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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圣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0 19:44:30
  •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50字》
  • 那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所谓书,必须是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是啊!这句话说的太对了,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动不已!几次鼻头一酸,眼睛红红的!或许有人说:“什么书啊?有那么感人吗?太夸张了吧!”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你可大错特错了!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所著,久久打动英、德、中、法,挪威、瑞典、西班牙等38国读者的心!这本书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在啤酒厂干了40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了,他和妻子住在英国乡间,日复一日,夫妻感情渐渐淡了,因为妻子指责哈罗德在儿子生前对儿子那么冷淡,导致儿子叛逆直至死去。突然一天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信,是来自20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得了癌症,写信是来告别的。在寄回信的路上,听一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后,便深受启发,一直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走了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在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人们都很敬佩他,他由此登上报纸。也有敬佩他的人和他一起走,但最后都没有跟哈罗德的脚步。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到了目的地,看望了奎妮。

    多么感人,仔细想一下,六十五岁走了627英里,相当于1009公里,如果没有很大的决心,那可能一公里都走不了,我很敬佩这位老人,他为了友情、为了朋友能活下去、为了弥补过错而选择了步行,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平常人都能做的事,要有很大的决心。所以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最后文中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 《“修身明德,博学笃行”——中华学子朝圣行有感》
  • 至圣先师,万世师表,修身明德,博学笃行,圣人孔子,名垂不朽。“千古礼乐归东鲁,万古衣冠拜素王”。2017年11月25日,我有幸游学曲阜圣地三孔,感受儒学之圣。

    初入孔庙,便深感那种历史文化的积淀。在厚重的文化底蕴中漫步,似乎领略到了一位先贤的大智大慧,仿佛看到了一个青松般的身影,千秋凛然,他传承的是华夏最珍贵的文化财富,是泱泱中华的立身之本。他的仁义礼智信,他的忠孝廉耻勇,永远不会被历史抹去。一个新的人文起点由他开启,在漫长的历史中,他犹如一盏明灯,照亮着古今而不灭。

    来到巍巍雄浑的大成殿,进行了庄严的拜师仪式:一拜孔子照亮了历史文化的长河;二拜孔子创立儒学;三拜儒学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孔子虽然已逝,但逝去的只是他的肉体,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怀着尊崇之心,在深秋之季,游历孔庙,看到那傲然挺立的柏树,就像看到了孔子。

    金声玉振坊喻示着孔子思想十全十美,集古圣贤之大成,以达绝顶。孔庙设棂星门,意为祀孔子如祀天,表达对孔子崇高的敬意。太和元气坊的太和指六合,日,月,阴阳汇合之气,表达孔子思想宏大、崇高的精神特质。正如颜回所言: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

    进入孔林,一种内心的宁静与祥和在心中荡漾。孔子的灵魂便沉睡于这庄严肃穆的孔林。

    驻身其中,思绪万千。2500多年前,在这里,诞生了一位中华民族的圣人,他博学笃行,修身明德,经历种种坎坷,创立儒学,终成大器。他创立的儒学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而且在世界文明史上占有崇高的地位。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发表的演说中曾讲到:“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来,必须回首2500年前从孔子那里汲取智慧。”当今社会,尽管我们每个人呼吸着现代文明的气息,但我们的道德观念,人生理想,处事方法,无不烙上儒学思想的烙印,儒学精神已经成为我们内在的文化基因驻留在我们的生命里,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中。今天,我们生活富裕了,但孔夫子的话语依然回响在耳畔——“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孔子追求快乐,简单,简朴,他说:“吃着粗饭,喝着白水,曲着胳膊,当枕头用,快乐就在其中了。”他对颜回的赞赏是:一箪食,一瓢饭,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追求快乐,率真的生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所以,我眼中的孔子,真真切切是个伟大的圣人。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孔子的理想与追求。我们也应当如此。学习儒学精髓,肩负起社会责任感,历史责任感,为社会,国家,尽个人的一份力量。古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要传承优秀儒学文化,为中国文化屹立于世界之林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朝圣之路 贵在坚持》
  • 凌峰中篇小说集《白云间》出版发行后,在秦州区乃至天水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度时期,评论文章刷屏,赞美之声不绝于耳。

    读完《白云间》,特别是读完《写在后面:一个人的朝圣》之后,我仿佛回到了藏区,看到了在朝圣之路上磕等身长头的藏民们的不辞劳苦,又看到了在寺院不停磕等身长头者的无比虔诚,不由人感慨万千,浮想联翩。

    朝圣之路,充满艰辛

    “我是一个认准道走到黑、不见黄河不死心的人。我知道写作的路是孤独而漫长的,但选择了,就必须走下去,人如果没有追求和信仰,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在当下物欲横流,一切向钱看的今天,人们都会选择投资小,见效快,且工作轻松的行业。文学创作之路,是一条充满艰辛,充满苦涩,并不断辛勤付出的路,尤其对刚步入的文学爱好者来说,不要说成名,即便想把自己的作品变成铅字,也是一件十分不易之事,更不敢奢望经济回报了。即使是已成名的文学巨匠,他们的投入产出比和歌星、画家、书法家相比,也是相差甚远。

    在文学创作之路上,要想取得成功,除了自己的作品过硬外,还须有一定的人脉资源,也就是古人常说的,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此外,幸运之星的眷顾也极为重要。因杂志、报纸的版面有限,编辑的精力更有限,编辑不可能把邮箱里的所有稿件全部浏览一遍。

    对大部分人而言,文学创作只是作为工作之余的一种爱好。而对凌峰而言,他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要不停地去打拼挣钱,文学创作只能放在打拼的闲暇之余。因此,他常常通宵达旦,夜以继日。在他选择的文学创作之路上,他过着苦行僧的生活,付出的不知比常人多出几倍。他对文学近乎痴狂的状态,令人赞叹不已。

    朝圣之路,需要毅力和技巧

    朝圣之路,是用身体丈量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距离,没有顽强的毅力是无法到达圣地的。朝圣路上,绝不是平坦宽阔之路,也不是鲜花盛开之路,途中崎岖不平,坎坷难行,荆棘丛生,这就需要有足够的勇气,战胜艰难险阻的决心,还要有走出困境的技巧。

    对只有初中程度的凌峰而言,在刚步入文学创作之路时,什么修辞、语法、逻辑,选材立意、遣词造句、布局谋篇等写作技巧,他只是一知半解,有些方面甚至是空白。他庆幸的是当了十七年民办教师的父亲为他积攒了六七箱书,算是激发他对文学世界向往的唯一动力。

    苦心人天不负,有志者事竟成。为圆文学梦,他读了许多中外名著,特别是莫言、张承志、余华、毕飞宇、苏童、马金莲等许多名家的原著,并请教了天水市一些知名作家,并把他们的创作经验和创作技法融会贯通。凌峰在小说创作过程中,为引人入胜,烘托气氛,展现冲突,他把顺叙、倒叙、插叙运用得恰到好处;景物描写、环境描写、肖像描写、心理描写、行为描写、场面描写运用得得心应手。

    在短短的三年多的时间里,他崭露头角,一发不可收拾,成为天水文学界的一匹黑马,备受人们的关注。

    坎坷的经历,使朝圣之路异彩纷呈

    苦难是人生的老师。正如他书中所说:“我上学少,文化、语言基础薄弱,在这点上我没法跟那些学院派的写作者相比,可我有两个优势:一个苦难的童年,一个艰辛的中年,这是天生的,是那些学院派的写作者不具备的。”

    文学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就要求作者善于把自己身边最熟悉的现实生活作为第一手素材,通过去粗留精,去伪存真,发掘其中的闪光点,然后以文学的形式展示给读者。凌峰初中毕业后,便加入务工行业,因而,凌峰的小说大多都是反映农村题材,抑或是务工题材。

    真是文学艺术的生命。有些小说是他生活的再现,因此,故事中没有虚假做作,所以感人至深。如《血月亮》中的主人公黑子只有16岁,为生活所迫,走进矿山,开启了他人生中的务工之路。生活中的凌峰酷爱秦腔,在秦腔中常常扮演净的角色,装过包拯,演过单童,对秦腔的好多细节拿捏得很准。《父亲的戏》中的父亲是一个上门女婿,被爷爷和强势的母亲欺负了一辈子,他平时活得毫无尊严。“我不喜欢在家时的父亲,但我喜欢演戏时的父亲。”“三天年一过,开戏了,那时候的父亲更加精神了,生龙活虎,想怎么唱就怎么唱,想怎么哭就怎么哭。”故事情节情真意切,催人泪下。

    凌峰的小说,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思考。《白云间》中的创业成功人士白继祖,返乡流转了全寨的土地来发展乡村旅游业,展现了当下农村土地的耕作现状。土地流转已成为目前农村的一大热潮,但流转土地的大款们究竟是为了与农民合作共赢,还是借流转土地之名,谋国家补贴之实?《闺蜜》中的穗穗为了离开农村,融入城市,借款、贷款在城里购置新房,因还债心切,不慎又陷入她的老同学杜玉明故意设置的直销陷阱当中,旧债未还,又添新债。在城市化进程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因种种条件的制约,有部分农民举全家之力,努力打拼,终其一生,也难以从“留不住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这一尴尬现状中摆脱。

    文学艺术的教育作用,是作者通过语言塑造的形象来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进而达到感染人、启迪人,对人的思想感情起到潜移默化地影响,以此对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活发生作用。《归去来兮》中的二娘,她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她的婆婆有三个儿子儿媳,大儿子和大儿媳、三儿子和三儿媳都进城务工了,三儿子和三儿媳靠做餐饮生意赚得盆满钵满,成了大款,而年迈的婆婆的生活起居却留给了二娘一个人,后来婆婆瘫痪在床,由二娘一人伺候到去世。二娘在城里接送孙子的途中,为救两个孩子被车撞伤住进了医院。二娘的善良之举让人敬佩,让那些不孝之子感到羞愧。《盲种》中的美兰,为了不断满足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的出国留学梦、购房梦,在初中毕业后,她便放弃了继续深造的机会,瞒着父母干起了足浴工作,备受凌辱。她忍辱负重、无私奉献的精神令人感动,使人肃然起敬。她哥哥的自私、虚荣、贪婪,令人不齿。《阿玉》中的马支书就是一个恶人治村的反面典型,他拐卖妇女,生活腐化,丧失伦理,必将遭到世人的唾弃。

    凌峰在小说中善于设置悬念,耐人回味。《织云》中的主人公织织,她是一个孤儿,是太祖母一手喂大的。织织师范毕业后,通过关系安排在城里的一所小学当了一名教师,工作半年后,毅然决然回到村学当教师,究竟她是失恋了?还是回来为了报答太祖母的养育之恩?《闺蜜》中的杜玉明、《阿玉》中的马支书能不能绳之以法?《白云寨中的苏联女人》中的三爷爷究竟是不是逃兵?这些无疑给我们留下了诸多的遐想。

    朝圣路上,并不孤单

    朝圣之事,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往往一个朝圣者,代表着一个家庭,抑或代表着一个村落,而为他服务的往往有他的家人,有他的至亲至爱。

    在秦州乃至天水,在文学之路上跋涉的人何止凌峰一个,有的在通往文学的朝圣之路上比凌峰动身更早,奋斗的时间更长,只不过有的收获没有凌峰的多而已。

    凌峰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读了几十部小说,写了二十多个中短篇小说,一部近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共计八十多万字。部分中短篇在天水的有些刊物上发表过,有三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这诸多成绩的取得,既是对他辛勤付出的回报,也是对诸多文学爱好者的鞭策和鼓励。

    凌峰,这个在朝圣之路上负重的前行者,他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在文学之路上看到佛光,拜谒到佛祖。

    作者简介

    石居峰,天水市秦州区人,网名自由飞翔。闲时记述陈年往事,权作消遣。

  • 《凌峰:一个人的朝圣》
  • 我家在农村,小时候姊妹多,母病,家穷,四个姐姐中有两个都没上学,我强撑到初中毕业就辍学了,四处打工,终日为生计奔波。

    我父亲是上过师范的,可惜只当了十七年民办教师,就回家务农了。父亲碌碌一生,经常被命运捏着脖子转,好在他爱读书,给家里积攒了六七箱书,算是唯一的一笔财富。也正是这些书本,开启了我对文学世界的向往……我在读书的时候总会冒出一个想法,我要能写书,让大家读我写的书,那该是一件多么荣光的事情!

    初中毕业后,在长年累月的打工生涯中,我也写过一些随笔、日记,可那都是为了宣泄情绪,记录生活而已。正式执笔写作,是四年前的事情。

    四年前——2016年,我无意中在微信公众号上读到了几篇身边熟人的文章,让我萌生了也想给公众号投稿的想法,便整理了几篇以前写过的杂文,投给了我们当地两个比较有名气的微信平台。我当时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可没过几天,文章就发出来了,这让我很欣喜,儿时想成为作家的梦一下子被重新点燃了。后来我试着写了一篇叫《生死粱》的短小说,文章很短,三千多字,写一个叫“秀花”的女人生了六个丫头,在生第七个孩子时死在风雪交加的山梁上的故事。这篇小说发出来后,得到了朋友们的一致好评,都说写得好,感人,让人读一次哭一次。后来我又写了《哭泣的白龙江》《马三爷》等短小说,大家的评价都好,可我总觉得,这些作品很幼稚,语言粗糙、用词不准,离真正的小说相距甚远,充其量就是些故事,还没怎么讲好。

    对于一个一心想成为作家的人,写不好当然是最烦恼的事情,只好先停下来,大量阅读。那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中外名著,但归结下来,还是国内一些近代作家的小说离我更近一些,莫言、张承志、余华、毕飞宇、苏童、马金莲,是我特别喜欢的作家,尤其毕飞宇和马金莲的有些作品,我读过好多遍。没写作之前,我读书是安静的,一部作品我会认认真真,安安静静地读完。开始写作后,读书就静不下心了,读着读着就会走神,目光盯在书页上,神早已跑到自己的小说世界中去构思了。当一个故事或者一个想法产生后,就会有一种强烈的写作欲,这种欲望越来越强,最后迫使自己放下书本,赶紧打开电脑写作。这本集子里的好多小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我是一个认准道走到黑、不见黄河不死心的人。我知道写作的路是孤独而漫长的,但选择了,就必须走下去,人如果没有追求和信仰,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我上学少,文化、语言基础薄弱,在这点上我没法跟那些学院派的写作者相比,可我有两个优势:一个苦难的童年,一个艰苦的中年,这是天生的,是那些学院派的写作者不具备的。海明威不是说过吗,当一个作家最好的条件是有个不幸的童年,我不仅有不幸的童年,还有艰辛的中年。因此,苦难于我反倒成了一笔财富,我从来都不会为素材而发愁,在我的记忆森林里,信手拈来都是素材。

    我是个农村人,可现在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城市里。我经常问自己,你到底是啥?是农民吗?好像不完全是,农民要种地,可我离开土地已经好多年了,我们家的地早就不种了;是工人吗?也不是,我四处打工,东奔西跑,没有固定的工作。我是在这种迷茫中生活的,因此我的小说人物大都和我一样,居无定所,前途渺茫。

    这三年多来,我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读书和写小说上,读了几十部小说,写了二十多个中短篇,一部近四十万字的长篇,共计有八十余万字。一些中短篇在当地的刊物上发表过,有两篇侥幸被省级刊物发表了,而大部分还静静地躺在文件夹里,等待被命运之神眷顾。长篇小说《化妆》耗费了我将近一年的精力,让我身心俱疲,小说完成之日,我有种身心被掏空的感觉,可现在,它还在电脑里静静躺着。

    写作的过程是艰辛的,由于上学少的缘故,常常为了一句话,一个词而绞尽脑汁,写了删,删了又写,反反复复不知要删改多少次,个中艰辛只有自己心里知道。后来写多了,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写作之路没有捷径,只有一个字,写,不停地写。就像开车的司机,只有开够一定的公里数,车技才能提高。当然,也不能下蛮力写,还要悟,边写边悟。读经典,找问题,慢慢提升。

    我原本是想先出长篇的,可经过多方打听,现在出一本书太难了,尤其像我这样的无名小卒,几乎就是不可能,但我又不甘心,不甘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作品不见天日,因此我决定自费出这本中短篇小说集,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小说写的好不好,我说了不算,要读者说了算。我知道读者也分好多类,各人有各人的喜好。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感动了无数人,莫言先生获得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但抨击之声还是不绝于耳。因此,我这个无名小卒就只管放开手脚去写,如果哪天有人为我的作品争论时,我可能就真进步了。

    这本集子是我的处女作,它可能质量不高,但它凝结了我的心血,有我对生命最真的体验和感悟,我在写作的时候曾感动过自己,如果你是一个用心的读者,我敢说它也会感动你。

    写作是一个人的苦旅,我会一如既往地走下去,还是那句话:“一个人的朝圣,心无杂念,一路向前。”

    最后感谢帮助过我的师友们,感谢喜欢我作品的所有读者,感谢我《拾穗》的所有亲人。小说人物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2020年6月14日于天水

    作者简介

    凌 峰,原名张碧峰,甘肃天水人,八零后,农民工,甘肃省作协会员。小说作品见《鸭绿江》《野草》《青春》等刊。

  • 《梦幻的军团》
  •     这次来到西安,我便是怀着朝圣的心情。虽那易水萧萧的年代已一去不返,然而犹在的秦砖汉瓦也可构筑起我心中那遥想已久的梦靥。

        拥挤的人潮一次又一次渲染着人们朝拜历史的虔诚。说到中国的历史,再删繁就简的教科书也无法漏掉这一位雄才伟略的皇帝,这一位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的人,秦始皇嬴政。

        抬头看,高悬的匾额上写着工整的小篆,仿佛一下子将人的心拨到公元前,那个为英雄铺就,也因英雄而精彩的年代。站在俑坑的正前方,望着向视线尽头无限伸展的秦兵阵列,我忍不住伸出双臂去拥抱,纵然我的手臂是那样短,无以覆盖整个俑坑的万中之一,但我仍愿这样做,仿佛此时那千军万马就轻倚在我怀里,褪去锋芒,随着我的节奏,一同呼吸。在这一刹,我仿佛听到了千年以前那古老帝国的心跳,随同我的脉搏,在我的世界里共振,咆哮着那最强的音阶。深呼吸,再睁开眼睛,从我眼底反射出的光辉变得那样澄澈又那样柔和,又仿佛被金丝线勾勒,于是那一个个泥胎便不再沉睡。他们轻声呢喃渐渐又转为高声长啸。战马嘶鸣,战车疾驰,横扫千军,气吞万里如虎。

        我看到一块夯土墙上印着斑驳的黑影,肆意游离,张牙舞爪,像是某个民族古老的图腾。身边的导游轻声说,那黑迹便是当初项羽带领农民起义军火烧俑坑所遗留,其中大多数的兵马俑也系当时人为破坏。字字击中耳膜,带给我一阵又一阵的震悚。我喟叹,不是为当年项军的入侵损坏了这一所谓的人类文化遗产,也不是为了成王败寇的黄金法则,只是怅怀与朝代的更迭总有杀戮,历史车轮向前碾过总留下血迹斑斑。张养浩说过:“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望着西都的宫阙土,谁人能不生这样的感慨。我相项羽是没有错的,起义军队是为了谋取幸福,才去与秦朝对抗;而始皇也是没有错的,地下的千军万马是为了守护他的千秋一梦。可这两个无错被历史撮合于是衍生悲剧。可叹!

        展馆里摆设着珍贵的出土文物。用玻璃罩着,里面有着精准的仪器调济着温度、湿度、氧气含量。我想里面那位将士的原型是永远不知道什么是氧气含量的。他的尸骨已不知在哪里腐朽,但他的偶像却被他的后代儿孙精心保藏。也许这就是历史的传奇:一个人总会以某种方式不朽。这大概就是历史对待生命的态度。隔着玻璃板与一层稀薄的空气,我轻轻触摸着那位将军的铠甲,一寸一寸,触及每一个甲片。我突然觉得这触摸是这样来之不易。某一抔秦土被细心筛选出来,由某位巧手的工匠,塑成泥胎,经过高温的灼烧,成型,埋入地下,躲过项军的浩劫,又沉睡了千年,内心祈祷,不要有地质变迁,不要有天灾人祸,直到他重见天光的那一刻。他自己执着等待了三千年,就为某一刹能与今生的我相遇。这抚摸怎能不令我热泪盈眶?

        走出展馆,抬头看万里云天。恍惚间觉得,身后那梦幻的军团在向我微笑,轻扬嘴角,无声无泪挥别。送去了我,他们还在安静等待,等待下一位,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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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逢有假,文友曰:西去有山、有水、有羲皇、有佛、有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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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不住村民的缠磨,每人花一块钱买了一份时烟烛,没有许愿,没有祷告,只求冥冥中拥有一方净土,只求那颗锈蚀的灵魂回头是岸,重归那付疲惫的皮囊。和所有善男信女,我无限虔诚地将纸香烟烛在大香炉里焚烧了,平生第一次做“香客”。

        “有完皆是佛,无壁不飞”。两腿粟粟地走在“凌空穿云”的栈道上,欣赏着窟完、泥塑、石刻、壁…有的壁塑“秀骨清像”,隋唐的佛像则“丰满圆润”。历史悠悠,岁月悠悠。先人已随风逝,这件裹满历史尘埃的文物则是心血的凝塑雕刻。先灵犹存,灵魂在先朝的遗风中颤粟着。

        终于,我们攀上了麦积山的最高点—七佛阁,亦即散花楼,佛完内七尊上朝佛,正襟危坐,价值连城,独伫危崖,于喧嚣中守望着“法轮常转”的贞洁。

        面对长河落日,漫漫西风,面对铸起西部风骨的莽莽秦岭,灵魂深处早已一片湿谁,我双手合什,冥冥中,一位峨冠博带徘徊在泊罗江畔的疲倦生命击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 《与洋人同车过沙漠—“西游记”之五》
  •     大凡到敦煌“朝圣”,都是从兰州坐火车去。我却选择了一条“苦”路:从青海的格尔木坐长途汽车到敦煌。上车时,发现同车的竟有十几位外国游客,咦?他们也走这条“苦”路。

        由格尔木到敦煌,汽车要走十几个小时,一路上除了沙漠,就是戈壁,很难见到绿色。幸好我旁边坐着一位英国青年,他叫大卫。我告诉他这是中国的一块贫疥荒凉之地,要是在内地,景色就不一样了。大卫说他更喜欢沙漠,他在印度东部做工,现在是横穿中国西部到巴基斯坦去,之所以舍近求远,就是为了看看中国的沙漠。大卫不像车上的其他洋人。他抽的是中国的“飞马”,喝的是车上卖的两毛一瓶的汽水,连照相机也没有。

        坐在我们前面的是一对老年的瑞士夫妇,他们不大讲话,时而对着窗外拍照,时而研究一张英文版的中国大地图。我为他们讲解沿路的地理和文化特点。对方用一种高雅的矜持报答我的热情。再前面是一对年轻的意大利夫妇和几位德国男女青年。那位意大利丈夫长得像佐罗,妻子却像印度人。’‘佐罗”打开一听水果罐头,吃了几口便传给旁边的德国伙伴。他们不仅分吃罐头,而且分抽香烟:一根烟传来传去。我对大卫说,这大概是表露一种“同是异邦游客”的相怜之情吧,大卫耸耸肩。

        中午过后.车到柴达木盆地,满车乘客都打起磕睡。一个小男孩突然哭起来,他旁边的瑞士老太太征得丈夫同意后,抖抖索索地从包中掏出一块小饼干,掰下三分之一给那个男孩。见此情景,我用嘴角挂起一丝嘲笑:是笑那位吝音的洋太太,还是笑自己甚至连这点“吝音之举”也不曾有?毕竟,小男孩不哭了,沙漠上的客人又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