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身边走过高三作文
人大附中郑州分校高三—4班 李会超 人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就有什么样的走路姿态。我想,我以后走路一定要气昂昂的。为什么这样呢?只因他从我身边走过。
他,一个青年人,独自一人住在对面,每天早晨六点,他去工作,我去上学。下午六点,又会见面,我等家人开门,他也才下班。
他整天被狼追着似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来去一阵风。问他,他答:“本人年已二十,尚无家室,若再推迟,父母就会说我做儿子的失职。”
这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一天,他走路不再如风,而是两眼无光,面带痴笑,走路一步三晃。我以为他病了,他先是茫然,而后两眼大放神采,,喝道:“你才病了呢!”我问他干吗这样傻笑,他神秘一笑,低头贴耳轻声一语:“我有女朋友啦。”然后又是一步三摇,走了。
终于有一天,他走路不摇了,他扭扭捏捏,走三步退两步,如此千百步后,我才发现他身后有一女子,面红耳赤。看见我,青年神秘一笑,昂首挺胸,扶着那女子进了屋。
接下来几天,他走路得越来越轻松,越来越飘逸;再后几天,我也形容不出他走路像什么了,反正我一见他走路的样子,就知道他在笑。
那女子与他同进同出,有时他们的轻声曼语从远处飘来,仿佛邈远的高楼上传来的琴声。有时,女在前,南在后,男的手提重物,一脸辛苦,但当一方手帕擦过脸,一脸幸福。
某一天,他看到我,仿佛看到了钞票,三步并作两步跨到我的面前,笑眯眯的:“哥们儿,后天我结婚,务必赏光。”
婚后,他走路不再轻松欢快,换来的是稳重。
再后来,他不仅昂首挺胸,更是大腹便便,见到我睬也不睬,仿佛遇见空气似的,只顾迈着老爷步。一打听,原来当上了经理。当然,我也不睬他。
也许是偶然,也许是有缘,某天的下午我又遇见了他。他并不睬我,望着一位美女奸笑。那美女,我没见过。
突然有一天,他垂头丧气的回来了,不,他几乎是爬进了家门。原来,公司出了大问题。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老婆知道他在外面花心,跟他一刀两断。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他踉踉跄跄,一步三摇,我上去扶他,他苦笑一声,推开我,从此人间蒸发。
不同的人,不同时期,不同的精神状态,会有不同的走路姿态。而我要永远昂首挺胸,面带微笑,永远自信、快乐,只为,他从我身边走过。
【他从身边走过高三作文】
他从一年级开始就是我的好朋友了。他的耳朵较大,一开口说话就会流口水,很守规矩,整天把红领巾戴在脖子上,身材好,身体壮实,在班上算中等个子。
他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有时候,我跟他玩,他觉得玩就是玩没,什么可说的。可我却不一样,在哪去都要说几句。他是个爱笑不爱哭的孩子,只是有个别时候把他惹怒了,他有可能哭几声。他还很大方,有时候,我什么东西没带,只要他有多余的话,他必定会借我的。
他不怎么说话,所以不太怎么跟别人聊天,每次我走到他面前时,他都在看书学习,不然的话,就是一个人站在看什么似的。
我说了这么多了,你应该知他是谁了吧?
他从巷子里走出来,青钝色的宽衣挂在身上,随着风摆动。阳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似乎一下子明朗起来了,在寒风中散发着微光。夕阳给他勾上了一条金色的边,又把他弯曲的脊背剪成一条弧线,不由得,我肃然起敬。
老人似乎格外钟情于那件银鼠的长衫,一撮大白胡子,鬓间微雪,看上去有些邋遢,还有便是枯枝般的身躯与手臂。
顾然,清癯,是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后来才知道这背后是一颗温厚的心。
那个冷冽的下午,我从饭馆出来后便到对面的书院(图书馆)歇下,抬头间眼前便晃过了那个拖着长衫的老头,在寒风中似乎有些吃力,沿着马路蹀躞着过去了,随后,推开一家饭馆厚重的玻璃门,蹑手蹑脚地顺着门沿溜了进去。我看着老头诡异的举措,不禁有些紧张:不会是小偷吧?老头在大厅(美食街)里转了转,哈着腰,眼窝深处的眸子刀光剑影一样发亮,盯着客人桌子上的残食。又谨慎地环顾周围,似乎是确认了没有人注意后,方才快速地用手将桌子上的瓶罐都揣在怀里,又紧张地瞥了瞥周围,护着宝贝似的准备溜走。我不知怎的,心里产生一丝鄙夷,余光中瞥见那老头儿似乎最终被发现了,被赶了出来。
这之后便未曾再想起过这个人,直到……
那日从外面回来,路过窄弄堂时,我似乎又在那曲曲折折,幽深的巷子中瞥见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再拐一道弯,灰衣老头便整个出现在我的眼前。心里却不由得有些反感,便想着赶紧离开。可就在我抬脚的时候,灰衣老头身旁却响起了一声微弱的猫叫,我一惊,便谨慎地沿着墙沿儿望去,却不由得惊住了——栗梅色的晚霞如同一幅巨大的帷幕笼罩着土地,余晖从弄堂口洒进来,落在老先生身上,使他泛着微微的荧光。他的眼眸很亮,亮的像没有微尘的海水,正慈爱地看着地上脏兮兮的小猫,他手里拿着面包,地上满是面包屑。小猫好像饿了很久,贪婪地在地上舔舐着,老人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当夕阳已染红了我的面庞,我方才回过神。他从巷子里走出来,青钝色的宽衣挂在身上,随着风摆动。阳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似乎一下子明朗起来了,在寒风中散发着微光。夕阳给他勾上了一条金色的边,又把他弯曲的脊背剪成一条弧线,不由得,我肃然起敬。
他是一个贫穷的老人,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
他是一个富裕的老人,一个充满爱心的老人。
生活中有很多像灰衣老先生这般微如尘埃的人,但他们也在酝酿生命中最独特的花儿绽放,不辜负一期一会的生命。
这,便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我非常讨厌狗,听,他从楼上汪汪到楼下,再从楼下一直汪汪到楼上,没完没了。叫的让人心烦意乱,真让人讨厌!
狗有一种动作,就是把爪子放在人的腿上。有人说这是狗在表示友好,可我不这样想。狗的爪子,不知道有多脏,不知道有没有踩过泥。把爪子搭在人的腿上,细菌全上来了。
狗害怕偷鸡摸狗的老鼠,但它却欺侮为人正直的猫。更可恶的是,当一只狗见到别的狗时,它会汪汪直叫。恨不能给全世界的人炫耀自己的威武,他们张开嘴,露出尖锐的牙齿,非要把对方的毛咬光不可。
可是,我改变了心思。
狗对人们十分忠诚,在主人离开家时,狗会做个看门官,不让小偷过来半步。
狗对自己的孩子更是伟大。当有入侵者来伤害自己的孩子时,她会对入侵者大声的叫。虽然自己也很害怕,边叫边向后退,但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自己受伤也不愿孩子受伤。
狗发现食物时,只看一眼就不理它了,她会汪汪大声叫,让自己的孩子来吃。结果每一只狗母亲都面黄肌瘦。
狗的慈爱与忠诚,让人尊重。他只比人类笨一点儿,但却是动物世界顶聪明的动物。
我再也不讨厌狗了。
他从茶马古道上的一个偏僻的地方,贫困的地方,闭塞的小村庄走向了文学的殿堂。发出了振耳发馈的声音,他用知识改变命运,用笔杆铸就了一个不同于以往的时代,属于他的未来必然是可期的。
回望历史,立足现在。我们中国人发出了高昂的中国声音。这个声音是高亢嘹亮,振奋精神,激励向前的时代号角。他们在那个时代敢于发声,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而不停奋斗。封建时代,有许多爱国人士为了民族的未来,人的独立而付出无数,所以我们现在在学习他们的路上前行着,学这些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了解革命前辈振奋人心的英雄宣言并抒发感想,鼓舞斗志培养我们的爱国情怀。
1949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高声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个声音响彻云霄,震惊了全中国,让国人激动万分。从此我们再也不用看别人的眼色,不用受他人的制约,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们站起来了,我们是中国人。
过去我们被欺辱的日子已经过去,以前的我们已成为历史,现在的我们生活在一片幸福乐土上安静的生活。我们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肩膀上肩负着不同的历史责任,我们要继往开来,我们00后的身上肩负着为国家锦上添花的重任,我们应该大声的为中国发声,为自己发声,发出属于自己的中国声音,勇敢说这是属于我们的时代。
用歌声唱响属于我们的新时代,一首《真心英雄》唱遍大江南北,“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至今依然令人心潮澎湃。13亿多的中国人民,每一个人都有着“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的信念,都是逐梦的“真心英雄”,只要各尽其责、苦干工人九以扑就能激荡出无往不至、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用声音传唱我们的时代,我们国家的进步,我们的历史之路。
在人生路上,我们有时会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有的是正能量的,但也无法避免一些负能量的东西,但这时我们应该自觉摒弃这些负能量的东西,不能让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占据我们的时间,我们要听取那些正确的声音,比如朋友的鼓励之声,父母的教诲之声,老师的教导之声。忠言逆耳利于行,我们不要听信谗言,不要让小人得志从而埋没忠臣,我们永远要听积极向上的话语。
一个人的声音不大,但一群人的声音足以集聚起来让世界震惊,我们无论身处哪个时代,我们要敢于发声,用声音捍卫我们的权利,尊严……
帮助别人就是一块指南针,帮他从困境中走出来;帮助别人就是一盏明灯,帮他照亮前进的方向;帮助别人就是一把伞,为他遮风挡雨。
天渐渐的暗下来!乌云密布,似乎马上就要下起雨来,果不其然,话语刚落,一场狂风暴雨来临了……
从窗户那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面的景象,极目远眺,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个落难的老人,我拿起雨伞直奔门外,一出门,便与微风撞了个满怀,一路上,周围寂静得可怕,再加上那几处鸟叫声,直让我瑟瑟发抖,疙瘩也受不了这可怕,渐渐地跑了出来!
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出现在了我的耳帘,“奶奶!请问您坐在这儿是有什么难处吗?”接着,递给了她一把雨伞,她抬起头,脸上露出了一幅惊恐万分的样子!“抱歉!刚刚吓着您了!”我焦急地说。只见她鼻子上镶嵌着一个黄豆般的痣,鼻下面还有一个干瘪的嘴巴!
我再次询问道:“您坐在这儿干嘛?”没见她的回答,她就如同字里行间一样,紧紧盯着我口袋里的30元。她似乎忘记了雨水在敲打着她那瘦弱的肩上,忘记了一把刀正在磨她的胃,总之就是一幅特别难堪的样子,经过几番示意后,才知道她是一个哑人,我连忙扶她起来,把她扶到了附近的一个面馆,大家看到奶奶这幅样子,连忙让我们先点餐,并把客人订的位置让给我们先坐,我连忙感谢!
一碗逼得人们流口水的面,出现在我的眼前,奶奶狼吞虎咽,看着老奶奶吃得那么香,我的胃也暖暖的。经过5分钟的“交流”,我猜到了大概意思,原来她的钱包丢了,钱包里有她儿子的照片。我二话不说,去找她的钱包,一路狂奔!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回到了那个面馆,她在那儿睡着了,我不忍心打扰她,因为她忘记了烦恼,忘记了过去。在一个甜美的梦中,绘画着属于她的世界。我只好拿着钱包,在她旁边静静等待。
第二天,她醒来了,我递给她钱包后,转身走了,一缕阳光向我射来,顿时感到无比温暖,一道彩虹映在了蔚蓝的天空上,我仰起脸来,大声喊道:“要是人人都能将心比心,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啊!”
他很调皮,也很坚强,他从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哭的。但是这一次,他的哭声让我膜拜。
要问他是谁?你可要记准了,他可是名扬我们家的淘气包——黄小扬。
扬扬最大的“特点”就是贪吃、贪玩,但是他也非常爱学习。
有一次,家中只有我和扬扬。扬扬看着家人们一个一个踏出家门,满脸微笑。“哦耶!”当最后一个家人踏出家门时,他大声叫道:“可以玩个痛快喽!”
“别吵了,害我又做错了!”我大声喊到。
“哼!你做错关我什么事!”幼儿园的扬扬不仅没有听我的话,反而更大声地叫起来。
“好啊!翅膀硬了,都敢跟我‘比试’了是吧?”我厉声呵斥道,起身掐了他一下。这轻轻的一掐,却被扬扬当做了“宣战书”。他像支箭似地飞进我的“军营”,用彩色笔在我书上画起来。边画边哼着小曲,好一个享受劲儿。我彻底被惹怒了,跑进他的“军营”,不管三七二十一,专逮他最看重的作业本,一撕成两半儿,仍不能缓解我心中的怒火。“让你画我书,让你画我书”,伤心、难过的眼泪划过我的眼角。扬扬的本子最终两半变碎片......
“哼!跟你说过,我可不是好惹的,怎么样?服了没?”我两手叉腰,扬起头说道。此时的我像个打了胜仗的大将军。
“哇……哇……我……的……作……业……”我这将军般的自豪感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哭声打破。
我一下子瞪大了眼珠子,没想到平时这么贪玩的扬扬今天竟然为了作业而嚎啕大哭!
“呜……呜……”撕心裂肺的哭声回荡在家里每个角落。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时间好像怕了他,不敢快走,我感觉到一个世纪都要过去了,见他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知道,如果再不“还”他一张完整的作业,我的耳朵就得被震聋。
过了一会儿,我拿着一张用透明胶粘好的作业走出来,赶紧向他求饶:“好了!求求你别哭了!作业我帮你粘好了。你看,这不挺完整的吗?”
扬扬听了,眼睛一亮,马上破涕为笑。但一秒后,他眼珠子一转,嘴角露出狡黠的笑容,说:“不行,你还得给我一块饼干,否则我就跟你没完!”
“好吧!”对于扬扬这种趁火打劫的行为,我真是哭笑不得,欲哭无泪啊!
这就是我的弟弟——一个贪玩、贪吃、不经常哭,但又会为了学习而哭的小屁孩儿。
小雨滴生活在很远的星球,他从深林走到草丛。他走啊走,一直走到沙滩,他看见大海掀起自己的家。他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暴雨来了,又有啪啦的声音!他的朋友都醒了过来,他高兴地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同学们听到雨声都害怕极了,我却觉得这真是太搞笑了!
蚂蚁的生命像东流的一江春水,他从生命的最高处发源,冰雪是他的前身。——题记
他聚起许多细流,向下奔注,途中他穿过了悬崖峭壁,遇见了滚滚沙石,冲倒了层沙积土,他快乐勇敢地流走,一路上享受着他遭遇的一切!有快乐有困难,有轻松有疲惫,可他从未退缩。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正在专心致志地观察蚂蚁迁群,其中有两只蚂蚁极其引人注目。他们守候在蚁群之后,一边搬食物,一边管理着蚂蚁群,看着他俩忙上忙下的,一时快乐,一时辛苦,可他们还是默默无闻地干着自己的工作,像农夫一样勤恳,又颇有几分猎狗的忠厚与猴子的调皮机灵。但他们还是不辞辛苦,含辛茹苦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许久,许久……
夜晚来临,黑云们不请自让,天空中明亮透彻,晚霞和新月向他俩照耀,投影清冷中带着些幽幽的轻柔,此时他俩只想休息,只想放松,只想睡觉。可是那股奋斗的力量,仍催逼着他俩为明天的行程做准备。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他们两个从不抱怨,有着自己的本分,有着自己的尊严,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苟也不傲。这为之让我感动,震撼,并从中获得了意外的启示:也许平静的生活,像蚂蚁一样勤恳,不辞辛劳的工作才能活出精彩吧!
蚂蚁给了我启示:要记住,生命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就等于水道要经过不同的两岸,树木要经过常变的四季。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更要感谢生命,快乐固然兴奋,痛苦也非常美丽。关键是在生命中我们要保持着蚂蚁吃苦耐劳,赤胆忠心的良好品质,做更好的自己!
从前,有一位富人名字叫安。他从集市上买回来两匹小狼,见小狼长得十分可爱、听话,于是就把它们和狗放在一起养。有时,富人还和它们一起玩耍,十分开心。
开始的时候,小狼和小狗们玩得十分开心。渐渐地,大家开始淡忘它们是狼了。因为它们太可爱、太驯良、太讨人喜欢了。为了赢得主人和来访客人的欢心,这两匹小狼有时也会像模像样地“跳舞”,引得客人大笑,主人见状也十分开心。对客人说:“你们看,我家的宠物是不是多才多艺啊?”
突然有一天,小狗在“汪汪”叫,主人从睡梦中被惊醒,可起来看看四周也没人。于是继续睡觉,但小狗又开始叫了,主人心里非常奇怪,就开始假睡,半眯着眼睛观察周围的动静。两匹小狼以为主人真的睡着了,想冲上前去咬主人的喉咙,而狗努力阻止不让他们去咬主人。于是主人就杀了这两匹小狼,将他们的皮做成了革。
通过这件事可以说明:狼是有野心的,不能相信它们。
【简评】
富人买回两只小狼,将它们和小狗一起当宠物养,可是狼却想着吃掉主人,真是狼子野心。文章层次分明,结构完整,最后还能得出感悟,厉害!两狼伪装成宠物,表演节目逗人开心侧面展现狼之狡猾,非常巧妙。(施民贵 子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