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香烟”。说我香.那是对烟民而言。由于我的缺点是众所周知的,为此,可没少招人“白眼”。人们称吸烟的人为“烟鬼”,这可见人们对我是不欢迎的,所谓“恨屋及乌”嘛!
我有许多名字,譬如“红塔山”、“ Marlboro”,“阿诗玛”……人们给我取了这么多好听的名字,并不是因为我有“充饥”、“提神”之特殊功能,而是作为商标把我卖出去。不过,我很满足,有名字足以证明世界上还是有“香烟”这东西存在。我可不管人们欢迎不欢迎。
我外表很普通,没有华丽的外衣,我只有普通的白色衣裳,顶多加一点橙色的装饰。我小时候叫烟叶,绿油油的,煞是可爱。一长大后,再被人们送到烤烟房进行“磨炼”,再经烟草公司一加工,我便成了现在这种修长的模样。其实我也很顽强,不管什么地方都能生长,不过是烟质的好坏问题。所以烟也有贵贱之分。“烟民”将我点燃。我耗尽生命,换来的只不过是烟民的一声赞叹:“好烟!”
我的身体燃烧时,烟雾中含有大量的尼古丁、焦油、一氧化碳……这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足以使人们的呼吸系统受到不良刺激,从而降低呼吸道的净化作用,容易患气管炎、支气管炎等疾病,甚至能诱发肺病!所以人们都说“吸烟等于慢性自杀”、“吸烟有害健康”,就连烟盒上也这么写。可是烟民们就是视而不见,他们一会儿看不见我就想我。一天下来没有几十个“兄弟”是对付不了他们的。我也有自我牺牲的奉献—粉身碎骨,为烟民换取了片刻的“充饥”与“提神”,这和蜡烛老弟并没有两样,可就是没有人为我写一篇《香烟赞》。就连宠爱我的“烟鬼”们也这么说过:吸烟劳财害命!那当然也只是在他们“深受我害”时说的。其实我对人们也有好作用,就连经济发展也有我的几分功劳哩!这些,人们自然不会多想。我也决心“改邪归正”,但人们允许吗?因此,我觉得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可爱,我就是在宠爱与白眼中虚度一生的。
世界土的每一个烟灰缸,都曾经飘飘洒洒地落下一些并不美丽的烟灰,那便是我们最后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