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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啃书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04 01:50:56
  • 《爱啃书的小姑娘700字》
  • 当全国人民都在欢庆2001年的国庆节的时候,我,一条爱国的“小蛇”降生了。曾几何时,我还是个小婴儿,转眼间,我已经九岁半了,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了。我叫章诗华,据说“诗”通“师”,学习,承继的意思;“华”通“花”,精英的意思,总之,寄托着父辈们对我的种种期望和爱抚。查明名字的意义(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总体来说对自己的相貌挺自信的:一对柳叶眉下有着不明显的双眼皮,在长长的眼睫毛底下有着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像两颗晶莹的黑葡萄,双腮微红,证明着我健康;虽然美中不足的是我长了个“塌鼻子”,但是,整体来看却显得精神。细致描写自己的外貌,让人对你多了几分了解。

    我的爱好不少:弹琵琶、写字、爬山、看书……我都喜欢。

    当然,我的最爱还是看书,不是因为“书中自有车马库”、“书中自有黄金屋”,也不是为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而是为了书能教会我许多不懂得知识,更为了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以及吸引人的未知的结局。

    真的,一边享用着美食,一边看着对自己有吸引力的书,那是饱腹与健脑的双重享受。这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总起段引出下文。

    为了看书,我还挨过爸爸的挖苦、“责难”呢——去年暑假的一天,爸爸从厦门市图书馆借到了我从介绍中得知,从而企盼已久的“卫斯理”系列,所以一有时间我就舒适地抱着书倚在木沙发上看了起来……爸爸也许是因为天热,也许是嘉许我爱看书,买了我爱吃的雪糕,搁上小勺子,让我赶紧吃,别化了……此“啃书”及“冰淇淋”事件生动有趣,令人忍俊不禁。

    “怎么搞的?”忙乎完别的事后的爸爸,看着我发问。原来,我因为被《地底奇人》所吸引住,有一搭没一搭地用勺子挖了下,送进嘴里,竟没留意,雪糕都化作冰水了!

    爸爸望着我,三分责备,七分嘉许地摇着头,苦笑着说“书呆子?!书蛀虫?!”语言生动寓意深刻这就是我,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小蛇”——小姑娘。

    中心明确,重点突出。紧紧围绕“爱啃书”选材。由概括到具体,由略到详,结构严谨,事例具体生动,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形象。

  • 《“听书”乐“啃书”智》
  • 书,是朝阳,是春风,是雨露。它像大海一样宽阔,翻滚着知识的波涛;像大地一样富有,蕴藏着无数财宝;像希望的田野,飘荡着知识的芬芳;像辽阔的天空,充满着智慧的阳光......

    在还不识字的时候,我就经常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躺在我身边,拿着书,给我读书中的一个又一个好听的故事。快乐地“听”书,在妈妈的读书声中,一个个小故事,美好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装满了我幼小的心灵。“听”书,是快乐的!

    转眼我上了小学,学习了拼音和一些汉字,逐渐能读一些带注音的漫画书了,我经常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各种漫画书。再后来,我认识的汉字越来越多,于是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啃”书呢!每次到书店,我总是一待就是半天,舍不得离开。妈妈看我非常喜欢看书,还专门为我办了一张借书证呢。记得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书籍已经成为了我的精神食粮,经常看书,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汤姆·索亚,保尔,海伦·凯蒂伴我成长;诸葛亮、刘备教我兵法;杨红樱、马小跳、笑猫教我友谊;江姐、许云峰说历史。遨游在书海里就像是和师友交谈,领悟人生的真谛,“啃”书,真的给人以智慧!

    “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苏联着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的,我要像他一样,慢慢的“啃”,细细的嚼,因为知识真好吃!

  • 《以家为话题的作文开头》
  •     我到底不是一个勤奋好学,时而啃书的人,大抵跟自己有些骨子里懒散的性格有关吧。巴金老先生的《家》我至今没有拜读过,着实我跟那些文艺或者文学青年想去甚远。

        近几天“家”这个字眼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无论是言语的对话或是在线的对白。大抵跟节日有些关系,马上就清明放假了,老早有诗作为这个时节哀伤的见证:“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到底时过境迁,这些有了新的意义。踏青或是回家跟亲人团聚。“活着的人应该比逝去的人更痛苦”,这句话我大抵是赞同的。赞同的是,逝去的人精神的升华得以再生,活着的人寄以无限的思念。活着需要一些思考,有时在抉择面前的摇摆与举棋。我一直认为我们现在不是在一味的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更多的是传承。上坟何又不是一种传承之道呢?在那时我们有了对生命更强的渴望,更需要去理解和珍惜,以往上坟的时候先辈会教育我们,逝去的长者的品德是何等高尚云云,这不是单纯的形式,是有神蕴其中的,是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的。作文初中

        不知何起,我看了韩剧,具体什么名字我已不太记得。只记住了一个小天使般的孩子,还是生病的孩子,在给年轻的父母上了一堂关于“家”的课:家在英文是用“family”=father and mother I ,love you!即是说家是有父母还有自己,更重要的是有爱。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好的关于家的诠释之一。

        在那个叛逆年代,虽然太多时候遵从父母的意愿,我却心底一直不那么盼望回家。在那个年代,我会觉得那只是父母的家,因为“男人志在四方”,我注定是个“流浪族”,对于所谓的“拿着手鼓四处漂泊的波西米亚人”很是亲睐。说不清到底是骨子里的叛逆或是其他。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发现渐渐地我变成了“一家之主”,家里的事情都要我拿主意。我到底明白了老姐的话“老人其实就是孩子”,需要我们去宠爱的。进而发现所谓的均衡是很难的一件事,很多围城中的“男男女女”都为了“大家”和“小家”弄得些许的焦头烂额。

        前几天,有个远在新加坡的朋友问我“经常在外面漂泊是否想家”的问题。我本不知道其在异乡,我说其实我在哪里家就在哪里。这话说得很是自私,自从我看到一句“我本世界,世界本我”的时候,若有所悟。请原谅我的没心没肺,我要开始辩解了。我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血浓于水,岂能不思念?我道的传承,不单是血缘或是所谓的DNA,更多的是父母精神世界的升华,试问有多少人能把物质放在稍微卑微的角落,我相信很多人做得到,但是占比有多少呢?我认识的大部分人都是对物质有相当需求的。

        有些人在外漂泊,就为了一天荣归故里,在自己所谓打拼的年代付出了几乎所有的精力在所谓的“权与利”之上。等到自己功成名就的时候,父母或已白头,你是否可曾知道父母年事渐高,害怕的不定是生老病死或是没有足够好的物质享受晚年,于他们心头最重的莫过于“寂寞”或者“落寞”。有朋友说你没为人父,如何能体会个中滋味呢?是的,倘若我反诘你“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你是不是会觉得我这人不可理喻呢?很多时候我们其实不必亲身经历一些东西,而是真正用心做一些换位,我们便能识得些许个中滋味。

        有人在外面风光了尔后落魄了,就是我习惯说的“上天安排的过山车,很刺激,很过瘾”。这个时候这帮子人会回到家乡,那个久违的“父母的家”,那时便会认识到最能接纳的是父母。我说人为欲望而生,但是父母对你欲望是什么呢?无非不是你好,你不好的时候,父母不会嫌弃你,会帮你撑起一片天空,可能他们的经济状况比你落魄的时候更落魄。但是他们给你的是内心深处的全部,即使他们脸上的褶子也变得不堪,或许你才认识到父母老去,你也一事无成。但是他们心底开着花,内心张开双手迎接你。因为“家”承载了太多的东西。

        说了一大堆,其实“家”很简单,是一个舒适的空间,舒适得你可以恣意妄为,可以随意发呆随意17或者12,那些都没有关系。你会忘却很多烦恼与忧愁,很容易得以调息,短暂的停留充足电,继续前行。我们有时以为我们自己在停顿,其实我们都是一直往前走,时间这玩意是无法静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