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同的情节,重复的描写,最易令人生厌,丝毫引不起阅读、欣赏的趣味。所以,历来被视为小说创作的大忌.但是,如果安排类似的事件,却给予完全不同的描写,那么非但不会叫人厌烦,反而能引发读者加倍的兴趣,进而显示生活的丰富多采,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与发展变化。 这种技法就称之为“犯中见避”.所谓“犯”,是指事件有相似之处;所谓“避”,则是给予完全不同的描写.在具体运用中,往往是“将欲避之,必先犯之”.(金圣叹) 在古典小说中,《水浒传》较多地运用了这种技法,如武松打虎和李遴杀虎,武松杀嫂和石秀杀嫂,江州劫法场和大名府劫法场,林冲起解和卢俊义起解等,都是有犯有避,使故事情节生辉,读者兴趣倍增.其中,尤以武松打虎和李遴杀虎的犯与避最为典型.显然,二人都与虎斗,是“犯”。
但武松打虎,原非本意,事出意外而迫于自卫;李遴杀虎,则是主动出击,意欲报仇。因此,就打虎原委而言,已有所“避’,。更何况武松、李遴性格相异,因此,打虎的招式、场面也就不同.写武松打虎,一一躲过老虎的扑掀、剪,在退让中进击,纯是精细,写李遴杀虎,则是干脆“钻入那大虫洞里舍命拼杀,纯是大胆.正因为小说写出了二人打虎的原委不同,人物性格的不同,因此能够在类似的事件中“写出两样文字’,且无一笔柑近. 不仅是古典小说,在现当代的小说创作中,运用“犯中见避”技巧的例子也不在少数,比如《骆驼祥子》(老舍) 中祥子的三次买车;《登记》(赵树理)中艾艾与小晚的三次登记;《李顺大造屋》(高晓声)中李顺大的四次造屋等等.可见这一技巧有着广泛运用的价值. 董颖文同学在自己的习作套撞》中试着运用了这一技巧。
篇幅不长,写了三次“撞”,应视为“犯”.但三次撞的具体情节都不一样,则是“避’。 第一次,是写别人柑撞、互骂、对打.一骂一打,活画出那两个年轻人的人格水准.而“我”作为旁观者的表现是 “嘴角一撇,表示不屑”;强调“互相谅解”,“提倡互相尊重”。 第二次,是写“我”撞别人.“我”马上道歉,而被撞者却破口大骂,但没有形成对打和对骂的局面.“我”的反应是呼吁人们来“尊重他人”.这一切都与第一次不同,是 “避.。 第三次,是写“我”被别人撞。“我”的修养不见了, “我”也破口大骂了,再不说尊重他人的话了,与第二次也不一样,还是.避”. 看来,董颖文的这篇习作确是运用了“犯中见避”的写法,而且,它还充分体现了这一写法的好处。 首先,人物形象立了起来。
作为旁观者的“我”,作为当事者的“我”,在强者面前的“我”,在弱者面前的“我‘ 其心态、神态、动态都因运用了“犯中见避”的技法而得到充分、全面、深入的展示。 其次,主题得到不断深化.像“我”这样曾强调人与人应相互尊重,曾呼吁“让我们都来尊重他人”的人却自觉不自觉地不尊重他人,岂不更发人深思,耐人寻味?—阿Q 式的凌弱怕强的国民劣根性啊,尚未根绝。 对于初学写作的人来说,运用“犯中见避”的写法,并非易事.但只要抓住人物思想性格这一关键,还是容易掌握的.因为事情尽管类似,但由于不同人物的性格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就会不同.如武松、李建:或者是同一个人物,也会因思想性格的不同侧面和层面,而在处理事情的方式上产生不同,如《撞》。
“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一向被视为文章大忌。但若作者敢于突破藩篱羁绊,硬是忘乎所以地写下去,说不定也会写出好文章。
所谓“题”,不就是那个“义”吗?“离题万里”者,“言不及义”也。我为什么一定要去言那个“义”呢?如果我愿意,当然可以句句切题,字字言义;如果我不愿意,当然也可以句句不切题,字字不言义。
—文章之道,我行我素。
人的精神世界,至为复杂微妙一个作家在不同心境的支配下,其创作心理也很不同。有时候他需要开门见山,直抒胸臆;有时候他喜欢铺陈排比,开阖推移;有时候他会觉得一切文章都是废话,说了不如不说;有时候虽不想说却还是说了,而且说得比原先那些废话更离奇。因为这一次才是真正的废话,才是真正的离题万里了!
这样的文章是有的。它表现了作者的心境和思想情绪。但不是直接表现,直接皇露,或变形,或隐形,或离形,总之力求打破事物原来的硬性的外壳,给予某种抽象或演化,但得其神。仿佛似之,便是创作意图的最大完遂。读者可能百思不得解,主题在哪里?中心思想在哪里?找不到,说不出。然而这似无探文大义的文章,令人读来却也会津津有味,爱不释手。单看它怎样离开题,怎样绕开义,便很有趣的。这不也该称之为文章的吗?
—这是在搞文字游戏!
—有这么点。
—“雕虫小技,壮夫不为。”怎么提倡这玩意?
—这叫“游于艺”,这叫“游戏文字三昧”,这叫“臣之技进乎道矣!”
有的文章主要体现,一种形式趣味。文章所载的那番“道”,并不贝。得是它的份量所在。就如书法,可以不管它所使用的那些文字的含义如何,重要的是观察那些文字作为线条在字幅上怎样形成运动,怎样形成美的。在文章之中,比如《庄子》尽管我们可以不同意文章的某些观念,但当这观念化为文章,并藉助文章技巧充分展现了它潘诡莫测,倏忽多变,那文章本身也就成一种至为壮丽的艺术境界!
这可是太玄了吧。然而作为一种艺术境界,它存在着。既可能是“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也可能是“但见其迹,不见羚羊。”虽然,这种文章也许但可偶一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