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雨,滴答滴答的,从屋檐上串串滴落,如丝般落在窗户上,织成朦胧的银纱。
教室里,烦人的科学作业:“哎,这道表格题是不是出错了,怎么会有这么复杂呀,实在找不出问题在哪里。反正老师不在,要不就看看答案吧?”我用笔顶了下前面的小周,她就转过身来,我用笔指了指这道题目,她也皱着眉,和我一样露出疑惑的表情。“我们都想了这么久了,又做了这么多次试验,现在放弃,未免也太早了些。”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疑惑的同时,更多的是坚定。我结合了书本,回忆了实验,这道题目确实超出了我的学习范围。我皱着眉,抬起头再环顾四周,看到同学们都还是低着头在做题,也没看到有哪些同学在翻看答案,当然坐在讲台边的班长也不例外,这使我原本想要抄答案的心又缩了缩。我心想:这次不会做,如果抄了答案,下次再遇到这种题目,也照样不会做……
“刺啦”一声,纸张破碎的声音将我从沉思中拉回到眼前。我再看了眼小周,发现小周的手里已经捏住了一团纸,纸上的小字好像就是答案那页的内容。我再仔细一看,原来她把答案那页撕了下来,揉成团扔进了垃圾桶,然后低着头继续攻克难题,那松散的长发随意地搭在肩上,汗液浸湿了她的白衬衫,她全神贯注的样子,让我看到一个燃着怒火的奋斗者在为了朝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她那手上的笔,刷刷不停地在写。此刻,那笔,似乎成了她的武器。
看到这一幕,我也不再犹豫,也将答案撕了下来,揉成团扔进垃圾桶。我的目光重新聚焦于那道表格题,不停地翻看科学书,时不时回忆着前几次的实验,挥动那支笔像是重新加满“油”的笔,一次一次尝试突破。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那笔尖下的表格空隙被我手中那支不曾停下的笔一下填满。此刻,答案已经快要呈现出来了。终于到最后一笔完成,我停下笔来,我紧皱的眉头舒展了。题目完全解出来的一瞬间是那么的美好,而且这是我凭着自己的努力完成的,这种成就感让人满足。
此刻,我抬起头望了一眼窗外,雨也停了,有一条彩虹出现了。原来风雨过后,真的有彩虹……
静坐桌前,望着滴落的小雨滴,尘封已久的往事,渐渐地浮出水面……
那一天,我与铃铃、孜孜都很早做完了作业,决定去操场上打球,对于体育成绩平平的我,这无疑是一个死穴。“哈!又进啦!”“孜,你和我势均力敌嘛!”一声声欢呼,犹如一支支利箭,刺伤了我的心,我尝试过与她们融为一体,可怖的事实却直白地告诉我,你不能,我好像一只全身长刺的刺猬——不可以靠近,也不可以退后。
渐渐地,她们也慢慢想起我。“小贝,你怎么不玩呀?”铃铃问我。“我……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竟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小贝,你再不活动活动,就要变成老贝了!”孜孜随声附和道。我只好无奈地点了点头,机器般地朝篮筐走去,又像一个机器人似的,把球投进篮筐。而事实却是:我天生不是这块料,一次都投不进。
她们开始一点一滴地教,我也一次又一次地练习,投了几球,投进了一个……终于,成功了,10个球能中6、7个。她们依旧那么教我。
再一次,我因为用力过猛,而导致球直接越过篮筐,向教学楼飞去。还好,当时已经放学了。我抢了自己的球,可是,因为冲劲儿还未过去,我的右手肿起一片红色,像一个大红苹果。我学会了坚强,我揉着红色的地方,忍痛将球传给铃铃,也学会了单手投球,那痛的地方,好像也没那么痛了。
我学会投球,学会坚持,学会友情,都在那个操场上,三个快活的身影。困难,我不怕你啦……
天空变得暗暗的,雨水一滴滴落下来了,天上的雷神用力地敲着大鼓,路上的伞花一朵朵的绽放开来。
雨滴蹦蹦跳跳的落下来,滴滴答答的雨声吵醒了大树和小草,小雨滴爬上了大树用叶子溜滑梯,爱玩耍的小雨滴从天空跳到地上,一会儿滴滴答答,一会儿希哩哗啦。
雨停了,叮叮咚咚的小雨滴要离开了,太阳公公出来了,彩虹姐姐出来了,小鸟吱吱喳喳地飞过来了,伞花也一只只的不见了。
飘去的云不会回头,残留下的雨绝望的滴落。
七十九天,十三小时,四十二分,五十六秒。晓芸离开后,我这样数着时间过日子,还是喜欢吃那种西瓜味的糖,走那条熟悉的闭上眼睛也可以走到头的街,这是一种习惯,从认识晓芸的时候就开始了。
.直到那天,我鬼使神差的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从那个年龄与她相仿的男孩旁站起,机械的和我打招呼,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迅速走开了。因为我感觉在那一刻,自己竟然像是一个第三者,尽管我知道我不是。
然后,我接到她的电话,她这样说:“佳毅,其实我一直不你当作哥哥,我*****”。我不知道接下来她说了些什么,只是自己发疯似的把手机摔向墙角,跑向湖边。
我不是想自杀,也没有理由自杀,她是谁?一个我爱过的女孩而已,还不足以让我为了她学李白抱月长终。所以我活了下来,很卑贱的活着。
湖边的人并不像三年前那样多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堆让人恶心的垃圾,成群的苍蝇,还有许多不知名的虫类放肆的飞舞着。
水是什么颜色?绿色吧,散发着刺鼻的腐臭味,我开始剧烈的呕吐,吐到感觉到肠子快出来的时候,转身跑回自己临时租住的二层小楼。
说是二层小楼,也只是有两层楼那么高而已,真正原因是一楼开着发廊,没有办法住人,二楼环境恶劣不逊于某某监狱,所以有时我会想,我是一个囚犯吧。
我想,应该给晓芸一个解释的机会吧,让她解释为什么刚刚打电话告诉我没有时间出来陪我,而又在下一分钟,满脸笑意坐在另一个男孩的身边。我想听她告诉我,刚刚只是我的幻觉,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最后我还是没有给她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去挽回这段苦心经营三年的感情,我怕,我怕她说出一个让我能够接受的理由,然后依旧把我的胸膛当作她孤单时的归宿。
我想我不再爱她了,至少不像三年前那样爱她了,她要的浪漫,我无法给,而我的爱,囚禁了她的梦想,她说她喜欢阿木的那首《有一种爱叫放手》,我想我也到了该放手的时候,因为我不想成为她的包袱。
“晓芸,无论陪在你身边的是谁,我都会祝福你”我这样对她说。我听到了她的哭声,还有那应该是苦涩的眼泪在我的面前滴落。
我的心竟然有些痛,但我没有哭,我不可以在自己曾经爱过的女孩面前流眼泪,我想我是虚伪的,因为我一直在逞强,装作一切都无所谓。
有些时候,自己刚刚作出的结论,在下一秒就推翻,得出另一种结论。所以我在前一秒钟崇尚一份圣洁的爱情,现在我会感觉爱情中满是伤害,而且还会清算那笔爱情的糊涂帐,我所付出的爱情加上时间,加上金钱永远大于我所得到的爱。我的结论是我是一个不值得爱的人。
尽管某个时候某个人的吻痕会留在我的侧脸,现在想想不过是一种敷衍,这一吻吻不出千古奇缘,结不下万世双飞。所以这个吻是没有意义的。残留下的吻痕也是对侧脸的一种侮辱。
三年,三年意味着什么?我苦心经营的感情过了保质期,变了质。难道这份感情的保质期只有三年吗?还是有人偷走了我们感情的防腐剂?我想那个小偷是爱晓芸的,爱的很深,爱到了可以为了晓芸变成一个小偷。
十六岁时,她带着一脸妩媚的笑容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世界彻底的沦陷了,没有丝毫的保留,是这个女孩,让我背叛了自己的誓言。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记起什么,她的笑容,她的幼稚,她的野蛮*****,我想,留下的只有这些吧。她长大了,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她重新选择了一份爱,忘记了昨天为她披外套的人是谁,忘记了是谁在她委屈流泪时为她擦眼泪。缠绵似乎成了罪过,而我要一个人承受所有的惩罚。
夜深人静的时候,流着眼泪承认从此各安天涯,坐在酒吧的一角,喝着劣质的酒,告诉自己是在梦中,梦醒时还会回到从前,回到那最快乐的日子。日记本上这样写着:
一千个昼夜交替
一千次擦肩而过
时间记录了你的笑容
像天使播洒的月光
在那一瞬间
缔造了永远
我开始奢求永远
永远的重复着下一个明天
梦醒的时候
你却已逃离了我的视线
而暮色
依然残留在天边
后记:习惯了用文字来记录每一天,我怕明天的喜忧会让我忘记了今天的眼泪,所以一直这样写着,写下一个个幼稚的故事,想给自己留下一点回忆,哪怕是伤,是一辈子的阴影。三年的感情总是需要一些文字来记录的,但我不想写的太多,我知道, 也许下一刻,我的眼泪就会滑落在笔尖,模糊去一行行小字,而我,还能记下什么?
一:
她记得遇见他时,是个炎夏,但那天却乌云遍布,大雨倾盆。
他孤单地站在校园的园林里,紧闭眼,微微抬头,让泪和雨水一起流走。
她想,他怕是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吧。他曾深爱的女孩儿背弃了他,留他一人在这风雨里承受孤独与凄凉。
“你是在等她再回头来找你吗?”她打着雨伞,为他遮挡住雨水。
他惊讶地转头看着她,微显惊愕。
她微微一笑,“是惊讶我怎么知道你想法的吧?其实我也不知道。”
她望了望女孩儿离去的方向,微微叹气,“走吧,她不会回来了。”
她不知道自己那时是不是神经大条了,将唯一的一把雨伞递到了他手上,自己却顶着大风大雨跑回了家,一身狼狈。
第二日,便染了风寒。
那日,她不停地咳嗽,脸涨得通红。
午间自由休息,好友帮她接了杯热水给她服药,顺便还不停得抱怨着。
“我说,初夏,你昨天不是有打伞回家么?怎么还染了风寒啊。”
她姓叶,叶初夏。
她微微垂了下眼眸,“不小心淋了点雨,昨天雨太大了。”
“也是。”青柠点了头表示微有赞成,“得亏我住校了,不然估计得成落汤鸡。”
昨日那雨真的很大,就算今日已出了太阳,橡胶操场上的雨水仍还有。
“你找谁?”
二:
她仍记得那日他来还伞,全班目光看向她时她的尴尬。
好友青柠意味深长地笑道,“我说初夏你怎么淋到雨了,原来是这样啊,淋一场爱的甘霖,我也是相当愿意的。”
她当时本正在吞药粒,一时愣住,结果药粒融了,苦了她一个下午。
让她不知该哭还是笑得是,第二周学校的好人好事名单之上,头次出现了叶初夏三个字。
不过,她因此知道了他的名字。
名单上写着,叶初夏同学主动将伞借于林泽同学自己却因此淋雨染了风寒,这种无私的精神值得赞扬。
原来,他叫林泽。
那时青柠站在她旁边一同看了那好人好事,偷笑道,“叶初夏同学,你还真‘无私’啊!”
青柠特地加强了无私二字的语音,让她只得连忙转身奔女厕去了。
她也没想过,那日神经大条的行为,如今却惹出这般多的尴尬来。
所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当初她若知道有今日,打死她都不去多管闲事了。
世事无常果然是如此的,方向感极强的她头次跑错了厕所。
冤家路窄这一真理她也是很信服的,她竟能在跑错厕所的情况下遇见他,林泽。
那是他第二次惊愕地看着她了。
不过经过那次还伞事件,她还是很清楚地了解到了他的定力,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她的行为有多么的不正常。
她微微愣着看他洗完手才突然反应过来,连忙冲出男厕转战地进入女厕。
她深刻认识到,有关林泽的一切,她都必须躲开,否则倒霉的是自己。
三:
该躲的果然是躲不过的。
厕所事件事发两周之后,她收到了一封信,赤裸裸的一封勒索信。
收信人:叶初夏。
内容:若不想上次跑到男厕的事全校知道,做我的女朋友。
署名:林泽。
果然是冤家中的冤家。她气得撕掉了信,随即郁闷住了。
林泽下笔干脆有力,看来是把她抓得牢牢的了。
只是她想不通,那家伙不是失恋一个月不到吗?伤得很重得嘛!怎么这会儿?
她觉得应该是打击过大导致了他精神方面有些失常了。
恩,定是这样,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既然如此,她想,这事也不用理会了。
第二日,她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不过这种事时不时也有见,她没当回事,径直向走去学校的路走着。
谁知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把她拉进了车里。
“这是作为一个男朋友的职责。”林泽关上车门坐到她身旁,微微含笑道。
她估计是碰上林泽后反应能力也跟着下降了,坐在车里愣是半天没反应过来林泽说的那什么男朋友的职责。
后来灵光一闪,原来是送女朋友上学这事。
其实不是灵光闪现,而是车子驶进了学校。
如此一来,她与林泽交往的事传开,她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青柠常常取笑道,“借一把雨伞,染一次风寒,交了一帅哥男朋友,你运气真好啊,初夏。”
青柠猛地觉得她这一番话十分的有理,于是匆忙地跑出去买了把雨伞回来。
她好奇地问青柠这是干嘛。
青柠左右掂量自己买的雨伞好不好看,耐不耐用。漫不经心回道,“我也要去给帅哥借伞。”
此后,她便常在下雨天看到青柠跑到学校的园林里去找失恋的帅哥给他们借伞,自己大无畏跑进雨中,为了染风寒,还在操场上去跑了两圈。
青柠此次行为延续了一个月,果然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青柠终于找到了一帅哥。
叶初夏她为此深感佩服。
后来林泽悄悄告诉她,那男的是他好友,得知他交女朋友这一件事后,突发奇想,每次下雨便跑到园林里淋雨,希望有美女给他借伞。
她心里暗叹,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四:
周末,林泽约了她去看电影。
算起来她被林泽算计交往已有两个月了,感情方面不是没进展,而是进展太快,让她耿耿于怀。
失恋是伤得那么重,怎么一下就投入到下一段感情还发展如此迅速。
当然,青柠那一对发展得堪比光速了。
由于电影演得实在是无聊,她竟躺在林泽身上睡着了。
果然是约会三大圣地的之一的电影院,下次,定要带你去摩天轮。
林泽看着躺在自己怀里正睡得香甜的叶初夏,笑着想到。
“醒了?”林泽笑道。
“电影完了没?”叶初夏揉了揉眼,才猛地发现,自己现在是坐在公园的木椅上。
林泽盯着她盯了半天,搞得她十分的不自在。
“告诉我,为什么不接受我?”林泽突然开口问道。
她突然愣住,为什么不接受?可能是有个坎她始终无法跨过去吧。
“我知道了。”
“额?知道了?”这次终于换作她惊愕了。
林泽在她额上轻轻印上一吻,“以后,我们不联系了。”
说完,独留着她一人愣在那里思索着那番话的意味。
第二日,青柠安慰她,“不就是一帅哥嘛,走了接着还有。”
她对此表示深深的疑问,后来才发现,全校传开,她与林泽分手了。
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她总算把纠结一晚的疑问解决了。
只是,为什么会感到失落。
接着便是几晚不断的失眠,为此,不知挨了多少骂。
她问青柠,她这是怎么了。
青柠想了一会儿,说根据她多年的交友经验,多半是爱上了。
五:
学校组织了一次参观活动,是到当地的著名的景观地区,好让学生更多地去了解当地的文化。
这次组织活动自由,自愿报名参加。
她本是不想去的,青柠非逼着她让她去,说了一系列的理由。
其实她明白,不就是她男朋友要去她要跟着,然后本着是死党的理由再把她拉着。
到了目的地,她便跟青柠分开了,自己找了个好地方坐下休息,来了没事可做,便只有睡觉了。
说睡觉,她连着几天失眠,今日觉得乏,睡一会儿正如她意。
睡意朦胧中好像听到了林泽的声音,可能是开始做梦了吧,可为什么那声音那样真实呢。
她微微睁眼,揉了揉眼睛起身,她已经很多天不见林泽了,那日他说不联系便真没有联系过了。
青柠说她多半是爱上了,她也不否认,但她也不愿承认。
她走上石梯,悄悄走到树后扒开树叶偷看。
她其实很希望是她看错了,就不会那么冲动了。
林泽笑着去拥抱了一个女孩儿,她知道那个女孩儿是谁,林泽之前的女友。
原来,她被骗了。
泪由不住地流了下来。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劲,结果她还是沦陷了。
难怪,他说不联系了。
“啊……”她一个脚滑跌落下了石梯,紧皱眉头,揉了揉脚,连忙起身跌跌撞撞地离开。
“初夏!”林泽听到声音身子一颤,连忙追了上去。
“骗人的,全都是骗人的……”叶初夏快速地跑着,却没心思去看路,谁知一失神落入了那景观区的湖泊里。
六:
她想,若不是那年她太任性,如今,她也能像青柠一样幸福了吧。
那年,林泽救了她,而他的生命就此消逝。
当时她不想林泽救她,即使落水也奋力挣开他的手。如今,她仍在人世,他却永远离开了。
青柠哭着告诉她,她和林泽本都可以不去的,是她和她男朋友设计的,为的是让他们复合。
青柠的男朋友告诉她,林泽从她送他伞时,便开始对你倾心了,可能伤得太深,想找一个依偎,谁知到最后真的爱上了。
青柠又为她分析,当时林泽与她分手,应该是为了让她想明白自己的想法。只是可惜,她反应能力太弱了。
那个女孩儿说,她自己找到了幸福,那日的拥抱,不过是回归一个朋友的祝贺。
她不作声,可却什么都明白了。
她害死了林泽,毁了自己的幸福。
有时候,错过便是一生。
如今,她总会在炎夏的暴雨天回到母校,回到她和林泽初遇的地方,站在林泽站过的地方抬头让雨带走她的泪水。
时不时会有好心的小女孩儿为她打伞遮雨。
女孩儿总会问,“姐姐,你在干什么?”
“在等一个人。”
“怎么不见人影呢?”
“他不会回来了。”
“那姐姐还等什么?”
“等心中的一个执念,等一把雨伞。”
佳人一笑醉倾城,
一泪滴落千思痛,
娇月清明万物静,
怎比君惜心里人。
——吾心唯
流水乱月光,细雨迷茫。檐角滴落断诗行。
常觉近来心事少,不知神伤。
烧烛照海棠,暗飞幽香。可惜无酒助愁肠。
呜咽何方萧声里,踱碎回廊。
他对于自己的内在潜力很了解,莎士比亚也是一样,他曾说:“小雨滴穿透了大理石”。那样坚硬的大理石,经过小雨滴不断的击打,也会被穿透的。比莎士比亚早1700年的罗马诗人洛克利第也曾说过:“雨滴落而石磨灭。” 英国一位伟大的政治家爱德蒙。巴克曾说过一句极有价值的话,他是最相信持续原理的人之一,他说:“决不绝望,就算是绝望,也要在绝望中继续前进。”
现在我再举一个例子,此人虽不如以上者有名气,可是她的贤明却决不比他们逊色,那就是我的母亲。母亲一生可说是都在实践着持续的原理。她虽然有着许多非克服不可的困难—没有钱,又比他人辛苦。可是母亲从不气馁,她是个生活极为严谨的人,在任何时候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坚强。 我在少年时代有两件最讨厌的事情—吃菠菜和算算术,坦白的说,至今我对它们还是没好感,当时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就畏畏缩缩地对母亲说,今天算术做得不好。我实在怕算术,它对我的困扰极大,有一天我对母亲说:“怎样努力都不行,不会做就是不会做。”
当时母亲露出的面容并不像往常那么的慈祥,而是充满着责备,她的声音尖锐刺耳。母亲去逝后,我常想起她生前常念给我听的一首诗: 如果你第一次不成功,那就要尝试再尝试,努力再努力! 母亲这样的说着:“你相信自己能做得好,那就一定能做得好。”母亲的话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一个人只要有必胜的信心、坚强的耐心、持续的恒心,再加卜努力,最后一定能达到所希望的目标。黝自我认识与自我控制 想使持续的原理效果更显著,还要加上另一个原理去推动,这就是认识的原理。 何谓认识原理?人们遇到精神上的迷惑或在遭受挫折的情形下,最需要的就是要能认识自己,也就是洞悉自己为什么会遭受失败的原因,并不仅仅只是找寻外在的失败因素,内在的因素更是不可忽略。自己本身—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对这点必须要有直观力和理解力。我们要认识自己的内在潜力,并适时的加以开发,这样才能朝着成功不断前进。 事实上,大部分的失败者,都缺乏自我认识和自我控制的力量。
那本滴落着我相水的《黎明的河边》,使我从此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看书成了我课余时间唯一的爱好。几乎在每本日记的扉页上,我都这么写着,我忘不了,那是抹不掉的记忆……
我是跟奶奶在胶东黄海边的一个村子长大的。胶东秀丽的山水、淳厚的风情,至今还深深印在我心灵的深处。那本《黎明的河边》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从邻居家一个打成右派、被某大学遣送回家的疯叔叔的书箱里发现的。翻开第一页我就被吸引住了,读到结尾处,我竟“呜鸣,地哭了。我第一次知道:天地是如此辽阔,世界上有如此悲壮的故事,如此使人流泪的语言,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从那以后,我象着了魔似的,到处找书看乡村学校的课外书是寥寥无几的,实在满足不了我“贪婪的欲里。为了能得到堂弟不知从那儿弄来的一本撕得没有头尾的小说,我曾偷了奶奶烙的小面果,咽着口水拿出自己舍不得吃的两块糖,作为交换的代价。
上初中了,找回到城里爸爸妈妈身边。学校的图书馆向我展开了一个崭新而又辽阔的世界,我睁大了眼睛,象发现了一大堆平日见不着的奶糖一样,恨不得把那些书全都吞下去。假期里,除了做作业,我几乎全趴在那些使我傲动得一会儿抽泣,一会儿嘻笑的书上,真比吃奶糖还甜美诱人,吃饭的时候瞅上几眼,上厕所也要趁人看不见偷偷夹本书。节日里,到亲戚或同学家去玩,瞅着屋里放书的地方,往那里一坐就不知道回家了,谁跟我说话都听不见。那些激动人心的文章,读着真是一种享受。我喜欢把那些优美的情节背下来,洗衣服、走路的时候,用普通话低声朗诵。院子里的人都说我神经有点不正常,妈妈吓得真要拖着我去找医生。
丰富的书籍,载着我从乱狭窄的海湾,驶向了广阔的海洋。我获取的不仅仅是小小的贝壳,我找到了美丽的珊瑚,领略了大洋深处奇异的风光,看到了奇峰般的礁石。我已不再象过去那样只记书中华丽的词句,我开始注意文章中生动而又朴实准确的语言,注意层次、情节的安排以及主题的提炼表达。每看一本书,我都寻找着一个高洁的灵魂,寻找做人的榜样,我是在故乡的田野上长大的,因此特别偏爱那些写农村风土人情的诗歌和小说,艾青的大堰河,孙犁的白洋淀,刘绍棠的运河滩……作家笔下那迷人的诗情画意,竟使我如痴如醉,“为什么我两眼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喜欢这样的诗句。雪白的芦苇,洋溢着人情美的蒲人家,故乡美丽的黄海,峻峭的堕山,我爱生活。我爱大自然,爱展现在我面前的艺术天地。每当这个时候,我内心的感情就象涨满堤坝的洪水,不发泄就难受得要命。我订了练习本,题名《海滩》,我的思念、回忆、见闻,都写在上面。这比看书更有趣。如今,我的《海滩》已有厚厚两大本了,每天,我都要在那里排徊流连,在那里,我可以清晰地看见自己的足迹……
记得有位学者说过这么一句话:兴趣和爱好往往是成功的基础。我不知道成功究竟是什么,也许就是考上大学。但是,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我也绝不会在这人碰人的城市里待业。对于人生,书早已给了我启迪和引导,它使我深深地爱恋着心中的田野,我为城乡之间的差别感到压抑、痛心,我为近几年农村的巨变感到欣慰、骄傲,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农村语文教师。我希望自己的爱好能化成一点微薄的力量,奉献给生我养我的故乡。同时,象同一块土地出生的竣青伯伯那样,用炽热的情怀,用纯洁的眼睛,去写美丽的海,多姿的山,去写新时代的“老水牛爷爷”,去观察新时代的“海啸”。
天正下着雨,豆大的雨点滴落在地上,溅起了一朵朵水花。我坐在书桌前翻阅着《中学生优秀作文选》的第一篇—《雨花赋》。咦?雨花也值得作者去赞颂它?我怀着几分好奇,诵读了这篇文章。
“晶莹的雨点在水面上砰然溅开,有趣地形成一簇簇植物界中绝没有的素色花朵。花瓣是罕见的,清亮透明……”
多美的描述啊,真是这样的吗?我不禁把视线转向窗外,认真地观察起这小小的雨花来。果然,它真的是那样清新俏丽,玲珑小巧。我忍不住把手伸出窗外,希望在我的手上也开出一朵晶莹的雨花。“啪”,我感到一阵沁心的冰凉,一朵小雨花便在我手中诞生了,它飞花碎玉般地绽开,十分透亮。可是,不容我仔细瞧瞧,它就调皮地逃得无影无踪。
文章接下去写道:“如果等我向你描述这样的一件事情后,你一定会更加如醉如痴地爱上它的。”是什么本情比这雨花更美,更有趣呢?文章作者细腻地描述了一个孩子在雨中踮着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大爷撑伞的事。
啊,我明白了。作者喜爱的不仅仅是雨花,他更喜爱那雨中的孩子。我此刻也一样,雨花只使我陶醉,而那个在雨中为老人撑伞的孩子却使我十分感动。你看,当老人冒雨跳姗而行时,这个孩子立即跑过去,把自己的雨伞遮在老人头上。把老人送回家后,这孩子就象一朵雨花溶在水中一样消失在雨雾中。是呀,这样的孩子谁不喜爱呀?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谁不称赞?我们的社会多么希望这种精神发扬光大啊里雨花美,孩子的心灵更美,雨花的生命只有一瞬,而心灵之花将永开不败。
雨还在起劲地下着。我再一次走到窗前欣赏那瞬间即逝而又层出不穷的雨花,透过雨水的珠帘,我仿佛看见一个若脚走路的孩子,一手高举着伞,一手轻挽着老人的胳膊,一步一步地走着,走着……啊,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