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伙儿的记忆中,一般妈妈全是聪明能干的。对你说一个密秘,我的奶奶也是聪明能干的哦!
奶奶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可看上去精力充沛。奶奶本来有一头乌亮茂密的秀发,伴随着年纪的提高,茂密的乌发里拥有一丝丝条,且也愈来愈稀少了。再然后往下看,眼眉也从粗眉变成了稀少的淡眉了,眼眉下也一双黯淡无光的眼睛小,但仍无失慈爱,内眼角旁有几个深深地的皱褶。瞧!奶奶一笑,如同一朵黄菊花对外开放了。奶奶的嘴唇里有左右两行整齐的牙齿,因年纪变大,一颗牙有点儿松脱而没了出来。我也发觉那颗牙空荡荡的地区如同一座“大门”,而边上完好无缺的牙像一个个站岗放哨的战士!奶奶喜爱笑,一天到晚都乐滋滋的,日子过的无拘无束!
奶奶是个聪明能干的老人。还记得一次在体育课程上,我不会当心摔了一跤,把深爱的一条牛仔裤子磕破了一个洞。放学后回家了后,我心痛的告知妈妈,妈妈看了看这一烂洞说:“这么大一个洞,补了也不会漂亮,妈妈再让你买条新的吧!”我内心有一些舍不得,这时候奶奶戴着老花镜离开了回来,细心看了看,好像在揣摩着如何补一样,说:“这一洞算不上大,奶奶能够帮你补。”我一听嘴唇诧异的张成了O形。奶奶说补就补,然后就找来啦针和线,也有一块深蓝色的布,把布裁成了一个“善心”形贴在烂洞上边,随后穿针,右手拿着牛仔裤子,左手拿着针,逐渐一针一线的修补起來,我有一些将信将疑,可不一会儿,一个烂洞就摇身一变变成一颗“善心”,我急不可耐的又再次穿在的身上,比原先更好看啦!奶奶的设计构思简直匠心独运,技艺是惟妙惟肖啊!
自打之前奶奶补过牛仔裤子,我对奶奶的手工活外发钦佩的五体投地。在我心里她是我的技术专业的也是完全免费的裁缝师,我一有哪些衣服裤子坏掉就要找奶奶,并不,今日一粒扣子没了,让奶奶来拿下,明日拉链坏了,也去找奶奶。奶奶也乐此不疲,乐滋滋的所有赏脸了!
我眼中的自己聪明能干的奶奶,我爱我的奶奶!
提到蜗牛,大伙儿或许都很了解吧!它不大,很不值一提,但你认真观察就会发现它有很多有意思的地区。
我就用高倍放大镜观查蜗牛,发现了我平时沒有发现的物品。我先后观查蜗牛的头顶部、腹腔和尾端,观查头顶部的双眼、触须和嘴,了解蜗牛身体分为:双眼、触须、头、嘴、尾、腹。因此我明白蜗牛的身体是由六一部分构成的。
蜗牛的身上为何有一个壳呢?因此我对蜗牛的壳开展了观查。我发现蜗牛壳如同田螺壳一样,上边的螺线旋了三圈,根据我认真观察又发现,蜗牛壳上的螺线是顺时针进行的。因此,我判断蜗牛壳是左旋体的。蜗牛的身上身背一个壳,如同身背自身的家。蜗牛就住在这一家中。
蜗牛爬过的地区,会留有一条闪耀的“线”。这是什么原因呢?我拿手在一只蜗牛爬过的印痕上摸一摸,粘粘的,原先它是蜗牛代谢的黏液。与此同时,我又在想一个难题:蜗牛代谢的黏液对它的爬取有什么作用呢?因此我开始了试验。把蜗牛放到一堵立着的夹层玻璃上,它却沒有掉下去,我将它放到一根绳线上,它或是沒有掉下去。因此我的出结果:蜗牛代谢的黏液可把身体黏住,是不容易摔下去的。
蜗牛吃啥呢?我将菜盘旁边放上几类蔬菜水果,也有iPhone、落叶、小虫子、花朵,把蜗牛放到正中间,看一下它往哪走,它先来到每一种食材眼前闻了闻,迈向了蔬菜水果,咬了两口,过了一会儿迈向iPhone,咬了两口,最终,迈向落叶,又咬了两口,吃了后开心的爬出了菜盘。因此我又觉得蜗牛喜欢吃蔬菜水果,iPhone,落叶。
蜗牛在天气热、湿冷,冷的状况下都会怎样呢?恰好这一天气温较为热,我将蜗牛放进了户外,可它头都不伸,仿佛仍在入睡。我觉得:它一定会更喜欢冷一些吧。过去了一段时间,天冷了,我又把它放进外边来,可它或是不出来,仿佛仍在入睡。我觉得:它确实那麼觉少吗?这一天恰好下了小编,路面较为湿冷,我再度把蜗牛放进外边,啊!它总算探出头来了,仿佛在对于我笑容和说话呢!
根据几回认真观察,发现蜗牛这小动物太好玩了的,实在太有意思了。从这当中因为我懂了一个大道理:做一切一件事情如果你去认真观查,就会发现你意想不到的事儿和快乐。
谈起茅膏菜,大伙儿很有可能不太熟,但要谈起它的亲威你很有可能就知道——捕蝇草。
我曾养过一盆茅膏菜,非常好养。每日喷雾器数10遍,放到小角落就可以了。
茅膏菜的表面绮丽,但也有些人觉得它表面可怕,它有圆叶和条条叶子的,我养的是条条叶子的。茅膏菜,属茅膏菜属绿色植物,港澳台地区常称之为毛毡苔,同科中也有貉藻属,为食虫植物。茅膏菜是一个大属,全属一共有约244个原生态种类。
茅膏菜是食虫植物中的一个大类,他们千姿百态,遍布于世界各国。它的叶子上面有腺毛,可代谢露珠一样的黏液。备受大家钟爱。殊不知,对它的猎食来讲,这种夺目的光辉则是“致命性”的,由于茅膏菜恰好是根据这种“露珠”来开展猎捕的。
我十分荣幸曾亲眼看到茅膏菜觅食,最先茅膏菜会用红条条的“露珠”,使昆虫不可以弹出。随后,离昆虫近的红条条都是会将昆虫包起来。最终叶子,渐渐地的打卷起來裹起来昆虫。渐渐地“吃”没了小虫子。
我曾将我的茅膏菜送到院校去养,可是学生们一直抓小蚂蚁喂它,甚至有立即拿笔捅它,有意让它卷起来,再取走笔,使“露珠”落在了笔上。无可奈何才把它带到家中来养。
我的茅膏菜十分有趣,我尤其喜爱他。
冬季,大伙儿不一定喜爱,但雪对小朋友们而言是她们童年的美好时光,我是在其中之一。
上小学时,过去了一个冬季又等待下一场雪,就剩大半个月就到冬天了,我盼望着,盼望着,总算把它——冬天,期待来啦。冬季的气场是那麼了解,那麼怀恋。冬季,四处是白皑皑的,像一个冰的帝国屹立在这儿最醒目的地区,树枝结着了冰花,漂亮极其。这严寒的气温好像与这神奇的世界不配搭。冬天的第一场雪飘起了,那小雪花从上空漂落,像一些雪精灵半空中翩翩飞舞一样。雪越下越大,山羊毛一样的下雪也飘下来了,雪大约早已下不来了,很多小孩都出去,有的玩雪,有的欣赏这雪的景色。这时候,我出来想这一雪娃娃,我表妹说:“亲姐姐,要不做一个小雪人如何?”我略微的点了点头,说:“好点子,回去吧!”我先捏了一个短头,在再捏了一个大身体,我找了好长时间才寻找双眼——玉米……就是这样大家干了2个小雪人,大家把他们放到屋子里,过了一会儿他竟融化了,那时我还小……
等待一场雪、一声笑意,在哪寒冷的冬季,还能发生一丝笑意,简直难能可贵啊,等待着一场雪,或许也是艰辛的,但也是高兴的!
在开始今天的“故事理一理”之前,先请大伙儿回答一个问题:《笨狼的故事》中的笨狼是什么种类的动物?A脯乳类、B爬行类。答案是B,你猜出来了吗?
通过“故事理一理”,我们可以知道《笨狼的故事》的主角是小笨狼,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越善良越好运”。
这本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情节是——有一次,笨狼看到印有“COOL”字样的T恤,就买来送给给大家穿,可厚厚T恤把小动物们都给捂中暑了。我看完哈哈大笑。
读了故事,我最佩服的是聪明兔。因为聪明兔是那么的聪明,她总会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帮助小笨狼,我也想向她一样聪明。
知道了故事的大概内容后,我好想快点打开这本书,看里面更多的精彩故事……
【简评】
在小作者的这篇文章中,开篇问题引路,温故知新;中间理出道理,理出情节,理出人物;文末激发兴趣,助力阅读。读你的文章,在“送T恤”的情节中具体感受笨狼的“笨”与“善良”,好奇聪明兔是用怎样聪明的办法为小笨狼一一解决麻烦。(施民贵)
新年,又来到了大伙儿的身边。新年里,人们团聚在一起,吃个年夜饭、拜年、游玩。
随着春节假期,中国诗词大会也不甘落后,在2月5日精彩亮相。看诗词大会,我怎能不诵诗词。既然是新年,那么在我脑海中第一句跳出来的关于春节的诗词,肯定是王安石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成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首《元日》了。
全诗的意思比较容易理解,但这“屠苏”到底是指什么?带着疑问,我查找了百度。
其实《元日》诗中所提到的习俗—饮屠苏酒,也与中药密切相关。屠苏,现代中医称谓紫苏,具有解表散寒、行气和胃、抑菌消炎等的功效。诗句中的“屠苏”原是草庵之名。唐朝韩鄂在《岁华纪丽》中记载,古时有一人住在屠苏庵中,每逢大年三十便分送给邻居一包草药,嘱咐他们放进布袋里缝好,投在井里,到元日那天汲取井水,和着酒杯里的酒,每人各饮一杯,这样一年中就不会得瘟疫。后人为了纪念他,便以此人所自住的草庵之名作为酒名。
其实,了解了王安石的诗以后,你会发现,王安石写的诗中,总是有一句想要告诉人们要具有创新的精神。像《元日》这首诗中的“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又如《登飞来峰》中的“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我认为这和王安石的身份也有一定的关系。因为他不仅是一位文学家,还是一位思想家、政治家、改革家。说到《元日》和王安石,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王安石在这首诗里的政治主张。王安石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这费。”意思就是说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
诗词,它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诗词的世界里,有无数古人的智慧和情怀正等关我们去汲取营养,涵养心灵。
指导老师点评:女生对“酒”的话题很感兴趣,与众不同,小作者又能由《元日》拓展到写《登飞来峰》的王安石的身份和时代背景,学习再也不是囫囵吞枣,是有深度的学习。
“开锅啦,开锅啦!”我闻声跑去,好香啊!我们大伙儿围在锅前,寻找哪一个汤圆是自己做的。“看看看,这个是我做的,最大!”“我好像做的是这一个。”“那个是不是……”这锅中的汤圆里面包的不仅仅是豆沙、肉馅儿,而且还包进了无穷的欢乐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我童年里所发生的事情多得像天上的繁星一样,数都数不清。虽然许多事我已淡忘了,但我对一件事仍旧记忆犹新——我的小狗贝贝死了。 贝贝是我经过百般央求妈妈才同意给我买的。因为我把它看作自己的宝贝,所以他的名字便叫贝贝了。
贝贝刚买回来的时候又小又可爱,很讨人喜爱。就连不大喜欢小动物的妈妈有时也忍不住去抱抱贝贝。 贝贝长得可漂亮了!全身上下都是米黄色发亮的皮毛,就像绸缎一般光滑。一双圆圆的大大的眼睛总是水汪汪的。一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为了让贝贝更漂亮,我还给它穿了一条小裙子,只要贝贝一走起来,小裙子就会跟着它的小屁股一扭一扭的,可有意思了!最有趣的是贝贝只要一跑起来,四只小腿就一跳一跳的,很像一只小山羊,特别招人喜爱。所以,我总是拿一点火腿肠逗它,让它跟着我跑。每当我看到它那滑稽的小样子是,都忍不住回哈哈大笑起来。 有一天,我看天气还不错,就没听妈妈的话,把贝贝抱了出去。谁知贝贝回来就感冒了,光打喷嚏,还总是趴在暖气上,不去吃饭。这可急坏了我,赶紧让妈妈找了点感冒药,可贝贝就是不吃药。急性子的我就没再管它,以为过两天就好了。可贝贝的病越来越严重。
一天,我见贝贝不出来吃饭,感觉有点不对劲。往常我只要一敲盘子,它就会飞奔过来。可那天任我怎么喊,就是不见贝贝出来。我到贝贝窝里一看,“啊!贝贝,你这是怎么了?”我不禁叫了起来!只见贝贝四条小腿已经没了力气,怎么站都站不起来。这可怎么办呀?我慌了起来,赶紧给妈妈打了电话。
妈妈回来后可怜的贝贝已经奄奄一息了,它的嘴里还不停地涂着白沫,连眼睛都睁不开了。突然,就像人死了一样,贝贝头一歪,永远永远的闭上了它那水汪汪的眼睛,喜欢在地板上跳来跳去的这个米黄色的小精灵永远永远地离开了我。贝贝临死前嘴巴还张了几下,好像在埋怨我说:“我恨你!你为什么不救我!我恨你!”我呆住了,一时间竟不知所措,脑袋一片空白。“哇”的一声,泪水像两条河似的哗哗地流了出来。
正在给贝贝找药的妈妈听到后,赶忙跑了过来。我一头扑进妈妈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嘴里一直说着埋怨自己的话,希望贝贝能够听到,原谅我,再回到我的身边来。可一切都不可能了,如果当初我不把贝贝买回来,如果当初我听妈妈的话,没把贝贝抱出去,如果我天天得贝贝喂药吃,这个可爱的小生命就不会离开我了。可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呢?哪又有卖后悔药的呢?
晚上,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我一闭上眼睛,就看见贝贝在责怪我。
从那以后,这件事就像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一样,让我难以忘记。
在农村的二姑家,我第一次认识了巧妹。那天,大伙儿正在吃西瓜。当时,从外面走进一个小女孩来。她只有七八岁,个头不算高,团团的脸,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闪烁着快活的光芒,身穿一件粗布短褂,一条半新的裙子。
“小红,快来吃西瓜I"二姑招呼着。那女孩看到我这个陌生人,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才慢慢走过来。—“小红”?我想起姑妈早先说过的话:“大姑家有个孙女叫小红,她人小手巧,人们都叫她‘巧妹’。”难道她就是巧妹?
二姑出去了,我问:“小红,你就是‘巧妹’吧?”她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我:“你怎么知道的?”“姑妈告诉我的,待会儿我可得看看你的手艺啊。”她低下头,笑了笑。
过了一会儿,小红拉着我的手,悄声说:“小姨,咱出去玩玩儿。”说着,拉着我的手出了屋。
来到一块大草地上,小红悄悄对我说:“小姨,我会用草编小动物。’,“是吗?那可要送我几个哟。”她高兴地说:“好的。”说着,她采了一大把狗尾巴草,说要编个小兔子。她先用两根长的狗尾巴草,左右分开,做兔子的耳朵,然后用草一圈圈缠出头、颈、身子,真是长短适当,粗细正好。她又挑几根短的夹在兔子的身上,作四肢和尾巴。不大功夫,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做成了,样子真可爱。我拿着这只小兔子,看了又看,爱不释手。她见我这么喜欢,又顺手拔了一根枯叶草,不一会儿,又编出个小刺捐。我更高兴啦,从心里佩服她。
忽然,我想到一个问题:“小红,天这么热,怎么还穿粗布衣服啊?”她笑了:“我每天都要到地里帮大人干活,粗布衣服吸汗。”噢,我明白了,原来巧妹还是个爱劳动的孩子。
我又一次望了望巧妹儿,忽然感到她不但心灵手巧,还是那么纯朴,那么美丽.初识巧妹,我便喜欢上了她。
〔评点〕
《初识巧妹》一文是一篇先记述一件事情后结述的记人记叙文,写了一位纯朴、美丽的农村小姑娘—巧妹。巧妹勤劳俭朴,人小手巧。文中先写了在二姑家见到巧妹的情景,着重描写巧妹俭朴,略带羞涩的外表和神情;接着,重点记叙了巧妹用灵巧的双手编制小动物这件事,用“采”、“分”、“缠”、“夹”这些动词,写出了编制小兔子的动作和程序,记述得条,描写得细致,表现出了巧妹手艺不凡。全文的结述,作者以敬佩和赞美的情感,以抒情的方式表达了对巧妹的总体认识:心灵手巧,纯朴美丽。
提起我们班那个汪德怀呀,大伙儿都认识,就因为其心特粗,绰号“忘得快”,与姓名谐音。比如上体育课吧,十有九回要在操场上落点什么,钥匙是经常的,夏天是帽子,冬天则是皮夹克,害得传达室专管“遗失启事”的李大爷见他就问:“小德,又丢啥了?”至于刚买的新书会突然失踪,三天之后又在床底下发现,毛线衣穿反,鞋子左右不一致等,则更是“忘得快”的家常便饭。不过,汪德怀,作为大名鼎鼎的粗心大王,也有精彩的三大经典粗心系列。
寄信
汪德怀是寄宿生。一天晚自修写了封信,让同桌夜里将信发出去。同桌应了声“好”,又投人了题海之中。别看汪德怀心粗,在寄信细节上却不含糊,想了想不放心地说:“老弟,那信放进了信箱,还要用手摸摸,看有没有露在外面。”“知道。”同桌都答应了。可“忘得快,还不放心,挤挤小眼睛,舔舔嘴唇,又说:“那信·一”同桌恼了,说:“别烦了,我懂!”可是,三天后汪德怀又大骂自己,原来那晚光顾了给同桌讲“注意事项”,竟没将信纸放进信封,那信纸还是在英语作业本中发现的!
一道数学题
经过“寄信风波”后,汪德怀下定决心痛改前非,做一个心细的人。
那天数学侧验完了之后,汪德怀和班里的几个小“博士”发生了争执,他认为第2道选择题应是“D”,而“博士”们认为是“B”,汪德怀问了老师,应该为“D”,在胜券在握的情况下,汪德怀对“博士”们说:“你们看错了一个特号吧。”“博士”们经过一番研究,得出结论:咱们错了,应该选“D”。这下,汪德怀高兴得简直要上天。可惜,好景不长,卷子发下来了,那道题他也错了,原因是他将“D”误写成“B”了。惹得大家一阵欢笑。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踢足球
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也是汪德怀的第一爱好,加上他身材高大,虽说心粗,脚法倒挺细,也是班上“西格汉德”俱乐部的主力队员。
一天,他们与老对手四班干上了。眼看快终场了,汪德怀急呀,脑门子上的汗一个劲地往下淌。
这时,队友一记妙传,他凌空停球,连晃两名队员,再施一脚大力,抽射,球进了!“忘得快”欣喜异常,却发现队友神态有异,原来球人自家门了!
尾声
“忘得快”还在我们班,粗心也还是没有改掉,不过据说他在努力改变自己,你若想帮帮他,可以来找我哦!
过年了,大伙儿都是笑容满面的,连春卷也“笑”了。真有这么回事?当然。
“今天吃春卷,大家一起包吧!”一听到妈妈的招呼,我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因为我最爱吃春卷了。
只见桌上摆了一叠春卷皮和一盆调配好的馅。我马上卷起袖子,洗好手。“你会包吗?”妈妈问我。也难怪妈妈这么问,我对春卷,一直是动口(吃)不动手(包)。“这有什么难的?别把人看扁了,瞧我的!”好胜的我边说边迫不及待地摊开一张春卷皮,接着舀了一调羹馅放在了皮子中间,然后拎起皮子的一端盖在馅上,再折两端,最后卷两下,一个春卷就包好了。我得意地说:“怎么样?这么简单的手工活哪有不会的道理?”妈妈看了看春卷,说:“你包得倒是挺有特色的。”看看爸爸妈妈包的,我的这个显然是“肥胖”了些。“有特色也好,一会儿,各吃各的。”爸爸笑着说。“行!我包的馅多,肯定最好吃!”我充满自信地答道。
一会儿工夫,皮子都包完了,妈妈开始炸春卷。一番“吱、吱、吱”的响声过后,炸好的春卷上了桌。哇!我包的春卷因为馅太多,个个胀破了皮子,就像一张张咧开的嘴,朝我笑呢!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轻声说:“这些我自己吃。”
“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笑口’春卷呢!能不能让我尝一个?我可不想错过这种美食啊!”爸爸笑着说。
妈妈也说:“‘笑口’春卷,独此一家,我也尝一个。”
真没想到,“破了相”的春卷,让我们一家人吃得这么开心,让笑口留在了我们每个人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