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升上中学了初一作文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生涯已结束,而我也升上了中学。我就读于育群中学,这是一所国民型学校。进入校门,我看到了一栋栋的建筑物,那些是我们的课室,我也看到了许多绿色植物,这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育群中学有三大种族的老师和同学。老师大多数是马来人,而学生大多数则是华人。学校的设备也十分齐全,有科学实验室,生活技能室,办公室,电脑室等等的设备。这些东西让我们的教学法变得十分便利,因为可以在科学实验室里做实验,在生活技能室里进行一些活动等等。
中学与小学最大的不同就是学习生活的改变。小学的数理是以华语作为教学语言,在中学,却是以英语为教学语言。上了中学,我们所学的`科目也增加了好几个,例如:地理历史和生活技能。我们所学的科目内容也变多了,题目也变难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功课量也增加了许多。这和小学有很大的不同。上了中学,老师教课的方式变了,速度变得很快。不像在小学的时候,老师会一直解释,直到我们明白。
中学的纪律比小学还要严格,穿着必须整齐。每天下午必须在周会广场集合,集合后才能回班。当我们走出食堂时,也要被巡查员检查口袋,以避免有学生把食物带回班。如果我们在学校犯错,我们将被扣分,甚至停学。因此,我们不可以对师长和学长不礼貌,不可以乱丢垃圾,不可破坏学校的设备等破坏学校校规的事件。
当我们开始上中学时,会觉得不习惯或陌生而导致不能专心上课。但是上中学是人的必经之路,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去适应中学的生活,慢慢接受它。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因此我们应该要努力读书,才不会荒废学业。我很感恩能够升上中学,因为有些家庭的孩子因经济问题,被逼赚钱养家而辍学。现在的我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新学校,新环境,新同学,新生活,给了我一个全新的开始!我一定会努力读书,已不辜负老师的一番苦心。
【我升上中学了初一作文】
在成长的道路上中,小小的我也有着痛苦与愉悦,也有所谓的好与坏两种运气。妈妈说,有的时候,换一个角度看人生,好运气,就会迎面而来。
看,马戏团中,小丑在舞台上嬉皮笑脸地为人们耍着杂技,有演员看到坐众中坐着穿着大氅的富贾显贵,心中十分不平:“为何别的人就能拥有自己的公司,过着人上人的生活,而我们却只能为别人打杂,最终只有微薄的工资?老天实在是太不公平了!”等人们走后留下来收拾“残骇”的打杂人员却很开心:“我的这份工作很轻松,还能看到免费的杂技,还能得点工资养活自己,真是太好了。”
每个人都像一粒米,不可避免地要去时光的簸箕里颠簸,没颠下去,那是你的好运气。你想一直留在簸箕里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你要努力使自己成为最饱满的那一颗。
蜘蛛为飞蛾们准备了秋千,多么具有艺术美的秋千啊!可是飞蛾们不知,织出这张网的,是一根根死亡的丝线。
人生如这张网,高明的人会让自己成为蜘蛛;不高明的人,会让自己成为飞蛾。一个主宰生活,一个被生活主宰。
骑车时,因为骑得太快而摔了一跤,我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差到家了,可是换一个角度看一下这件事,“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一次的失败可以让我警醒,让自己以后不要再犯这种错误。
痛苦是老天扔下的一块被厚厚的泥浆包裹住的宝石。很多人被砸到痛不欲生,怨天尤人;很多人害怕被砸到,纷纷躲避,逃之夭夭;只有很少的人,勇敢地选择了拥抱,才得以一层层地把它剥开,拥抱好运,得到宝石。
爱笑的孩子,老天总不忍往彵口袋中扔太多坏运气。
有时,换个角度看人生,就能悟得真理,拥抱好运。
在不觉流逝的时间里,我已经上了初中。在这近二个月的中学生活里,我忽然发现自己改变了。
开学后的头几个星期里,我们语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刚上课时来介绍自己,让新同学了解自己。我一听就觉得“死期将至”,借我十个胆我也没胆量上讲台去自我介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会这么紧张,但老师的下句话倒成了我的“救命草”,那就是“我们每节课只叫一位同学上台来讲。”我一听,这下可好了我又不用上台了,因为我小学也有同样的经历,等十多天过了大家相互都熟悉了,老师就不会浪费这时间了,况且我的座号是24号,还没轮到我这个活动早就结束了……
可是出乎意料,自我介绍并没有结束,而且都到了18号。更惨的是老师说接下来的自我介绍每节课上两位同学,我掐指一算明天就到我了,我不禁的想起了一句话那就是“人生自苦谁无死,早死晚死都得死”。为了让我“死”得好看一些,晚上我还为自己准备了一个简短介绍并背了下来。到了第二天,我努力的提醒自己要淡定,再淡定。前面的同学们都一一介绍过了自己,没有什么好怕的。可当老师说到下一位同学时,我心还是咯咚了一下,随着同学的掌声响起我走上讲台,面对着一个个同学的面孔不知看哪,一紧张昨晚背的词全忘了。但我不想悲剧发生,一开场后就直奔入主题,虽说只是简短的几句话语,但里面代表着我的真诚,由于这次的失误让我鼓起巨大的信心,去面对明日在班级里的朗读比赛,我不再像小学那样对自己没有信心。现在我内心的好胜心再次被激活;现在的我已经成长,不再想着怎样逃避困难,而是去勇敢的面对困难,让我的昨天成为历史,勇敢面对今天和明天。
我的脚常常抽筋,尤其是上中肢课的时候,看着大家都在拉筋,我却因为抽筋躺着休息,尽管老师很体谅我,我依旧很难为情,只要稍微纾缓,就会爬起来想办法跟上进度,但其实我的脚超痛的,没两下子,又抽筋了,真让我苦不堪言,抽筋毫无疑问的,是我最怕的痛楚之一了。
我是个运动健将,常常激烈运动后,胸口一阵紧缩,心脏会纠结,让我喘不过气来,天旋地转的感觉马上包围着我,我怒礼让自己保持清醒,也不敢告诉家人。那种心脏被莫名的力量撕扯的剧痛,既闷又难受,只差没哀哀大叫,我猜我的忍痛指数应该很高,大家都看不出我的难受呢!
睫毛倒插,也身困扰我,大家长说我的睫毛又密又翘,殊不知他们一点也不服贴,一点也不爱我,戳着我的眼晴,让我泪水直流,也影响我的视线,这种痛虽然不会要人命,却也让我困扰不已。
曾重重的从游乐器材上方摔下,屁股着地,爸爸吓了一大跳,很担心我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万一哪里天影响到生小孩,那不就惨兮兮了?我痛得想掐死那骇人不浅的游乐设施,别再害人了吧!
痛,让我生活质量不好,我讨厌这号人物,请离我远一点吧!
XXX:
你好!很长时间不通信了,今天,我向你说说我上中学的滋味。按说,已上初三的你,体会一定比我深。我呢?刚上中学不到一年,对一切都觉得新鲜,所以我只能谈谈这股新鲜劲儿。首先是甜,甜甜的。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环境·····一切都是全新的。迎新会上同学们风趣的独白;班主任那和蔼的神情,美好的祝愿;大哥哥大姐姐们热烈的欢迎·····一切都甜滋滋的。现在,大家都熟悉了。课间时的欢声笑语,联欢会上的精彩表演,放学后三三两两亲热的身影……大家最盼的,是下雨下雪,课间操那二十分钟的自由统统给了我们。大家在雨中笑,在雪里滚,仿佛又回到了童年。再不像小学那样,放学得等着老师来宣布回家,不情愿地排着路队,不能说话和嬉笑。而现在,下了最后一节课,随你像出笼的小鸟一样飞下楼去。
或直奔图书馆,或去占领球场和乒乓球台,或者到小乐队里大显身手,在兴趣小组里尽情发挥,然后,到小卖部补充补充营养,再踏上轻骑回家去。看,我们得到了更多的属于自己的时间和自由,在更加广阔的天地里茁壮地成长。真甜!除了甜,还有点酸。是呀,升旗仪式忘了戴红领巾,没辙,“德育量化”扣我一分。中午睡觉过了头,迷迷糊糊到了学校,历史老师早已把大伙带入历史长河中畅游,怎么办?只好在河边看着了。下课铃响了,门外的我却还没有想好该怎样向老师解释属于我的那个座位为什么空了一节课。中午吃饭,疯狂得过了头,鸡骨头鱼刺成了互相投掷的弹药,一根滑溜溜的骨头固执地躺在门口,差点把查卫生的老师滑个大跟头。班主任一生气,得,一星期的值日我包了。没关系,正好减肥!苦笑着自我安慰。
看来,自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这“酸”多半是我们嫌太甜自己加进去的。可加完了,滋味又不大妙,那也得往下咽,咧咧嘴,眯眯眼,口中念念有词:“吃一堑,才能长一智嘛。”除了酸,还有点苦,这绝不夸张。可能你也有同感吧。过去的语文、数学两门主课增加到了现在的七门,体育的分量也重得要命,我的天哪!刚开学时,可真吃不消,天天不熬到九点多,手中的笔就甭想回到铅笔盒。我这个过去九点准上床的睡虫,真下了大功夫才调整好自己的生物钟。但是,别忘了,苦尽甜来,连续四个月每天七小时的睡眠换来了我在年级总分第主名的好成绩。就是体育要命,俯卧撑苦苦折磨了我十几个晚上,接着;又开始了每天清晨练八百米长跑的艰难岁月。功夫不负有心人,那十几个肩膀酸痛的晚上,所换得的成果是俯卧撑测验时圆满的十分;每天清晨在操场上跑圈,得来的是达标考试时,我在三十三名女同胞中,荣幸地进入了前十五名。
那种种苦头,想必你也吃过,如今回味起来,苦中有甜,虽苦犹甜,不是过来人,是难以体会到的。说完了甜酸苦,还得说说辣。这个辣。可不是吃红辣椒的辣,而是热烈红火,火辣辣。瞧我们自编自导自演自看的礼仪小品,那笑声,那掌声差点冲破了教室。校运会上,我们初一四班男女健儿捧回了一个个冠军的奖状,引起全年级师生多少羡慕惊奇的目光!全校主持人选拔赛,我班男女选手一个个大方自然,妙语连珠,力挫群雄,又为教室后那片奖状的园地捧回了一束束胜利的花朵。
妹妹来找我,看了那奖状组成的方阵直吐舌头,不由赞叹道:“你们班真火!”是的,十三岁的我们,刚步入中学的我们,有着火辣辣的热情和活力,辣比甜更来劲儿!这就是我上中学的滋味,甜酸苦辣,四味俱全。到底哪一种味是最主要的呢?我也说不清。我相信,随着年级升高,这种体会将越来越深,这甜酸苦辣的滋味会越来越浓。X又X,请你回信时也给我谈谈你现在上初三的滋味好吗?
祝你
诸事如意!
XXX1993年3月28日
我出生在英国首都伦敦。上中学的时候,因为父亲调动工作,我家搬到英国中部的一个大城市,可是我还记得我的故乡伦敦,再说我现在又回到了伦敦住。伦敦是个很大的城市,人口很多,全世界各地的人都有,所以很热闹。在伦敦有的地方的居民差不多都是来自一个国家的,比方说,在伦敦的中心,中国人很多,所以人们叫这个地方为“中国城”。而在伦敦的北边则犹太人特别多。我出生的地方是在伦敦的西边,那里的人差不多都是西印度洋群岛的,也有不少非洲人。这个地方的人每年举行一次盛大的狂欢节。人们吃饭,喝酒,跳舞,一直到很晚。音乐是西印度洋群岛的音乐,很好听。大家都不上班,一连三天都去参加这个热闹的狂欢节。我想这是伦敦最好玩的节日,我每年都参加。我从家里的窗口可以看到人们在路上兴高采烈地跳舞,连孩子和老头儿都参加跳。我特别喜欢我住的地方,因为它总是挺有意思!西区到处都是剧场和电影院,也有很多夜总会,每天晚上这个地方很拥挤。在夜总会可以跳舞跳到清晨四五点。我在伦敦时每个星期六都去夜总会,也跳到四五点。
中国城离西区很近,也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有一条比较宽的街道,满是饭馆,特别是广东饭馆儿,因为住在那儿的华侨大部分是从香港去的。那儿有个大书店,卖中文书、杂志、词典和音乐磁带,售货员都会说普通话,但是在路上听到的都是广东话。我在伦敦学汉语的时候,常常跟同学们去中国城吃饭或者买书。中国城还有一个电影院放映中文电影,大部分是香港或台湾的,也有一些大陆的电影。
伦教位于泰晤士河河畔,这是一条又长又美的河。河的南边儿有一个很有名的剧场和博物馆。在那儿有一座世界上最有名的钟,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格林威治时间。
伦敦的北边最漂亮,有很多公园和优雅的建筑物。英国政府就设在一所叫威斯敏斯特的很美的建筑里。这儿是伦敦的中心。到处是百货大楼和饭店,也有一些比较安静的广场。
伦敦人对人很热情。商店的售货员很有礼貌,公共汽车和地铁上的售票员也特别好,总是限乘客聊天。夏天的时候,很多旅游者去伦敦,特别是美国人,他们都说伦敦人很有礼貌。
我非常喜欢我的故乡,它是很活跃,很热闹的故乡。
今年,我们上中学时的整个年级将举办扭次大聚会。全年级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将到场。我们年级的人可不简单。有在斯坦福和其他大学上研究生的,有在纽约交响乐团当乐手的,有教师、推销员、经理,还有一个百万富翁(此人中学根本就没毕业),凡是你能想到的行业都占齐了。虽然我们年级的人数尚不足百人,可我们都是事业型的。我回想着找的那些同学,对他们取得的成就极为钦佩。接着我想到了玛丽:她腼腆得像只小鹿,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之中。
我翻开历年的毕业年刊,寻找着她的照片,她高一和高二的照片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高三时的合影没有她,而且由于她高中没毕业就辍了学,所以中学毕业照里也没留下她的身影。
看着玛丽的照片,回想着她,使我觉得她很可爱。那一头浓密的棕色秀发从中间分开,川一根丝带梳向脑后。那根束着她闪亮的齐肩长发的丝带是她追求漂亮的唯一点缀。她长长的睫毛衬着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目光从一副圆眼镜后面投射出来。浅浅的微笑使她的面容透出了一线生机。
玛丽总是穿着色彩平淡的棉布衣裙,其款式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剪裁出来的。短袖子、色彩乏味的上衣和裙子,单调的颜色和图案,似乎从没有任何变化。我们不少人都选修了高级剪裁课,以便做一些成本低、样式好看的服装上学穿,惟独玛丽没选这门课。她选的只有必修的基础家政课。
我记得一次上保健卫生课。老师让我们挨个单独站在全班面前。然后听其他学生点评各自招人喜欢的地方。这大概是老师摆的迷魂阵,想增强学生的自尊心。
轮到玛丽时,她显得犹豫不决。站到全班面前时,她的样子恨不得夺门而出。当她听到几个女生说她们喜欢她的头发和眼睛时,她惊讶得怔住了。还有一个人说她的皮肤也很不错。
“你怎么从来不让你的头发打卷儿呢,,”一个学生问。“永远是披肩直发。”
玛丽的回答很微弱,竖着耳朵才勉强听清。“我爸爸不让我卷发。他也不让我抹口红。”
大家陷于尴尬,没再继续问下去。我们对玛丽了解得不多,但我们的确知道她父亲与众不同。
玛丽住在城里的贫民区,我们班的许多人也住在那一带。当她需配戴眼镜时,她爸爸不给她配,也配不起。最后还是学校为她配了一副。眼镜不很好看,但至少玛丽可以戴着它的书了。
玛丽家是虔诚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她爸爸不仅不让她打扮和卷头发,还禁止她参加学校的任何活动。玛丽的生活中没有任何乐趣。
如今回想起来,我意识到玛丽也许时常遭到虐待。只要稍微违背她父亲制定的清规戒律,她就会遭到一顿4打。这些她从没跟我们提起过,但有时我们能看到她身上的伤痕。
我不晓得玛丽家里是不是有一位妈妈。她有两个兄弟,享受的自由比她的要多。她最好的朋友是一对双胞胎,家里跟她一样穷,性格也一样封闭。玛丽永远坐在教室的后而闷头学习,从不主动说话,凡事也不抱怨。
凡是有意思的活动,如俱乐部开会、为举办舞会布q道具或节日庆贺等,她家里一概不让她参加,因此我们大家对她的内心便一无所知。
我们的中学不大,大家彼此差不多都相识,也认识每个人的家人。我和玛丽同窗了六七年,但对她却一点不了解。我虽不了解她,但她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最为深刻。
我不知玛丽现在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