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名叫《我的呆萌新朋友》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陈佳佳(和我的名字只差一个字所以记得很清楚),是一个胖胖的可爱的小女孩。书中主要讲述的是陈佳佳来到爸爸的农场,刚巧遇到一头十分惹人喜爱小猪。于是她把小猪当作小宠物养了起来。萌萌的小猪,既让佳佳感受到了温暖,也锻炼了她的劳动能力,更让她体会到关爱的美好感受。和她一起在农场玩的小伙伴们,虽然一开始总是和佳佳作对,后来孩子们变得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大人们的理解,既成功保住了小猪和农场,也改变了大人们对他的看法,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读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尊重和爱都是相互的。想到不久前我跟同桌为了一块橡皮的小事闹得很不愉快,现在跟书中的主人公陈佳佳相比是多么的惭愧啊!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要虚心向陈佳佳学习,广泛结交新朋友,和他们打成一片,相信团结就是力量,同时也要锻炼自己的劳动能力。我相信自己这样做一定能够越来越接近最后实现自己的最初的梦想!
从我小时候开始,我就和书结交上了朋友。我和书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在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同时看见了两本书,但因为种种原因,我只能其中的一本,我选了很久,就拿了一本,还有另外一本《母亲》我没买,只好等下次再买。
一个星期的星期天,我又去了一次新华书店,但是,我没有找到那本书,心里非常失望。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妈妈因为加班没有空带我去书店,而且爸爸也没空,所以,我都没能再去书店。
开学的第一周周末,妈妈带我去了区图书馆。坐在公车上的时候,我非常激动。走进了图书馆门口,等妈妈办完借书卡后,我们就走进了少儿图书室,进了少儿图书室后,我心里非常高兴,那本书摆在书架上一个很醒目的地方,而且有好几个版本。我毫不犹豫的拿下了其中的一个版本,找到一个座位,马上坐下去。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那本书。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五点半,妈妈叫我走了,我不走,她就把她选的三本书和我喜欢的那本书借回家让我慢慢看,我才走。
我觉得,读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的重要一部分,书伴我健康快乐的成长,我要和书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由于个人原因,我结交“哥们”级别的朋友均要求其人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一技之长。二、会打篮球。三、爱笑,会逗乐。尽管我的条件如此之苛刻,我还是找到了许多好朋友:罗元,和我以学会友。以前不在同一个班级时,他就是我要“打倒”的目标。我喜欢自由自在地学,招式既繁多又好看,足以让人眼花缭乱;他推崇扎扎实实地学,“内功”既浑厚又深湛,足以令人心惊胆战。
王瑞春,和我以棋会友。跳棋、象棋、围棋、五子棋,我俩无一不精,但又各有千秋。下棋时,他思维填密、步步为营,我不拘一格、妙着迭出。
金宇和我以歌会友。对音乐的共同爱好,使我们称兄道弟,还商量着组建一个演唱组什么的。他的嗓音极富磁性,深沉中有轻巧,平静中蕴含着爆发力,特别是唱起粤语歌,简直神了。其实他不会粤语,他总用拼音注下发音,在我面前炫耀,但我明白他也不懂那是什么意思。
丁齐,和我以球会友。和我初次见面时,知道我也喜欢打乒乓球,他忙不迭地抓住我的手甩个不停,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几次较量后,发现我俩果然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福尔摩斯碰上了诸葛亮。
最快乐的事,当然是和好朋友们一块儿打篮球了。丁齐和我都以壮实著称,力量上是绝对占优。丁齐抢到球。原地抱球转身,面向篮框,左手一松,单用右手一拨,球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稳稳地落网。我拿到球,先虚张声势,连唬带骗,躲过几人,在较空的地方高高跳起,“酶”地喊着以极其潇洒的动作把球送出,可惜劲大了,没进。王瑞春接过这一球,却又被对方队员挡住了,他一声不吭,左掌凝然推出,晃人耳目,右手却来了个勾手投篮,中了!我把球传给罗元,他也太急了,球刚到手里就扔,当然进不了,没想到砸了金宇。金宇已经好久没抢到球了,因为他比较胖,不太灵活;得此机会,他忙气运丹田,意贯右臂,绷着嘴跳投,看到球进了,他得意地冲我打了个手势。
和朋友们在一起,学校也是个快乐的地方。运动会上,本班男生拿分太少,身为团支书,罗元痛心疾首:“丢人,真丢人!本天才真应该亲自出马,挽回一点本班男生的面子!”我问他:“你准备参加什么项目?”他嘻嘻一笑:“后勤服务项目!”于是我和他奔波于赛场上,为运动员们提供上好的纯净水,跑得满头大汗。碰到金宇,他对我大声唱:“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我回答:“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他又唱:“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我也团昌:“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三人就一起去看丁齐和王瑞春的各项比赛。
朋友多了,有一个好处:过生日时我能收到一大堆礼物。朋友多了,也有一个坏处:他们过生日时,我不得不掏出一大把钞票。
好友成群,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