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狼图腾的观后感1300字
日子好快,春节转眼就过去了。要说春节其间能留下一点印象的事也就是几日前去影城看了一部电影。
第一次见到的文学作品还是十多年以前。那时这本书太疯狂了,刚发行时书店几次断货,最后同事二民帮我借了一本。当时一口气读了两遍。是作者姜戎(北京知青)瞄写在草原的生活的一本书。
本书由几十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读者可从书中每一篇章、每个细节中攫取强烈的阅读快感,令人欲罢不能。
无以否认《狼图腾》确是中国影史上一部恢弘巨作,改编自姜戎同名小说,中法联合采用3d高清实景拍摄。自然的鬼斧神工与电影工业特效两者间绝佳契合而出的视觉观感,锡林郭勒草原的蓝天、白云、绿野、羊群。
片中有一场戏为面对被夺走黄羊后狼群对人类展开复仇,狼群风雪夜偷袭军马群一役中,场面宏大震撼,狼群追击着军马群在冰原上奔驰,两名马倌拿着手电誓死保卫军马的画面令人永生难忘。如果读者没有到过大草原,没有骑过马,没见过套马杆,很难想象那种环境的恶劣、场面的残酷。电影不仅用真狼上阵,还拍出了狼从侧面袭击马群,跃上马背撕扯马脖子的镜头,足以让人背生寒气。虽然有镜头快速移动的呈现,但是视觉感非常舒服,丝毫都不觉得晃动和晕厥。电影中群狼赶着群马长途狂奔,最后将军马赶入湖中全部冻死。然后仰首向天长嗥的镜头,充分展示了复仇后那总酣畅淋漓的快感。
影片还把狼的狡猾、多疑的情节有细致的瞄叙。如狼在准备袭击牧民家的羊群时,白天在高处对周围情况进行了长时间的侦察。待夜半后才有序地展开。由于羊圈过高而采用最大一只狼先爬在墙上,其它的'狼依次踩在其身上跳入,同时墙上还留一只放稍。待先入狼吃完后把多只羊的尸体摞高,然后借助抬起的高度跳出去替换在外面放稍的狼。这种设计之巧妙、行动之迅速、分工之明确、回撤之有序。
最大的泪点在于,人类开着吉普车拿着半自动步枪对狠群延途追杀,最后几只狼在狂奔了38公里后,直到他累死在山上时才倒下。还有两只走投无路的狼,其中一只选择跳崖自尽,另外一只,引诱牧羊犬到达洞中后刨塌洞穴与狗同归于尽。这种就算面对死亡也要保持尊严场面。是真真切切地震撼到我的心灵。
另一点赞的为本片的音乐由詹姆斯 霍纳创作,就是《勇敢的心》,《泰坦尼克号》,《阿凡达》,《蜘蛛侠》等这些片子的原创音乐作者,是横扫奥斯卡最佳原创音乐、最佳原创歌曲奖的电影配乐大师。伦敦交响乐团、英国爱乐乐团等乐团的优秀音乐家演出,虽没有象《勇敢的心》之中有那种令人心潮澎湃、荡气回肠的感动,但美个单元与单节感觉都恰到好处。非常准确地融入到作品的风格中。
当然,片子还是有些许不足。可能是因为时间上的原因。电影对图腾文化的阐释是不到位的,令图腾崇拜缺乏文化根基。
败点, 我不得不吐槽两句。片尾主题歌曲的演唱是影片中最大的败笔。感觉与电影一点儿不搭,与他的多数歌词里一样,千篇一律地总是出现迷乱、迷惘、孤独、彷徨、悲伤这个词调,毫无新意。
总结一下,我想影片真正要表达的是通过蒙古牧民长者毕利格的言谈,道出了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与破坏环境守恒法则的反思。
最后要感谢一下广电,一刀未剪的让我们看到“主旋律”的片子。应算的上精品佳作了。
【电影狼图腾的观后感1300字】
今天,放假了。
在家里,闲来无事的我,走进那个被朵朵阳光温暖着的小小的书房,从偌大的书架上抽出一本落满了尘埃的书,用手轻轻一拂,赫然出现在眼前的,是“血驹”两个字。
这书,还是新的,没看过。打开包装袋,我用手抚摸着这本书。翻开第一页,我便抑制不住对它的喜爱了,一点儿也不舍得放下。
读着读着,便入了迷,仿佛自己就是他:
血驹因毛色如血而得名,它奇迹地站立着出生在这无疆的草原之上。三岁的云登第一次见到血驹,竟然宿命般的和它相拥而眠。自此,云登与血驹结下不解之缘,他们的一生注定要生死相依。
血驹天性狂野,桀骜不驯。至死,都未让牧马人在自己身上留下象征着驯服的马印;它驮着云登在危险的山谷之中冲破狼群的包围;它在跑马场所向披靡,但却不远万里回到了家乡……当烟尘散尽,骏马也终将老去,它站着逝去,草原上,只留下一个孤独的骑手云登……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早已是百感交集:有对血驹站着降生而感到惊奇,有对他们被狼群包围时而感到紧张,也有对人与马细腻的情感的深深感动……
《血驹》这本书,以恢弘的气势,再现了骏马血驹与骑手云登传奇的一生,苦难中人与马细腻的感情纠葛,惩戒规律中倔强灵魂的自由飞扬,挫折磨难中心与心的呼唤与宽慰,无不传递出草原文化的雄浑博大。作为这北方游牧民族最后的图腾,血驹与云登像风一样掠过草原,留下被后人不断追忆着的草原传奇,是草原上蒙古骏马文化如长调般令人黯然伤神的最后背影。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深厚的情谊。所以,我推荐同学们阅读这本书。
“熊可牵,虎可牵,狮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不可牵”双手合十,封面上一双闪着幽绿寒光的狼眼直刺我的眼眸,心生敬畏,《狼图腾》叙狼之事,谱草原情,话狼道与人道,狼性与人性。在这个铅华尽在的闹市,放下精神的束缚,回归大自然,任自己的灵魂随着作者的笔尖驰骋在额伦草原,那个已然消失在现实中却仍能用大脑去谱绘出些许模样的神秘草原,和那清澈的长生天腾格里……
蒙古草原狼,可敬可杀不可辱,一行行字句,飞入眼帘,犹如鲜活的画面,历历在目,寸许厚书,承载着的却是一餐丰盛的狼图腾精神盛宴。可是失去再也得不到,失去才知珍惜,失去方感重要,那钢铁的意志,桀骜不驯的狼魂,那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严格的组织纪律性,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草原守护神。
人与狼的传说从古至今未曾阻断,狼孩儿,狼人传说更传遍众人之耳,未尝不闪烁着神秘的光环。那抑或只是汉族人们茶余饭后给孩子门讲的童话故事,但《狼图腾》揭示这倒不是无风起浪,人与狼有着百年来割舍不掉的神秘联系,尤其是马背上的民族,蒙古族。牧民们称狼为其军师,打猎技巧,征战攻略,生存本领,都是从草原狼身上学来的,变换多端的战术战略,巧借天时地利等自然的帮助,尽将那敌方打他个措手不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打了一场又一场以少胜多的奇战,成吉思汗十几万兵马破金百万精兵,不是侥幸,日夜与狼生活在一片苍莽的神秘大地,与狼斗智斗勇斗胆斗力量,练就出草原人的勇猛刚毅,草原马的轻剽俊逸,以及那铁骑横跨亚欧大陆的奇迹。
在慨叹草原狼对一代蒙古人的巨大影响之余,细细品味,亦可得许多哲理,就像睿智老人毕利格说的大命与小命之间的关系,天下从来都是大命管小命,天命管人命,天地没命,亦无大命,更无小命,这些也是被人们称为“老狼王”的蒙古老人从狼道中总结出来的,他虽然不晓得食物链食物网与生态系统稳定这些空虚的名词,但他却深谙天理,将自己的生活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来时往时不兴起一毫一丝的波澜,保存着那清澈的灵魂,狼道井然有序,形散而神不散,狼图腾是捍卫草原大命的图腾,可谁又晓得,正是这圣洁的使者,却被***那无情的利爪连根拔起,根须不剩,令人看得这一纸辛酸,叹那精神戕害猛于狮,恶于虎。
汉书,魏书,史记,周书,蒙古秘史,草原帝国等无论中外书中也都有狼的一席之地,可见其影响之大。正如人们从蝙蝠得到启示发明了雷达,从飞鸟身上得到启示发明了飞机一样,但人们从狼身上得到的似乎更多,不是具体的发明,而是,智慧,是百战不殆的智慧,是稳定生态平衡的智慧,是长远眼光看发展的智慧,但前提是,学会这种智慧的人。不是一般的庸人,而是能读得懂它们的人们。
悉数过来,除了狼的兵法,狼性的优点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琢磨去学习的。
狼天生的有组织纪律性,头狼运筹帷幄,掌权大局,指挥调动过程中没有一匹狼违抗命令,一切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的秩序俨然,没有某个狼心怀鬼胎。狼王的选举也是公平竞争能者居之,不存在拉选票,拉帮结伙,个人中心,不,应该是个狼中心等问题,草原狼的战场就是它们的狩猎场,固然不像狮,虎称王称霸,但天生的军事素养,令它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一切的一切都进行得那么悄无声息,那么神出鬼没,那么精彩豪迈。正像书中写的那样,跟狼叫过劲的蒙古人们,无论是老人小孩或妇女,更不用说壮丁了,发只枪到战场都是个顶个的好战士。
狼团结一致,为什么几十头狼的队伍组织纪律性那么强,因为狼群团结,狼出猎群体出动,犹如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队友之间团结合作,无论多么艰险也不会丢下同伴仓皇而逃,而是共进退同生死,互相扶持。人们过量的偷走了狼的储备食物和狼崽,狼群对人们马群进行报复时,各个狼无论大小胖瘦高矮,也不管自己是否有能力与马的铁蹄抗衡,都发疯似的努力维护着阵型,奋力抗击,被马蹄践踏的肠穿肚烂也不管,被马棒打得头骨粉碎也不顾,没有一匹狼临阵脱逃。
狼具有超强的耐力与定力,毕利格老人带着主人公陈阵去看狼打围,不禁深深折服,20匹狼围剿上百只黄羊,战略的每一步都确实无误有条不紊,而最关键的在与考验耐力与定力,潜伏在草丛中的狼们只要稍微懈怠就会惊动速度极快的黄羊,那么计划就全盘崩溃,而在之潜伏的几个小时里,没有一匹狼坚持不住,最后狼王发号施令,将吃得肚皮滚瓜溜圆跑不动的黄羊们一举歼灭,大获全胜。
我们现在正值青春年少,难免心浮气躁,但这不能作为我们犯错的借口,除了要有青春应有的激情、热血,更需要培养自身的耐力与定力,要有冲劲儿,但冲之前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周密的部署,详细的计划,否则冲劲越大,我们受的反作用力越大,受伤的还是自己。我们做事,有时就因为心浮了一点,气躁了一点,忍不住了一点,最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多个一点汇聚到一起成了一大点,最后被无限放大筑成错,学一学狼的屏息凝神,多几分忍与耐的韧性,也多几分成功。
狼,惜命。可能有人会说,惜命算什么优点?古语有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难道狼也深谙此道?狼的胸怀其实很大的,它不被眼前痛苦蒙蔽,受过伤后依然能够重振雄威。一条被兽夹夹断腿的狼不会坐以待毙,更不会摇尾乞怜,它会忍住剧痛将自己的伤腿咬断,宁可搂着白生生的腿骨蹒跚奔波,也不会萎靡在原地等待死期,用伤腿换回性命,这笔帐,狼是赚大了。
相比之下,当今社会有些人因一些小事便受不住打击,弃家人于不顾,断然走上自杀的道路,草草地结束了自己那正值青春年少的花样时光,这不是勇敢,这不是大无畏,这是无能,是懦弱,懦弱的只会用逃避来掩饰内心的胆怯,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家人对社会的抛弃,既然有能承受住死亡之恐惧的强大心理,那为什么不选择坚强地活下去,用残足换取整个生命,是一笔只赚不亏的好账。一只瞎了一只眼的老狼能够登上狼王之宝座,并且率领其部下打过各种胜仗,牧民有时候都不见得是其对手。我们也应该培养这种逆境求生,逆境上进,逆境成才的本事,这样才不枉此生。
恶狼食饱不食撑,什么意思?就是即使再饥饿,猎杀完牧民的羊羔后它也不会吃太多,为什么?吃太多,跑不动,为了肚子把命搭上,
这事儿草原狼不干,窘境中仍能保持那份沉着,冷静与警惕。人逢窘境,此事常有,三起三落,终为落,三落三起,赛活佛。三起三落原因诸多,三落三起,如狼,不吃多,有分寸,懂取舍。做人要本分,该拿多少拿多少,按劳分配合理领取报酬,若贪多,滑的跤,亦更多。
狼打猎从不赶尽杀绝,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放一定数目的猎物,可以保证来年不饿肚子,往小了说,这是狼给自己打的小算盘,怎么划算怎么来,往大了说,这是长生天的使者草原狼在替天行道,维持着生态的平衡。杀鸡取卵的事,狼群从来不会去做,这也是在大自然中生活的生物的一条规则,不可逾越。
而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做事要留后路,凡事不能做绝,给别人留一条生路,也是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家本在同一片天下,彼此的命运或多或少地有着联系,爱别人就等于爱自己,常怀感恩心,长做慈悲事。世界就会更充满和谐与温暖,那么我们在这个大家庭中也会生活得有滋有味,多姿多彩。
长生天,碧草滩,已不再,愁苦言。狼图腾,草原魂,仍常驻,我心间。初读狼图腾,只能算作是看了一大场故事会,虽然因为草原结局的悲怆而落泪,但也只是停留于表面。再读狼图腾,读出了些许草原魂,狼魂,蒙古魂,虽不能算很深,但在我心挥之不去,人与自然是母与子的关系,大自然母亲交给了我们生存的本领,而我们这些做子女的不也是理应护着母亲的吗……
【篇一: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王文宝
狼,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存在,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是一个自古就以奸诈狡猾形象存在的存在,但在一望无际的蒙古草原上,却是蒙古人的信仰。
一名知青,一次下乡插队,造就了一次奇妙的相遇,一场民族间的碰撞。《狼图腾》是由几十个关于狼的故事一气呵成的。天性桀骜不驯的狼,竟然被陈阵与众不同的“养”了起来,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其实挺纠结的,一边是坚持己见反对养小狼的蒙古族人们,一边是坚持留下小狼,相信会有奇迹发生的陈阵。或许我会支持陈阵多一点,毕竟这个想法从未有过,也从未有人实现过。正因如此,所以会成功也不一定呢。而天性崇拜狼的蒙古族人们,则认为狼,这个从战场里拼杀出来的种族,这个高傲残暴的如同地狱里的修罗一样的种族,这个被他(她)们敬仰,被他们当做高贵的图腾的种族,是不允许,不允许他们卑躬屈膝的对人类示好,不允许他们被人类俯视,不允许他们放下自己的傲骨!只因为他们骨子里就烙印上的浑然天成的高傲的尊严!尽管那只是一头刚出生的、懵懂的小狼!蒙古草原上的狼,宁可战死,也不能被人当宠物般圈养!这就是自古以来狼族的规则,同时,也是蒙古人的信仰。
刚出生的小狼,与平常的小狗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渐渐地,时间长了,这种差别便如影随形的一点一滴显现出来了。
陈阵收养小狼,是冒蒙古人之大不韪而做出的决定。虽然最后也获得了蒙古人的同意,但同意却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认可。因此小狼想要存活下来是极其困难的,尤其是小狼越长越大,它体内的狼族本性,它高贵的血统也逐渐被激发。日复一日的狼嗥,让所有人都提心吊胆,却更加激发了小狼体内的野性和狼性,激发了小狼想回归狼族的本性。可这注定是奢望,只依靠陈阵喂食的小狼,早已失去了捕食的本性和逃命的本领。这样的小狼太渺小,也太让陈阵放不下心。
等到小狼长大,这便更加可望而不可及了。疾病之痛和相思之苦,反反复复地侵袭着小狼,终于,陈阵做出了一个让人心痛,却对小狼来说是最好的办法——让小狼像一位狼族战士那样,尊严地死去!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此刻竟开始怨恨陈阵,如果当初小狼没有被陈阵收养,或许小狼的生活要比现在幸福的多,那怕战死在草原上呢?我闭上眼,泪水缓缓流下,更多的是对小狼的心疼。或许,还有内疚。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相辅相成,一直持续得很好,可是人类的出现,却打破了这种平衡。最后,蒙古草原的大结局,是满目苍夷。人类本性的丑恶被完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令人心惊,却又无可奈何。草原曾经的霸主——狼,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
现在的我们,是否该反思自己究竟干了多少这种破坏自然,令世间生灵涂炭的事?难道,一己私欲,真的如此重要吗?
【篇二:《狼图腾》读后感】
杨如意
还记得中国上千年的商战策略吗?还记得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的战术吗?还记得在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置对方于死地的攻伐诡道吗?这些智慧都是从一种动物身上的来的——它深沉、豪放,是草原当之无愧的强者——狼。
《狼图腾》这本书,是学术、是小说。它承载了历史和传说,又有着虚构和幻想,是一本情理交织的书。作者姜戎将艺术与学术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出人意料,不可思议。
本书的主人公陈阵,聪明勇敢,开朗乐观,是从北京分配下乡到内蒙古边境的鄂伦草原学习的知青。在毕利格老人的帮助下,他爱上了草原狼。历史上有无数个游牧民族崇拜狼,在他们眼里,狼图腾就等于中原的龙图腾,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象征。
《狼图腾》里有许多令人惊叹的画面,比如:孤独、固执于亲情的狼仰天哭号,这个情景让我留下了眼泪。我想打破人类对狼的误解:狼是忠诚的。如果一只公狼死了,那它的伴侣一定能够会留下来不吃不喝,坚守三天三夜,永表忠心。我们不应该杀狼,不要让更多的心灵受到伤害,也不要让更多的生命白白死去。
这本书把我带进了草原。在那里,我仿佛和陈阵一起钻狼洞,掏狼崽,养小狼,与狼战斗,与狼缠绵。狼的智慧和狡黠、狼的军事才能和坚定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骑兵的驯导和对生态的保护……都让我迷恋狼,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狼的每一次视死如归、不依不饶,狼与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抗击的过程……都令我震撼在其中。千百年来,无数图腾屹立又消亡,唯有狼图腾飞扬至今。这或许就是当年蒙古骑兵横扫天下的原因吧。如果诗词歌赋和快马扬鞭能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很强大。
母狼对孩子的爱也很伟大,是很无私的。据报道,母狼还照顾过我们人类的孩子,大家都称为“狼孩”,所以,狼或好,或坏。它在自然界中,做到了一个非常神秘的角色。我们应该呼吁大家学习狼身上的优秀品质,让它飞向全中国,让它去为整个中华民族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让我们的祖国变得长盛不衰!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好看地都不知道怎么形容。
今天清晨,我顺手拿起一本书,认真地看了起来,起初这本书内容十分枯燥,真想直接翻到后面几页知道结局就好了。
过了十五分钟,故事渐渐地少了一点儿乏味,变得生动起来,故事内容跌荡起伏,时而欢喜,时而悲泣。让我感到如身临其境,我有时为主人公的保护动物的精神而敬畏;有时也为那些愚蠢的村民感到愤怒。假如我是一个村民的话,我一定会为主人公陈阵进行辩护,更要让那些村民改变对陈阵的看法。
我看着看着,我仿佛来到了那片一望无际、绿色的大草原。一个人走了出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陈阵,他还让一个小孩站在门口,不许任何人进来。陈阵走后,来了一大批孩子,那个孩子死也不让他们进来,忽然一个小孩拿出来好几块牛扎糖给看门的孩子,此时我心里十分紧张,生怕让他们进去,可是大失所望,那个小孩子让他们进去了。陈阵这时回来了,却听到屋里传来一声尖叫,进去一看原来那个为首的小孩被他养的小狼咬了一口,闯了大祸。 我真恨那看门的人,假如看门的人是我,我肯定能不受诱惑,不让他们进去。
陈阵的那种保护动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以后要当一个动物学家,保护天下所有动物,不受人类欺负。
传说在远古时代,各个地方的部落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图腾,这些图腾可以是花草树木,可以是飞禽走兽,可以是日月星辰,图腾可以是任何拥有力量的事物,他们就是部落的守护者,部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祭祀活动,而部落的守护图腾则是负责保护大家,让大家生活的时候减少危险!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初的图腾,也就是守护者也会有逐渐腐败的,拥有雄厚实力的图腾会让自己的部落首领领导大家攻击弱小的部落,从而增加自己的力量。这一切如同古代的王朝,它们总会有崛起的时刻,总会有英明神武的君主,在这个时候就会建立盛世,也会有腐朽的情况,会遇见那些任人唯亲,昏庸无能的首领,这些部落就好象一个三岁小孩拿着千万元,就会被那些人盯住,也会出现被取代,在这个时候就会发生战争,战争爆发,民不聊生,遍地狼烟,尸横遍野,满目疮痍!
即使是这样,依旧有无数人继续战争,也许战争就是时代的催化剂,因为战争才会出现优胜劣汰的情况,适合生存的人们才会在中华大地上更加繁荣昌盛,弱小的部落不断的被吞噬,更加强悍的部落就这样不断的形成,逐渐形成了一个个国家!
时势造英雄,战争会导致那些更加适合领导中国的人出现,就这样出现了一句很熟悉话: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而很多远古的东西也已经成为了故事,我们也无法探寻是否真的存在!
读一本好书,犹如饮下一泓清泉,甘之若饴。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我钟爱的书——《狼图腾》。
三年级时,我就爱上了这本《狼图腾》。但到今天,我还记得书的封面上有着这么一段话:独具匠心的创造,展现了人与自然、狼与草原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狼追求自由的勇敢、独立和团队精神。以细致到活泼的文理,渐而成就强大的力量。
在书中,自北京而来到额仑草原的陈阵,与蒙古老人毕利格在一起放牧羊群,猎捕黄羊,突破狼群等刺激又惊险的活动中,身为汉人的陈阵渐渐明白了,蒙古人为什么崇拜狼图腾的原因。我也重新定位了狼图腾的含义:蒙古人是游牧民族,狼是他们最大的危害。在长期和狼的斗争中,渐渐了解了狼,进而把当成自己崇拜的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力量。他们认为狼是勇猛的,机智的,有着坚韧的毅力和冲天的斗志,狼还具有团队精神,讲求合作,
在《狼图腾》中,草原狼的智慧勇气让我们汉人,乃至蒙古人都望尘莫及。细细品味此书,就会发现:在童话里,狼被人们描绘成愚笨、残忍、无情的动物,但在《狼图腾》这本动物小说里,表明人的优点可能还不如狼。
放眼历史,为什么蒙古可以以少胜多,击败南宋百万水师、金国百万步兵以及罗马条顿骑士团,从而冲破世界之门?还不是蒙古人吸取了草原狼的智慧。
朋友们,好好读这本书吧,在这《狼图腾》里,有着古老的元素、精神的飞升、力量的崛起。
龙飞凤舞,远古图腾展现的是对天地的晋谒与膜拜;
陶彩纹饰,线条造型积淀的是古老而又独特的审美。
自人类诞生以来,我们认识并思考这个世界,同时又探索和改造这个世界,已知的是掌握的技术与知识,而未知的则是源自心灵的对于宇宙的敬仰与畏惧。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文化生活与自然科学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地不断发生着碰撞交汇,彼此促进,牵制,审视,思考。人类社会的成长是双方面的,就如同个人,有科技物质方面的拓展,也不可缺乏精神与思考的延伸。
但世界随着发展显现出愈加复杂的面貌,时至今日,也许欧洲人正戴着墨镜坐在大街上的咖啡店里享受着闲暇的午后阳光,而非洲难民却还在为没有足够的食物而发愁苦恼。当一部分人因为物质的富足而去追求更加高雅的精神交流的时候,却还有人连起码的生存权利的都无法得到保证。
这个世界是多么的不平等啊,发达国家将资金大量投入科研,却吝于救济各个角落里的难民。科技在飞速发展着,掠过贫困,掠过饥荒,掠过疾病,掠过千百双饱含渴求目光的眼睛,义无反顾地向前奔去,留在身后的,是因痛苦而呻吟在世界各个角落的人。我曾愤怒的想,这样的人是自私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平等这个词有了更加深入的看法。
王小波在他的杂文集里说:“假如有不平等,有两种方式可以拉平:一种是向上拉平,这是最好的,但实行起来有困难;比如,有些人生来四肢健全,有些人则生有残疾,一种平等之道是把所有的残疾人都治成正常人,这可不容易做到。另一种是向下拉平,把所有的正常人都变成残疾人就很容易,只消用铁棍一敲,一声惨叫,这就变过来了。”这段话着实令人深思,如果说需要人文关怀的人是残疾人的话,那么用着国库的钱进行科学研究的人就是这正常人。连饭都吃不饱的人的确是没法摇身一变成为科学家的,那科学家难道要放弃科学研究去当难民吗?人人理应生来平等,这一点人人都同意。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由你生在何处决定的。也许有些人生来起跑线就落在了很后面,但大部队——即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或者是一个种族的掉队而停止前进的。即世界只会努力向上拉平,而不会向下拉平。努力向上拉平的助推剂就是我们的人文关怀精神,就是在向前奔跑的过程中拉一把落在后面的同伴的臂膀。但助推剂仅仅只能是辅助作用,能够迎头赶上的关键在于个人与国家自身的努力与发展。因落在后头而自怨自艾的个体,最终得到的不是拯救,而是灭绝与消失。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呈现出参差不齐的态势,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同情互助并不能够从真正意义上解决大家所共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它也许暂时安抚了人心,却必定会埋葬人类的未来。
人文关怀,私以为来自于我们的动物本性,却又高于动物本性。它关注的并不仅仅是人的物质生活,还有人的精神状态。而科学精神,却是人类独有的心灵特质。动物活着只是明白自己活着(他们甚至不会意识到),却绝不会去思考,为何要活着,这个世界为何要存在,这个世界是什么,这个世界怎么样。然而人类千百年来一直苦苦思索追寻的,正是这些问题。在对这些问题的不断探索中,科学不断发展,文明不断衍生。正如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里所说的:“文明的到来对人类的平等来说是一种倒退。不过,文明也带来了巨大的受益和成就……这些宝贵的进展使少数人得到的好处远远大于多数人。归根到底,为高雅文化付出的是大多数人,但是,就整个人类历史而言,重要的是人类的确取得了进步。”正是科学,让人类真正变得与动物不同,让人类有了摆脱自然某些灾祸的力量。如果整个世界只是一味的追求一种极端的平等,生活似乎看起来很美好,然而生产却会是毫无成效,人类社会也就会因此而变得脆弱并且更加容易被自然所吞没。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着一种多么微妙而又辩证的关系啊,而人类所需要学会的,便是把握两者。
城市森林,钢筋水泥诠释的是现代人的孤独与冥想;
宇宙超弦,太空迷航昭示的是地球文明发出的呼唤。
人类的科技发展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速度,前方的十字路口也逐渐由模糊变得清晰。过去探索所积累下来的文明,在未来的世界里,是诅咒?抑或是福音?科技最终是否能为人类创造出真正的大同社会?谁也不知道。但我相信,这个世界必定会在人类不断成熟的思索之中找到属于它自己的节拍与轨迹。俱往矣,科技的历程,一定是指向未来。
人类的历史起源于古老的远古时期。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人类用直立行走的能力与智慧的大脑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崭新的纪元。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类从最初的刀耕火种过渡到了铁犁牛耕,到最终的工业革命和信息时代的来临,人类探索科技的脚步从未停止。而这种经济基础有效地刺激了上层建筑,人们开始建立起多样化的制度还维护民主、权利与个人价值。历史长河静静流淌,而人文与科学的在河底却一直暗流涌动。军事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战争的噩梦,粉碎了人类对和平的企盼;政府的财政支出在拯救饥荒与发展科技之间模棱两可,徘徊不定。这一切就好像在上演一个诅咒,一个二者永远无法协调的诅咒……
但是在那里,人们看到了奇迹。
曾经有这样一片星空,悬挂在人们聚居的地方。
正如梵高的《星空》所绘的那样,静谧的小镇上方夜空和云层卷积着星星流动,带给我灵魂的静止与震撼。“他还做了一个梦,把它告诉他的兄弟,看哪,我有更多的梦想,看哪,太阳、月亮和十一颗星在向我们敬礼。”他如是说。夏至时分,星光似水滴,洒在小镇上的每一条街道,斑驳的台阶、坑洼的石板地、零星的雾气,一切的一切都笼罩上了一层光芒。街边的老乞丐,衣着褴褛,星光刻出了他脸上的每一道痕纹。他笑,像看到了明日照常升起的太阳。
常听老人们喃喃地说:“一颗流星的坠落就代表着一个灵魂的升天。”他们常说这句话,无论是在孩子的幼年抑或是长大成人的时候。不再烧香点烛、占卜看卦的他们改用这一片星空来讲述自然万物与生命的故事,讲述生命的意义。抚摸着孩子的头,慈祥地微笑着,他们指着闪着萤火的星将它们娓娓道来,并期待着孙儿懵懂的应和。时过境迁,已成家立业的孩子再次看到这片星空时,会想起已逝的祖父母对他们的敦敦教诲。有着青涩梦想与热血激情的青年们,会坐着站着,就在这一片星空下,用白衬衫擦拭着汗珠子,温习着宗族交给他们的任务。无论是平凡的还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他们都会向星空吐露,吐露给星空上居住的倾听者。他们会祷告,祷告着宗族的延续。
星空是他们的图腾,永不泯灭的图腾。
本不应该的,但是,它灭了。夜空的星星变得暗淡,接触不到黑暗的土地。黑夜延长了人们心中的恐惧。他们胡乱张望,奢望找到一丝星的踪迹。眼睛的余光里跃进刺眼的光亮,那是楼房上的射灯与玻璃片,带着电力和能量,不知疲倦地把一道道诡谲的彩光射向星空。这些叫做光污染的东西不断地在啃食每一颗星。星星,带着真善美,开始了灭绝式的消褪。红色恒星毕宿五与仙女座成为了昨日的记忆。人们眉目间透着愤怒,无尽的愤怒与对宗族为难的担忧与牵挂。而,他们,那些观星爱好者、环保主义者、灯光工程师、文化研究者,决心将星空保护起来。于是他们为自己的宗族建起了暗夜公园。他们拆除并改造路灯等照明系统,从而使灯光集中于地面,而不是向四周或是天空散射。在经过了一系列的对地貌的勘测、空气烟尘的检测、地形与地貌的选址、经纬度的测量后,他们建起了星空的避难所。
架起他们尘封已久的天文镜,人们又再次看到了有7000多颗星星的璀璨夜空。看到了伟大的图腾。他们直立跪在湿软的土地上,双手合十,默念他们的传统歌谣。
又一次捧起了《星空》。窗外,有人在远处的山顶上用手风琴拉起了小调,音调情远悠扬,那是赞颂他们图腾的曲调:星星啊星星,你到底是什么样?小的或大的,夜空多美丽。图腾保佑我们,永不消逝的星空……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做一个医生,心狠手辣的医生,看哪个不爽光明正大的公报私仇。我曾经的梦想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可以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地方,远离世事繁杂,过着自己的生活。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自由自在,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可以在自己的世界无限的放肆 。但是这个社会的现实让我沉重了很多,也许有天,真的会撑不住,开始相信,自己只是个平凡的人,平凡到无法支配自己的命运。
一、绝望么?
又是一个周日,七天里最闲的一天,曾经还是期待的,只是越来越多的周日开始躲在家里不愿意出门,外面春光美好,只是找不到合适的心情,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面对外面那个世界的喧嚣繁华。
一分一秒拼凑出的24小时在我手里仿佛多余,看起来还真的在漫无边际的的人生里蔓延。太多时候,站在十字路口面临左灯右行,不知道对与错的困惑。选择,太多时候,还真的不无从下手,所以把不知不觉中把自己交出去面临着被选择的境地。是的,王小波说,要留下些什么,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过。每一天在黑暗里和自己对话的时候,会莫名的惶恐,我是否没有全力以赴,没有鞭策自己?
就这样,绝望了吗?
愿得枯燥,单调的日子,时常响起远山的钟磬,告诉自己:我在路上,绝不倦怠,绝不敷衍自己。
二、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相信世界需要自己拯救?
年少时,我们的梦想太过宏伟,关心自然,拯救世界。每天都在想,如果自己将来要拯救世界,该用奥特曼的姿势还是神龙斗士的姿势。后来觉得还是奥特曼好,因为自己不会滑旱冰,不能学瓦塔诺。
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子在去年春节前夕就这样一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结婚了,我记得我们当年侃侃而谈,畅想自己在将来的人生中大展身手或作为一个记者,或成为一个作家。
大学二年级的一个晚上,惺忪着睡眼听见她告诉我明天要结婚了,二十岁的年纪,最好的那一段青春,以后就要淹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面,过年回家,她很少再能自由的和我们出来玩,也没有了当时的高谈阔论,只是家长里短。再一年过年,孩子一岁,彻底的变成了家庭主妇,我们当年的梦想呢?
她也是心有不甘,不甘心就这样混沌的一辈子,只是又能怎么样,离开家的时候,我能做的只是不停地说,每个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不同,只要知足,什么样的都是完美幸福的。而我们那个装满梦想的书包,早已经被丢到垃圾桶了吧。
三、青春呼啸而过时,发现早已转错了弯
00后的小孩子们都在早恋了,越来越多的相亲节目网站开始泛滥了。
而这些让我们走进“全剩”时代的人不禁感叹:什么是青春?
青春是什么?
青春就是除了你的兄弟和你心爱的姑娘,其他人都是傻逼的岁月。
从出生到上学到走进社会,以至后来的成家,人生三大喜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对于我们这一代确确实实成了最大的难事,我们没有青梅竹马,我们也没有早恋,在可以真正轰轰烈烈恋爱一次的时光里我们又在不停的奋斗,为工作,为车,为房,到最后才能真正地为我们的姑娘而奋斗,这个时候我们都已经“剩了。”
在我们年轻时候难道不该找个姑娘痛快地爱一次,爱到开心时就接接吻么?
难道不该翘掉那个教生物的老头子的课,跑到火车道边故作深沉地说“我听到了青春呼啸而过的声音”么?
你看到了你久违的心爱的姑娘,拉起她的手,不管她在不在挣扎,跑到空旷的地方,对她说: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不重要,但是我就是喜欢你。而不是故作成熟地说“好久不见”。
这才是青春的图腾啊。
而自己,亦步亦趋地走好每一步,总觉得走的路都是正确的,却发现,青春呼啸而过时,自己早已转错了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