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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传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18 11:48:53
  • 《读书的乐趣》
  • 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引领我们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碑,给我们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我犹如一只饥饿的小蜜蜂,扑到知识的花园里,不知疲倦地采集“蜂蜜”。在书的海洋里,我不断汲取着甜美的营养,用来提升自己的素养。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书,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

    当你苦闷迷茫时,是什么变成了闪亮的灯火,照亮人生的方向;当你孤独寂寞时,是谁变成了你忠诚伴侣,抚慰心灵无助;当你伤心痛苦时,是什么变成了温暖的阳光,驱散精神的阴霾;当你怯懦退缩时,是什么变成激扬的鼓点,澎湃冲锋的豪情。答案就是——书。

    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一切,让我理解了生命的价值,让我知道了尊严的高贵,宽容的博大,让我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师评语:小作者写出了读书的深奥,展现出了书的无穷乐趣。文章内容由浅入深,脉络分明。最后又点明了文章的主旨,使文章的结构更为完美。

    ——指导教师:韩博

  • 《小学生作文书改变了我》
  • 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我是一个对书痴迷的女孩,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哭闹。有一次,我不知为什么又大发脾气,号啕大哭,妈妈实在不耐烦了,便随手扔了一本连环画给我。谁知我竟破涕为笑,津津有味地翻看着。从此,我便对连环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幅幅精彩的连环画让我不释手。当书中的主人公开心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当书中的主人公烦恼时,我会绞尽脑汁为他出谋划策;当书中的主人公……一转眼,我开始了小学生涯,学了拼音,认识了字宝宝,我已经不再满足于只有图片的连环画了。一年级时,妈妈送给我一本注音版的《格林童话》,虽然看书很费劲,字要一个一个地拼读,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看书,相反更激发我读书的欲望,对书如痴如醉。从书中,我了解到了什么是真假、善恶、美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接触中外文学名着。我为《西游记》中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喝彩,为《红楼梦》中才貌双全的林黛玉感到惋惜,钦佩《三国演义》中胆识过人、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为《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们拍案叫好……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香自苦寒来”,凭着对文学创作的执着和酷爱,我在《人民文学》主办的中国校园文学“新人杯”全国作文大赛和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新课堂”创新作文大赛中脱颖而出,在学校组织的各类作文比赛中屡次夺冠,并有多篇文章、诗歌刊登在《雏鹰》校刊上,诗歌《春天到》还发表在《慈溪日报》上。我喜欢在文学的土地上耕耘,相我的文学之花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书,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是的,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我爱书,爱着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是一条小书虫,每天钻在书堆里……”也许,这就是我读书历程最好的写照。我爱书,它就像我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与我心心相通,息息相连,因为它已完全融入我的身体,成为我生命中永远跳动的细胞。

    书,是一杯刚泡好的西湖龙井,细细品味,一股醇香正入喉中。我和书之间的不解之缘让我对它产生依恋,对书的那份痴情更让我深深地爱上了它……

  • 《瘾疾》
  • 老人们曾经对我说过,罪是会遗传的。你犯了罪,连同你一起承受罪的反噬的还有你的亲人。叶大官不这话,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干得出来,背了一身血债。

    叶大官之所以叫叶大官是因为他在元一村的官职最大,村民都对他退而避之。叶大官年轻时杀过人、抢过劫... ...作奸犯科似乎成了他的一种隐疾,财大气粗而平安无事地活了五十多年,年老得子,偏这儿子叶富贵不听他“有钱就是大爷”的“教导”,是元一村出了名的好人,做的事都和父亲反着来,叶大官抢钱他送钱、叶大官杀人他救人... ...叶大官对于儿子,只有恨铁不成钢地叹气。父子俩像一张白纸和一张黑纸,迥异地以“你好你的,我坏我的”的不成文规定熬过一天又一天。但那片长年累月积压而成的广袤无垠的黑已经翻山越岭地将黑慢悠悠、不引人注目地狠狠砸在了叶富贵的身上。

    叶富贵是自杀的。在他女儿叶平安出生那天。

    他局促不安地在屋外踱来踱去,指尖不安地搓着衣角,搓皱了又赶紧压平。初为人父的紧张与期待终于随着屋内传出的洪亮的啼哭声而尘埃落定。

    当叶富贵使劲朝冻僵的双手哈气,傻笑着挠了挠头,小心翼翼地从接生婆手里接过平安时,平安的眼睛突然毫无预兆地弹开,嫉恶如仇地瞪着叶富贵干净透彻的瞳孔——犹如新生婴儿般的透彻明亮。紧随其后的是平安稚嫩到发皱的小脸诡异地绽开一抹笑,接着平安不紧不慢的声音带着最终审判的意味说,人在做,天在看。

    叶富贵表情扭曲地猛然丢掉怀中的平安,痛苦地掐住脖子,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咕噜咕噜的浑浊声音,仿佛是一抔黄土从天而降地投入一杯清水中——他为期二十六年的人生长跑,终于结束。他不必气喘吁吁地在中途停下,而是直接绕道而行直奔他的最终归宿,用最干脆的方法与死亡拥抱。他们相亲相地走向黑暗,步履轻快富有节奏,像是事先练习过无数遍一样熟练地哼着罪的诗歌——祝儿孙平安。

    叶大官以他一贯的不服输隆重举行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仪式。一声不吭地照顾幸免于难却因头部受到重创而导致智障的孙女平安。可叶大官是个执拗的人,即使他相信了“罪是会遗传的”这个他以前视为笑料的老话,他也不愿悔改。恶名昭彰简单,洗心革面难。出殡那天,他请了一个道行高深的老和尚来做法,驱除晦气,老和尚神神叨叨地上下挥舞,振振有词地念咒语,突然老和尚停下动作,怪怪地盯叶大官半响,说:“老先生可有隐疾?可做过什么不该做的?”隐疾?瘾疾!叶大官气愤地轰走了老和尚,抱着平安坐在屋内,青烟盒里冒出一缕缕轻烟,淡淡清香在空气中散开。他默念着隐疾、瘾疾,搞不清老和尚说的到底是隐疾还是瘾疾,他很健康!他没病!他一直安慰自己,突然眼泪毫无征兆地流出来,他抬头望向灵牌前叶富贵那张大大的黑白照,抱着平安哭得像个孩子。

    人啊,不管是对还是错,时间都会一丝不苟地前进,就算你累得走不动了或是老得走不动了,时间仍会庄严地推着你前进。

    叶大官,终究还是老了。

    夕阳慵懒地往院子里瞄了几眼,瘦骨嶙峋的阳光零零散散地洒落在如同堆积着山川一样纵横的皱纹上。叶大官叹气般地吐出一口白烟,白烟循规蹈矩地上升,迎接融入空气中灰飞烟灭的仪式。叶大官伸出青筋完全暴露在赤裸裸的空气中的枯收,慈爱地轻抚着平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乌发。当平安熟睡时,她长长的睫毛轻轻扇动的模样会让叶大官觉得一切都明媚地过分放肆。平安有规律的呼吸声像洁白轻柔的羽毛一样,年复一年地抚过叶大官黑乎乎的心,因为这根细小的羽毛,叶大官觉得自己所有的罪都有种可以被无条件原谅的错觉。

    终于,叶大官的生命颤颤巍巍地走到尽头,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荒凉。他无力地躺在床上,唯一还有力气的是紧握着平安的那双枯手。苍茫的声音里尽是执迷多年的无可奈何:平安,你要记住,人在做,天,在看。

    眼皮如同两扇沉重的木质大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缓缓合上,木屑漫天飘荡,冥冥。他几十年的隐疾似乎也随着生命的落幕而痊愈了。

    后记:这是我在很小的时候听老人们说的故事。这个故事中有许多的诡异与矛盾之处,我也无从解释,包括这个故事的真假性。但是,“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是所有人一生的写照,以及无处可逃的最终审判,所以我选择写出这个故事。据说,叶大官死的那天,漫天飞,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 《我爱读书》
  •     我爱读书,,老爸说这是他遗传的功劳,我不以为然,只因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欢乐,我才会爱书如命。

        读着书,我常常会身临其境。我会陪拉里一同去游荡人生,随思特里克兰德一块儿去画画感悟生活。我会代斯佳丽背上玫兰妮爱的十字架,我会为于连的死而惋叹……读书实在是太美妙了。我甚至甘愿缩短、舍弃我的生命以博览群书。

        因为读书之乐,我裁上了难看的眼镜也“不以己悲”;因为读书之乐,我与外面世界的精彩擦肩而过也在所不惜;因为读书之乐,我爱上了语文,并连带爱上了学习。当然,我最爱的还是写作。

        在夜深人静的夜晚,捧若一本《悲修世界》,为冉阿让与坷赛特最后的相聚而洒下几滴热泪。合上书,边硬咽边随手写下自己的所感:“胸口仍起伏粉,心中夹粉续续的优伤,我为冉阿让流泪,为他崇高的灵魂叫好!”

        如此这般,一天的劳累都不典而飞。我心中所有的只是为读完一本好书而感到无比地欣慰。

        读书播种了我未来的理想。我想成为中国的伏尼契,为红军战士们写下一部中国的《牛虹》。伏尼契在书中刻画了牛蛇的无比坚强意志,我将在我未来的书中描绘出我心中的勇士们。

       正是读书,带给了我憧憬未来的欢乐。

        在读到陈村的《三个人家庭》时,我“痴笑”不止。我实在服了那位幽欺大师,竟写出了诸如“奶牛万岁”之类的话语。老爸说我是疯了疯了,捧着一本书会笑个不停。我对老爸莞尔一笑:“是啊,读书让我整个心境都活泼快乐了起来!”

        我与语文老师志同道合地都喜欢张爱玲的作品。于是我们会有意无意地彼此交流,甚至互相通了一封信大谈爱玲,大谈《金锁记》和《连环套》。为此,我足足兴奋了一个月。同时,我与老师之间也较以前更为亲近,这也推动了我对语文的喜爱及日后成绩的突飞盆进。

        正是由于读了书,我才会与老师“有话可说”,引出了日后共鸣时的欢奖,名列前茅时的喜悦。

        我爱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英大的快乐,它不但丰富了我的头脑,更充实了我的身心。

  • 《玩物也能长志》
  •     大概是遗传因素的关系吧,我身上的艺术细胞好像比别人多了点。习字、集邮、下棋、打球,真可谓无所不爱,无所不玩,为此,我母亲总是用“玩物丧志”之类的话劝止我。

        玩物的确可以丧志。纵观历史不乏其人,有的人不仅丧志,甚至葬送了一代江山。写得一手好字画的宋徽宗赵估,由于迷恋花草鸟兽,琴棋书画,而不修政事,荒废朝纲,以至于朝廷中奸仅当道,忠臣遭害,结果自己也落了个“靖康之耻”,客死他乡。南唐李后主也一样,沉腼于安逸享乐之中,玩得江山易姓,自己沦为阶下囚,只能面对着“一江春水”空发“几多愁”的感叹。历史上如此,现在也如此。有些人天赋不差,能力也强,但一味玩物,放纵自己,贻误了工作学习,一生便无所事事。更有甚者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而被其吞噬毁灭或沉酒于有害的书刊而堕入耻辱的泥潭。

        但是,玩物必定丧志吗?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会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难道“丧志”就不能在一定的条件下转化为“长志”吗?

        答案是肯定的。著名作家老舍以“爱花”而闻名遐尔,养花不仅丰富了他的生活,调节了他的神经,还促进了他的写作。发明大王爱迪生从小就喜欢摆弄各种小玩意儿,他读书表现不佳,上学后不久就退了学,这难道是因为他玩物丧志吗?当然不是。爱迪生是不满学校呆板的教育,正是“玩物”使他确立了以后的奋斗目标,使他广泛地涉足于各项知识领域,为他成为电影、电灯泡、干电池等众多新生事物的发明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发明大王。

       现在的学生中不乏有多才多艺的人,“小爱迪生”、“小达尔文”就在我们中国。我有个老同学,从小酷爱昆虫,课余时间最喜欢捉小虫子进行观察。现在,他制作的昆虫标本多次到市内展览,受到专家的好评,他本人也成为市青少年昆虫爱好者协会的骨于。学习帮助了“玩物”,玩物促进了学习,这样的玩物不是长志吗?

        要使玩物长志,不仅要扬善抑恶,还要注意玩的尺度。万事万物都有个“度”,即使是有益的“玩物”,也要注意不能过“度”。一旦玩物过了“度”,势必会影响到我们正常的工作学习,怎么谈得上“玩物长志”呢!青年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更何况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我们肩负的是历史的重任,民族的希望,我们只有处理好“玩物”的“度”,通过玩物来促进我们的学习,那才能达到长志的目的。

        可为什么有的人玩物能丧志。而有的人玩物却能长志呢?关键在于玩物者对人生看法的不同。玩物丧志者多是放纵自己的人,认为“人生在世,吃玩两字”,被这种思想支配的人,必定过于玩物而导致丧志;而有着崇高人生观的人则必定把玩物看做是对工作学习的帮助,这样就会玩得有益、有度。可见树立正确崇高的人生观是二者相互转化的条件。

        明白了这一点,便可在玩物中长志,陶冶情操,增长才干。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