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刘同的书是因为偶然看到表姐在看,于是就死缠烂打得求她把书借给我。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表姐终于肯把书借给我了。那些个月我基本每天都待在书房,仔细地品味着刘同的书……
刘同,一个文字上性情的舞者,就像他说的: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感性的时候理性的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相比他而言,我就差了不仅仅只是“十万八千里”可以说的,也罢,这就是我吧。
自从看了表姐给我的书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刘同的文字以及刘同,感觉在面对他的文章时与我对话的不是别人,而是灵魂深处那个沉默的自己。因为他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他的感情就仿佛是我早已想到只不过没有能力用文字描述的。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喜欢自由,爱旅行,向往童真与简单…这是他或者说也是我。说到童真,我就想到自己都奔初二得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
看完他的书时,有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本写满了自己心情的日记,虽然这本书说的是献给处在青春迷茫期的我们,但全文我却找不到任何应对青春迷茫或者不解的建议或答案,如果硬要问我为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的就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的青春不迷茫,而我也早已经想好这辈子要怎么走完这条漫长且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路途…
体味刘同文章附带着的清新的笔触时,每每看到某些语句竟然会有种想哭的冲动,呵呵,这个我也不懂为什么了……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吧…
看书的过程中隔壁班的有个朋友把书借走了然后顺带把我在书上写的感受看了一遍,回来直接把我给剖析得那个透彻。奇了怪了,我就随便写了几句话,竟让人看到了我深埋在心底的自己,这个朋友真厉害,分析能力太强了!
初二的夏又这样莫名的回到了原点。时常会听到有人抱怨不明白路途前进的方向,人生的意义。我想这样也好吧,至少我们就应该在该迷茫的时候迷茫一下,这才叫青春。而按照刘同的说法,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怎么走,那人生就不叫人生了,叫认命。或许说我也早该认命……谁让我那么早就明白这些。是不是每个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都喜欢思考,对待感情又十分认真?我想,习惯于前者的人一定早于习惯于孤独,因为孤独的人有种习惯叫作自我对话,而于后者,我想说,只要我们对感情认真起来,我们就输了,而我也就常常处在这种输掉的境地……
我很庆幸,我在比作者早了十年的时间里就明白了很多东西,关于友情,爱情,亲情,人和事。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能撑起一片蓝天,还不够成熟,不够洞悉世事,但我一直在努力!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