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丹比是个不礼貌的孩子。它什么都不喜欢做,最大的快乐就是恶作剧。
一天,丹比一家要去某个地方去旅行。
要去旅行了,丹比收拾好它的行装,随父母出发了,在途经一片沼泽地时,他看到了有动物腐烂的尸体,就拿起一根棍子,把动物尸体上的皮毛连同坏肉抹到它的同伴妮娜的衣裙上,妮娜的家人气急败坏,非常讨厌它,和它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走出沼泽,在大街上,丹比看见河马大叔的后口袋里有一些钱,拿着铁钩想把河马大叔的钱钩掉,铁钩还没碰到钱,就被巡警抓住了,警察误以为它是小偷,丹比本来要被判刑的,由于年级小,给了它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此以后,丹比再也不搞恶作剧了,却再也得不到亲人朋友的喜欢和信任。
不礼貌的人身攻击,是我最不爱听的话语了。我偶而会听到一些很伤人的话:“你的智商到底有没有零点一啊?”甚至有人毫不留情的指着我的鼻子,轻蔑的说:“你是矮冬瓜!”
听到这些话时,我尽管一肚子的受伤,却很有风度的一笑置之,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跟他们一般见识,那就是代表我也没有水平。但是,我也是有底线的,不知死活的一说在说,我就会反击,他就只好自求多福了。
伤人的话,跟刀枪一样可怕,所以,我都会努力让我自己说话的时候,想清楚再说出去,免得伤到人都不知道,那就是我的不对了。
我最喜欢听到老师跟我说:“这次的比赛!就让杨芮唐代表班上参加吧!”这时我整个人都要一飞冲天了,一种说不出的兴奋,让我快乐极了。因为,这是对我的能力,最大的肯定。还有什么比这样的话语,可以更让我有自信呢?
表演完后,如果大家能跟我说一声:“你真厉害!一定会第一名的!”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因为这是更大的鼓励,我好喜欢听。
说好话,真的是一门大学问,我得好好学起来,让我周围的人,都可以享受这样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