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抹了年华高一作文
刚进入秋天带来的凉,昏暗,冷寂。站在路口,莫名感觉到无所适从。来往的路人带着冷风与我擦肩而过。目光呆滞了好长一段时间,我的心便开始隐隐作痛了。时光最终还是无情的带走了我想要抓住的东西,却不留一点时间来做任何缅怀。校园里的樱花树周而复始的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我则背着背包行走在校园的两端,周而复始的忧伤。在那段轻舞飞扬的时光里不经意间,大家各奔东西,老死不相往来的姿态。
成人礼带来了叛逆,大雨滂沱的时候冲进雨幕里,冲刷掉被假面所覆盖的`忧伤。从什么时候开始依恋校园的时光,物是人非的时候,才感叹时间流失的匆忙。身边的朋友来来去去,带走沉淀一切的岁月,周围的空气荒芜到不容我们去辨识,就在瞬间灰飞。原来自己是感性动物,不是小强。
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看着手机屏幕发愣,等着朋友的短信。
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盯着电脑屏幕发愣,等着朋友的头像闪动。
徒劳,一切似乎都与我无关了。真正的快乐,变淡了。当我背着沉重的背包踏上站台的时候,身边只有陌生人的呼吸声。
最后,整装待发,加速度奔向另一个世界。轻音乐换了,摇滚才适合我们吧。
【淡抹了年华高一作文】
淡抹了年华五年级作文
11岁以前的我,想哭就大声地哭,想笑就大声地笑,真是不知愁滋味。
那时的我,敢这么说,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忧伤。周围有很多好同学,可以让我不开心的时候随意“打骂”以消心头之气,可她们的脸上却依然绽放着最美丽的微笑,无论我怎么任性、怎么胡闹,她们都会最大限度地包容我,也许她们会因为我过分的蛮横而生气,没关系,她们第二天照样会和我继续疯玩打闹,然后再继续忍受我的“无理取闹”。
所有的东西都是在远去之后才想转身再重复一遍来路。
在一家杂货的遇到小学时的同桌,其实,我一眼便认出了她,只是名字记不得,模样不如从前,路边疾驰的卡车掀起满地灰尘,我低头绕开,转身装作不曾认识。
远隔人海我回望,发现她望了我一眼,两人默默地背道而驰。原来她也当我是个陌生人。
时间是最无情的刻刀雕刻着我们岁月的流逝,却不允许你做任何的'缅怀。无聊时,经常翻着手机通讯录里滚动的同学的名字。内心总会有一瞬间的冲动,想按下绿色的电话图标键,但最终还是迟疑地把手僵持在半空。手机却突然响起,屏幕上显示着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又惊又喜。你说:“我想打耳洞已经很久了,你到底什么时候陪我去啊!不知道要和最好的同学一起打吗?我等你很久了!”“白痴啊!你着什么急?马上放暑假了啊!到时候一起去。”
这是我们曾经有过的默契,我相信它还在,所以我非常喜欢这句话:“当过尽了千帆,你还在我身边。还有什么好奢望的美好呢?”
我又想,有些东西是没那么容易就被时间打败。比如我们在不同的地方看同一部电视剧,当看见女主角离开男主角时,你发短信跟我说:“有些人我们不能拥有,却终究要学着放手,但有一些人,你打也好骂也好,他永远不会离开”。
我知道你是在告诉我你一直都在。我们心里都很青春,成长就是这样,痛并快乐着。我们不得不接受生活带给我们一切伤害,然后我们才能无所畏惧的长大。
淡抹的年华,清新怡人。让我们的美好年华刻进这永久的同学关系中,走在岁月的光影里,照亮我们彼此的前程吧!
【淡抹了年华五年级作文】
——评李碧华《霸王别姬》
“人间,只是抹了脂粉的脸。就这两张脸。他是真虞姬,跟他演对手戏的,自是霸王了。霸王乃是虞姬所依附之物。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当他穷途末路,她也活不下去了。但这不过是戏。到底他俩没有死。”本不过是这样的结局,戏就是戏,系里戏外还是分得清的。程蝶衣却成了戏中的虞姬,唱了一生。
可这程蝶衣是程蝶衣,虞姬是虞姬,他俩怎就成了一块了呢?嘿,这始于《思凡》,终于《思凡》。
到“戏院练班”那一出,师爷让石头背霸王戏文,石头背得一字不差。让小豆子背唱《思凡》,他却一再将“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唱反。任凭怎么打骂,都唱作“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到“那坤探戏”那一出,已有花衫模样的小豆子又再把《思凡》唱错,惹怒了那坤。关师爷见状,亲手把铜烟杆子插进他嘴里。
先前小豆子的母亲将他的第六指剁去,为“身体的阉割”;这一幕定下了乾坤,为“精神的阉割”。小豆子圆满了他的性别认定,只见他口溢鲜血,缓缓起身,凄凄沥沥,再唱《思凡》:“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这一次,他唱对了《思凡》,却唱错了一生。
时光流逝,小石头成了段小楼,小豆子成了程蝶衣。一场大戏开幕,模糊了性别,模糊了人生。
程蝶衣喜欢他的师兄段小楼,就像虞姬待霸王那样,他想与他唱一生《霸王别姬》。可悲的是,霸王早已不在戏中,段小楼是假霸王,程蝶衣却是真虞姬。戏是什么?戏就是虞姬对霸王从一而终的爱。程蝶衣咆哮了:“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段小楼叹息:“蝶衣,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唱戏得成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了,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咱们可怎么活哟!”
不疯魔不成活,这就是程蝶衣。他是个戏疯子,他爱京剧爱到痴狂,他把人生都融进了戏剧里。停电也要坚持唱完《贵妃醉酒》,座谈会上跟“劳动人民”谈唱念做打,他的生命里,除了段小楼就是戏曲,他对戏剧的爱持续了一生,哪怕死也要死在《霸王别姬》里的虞姬里。就像虞姬追随她的项羽,戏曲就是程蝶衣的“项羽”,他愿用自己的生命来谢幕。他又是个痴情人,他对段小楼的爱矢志不渝。他一直把段小楼当作自己的“霸王”,深爱着他的“霸王”,最后死也死在他身边,段小楼不想当霸王,也注定做不了霸王,京剧对他而言,不过是谋生的手段。他本质里有着普通人的贪生怕死趋利避害,剥去戏台上威震八方的霸王他不过是脸谱和戏服下的普通人而已。戏台上他是霸王,戏台下他是段小楼。终于他还是辜负了虞姬。
蝶衣一生坎坷,唯有在戏台上唱着《霸王别姬》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候,现在他的“霸王”早已离他而去,那“虞姬”还唱什么?是了,是时候该醒了。最后一场《霸王别姬》,气力跟不上时,小楼感叹“老了”。忽然,小楼唱起《思凡》:“我本是男儿郎,”蝶衣跟唱:“又不是女娇娥”,小楼便笑说:“错了!又错了!”可这明明不就是本来的样子吗?错在哪里?蝶衣被这句惹的若有所思,重复着:“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他仿佛记起自己的男儿身。某一天,闹市的天桥,他想起另一个自己,却又是很久以前,难分辨是梦是真。他即将再回到自己的迷梦中来。与霸王乌江告别,拔剑自刎,从一而终。
戏唱完了,《思凡》完了,《霸王别姬》也完了。
所谓“男怕夜奔,女怕思凡”,《夜奔》是段小楼的缩影,所谓英雄气短;《思凡》是程蝶衣的气质,就是儿女情长。着戏台上最难的两出戏,他在台下用人生演了一辈子,直至落幕。
我喜欢程蝶衣的执着、忠贞、疯狂。就是这样的程蝶衣,成就了《霸王别姬》这本书。但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蝶衣想与小楼唱一生《霸王别姬》,却唱了一生《思凡》的独角戏。
不会作画的我,一时高兴,涂抹了幅小画,还题了一段文字:
乙丑仲夏昼寝,见水边有花,下知名,斜敬于孤蒲间。花作天青色,意即陕北理歌信天游中所谓之“蓝格英英”者邪?涉水欲攀之,遮然而醒,恐此花之不复入梦也,追写之,恍惚迷离,莫可名状,是邪非邪,吾又安得辨邪!
客人看了,笑道:“梦中花若可入画,吃语也可纪录成文了!”
我说:“有的花,我又何敢让它入梦,有的吃语,我又何敢让它出梦!”
“人生若梦”,这句话硬把人生和梦分离开来。其实,梦存在于人生之中,亦是人生之组成部分。虽然梦中花比海市屋楼更为虚无缥缈;而吃语比醉人的胡说八道更为杂乱无章。却都实实在在来于自己的内心,完全属于自己的创作,赖得掉吗?现在大概很少有人去理会楚襄王作为一个国君的煊赫,而他的巫山一梦,至今还活在诗人的吟咏里,未随他一道死去,倒是功业犹存了。
梦的人生固然深足感叹,人生的梦也是令人长太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