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朋引伴,岂不快哉?我就有一个特要好的哥们,让我来介绍介绍吧!
他个子瘦瘦高高的,脑袋却是浑圆浑圆的,看上去就像一根木杆上顶了一个球。脸蛋圆嘟嘟、红扑扑的,像个成熟的苹果,真是胶原蛋白十足啊!左脸颊上有一颗芝麻大小的黑痣,那是他妈妈怕他走丢,专门做的记号哦!有同学还好心地想给他抹下来呢。他浓浓的眉毛下面,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短短的头发又黑又亮,真是一点不缺营养,特别有精气神!
他经常穿着T恤衫、运动裤和球鞋,可酷啦!
活泼开朗的他乐于助人。有一次, 我抱着课堂作业去办公室,一不小心在楼梯间滑倒,作业本散落一地。我又痛又急,上课铃又响起来了,怎么办呢?正当我愁眉不展时,准备回教室的他看见了,说:“兄弟,我来帮你!”他立刻蹲下身子扶起我,轻轻拍掉我身上的尘土,又赶紧弯下腰,把七零八落的作业本一一捡起来,还一边捡一边用嘴吹一下灰尘,生怕把作业本弄脏了。他终于捡完,直起腰来长出了一口气,又细心地叠放整齐,再抱起来,陪我一起送到办公室。他就像冬日里的太阳,让我感觉心里暖融融的。
他还是一个“跳绳达人”呢!只见他身子微微前倾,略微弯腰,双脚配合交替起跳,脚尖点地比打字机还快。飞速转动的绳子,带动空气,发出“呼呼”的风声。围观的同学禁不住高声叫好。只要他在操场跳绳,那他就一定是众星捧月的焦点。
他成绩优异,是名副其实的学霸,还经常耐心给我解答疑问呢。同学们,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对,他就是八班的徐浩原咯!
“几点了?还不快写作业去!六点十五之前回不到家,我禁你足!”妈妈咆哮着……
我气恼又委屈,班务结束都快六点了!收书包哪有那么快啊!我抱着怨气关门写起了作业。
我的父母对我严格,但我却不优秀,这使我们常有矛盾发生。我的爸爸是广东人,身材矮小,因为读书时都说粤语,这导致他普通话不够标准。我妈妈身材发福,衣着不够时尚,被别人认成我“阿姨”。我曾常为此烦恼,小时候曾有过“换一对父母”的想法,这个想法把我妈妈气哭了!于是自那以后我再也不谈对他们的看法了!
“哇!你的头发是卷的耶!自然卷吗?” 同学注意到了我的头发,纷纷表示羡慕。我这才意识到这是爸爸给我的,但我还说过他的头发像鸟窝呢!我所嫌弃的反而成为了别人羡慕的,我开始感谢爸爸,并深知“身在福中不知福”就是形容我这种人的。
我渴望自由,并羡慕着别人父母的散养型教育。
“你爸爸好有耐心,还检查你作业,辅导你学习!”我嘴上说着:“这有什么好的!” 但背地里开始偷偷观察爸爸对我的爱与重视,他会在我睡觉时,过来翻看我的作业与订正,悄悄留下小字条提醒我改正。我深知:这都是爱啊!但似乎从很小的时候我便觉得他很凶,我不需要这种很凶的爱。以至于我们之间隔着玻璃,我隔着玻璃偷偷观察他,他隔着玻璃偷偷关爱我,但他的关爱却被我视而不见……
虽然我讨厌、嫌弃他,但我不能没有他。
早上起床不见人影,但餐桌上永远摆着热乎的早餐;屋子里飘荡的钢琴声;衣柜里漂亮的衣服。这些都是妈妈给的。女孩子喜欢的东西我都有,我想要的东西也都有。心情低落时的一句安慰,一顿美餐,一首钢琴曲饱含的都是爱。妈妈擅长用钢琴和美食安慰我,给我一剂最好的疗药。她有时虽咄咄逼人,对我恨铁不成钢,但我深知她很爱我,很爱这个家,更何况她给了我世上最好的玩具——妹妹。
他和她,组成了一个家,给了我一个最温暖最快乐的港湾。虽然有时我讨厌这个地方,但这是我伤心难过时最想回去的地方——家,回家。
如果我没有他们没有家,那我只是个断线的风筝,再怎么努力地飞翔也终会被狠狠地用在地上。
我不能没有家,不能没有他们。因为我也深爱着他们。
一个人如果没有朋友,他就走不远;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手,他就走不快。蚯蚓也如此。
一条蚯蚓要活下来,需要的是另一条蚯蚓的陪伴:但想要他的生命走得更远,那就必须是鸟儿的另一种“陪伴”。
我家有一个后花园,暂时还没有种花,刚刚给它们浇水松土。在我刚想回屋里的时候,我被一个小东西——蚯蚓吸引了,我的好奇心突然喷发了。我非常想要去抓它,可是他像一个无隐的忍者似的在地上地下来回穿梭,可是我非常的执着,抓住他就算了,就碰一下它吧!说时迟那时快。我一转身的时候手竟碰到了它一下,他那黏黏的身体令人恶心,但他立刻像一只无头苍蝇在乱钻,吓得他不敢那么“调皮”了。
过了几天,我看见一只羽毛是五彩缤纷的小鸟,一直盘旋在花园的上方,死死地盯着下方。我心里觉得有一些不妥,便过去张望了一眼,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小鸟是想要吃蚯蚓啊!他们正在争斗呢。他们真的是天生的好“对手”啊!
鸟一来想抓蚯蚓,蚯蚓就立刻钻入地下。它们一直重复着这几个动作,使我眼花缭乱。终于,鸟儿生气了,拼命地往土里钻,试图来抓住蚯蚓,结果蚯蚓从另一个洞口出来,小鸟则无功而返了。看样子蚯蚓的身手好了许多,在我看来,应该是对手给予给它的,生活,永远离不开对手。
也许,没有伙伴,可以独自前行,但如果没有对手,生命只好在表面安逸的烟幕下黯然飘零。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不紊不乱
不快不慢
看青石的街道落日下向晚
耳畔纷扰着风吟唱的歌谣
不愿再理会流年里的纷繁
不舒不缓
不枝不蔓
发现你的眉间有六角花瓣
眼前飘荡着雨滴跳的舞蹈
不能再触碰时光里的温暖
从此再不会有蔷薇花蕊满地
只有阳光下稳重勤奋的身影
安坐在我六月的怀里
不悔我们曾经的付出
从此再看不见微笑碎了一地
只有岁月里逐渐成熟的人儿
安坐在我六月的怀里
创造各自六月的奇迹
蜻和凡是同桌,在这学期。靖心里老大不快,因为在靖心里,凡是讨厌的女孩,学习成绩极差。凡心里也不是滋味。因为靖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是个很聪明的女孩。而她自己也如同名字一样,是个平凡的女孩,不,比平凡还要平凡。同学们都瞧不起她,包括靖在内。每次上课,蜻总爱占一大片桌子,把凡挤到老边儿,还不时朝凡膘几眼。下课后,蜻和其他女孩全都离开她,好像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她的存在。凡伤心极了,“谁要我这么讨厌,准要我成绩这么不好,是我自己!我自己!”凡自我责备,同时,她也下定了决心,要把学习搞好。
虽然靖对凡极冷漠,但对别人很好,因为她是“尖子”,别人对她也很好。有次,凡遇到了一个难题,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便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问蜻。她拿起书,轻声对靖说:“靖,能帮我把这个题目讲解一下吗?”蜻朝她漂了一眼,又看书去了。凡又问了一遍,靖这回连头都没有抬。但凡还不死心,又问了第三遍,靖不耐烦了,睁大了一双圆眼,吼道:“没看见我在看书吗?讨厌。”这时,四周已传来了阵阵嘲笑声。凡害怕极了,低下头去,独自思考,时间过得好慢啊,一分、一小时……终于,凡做出来了。她高兴地笑了,但只是偷偷地、默默地。
以后的日子还是那样平常,凡还是那样平凡。段考分数出来了,蜻第一,凡也第一。这个消息说给谁听谁都不信,同学们都说:“哼,她也能考第一,恐怕是偷来的吧。”“就是,还不就因为和蜻是同桌”。……连老师也有点不相信了,靖看同学们都这么护着她,对凡更加放肆。凡耳朵里充满了风言风语。这年,时兴穿喇叭裤,由于蜻家里有钱,同学们便使劲地把靖拽上街去买。第二天,靖穿着人时地走进教室,得意洋洋地朝凡看了一眼。凡看了,没说什么,她只想做个平凡的凡。时间老人的步子走得真快,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凡仍第一,蜻竟名落孙山。这次,同学们和老师都没话说了,因为考试时,老师特意坐在凡旁边,“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同学们都向凡祝贺。这回,轮到蜻伤心了。第二学期一开学,便有一张稿费单和刊登了凡的文章的报纸寄到了学校。散发着油墨香味的报纸上有两个醒目的字:《同桌》。凡写的是她和靖之间的故事,但她丝毫没有责备她,说她基础好,成绩会赶上来的,还愿交蜻这个朋友。靖看了,落下了几行泪,其中滋味谁也不知道。
有一个人他走在漆黑的夜里,以不快不慢的速度的走着,他眼色坚定,步伐稳定,可谁都不知道他死在第二天的黎明。
——题记
我推你了,你要笑
从小就与别人不一样,不喜欢走在嚷嚷的街上,不喜欢站在热闹的人群里。上次和父亲去走访亲戚,全都是一些没见过几次面的亲戚,父亲一一向他们打招呼。
“这是你二姑,快叫人”
我杵在那里没有应答。父亲不满的推了我一下,我抬头看他,看到他快要生气的表情,叫了一声:“二姑好”
回家路上父亲对我说:“你要叫人,以后遇到了都要叫,等你以后遇到什么困难的时候,需要他帮助的时候人家才会帮你,不然你都不叫他,他怎么会帮你”只是他不知道我不喜欢摆在脸上,犹如工具的笑,也不喜欢被一群人,像看屏风一样观赏自己。
黑夜里的不明物
一个人的夜晚我喜欢无所事事的在房间走来走去。我的房间里有很多零食,我喜欢爱吃零食的人,因为他们童真。我喜欢在晚上喝水,一杯接一杯的喝,喝到上厕所无数次,喝到再也喝不下。我喜欢黑夜,因为黑夜是最好的保护色,在黑夜里哭是不会被人发现的就像在雨里哭一样。我常常蜷缩身子,保持一种最让我有安全感的姿势,就像被逼到死角的流浪儿童,眼睛睁着大大的,面无表情,一直到天亮,一直到我睡着。
黑夜里赶路的人
孤独是什么,孤独是哪怕身边有再多热情的人,再多灿烂的笑容,再多温暖的问候,也觉得孤独。所以,黑夜里赶路的人是不孤独的,他只是寂寞,他在黑夜行走,在黑夜里寻找,寻找一种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并渴望拥有的东西,我们称之为信念,或是梦想。
“你如果还这样怠工,不快赶路,”勃然大怒的恩格斯以严厉的口吻说道:“那我就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黑夜的森林里,自己走了!” 这个威胁起了一点作用,但并未能保持多久。过了二十来分钟,马又迈起小步,脚躇不前了。恩格斯一把推开车夫,抓起他手中的缓绳,自己驾驶起来。马上就有了起色。 “睡你的觉吧!懒汉!”恩格斯回头刺了他一句,“反正你也不认路。” 车夫没吭气,开始还有一点害怕,但过了不久,他也真的就睡着了。 走了两个来小时,才走出森林。田野上明亮多了。又过了半个来小时,右边天空已开始麻麻亮了。
前边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一阵公鸡的啼鸣声。如果这真是迈卡麦尔的话,那就是说到纽施塔特已走了一大半路程。一走近村口,就听到一阵高声叫骂,活象一群酒鬼似的乱说狂叫。车夫一下被惊醒了。在晨曦中,前边出现了一个缓慢游动的扛着枪和拿着大镰刀的人群。他们一见到恩格斯,立刻慌忙地端起家伙。 “你是谁?”传来一阵呐喊声。 “你们的指挥官在哪里?”恩格斯沉着地反问道。 指挥官出来了。他坐在一辆马车上,离这不远,跟在后边。他是一个年轻人,显然早已吓得丧魂落魄了。 “我是维利希部队的参谋长,”
恩格斯自我介绍,并把昨天晚上拿到的证件给他们看,“你们是干什么的?到哪去?” 看来,这是遭受普鲁士军队首次突击后从洪堡败退下来 的民兵队伍。它先退到茨魏布吕肯,尔后又退到皮尔马森斯,攀登过崎岖险峻的山路,越过高山,最后终于来到莱茵河谷,想在这里和主力部队会师。 “你们从茨魏布吕肯退下来的时候也遭到敌人的攻击了吗?”恩格斯问。 “没有,普鲁士军队还没有到那里。”指挥官踌躇起来, “不过……” “就是说:你们是望风而逃了。”恩格斯查明一切情况后说,“那从皮尔马森斯又怎样退下来的呢?” 指挥官又吱吱唔唔起来。突然,他避开恩格斯的问题,打起岔来了。 “我们撤出了四门大炮。这是从敌人手中夺回来的,若不是我们……” “四门大炮?”恩格斯冷笑了一下,“好极了!很可惜,你们从洪堡退却的时候,
笑,有很多好处。人如果失去笑容,一定会觉得每一分钟都生活得不快乐。
如果人脸上没有笑,那无论你走到那里都不会受欢迎,大家也不会和你交朋友。所以笑是一种礼貌,在做人处事方面是很重要的。
时常面带微笑的人,大家都会喜欢他。朋友也会越来越多。
“时常开口笑,寿比老彭高”,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喜欢笑的人,天天都很快乐,也容易长命百岁;没有笑容的人,每天都有烦恼,当然不容易活到很老了。
笑,也可以化解冲突。比如你一不小心撞倒人,对方一定非常生气。这时,你若能报歉地笑一笑,说声“对不起”,人家看到笑脸,气也就消了。
如果大家常保持笑容,相信做任何事情都会很顺利。所以,希望大家都能以轻松的心情。面带笑容,去处理每件事物,去对待任何人,那么你必能走向成功之路。
点评:
习作列举了“笑”于己、于人的种种好处,说明了“笑是一种礼貌”的道理。作者侃侃而谈,文笔轻松,从正反两方面举例说理,更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