过小狗坚强地爬了起来,这似乎感动到了小男孩。
不知过了多久,小狗终于累得躺在地上大口喘气,球也慢悠悠地滚到了小男孩身旁,小男孩似乎明白了什么,将球丢了出去,和小狗玩了……
妈妈下班回到了家中,发现小男孩与小狗玩得不亦乐乎,泪珠不由得在眼睛里打转:“你们在花园里玩吧!那儿地大!”
小男孩听后站起身来,拿起拐杖一瘸一拐地向门口走去——原来小男孩再一次车祸中失去了一条腿,从此再也没敢走出家门。
妈妈朝着小男孩大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5月9日,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星期二,一个孩子抱着炽热的期盼,眼中亮亮的。那是她第一次如此期盼,自然是无比激动。
当得知《历喵12》马上就要出售时,我这个三年喵民喜得便要发疯了!作者肥志很少开亲签新书,但是今年却发出了个炸裂性官宣——前600名可得亲签版书籍。顿时,日日摆烂的我像打了鸡血般,头悬梁锥刺股,再跟老妈献献殷勤。终于有一天,老妈受不了了:“说,你这两天发什么神经!”
我嬉皮笑脸凑上去:“亲爱的母亲,小的下周二想抢书,您会同意吧......”
“这还不好说!”老妈大手一挥,“准了!”
我喜形于色,高兴地后空翻、空中二周半转体,然后开始阴暗地爬行。
在得到老妈允许我抢书后,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喜笑颜开。天空幽蓝幽蓝的,路边的花儿向我微笑,小草向我鞠躬弯腰;到了学校,平日里凶神恶煞的老师我都觉得和蔼可亲,就连平时左看右见不顺眼的死丢头,我都想“吧唧”亲她一口。
5月9日晚8点——在我的开心中如约而至了,我跟朋友们练了近一周的手速,十万分成功地抢到了书。
就在那天,孩子心满意足,她的眸子中亮晶晶的,似由“盼”组成的碎晶星河,窗外幽深的夜,也盛不下孩童目中最美的愿。
初遇野兽
这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日子,但是,只是因为那一件事,让我在世界上环游了81天!
原本呢,表哥叫我去非洲的撒哈拉沙漠旅行的,并且还叫上了中国著名探险家杨将健教授。我一听就来劲儿。在非洲,我可以看见羚羊和斑马在大草原上悠闲地吃草,还可以看见狮子与鬣狗激烈的角逐,更能看见沙漠上骆驼慢悠悠地前进。我们坐上飞机,几个小时后到达了非洲。
至于怎么到沙漠的,我就不说了。表哥将指南针、地图、饮用水、食物、药品什么的都带上了,唯独不带帐篷。我问为什么。他说:“沙漠嘛,还带什么帐篷,咱们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睁开眼睛还能看见星星,好不自在!”“要是野兽偷吃食物怎么办?”“有它在,它们敢吗?"表哥指着气枪。“如果没水了怎么办?""我自有妙计!准好!”
要出发了。教授说:"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我和表哥异口同声地说。“好,出发!”
我们行走在沙漠上,内心感到无比快乐。黄灿灿的沙子在我们看来如同点点金光,黄昏的晚霞与沙漠映成一色。很快,干渴代替了一切,我们的饮用水喝完了,嗓子干得直冒烟,嘴唇龟裂,只能艰难地咽口水,不时地汲取头上或脸上流到唇边的汗滴,虽有点苦涩,但也能熬上几个小时。几次,我们看到过绿洲,但都是海市蜃楼,一些无知的食草动物飞奔进去,被流沙吞没。我用干燥的嗓子沙哑地问表哥:“表哥,怎么办?”杨教授说:“身上的汗滴已经流光了,再不喝水,几小时后,我们就会变成秃鹫的食物的!”天上正徘徊着几只秃鹫,好像要享用渔翁之利。杨教授继续说:“小进(表哥的小名),知道应对的办法吧?”“当然!”表哥露出牙齿,拍着胸脯说道。
夕阳西沉,夜幕降临,黑布一般的夜色笼罩着沙漠,显得更加可怕。杨教授和表哥却把我们的瓶子插进沙子里。“你们这是要做什么?”“等会儿你就知道了。”几个小时过去了,星星困得眨眼睛,我也快要进入梦乡了。忽然,表哥推醒我:"小向(我的名字,我叫陈继向),别睡了,我们有水喝了。”
“水!”我马上醒来,“哪呢?”“那儿!”表哥指向"瓶子林"。我大步流星地跑过去,杨教授正在享用自己的晚餐,我随手抓起一个瓶子,"咕咚咕咚"地喝起来。待我喝完后,我问表哥和杨教授:“表哥,杨教授,原来瓶子里没有水的,可是怎么又多了那么多水?”表哥说:“还是让杨教授给你作答吧。”杨教授慢悠悠地说:“其实呢,沙漠虽然平时温度很高,水会很快变成水蒸气,这也是我们经常喝水,没一会儿口又渴的原因;但是,到了晚上,温度突然降低,水蒸气又变回水,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把水瓶插进沙子的原因。”“哦。”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看来我要学习一点儿探险知识了。
我们享受着这个美好的夜晚,我吃着罐头,喝着天然水,感到无比的快乐。这时,杨教授对表哥说:“小进,该不该让小向知道这些?”“那要看他怎么想了。”我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呀?”表哥叹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们来这里是确认大西洲的存在的。”“什么?大西洲!”我有些纳闷。“知道亚特兰蒂斯人吗?"杨教授问。“噢。”我才明白过来。亲爱的读者们,还是让我来讲讲这个故事吧:
在几千年前,地中海上有块美丽的陆地,叫大西洲,大西洲上生活着一些人,叫亚特兰帝斯人,他们在大西洲上建立一个国家,叫大西国,他们创造了辉煌的亚特兰蒂斯文明。亚洲、非洲、欧洲的神话上称赞为"人间天堂”。没错,那里的土地富饶,环境优美,盛产黄金。亚特兰蒂斯人非常聪明,但是在几百年后,这块大陆却消失了。古希腊神话中记载:“大西国几百年后由军人统治,他们想征服地中海两岸。于是先从东岸打,打到埃及,被埃及人打退后又改打西岸,打到了众神之城——希腊,宙斯非常生气,将大西洲沉在地中海下,从此被人遗忘。”
“还有,一些亚特兰蒂斯古建筑漂流到北美洲的百慕大三角洲,经过百慕大的船只,人员大多数都会消失,船只漂浮上来后,船上的东西竟完好如初,没有任何损坏。并且经过百慕大,罗盘会失灵,还会出现绿色迷雾。说明,那里肯定会有沉下的新大陆。
“而百慕大在30° N 60°W,胡夫金字塔在30°N60° E ,拉萨在30°N30°E,它们在同一条纬线上,可能秘密就在拉萨。”
“好,我和你们一起去。"我说,“为了揭晓这些未解之谜,我愿意和你们并肩作战。”“谢谢你的参与!"杨教授笑着说。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以自信的步伐前进。
“听,是鬣狗叫。”表哥说。我们竖起耳朵一听,果然,声音越来越近。
“快跑!是鬣狗发现了我们的行踪!”
我们抓紧包袱,准备要逃跑时,鬣狗群已经追上我们了。表哥拿出气枪来,一个黑影掠过将气枪扔进了流沙,仔细一瞅,原来是鬣狗中的"飞毛腿"。表哥又从包袱里掏出肉扔给鬣狗们,它们不屑一顾。看来鬣狗们已经盯上我们了。
“只能是B 计划了。”表哥说。“什么?”我问。“跑!”我们掉头拼了命地跑。鬣狗在背后紧追不舍,“飞毛腿”呢?它去细嚼那些干腊肉去了。我们使劲地跑着,心跳快要蹦出胸口了,呼吸一次紧跟一次,很快,我们到了悬崖边,而这时肺都快炸裂了。
“与其被这些强盗们咬死,还不如跳下去摔死!我喊三二一,大家跳!”表哥说。“好!”我和杨教授回应。“三、二、一,跳!”我们纵身向悬崖投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了,睁开眼睛,一群黑脸的小矮人拥到我身边。“小矮人!”我大惊失色,莫非我来到了童话世界?“别怕,小向,他们是俾格米人,不会伤害人的。”杨教授忽然来到我眼前,他嘴里还嚼着一个野果子,我下来一看,原来我睡在一个木床上,一看腿上,还绑着绷带,“让我来帮你回忆吧 !”表哥说 。
我们摔下悬崖后,我摔在小溪里,杨教授摔在草地上,表哥摔在芭蕉树上。鬣狗们呢?一些倒霉蛋也跳下去,摔在乱石堆上没命了。表哥从芭蕉叶上滑下来,他把我从溪水里捞起,发现一些毒鱼咬着我的膝盖,他走向药箱,刚要拿出绷带和夹子。忽然,传来了野人的声音,表哥大吃一惊,但当他们走近时,发现他们非常矮。俾格米人发现我受伤了,将毒鱼的鳃抓住,使之松开牙齿,随后,抓来一根草药,搓碎,敷在我的伤上,他们又在四周找来找去,一个俾格人抓来一根苇草,另一个俾格米人却摇摇头,表哥知道了他们在找绷带,于是他从药箱里找出绷带,递给他们。俾格米人三下五除二就给我包扎好了,随后将我们带回部落。
走出木屋,许多俾格米人迎接我们,送来我们野果,我们感到非常高兴。忽然,我想到了未完成的任务,就告诉杨教授,杨教授脸一沉,就与长老交谈起来:“长老,其实……”听完后,长老就严肃地用俾格米语说:“虽然我们要保守这个地道的秘密,但是我们还是告诉你们吧,因为我的祭司说,你们会破解世界上的未解之谜,虽然地道无法到达死亡三角洲,但可以到达另一个充满恐惧的地方,到了那儿,你们可以走另一个地道,到一个陆上百慕大。”
我们谢过长老,钻进了一个隐藏千年的地道。随后,地道墙壁上的文字竟是圣书字!杨教授推断:"这是胡夫金字塔地下隧道,可能这里也有金字塔能。”“金字塔能?”我有些疑惑。“金字塔能就是金字塔中的一种神奇能量,法老遗体进入金字字塔,会马上蒸发成木乃伊;将生锈的金币放入金字塔,几天后金币上的锈斑完全消失,就像新的一样,一些感冒或乏力的人,几个小时后也能精力充沛。”杨教授解释着,我感觉腿上的伤口正在愈合,绷带正在脱落,忽然,腿上感觉一阵凉意,低头一看,哟,绷带掉了,腿上没有一丝一毫被咬过的痕迹。“我记起来了,俾格米人敷的草药只能排毒,不能愈合伤口,不过这是怎么回事?”表哥说着,俾格米人给的野果忽然掉在地上,表哥捡起一看,禁不住惊讶地叫起来。我走上前一看,野果干了,里面的果肉也消失了,只剩下“皮包骨头”。我们惊奇地观察着野果,因为所有野果都瘪了。忽然,前面出现了一堵墙,墙前有个人,他要我们的护照。“凭什么给你?”表哥反问道。“你们必须给我,否则你们过不了这里。”那个人说。“算了,小进,给他吧。”杨教授说。表哥才极不情愿地掏出护照。他给我们分别盖了印章,墙升起来了,我们继续前进,前方的景象又变得不同。墙壁上的文字再也不是圣书字,而是玛雅的象形文字。过了一会儿,我们走出地道,地道外又是另一番景象。不再是沙漠了,而是大峡谷!山羊在山坡上悠闲地吃草。杨教授问前面的一个人:“先生,这里是哪儿?”那个人说:“你们从哪里来呀,这里是死亡谷!”
什么?很快,一种死亡的气息弥漫而来。“即使是死亡谷,我我们也要前进!”表哥说。于是,我们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死亡谷……
我爸爸是个俗人,俗得不能再俗的那种。
他会像任何一个中年男子那样看手机,看着看着就打起瞌睡;也会在发脾气时在电话中大声嚷嚷;酒后醉醺醺的回家,还要尽量瞒着妈妈……但,有一点,他特别爱喝茶。
爸爸泡茶是很讲究的。最好是在一个宁静的月夜,他拉开一点点窗帘,几丝如水的月光便抖落。他一个人藏在餐桌后面,扫出一小块清净的地方,摆出他精心挑选的一套茶具,又在橱柜里翻来翻去,挑出一个牛皮的包装袋,里面是一个锡纸包装的一小袋干的红茶叶。开水倒入壶中,却不急着放茶,要等待袅袅的水汽带走过分的热气喝过分焦急的心情。茶也不是直接往里倒,而是小心地装进一个网格的大勺中,再浸入水里。茶进入水中,顿时便鲜活了,在水中悠然地打着转,将水染上茶树的颜色,多余的水,从小壶的旁边汩汩地溢出。然而这茶还不能喝,第一道茶,叫洗,洗去一身灰尘,涤走满心俗念与焦虑,只剩下一壶孤傲的优雅。爸爸将网格勺拿出,将壶中的茶水浇在茶偶身上,重新倒一壶水,网格勺浸入水中。
接下来便交给时间,爸爸就坐在旁边,而我也闻讯而来,望眼欲穿。或许此时茶叶正与水优雅的较量着,一来一回中释放出它冬日的珍藏,春日的鲜嫩,一招一式中使它回忆在大锅里被一只粗操的大手揉捏与翻炒,它朴素,平凡,也毫不吝惜地展示俗世凡尘中的优雅。爸爸心中自有时间,倒出茶,便清香盈室,他先自己砸了一口,在用特殊的夹子夹住小茶杯,递向我。茶杯极小,小到让凡人也成了大师,细细品味,橙黄而带着古朴的棕色的液体在舌尖流过,滑入喉中,一口清苦,满嘴留香。
当然,爸爸的时间并不是时时富裕,许多的时候是一手鲜嫩的绿茶叶,放入一个大玻璃杯中,倒入滚滚的开水,给杯子套上袋子,盖上盖子,随身带着。叶子在一大杯水中沉浮,优雅地旋转,摇出几个绿色的泡沫,这样的茶不浓,却也丝毫不苟且。或是在我求学暂住的出租房里,省去一些步骤,只留下那个网格勺和一个玻璃杯,戴着耳机,自己慢慢喝。
我随着爱茶的爸爸长大,自然也染上了点茶香,这是一种不波于俗气,不累与琐事的优雅。即使俗到了家,跌到了尘埃里,也不忘扫开遍地的鸡毛,留一份空间给不低头,不将就的自己;即使一切的一切向你袭来,世界将你变成旋转的陀螺,不断地抽打,也要在心中留一份优雅,只需泡一壶茶,或浓或淡,或复杂或简易,或华丽或朴素,月在天心也好,琴瑟和鸣也罢,一壶茶也足够,做一个优雅的凡人。即使永远无法免俗,甚至找不到一处美景,也坦然,在天地间行走,在四时里努力,在因果中敬畏……
我爸爸是个俗人,也是个优雅的人。
(指导老师:金路)
教师点评
生活可能一地鸡毛,但只要用心创造经营,便也能收获一份优雅与诗意。昕彤是一个善于观察生活的孩子,在“俗人”爸爸的“茶艺”中悟出了生活的真谛——我们常常寻找诗意与远方,其实诗意不在远方,全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