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绝伦的战争描写,波翻云诡的军事谋略,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各具风采的人物形象,丰富复杂的文化内涵,组成了由元末明初人罗贯中依据正史并博彩各种艺术形式的三国故事改编创作而成的,中国小说史上最优秀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三国演义》。
读了这部文学经典,我明白了不能轻敌;比如,白衣渡江,赤壁大战等,多个轻敌的例子。我还明白要谦虚,比如,三顾茅庐,正是因为谦虚,刘备才得到诸葛亮。
从“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到“刘先生托孤白帝城”;从“三顾茅庐访诸葛亮”到“诸葛亮病死五丈原”真是悲壮。从“三分天下”到“一统天下”;从“宦官掌权”到“司马篡天”真是悲壮。
《三国演义》不仅告诉我历史,还告诉我如何做人,如何用兵,如何交战,如何收买人心,如何巧用天时。“连环计”、“苦肉计”、“空城计”、“离间计”、“反间计”、“天计”、“地计”、“人计”、“骄兵之计”等计谋给了我很多的启发。刘备的仁慈,关羽的义气,诸葛亮的智慧,曹操的奸诈,也给了我许多的启发。个个人物形象鲜明,个个计谋神机妙算。
它非常生动的演义了汉末到晋初天下分裂,魏、蜀、吴鼎足相争最后统一于晋将近百年的历史,真是“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啊!
在浩如烟海的文学、历史名著中,还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故事,正等着我们去亲近,去感受,去细细品味。让我们一起去“阅读经典,品味人生”吧!
在我家的餐桌上,常常会上演一场精彩绝伦的美食大PK,主角便是爸妈各自的拿手好戏——油泼面和炸酱面。
我爸最拿手的美食就是油泼面。当爸爸系上围裙,准备大显身手时,那专注的神情仿佛在对待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他亲手揉制的面团,经过反复的擀压和拉伸,变成了又宽又薄的面条。面条在沸水中翻滚,仿佛在欢快地舞蹈。煮好的面条捞入碗中,铺上蒜末、葱花、辣椒粉,再撒上一把翠绿的青菜。这时,爸爸会小心地端起烧得滚烫的菜籽油,手腕轻轻一抖,热油如瀑布般浇在调料上,“滋啦”一声,香气瞬间弥漫整个厨房。
爸爸做的油泼面,面条劲道有嚼劲,每一口都充满了浓郁的油香和辣椒的刺激。那股热烈的味道,就像爸爸爽朗的性格,让人感到无比畅快。
而妈妈做的炸酱面,则是另一种风情。她会精心挑选肥瘦相间的猪肉,切成均匀的小丁,在锅里慢慢煸炒出油脂。接着,加入甜面酱、豆瓣酱等各种酱料,小火慢慢熬煮,直到炸酱变得香气扑鼻。妈妈煮的面条爽滑细腻,搭配上鲜嫩的黄瓜丝、胡萝卜丝,再拌上那浓郁的炸酱,每一口都充满了家的味道。
妈妈的炸酱面,口感丰富,味道醇厚,就如同她温柔细腻的关爱,让人从心底感到温暖和满足。
每当油泼面和炸酱面同时出现在餐桌上,我和家人总是难以抉择。油泼面的火辣豪放,炸酱面的细腻醇厚,都让我们陶醉其中。
在爸爸妈妈的美食大PK 中,其实从没有真正的胜负。爸爸的油泼面和妈妈的炸酱面,都是爱的杰作,都有家的味道。它们不仅满足了我们的味蕾,更让我们在每一口品尝中,感受到了父母对家人深深的爱。
点评:这篇作文立意温馨而独特,通过描述爸爸做的油泼面与妈妈做的炸酱面的大比拼,展现了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浓厚。文章以美食为载体,传达了小作者对父母之爱和家庭生活的珍视,内容积极且富有生活气息。
在每个人精彩绝伦的人生之中,都能品尝到许多种“味道”,同样,在我的人生中,酸甜苦辣是必不可少的调味品。
酸
在我五岁的那一年,我第一次感受到酸这种味道时。那一天,天气很炎热,我像往常一样在那个熟悉的门口等待那个熟悉的人来——我的外婆,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背几乎弯到90度的白发老公公,正光着膀子在烈日炎炎之下捡垃圾,他很瘦,瘦到骨骼清晰可见,豆大的汗珠就像雨滴一样,源源不断地滴落在被烤焦的柏油路上,那时候一向躁动不安的我,却在这时候沉默了,心中不免产生了一丝怜悯之情,随后我的鼻子不禁酸了起来,但是就在这时候我的外婆把我接走了……事后,我后悔了,后悔当时没有帮那位可怜的老爷爷,可是世界上哪有后悔药吃……
甜
甜这个味道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但也是许多人最向往的味道,而最让我有深切感受的是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时,二三年级的交替,我跟不上学习的进度,我的成绩一塌糊涂,这突然的落差感让我感觉很难受,所以我便下定决心要刻苦学习,虽然很辛苦,但是我深知“先苦后甜”的道理。从那时候开始,我下课不再出去玩耍,而是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反复复习,刚才上课时老师说的重点知识……终于,我通过一个学期的努力,在期末考试大放异彩,还获得“学习标兵”这个荣称。从此我也知道,历经磨难的甜尤其珍贵。
苦
我们都害怕吃苦,不想吃苦,但是苦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一个不能吃苦的人,必定不是一个意志力顽强、坚强勇敢的人。苦分为很多种,有生活的苦,学习的苦,工作的苦……而我经历的是学习的苦,五年级是小学阶段中最难最关键的阶段,知识点的增多,难度加强,课后作业也比之前翻了一倍,许多同学在压力面前低下了头,但我却要迎难而上,我下定决心,只要我肯努力,再难的困难我也可以克服。每天早晨,我几乎都是第一个来到班级的,每天放学,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课间,我抓住一切机会向老师提问,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每天坚持阅读。不知坚持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我在期末考试,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冲向了终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最终,所有的苦都能化为甜。
辣
现在回忆起以前小时候无知的行为,我的脸上依然还是火辣辣的。让我最尴尬的是我妈妈的朋友来我们家做客,懵懵懂懂的我 ,拿起一个纸皮箱,就套在头上,还剪了两个洞露出我的眼睛,我自以为得意的行为却换来妈妈朋友的嘲笑,现在回忆起来,我为我童年的无知羞红了脸……
生活就是这样,时酸时甜,有苦有辣,正是这些调味品,才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今天我们看了《中国诗词大会》。有蒙曼,郦波,董卿,主持人董卿穿着漂亮的衣裳,款款而来。董卿的大气端庄,优雅知性,让人不禁感叹!
四位选手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陈大地了。他的诗词积累面非常的广,尤其是在绝地反击的环节中,他和蒙曼老师的配合特别出色。比如蒙曼老师说:“咬定青山不放松,接着往下背。”陈大地就能把接下来的诗一字不落地背下来,“立根原来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蒙曼老师提示,“杜甫最崇拜的诗人”,还没等蒙曼老师说完,陈大地立刻说出了答案:“李白!”
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努力积累中国古诗。
读一本好书像观看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电影;读一本好书像跟心灵进行了一次谈话;读一本好书像是坐上了时光机去旅行;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位好友……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走进《塔克的郊外》。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他和他的伙伴们为了阻止人类对自然的进一步破坏,正忙着准备一个善意的谎言……这一切仿佛都在我眼前发生,我从没像此刻一样,这样用心的去聆听大自然的声音。我好像已经不太记得清真正的大自然是什么样了,就像那些奔波于工作的人们一样。我们习惯了那些高楼大厦、繁华拥挤的街道,还有那霓虹灯投射出的炫目的光彩。我们被这些人类的“杰作”围绕着,难得有时间去寻觅真正的自然在哪里。我以为城市中那些被修建的很整洁的草地和树丛就是自然了,直到我看完了这本书才明白:“这些什么都不是!”荒野被建设成现代化的城市,地上奔腾的小河被装进了地下管道里,人们把自然变得更适于生存了。从来都没有想想我们到底有没有失去什么。
我们为什么要过度的破坏大自然呢?当我第一次认真倾听树林里那婉转的蝉鸣声,第一次留意雨滴打在地板上的情形,第一次留意空中那翻飞盘选的蝴蝶……啊,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惬意。我终于发现,原来自然的心一直被埋藏在心底里,等待着被唤醒。可是,如果这一切都被人们所建的高楼大厦阻挡,我们将失去所有生机与活力。
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都拥有一颗自然的心。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精彩绝伦,又十分刺激的描写冒险经历的书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非常向往刺激的航海冒险,因为他从来没有航过海。他不听家人们的劝告,偷偷地上了一艘航海船,结果因为海上突如其来的暴风雨,鲁滨逊被卷到了一座孤岛上。一开始鲁滨逊十分绝望,不停埋怨自己不该不听家人们的劝告,但后来又想:绝望和埋怨改变不了什么。于是,他开始了真正的“冒险”生活,自己耕田种地,养牛养羊,日子渐渐变得好了起来。不久之后,他又救了一个野人,因为是在星期五救的他,便给他起名“星期五”。从那一天开始,鲁滨逊有了伙伴,便不再寂寞,他教“星期五”说英语,耕田种地,以及怎样把牲畜养得又肥又健康,还经常跟他聊天,说说笑笑,十分开心。他们一边说说笑笑,还一边交流着怎样才能离开这座孤岛。最终,他们靠着智慧,离开了这座孤岛。
我对这个故事的理解是:遇到事情不要绝望,要对任何事都充满希望,这样才有可能成功。并且,不能总是想依赖他人,要学会自己思考,真正的智慧就是学会“自处”、“自救”。
读这本精彩绝伦的书,让我收获最多的不是知识而是感动,在众多的感动中有“蹦”出来的精彩,有自信盲女创造奇迹,有农家女勇夺残奥金牌,有南非“美人鱼”的故事、、、、、、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当然是—“我矮,所以我积极进取!”这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家喻户晓的乒坛皇后—邓亚萍。这篇文章按倒叙的方法写的,先写邓亚萍5岁刚练乒乓球时被河南和郑州两个球队拒绝,但她却毫不气馁,勤学苦练。凭着咄咄逼人的气势,敢拼敢打、无所畏惧的胆识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打败了一个又一个的高手,终于进人了国家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在胜利的背后付出的不仅是汗水和劳累,还有一个又一个感动的故事。如,在国家对中的人无一不说邓亚萍是练的最苦的一个。甚至为了力量与速度绑上厚厚的沙袋,普通人走路带着都很费力,但她却带着它每天挥拍、扣上许许多多的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正是凭着这些苦练,邓亚萍才获得了全国,亚洲,世界女子单打冠军,赢得了萨马兰奇亲自为她颁发奖杯。比赛一结束,大批记者蜂拥而至,邓亚萍说:“一上场我就觉得我是中国人,一定要打好报效祖国。”连奥运之父萨马兰奇都说:“邓亚萍那种不服输的劲头,代表着运动员的风采。”在知道这些故事后我也被感动了。我心想在学习上,只要我脚踏实地,勤学苦练就可以获得丰富、硕大、肉质饱满的果实,这时我仿佛看见了胜利的曙光。
毛爷爷不是说过,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吗,我坚信只要有坚强不屈的劲和付出豆大的汗水,胜利就会在不远处向我招手、、、、、、
在这我衷心感谢这本书给我的启示,让我大彻大悟才有了我前进的道路,希望的曙光,成长的指示灯。我坚信努力学习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取得成功,成为祖国新一代的栋梁,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加油努力吧!
倚着墙,编织一场精彩绝伦的梦。
初夏,美好才会在梦里。写一本诗集,作一首小歌,叛逆地大喊大叫,自以为是地自封天下第一。原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在岁月磨掉我们所有的棱角之前,我们还可以勾勒出一幅素净的青春泼墨画。把自己置身于夏日的花海之中,那种开心,很纯粹。
盛夏,空气里洋洋洒洒的燥热,内心的悸动。我们把命运握在手心里,对着天空大喊自己的名字,风淹没了我们的声音。花园里的白鸽,岩峭上的秃鹰,游乐场的摩天轮,山丘上的墓穴。记忆中的那年那月在十七岁的日记本上早已寻不到出处了。
十七岁,是在语文课上也疯狂的想着函数和不等式。学不懂立体几何,盯着那些正方体和圆柱发呆,想着小时候在学校画素描的美好。
十七岁,是在体育课上和好朋友手拉手,走过操场的跑道,欣赏着足球场上的比赛。
十七岁,是在电视机前大喊: “LeBron,加油!”
我们的激情,化作亮蓝色的蝴蝶,羽翼展开。就铺成了天空。我们伴着盛开的花起舞,无所谓输赢,我们都会玩得起。
阳光扑面而来,夏天的颜色,是十七岁最美的色彩。
秋
云淡天高,太阳东升。尔后西沉。杨柳晓风。岸旁残月。驻步湖边,看清波涟漪,看兰舟碧荷。枯黄的树叶,落在我们的衣襟之上。
轻轻的哦泣,默默的叹息,在那样的季节里,轻率与稳重,幼稚与成熟,混合着,矛盾着。渐渐雕琢出一个完整的自己。年少轻狂的好时光,一懂事,也就结束了。那些痛与乐,那些雨打梧桐,风吹竹林的轻愁,拂不去我们年轻的梦想。它们摇身一变,成为林间小路上的路标,在金黄色的日光下。在金黄色的树丛中,一样的颜色,闪闪发光。
我希望这一切,我的青春,都如此真实。
我喜欢每一天隐居似的躲在家里,不去参加派对。不用回复短信,而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村上春树,看阿加莎。
我讨厌物理,因为我学不懂那些力学原理。那些电学定律。
我也讨厌游泳,因为我学不会它。因为我没法成为菲尔普斯。
我唱歌走音,后来,我很喜欢听周杰伦的《彩虹》。喜欢那种“哪里有彩虹告诉我,能不能把我的愿望还给我”的小心情。
我喜欢青色的天空,也喜欢下着细雨的秋日。
我喜欢勒布朗,喜欢杰拉德,喜欢拜仁……
这些就是我,十七岁的我。
明月,雾霭,烟波,琴瑟。
我们陶醉在何处呢?千种风情,橘黄橙绿,有一个季节,那么与众不同。终了,我们想得太多,然而,做得太少。我们的等待,我们的幻想,完成不了那个现实之中的梦想。
我们有那么多说出口的愁与怅,有那么多的依恋。有那么多的情有独钟,我们淡去的,是自己的未来。那些质疑与否定。那些憎恶与指责,每一天都劈头盖脸的向我们袭来。我们的坚强与乐观,我们的勇敢与自信,在十七岁的秋天,在落叶的季节,为我们收获一份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