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成语形容罪犯?成语大全频道精心搜集了18个关于描写罪犯的成语及解释如下:
[赭衣塞路] 穿囚服的人挤满了道路。形容罪犯很多。
[漏网之鱼] 比喻侥幸逃脱的罪犯或敌人。
[罪有攸归] 攸:所。罪责有所归属。指罪犯必受惩治。
[一干人犯] 指罪犯和有关的人。
[披枷带锁] 枷:套在脖子上的刑具;锁:用铁环连接而成的刑具。指罪犯套上枷锁等刑具。
[披枷戴锁] 指罪犯套上枷锁等刑具。同“披枷带锁”。
[罪加一等] 指对罪犯加重处罚。
[以观后效] 后效:以后的效果。指将罪犯从轻处分,再看他以后的表现。
[法外施仁]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
[卖法市恩] 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网漏吞舟] 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自新之路] 罪犯自己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出路。
[真凶实犯] 真正的罪犯。
[真赃真贼] 赃物、罪犯都确凿无疑。指犯罪的证据确凿。
[真赃实犯] 赃物是真的,罪犯是确实的。泛指犯罪的证据确凿。
[真脏实犯] 脏物上真的,罪犯是确实的。泛指犯罪的证据确凿。
[交臂历指] 交臂:两手反缚;历指:古代拶指的刑罚。象罪犯两手反缚、受拶指的刑罚一般。形容痛苦万状,毫无自由。
[千刀万剐] 剐:割肉离骨。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处死。形容罪恶重大,死也不能抵罪。
东北某地最近破获了一起迷信犯罪案件:罪犯假借佛祖附身,诈骗钱财和诱奸妇女达四年之久,竟使一些共产党员、国家干部上当!令人吃惊的是,一位医生也热衷其事。事后,人们问其原因。他说:“罪犯一说佛祖附身,就大口吐血,能不信?”看到从牙缝里挤出一点鲜血,就认定是佛祖附身,这种 “眼见为实”的说法,对一个搞科学的人来说,确乎有点荒唐。 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眼见为实”,这并没错。
然而,在科学上,许多事情眼见未必为实。一根直棒插进盛满清水的玻璃杯里,从杯子外面看,直棒被折弯了;在漫无边际的茫茫大海上游弋,隐隐约约看见有一座城市,这是海市厦楼。稍有科学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些都是光的折射欺骗了你的眼睛。因此,古人说:“目犹不可信。”如果硬要把眼见的一切肯定为事实,单凭简单的观察就得出结论,就难免要上当。 自然科学研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用眼睛等感觉器官同研究对象进行接触,得到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仅是开始而已。感性认识只是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不是本质。
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即对得到的感性材料进行分析、比较、推理、判断,才能得到科学的结论。如果人们把认识停留在感性阶段,以为眼见的就是科学结论,而过去经过无数实践反复验证的常识都靠不住,那么难免要犯经验论的错误。科学史上鼎鼎大名的华莱士就是笃信眼见为实,上了江湖术士的当,把灵学当成了科学。前面提到的那位医生也是如此。他看到口吐鲜血就信以为真,也不想想这血是从哪里来的?人在不断大吐鲜血之后能不能活蹦乱跳? 他把这些起码的医学常识都抛之脑后,让封建迷信钻了空子,哪有不上当受骗之理。所以,仅仅把眼睛看见的表象作为唯一的根据,就认定某种现象是科学发现,是靠不住的。一些脱离实际、鄙薄理论或人云亦云的同志有必要以此为戒。写于198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