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7年高考中,我有幸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语文单科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当《语文报》主编约我谈谈自己是如何学好语文的时候,我心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学而有效得益于学得有趣。因为这好成绩不仅属于我个人,而且还属于我们全班同学。在去年高考中,我们这个理科班的语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好成绩:语文平均分比自治区高15.76分,比银川市高11.5分。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全区高考语文单科状元与榜眼都出自我们班。不久,又传来喜讯,我们班还出了个“全国十佳文学少年”。我们全班同学一致认为:累累硕果得益于学得趣味盎然。
得益于有一个好老师
从小学到初中,我与大多数同学一样,对语文并不感兴趣。1994年秋天,我上了高中,在第一堂语文课上,我们全班同学都被一位50岁左右的老师给震住了。他叫章朝阳,是浙江支宁教师,也是全国优秀语文教师。今天,我们班56人中有52位走进了大学校园,但章老师在四年前的第一堂课中所阐述的教学思想却仍然清清楚楚地在耳边回响:“语文是文化的熏要载体,语文教材是文质兼美的,学语文是非常有趣的。要想学有成效,我认为师生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还不够,还应该互相欣赏,学生欣赏自己的老师,老师欣赏自己的学生,这才是教与学的最高境界。我愿意和同学们一起,努力追求之……”章老师的话尽管带点南腔北调,但他那师生互相欣赏的全新的教学观念让我们耳目一新,得到了全班同学的“一见钟悄”和热烈掌声。
人们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学语文的兴趣是章老师培养起来的。他上课最大的特点是感情投人,语言幽默,知识广博,思想深刻,并且教法灵活。他一节课最多用20分钟时间引导点拨,把一半以上的时间让给学生思考讨论和听说读写训练;一个单元四篇课文,他往往用四种教学方法,让同学们常学常新,从不觉乏味枯燥。他常说“语文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鼓励我们多看身边事,多听家常话,多读课外书,多写随笔文……他常常自豪地说,教了30多年书,深感欣慰的是,我的学生都喜欢上语文课。有幸遇到了这样一位好老师,我学习语文的兴趣越来越浓,语文成绩的提高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得益于有一个好氛围
当今不少中学生一提起语文就说头疼,当然这主要是应试教育的紧箍咒造成的。但在我们班,学习语文却有一种宽松自由的氛围。上课可以随意发表意见,讲错了不要紧;讲偏了,章老师也能找出若干优点来鼓励你。做作业,只要按时完成,只要态度认真,就能得甲等;因故未交,老师从不催交批评,一律打丁等;自觉补做的,升为甲等下。一学期总评一次,量化管理使同学们再忙也不愿耽误作业。作文一学期在课堂上规定时间完成6篇,老师或用学生的范文,或用报刊上的美文,或用自己写的“下水文”作分析讲评后,指导我们或按小组或同桌交换或自己批改,写出评语并打分。每篇课文写一篇读书笔记,每周写一篇课外随笔,合起来,每学期的作文也就有了万六十篇的量,可我们并不觉得作文量大,负担重,轻轻松松就完成了。尤其令我们感动的是,高中三年,语文未曾占用过一节自习课。
到高三后,章老师作为班主任,不仅不占用自习课,而且还给数理化让路,仍然鼓励我们不忘读书看报,反复强调语文功夫靠平时。如今高考不考课本上的内容,可会考结束后,老师仍不慌不忙地上完第六册包括课外自读在内的每一篇课文,从不赶进度。他说,每篇课文都可以作为高考的阅读材料来训练嘛。因此,他只给我们订了两套复习资料,一套是分项训练,一套是模拟试题。由于营造了一个宽松自由的语文学习的氛围,我觉得这三年语文学得特别轻松愉快。所以如果让我谈学习语文要勤奋呀刻苦呀之类的体会,我一点也谈不出来。
得益于有一个好方法
语文学习的趣味,不仅体现在老师讲得有趣,学习环境宽松,还体现在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掌握了语文学习的好方法。
老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教是为了不教”。从高一开始,我们就“被迫”自己去分析课文。从字、词、句、篇到语、修、逻、文,从预习提示到注解练习,都得在课前预习时自己去钻研,否则上课就很难准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开始,我们很不习惯,后来慢慢地适应了。特别是上文言文,老师从不先自己讲解,一上课就要求学生解题,介绍作者,然后或按座位或按学号或随意指名,一人一句地轮流着读、释、译、评。一个接一个,谁也漏不掉。所以课未上,人人书上都已圈圈点点。而老师又三令五申不准使用教参,不准买什么文白对照之类的辅导资料,只准使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和自己做的文言卡片。久而久之,我们学习文言文的能力提高了,摸索出了自学文言文的一套方法。高考前复习文言文,用的时间和精力最少。
有这样的名师教我们,又有这样宽松的学习氛围,再加上在学习方法上下了功夫,我们班高考语文成绩突出是理所当然的了。高考后,我选择了教师职业,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原因固然很多,其中也包含着对章老师人格及教学艺术的敬佩,而我对教师职业的选择,也正是素质教育的力量使然。
我没有按主编的意思谈个人学习语文的体会,而是以一个学生的眼光谈教师在提高语文教学效率中所应起的作用,但愿能对中学的广大师生有些启示。
郝哗在写作上有何诀窍?她说:“得益于读过的书。”“书对我产生吸引力,源于小时候妈妈给我讲的故事。像‘大灰狼追红兔’、‘月亮仙子’、‘龙眼’、‘望娘潭’这些故事都让我着迷。稍大一点,就问妈妈故事是从哪儿来的。妈妈说,书上写的。那时,我才知道书是个神秘的东西,有了到书中找故事的渴望。平时,爸妈不是看书,就是看报,我很羡慕他们.上小学后,家里专为我订了一份《汉语拼音报》,让我借助拼音,读上面的童话、寓言故事,背诵上面选登的唐诗。慢慢地,我的阅读兴趣愈来愈浓。久而久之,竟形成了一种习惯。”看来,一个人兴趣、爱好、习惯的形成,离不开家庭的熏陶。
郝哗在阅读与吸收上,表现出了她与众不同的风格。一、杂而不乱。所谓杂,指读的内容,文学作品、生活百科、佛教圣经、电影艺术、青年修养、衣着风度等方面的书她都涉猎。所谓不乱,指读书有目的,择书有标准。如她对信佛教的人感到神秘,就读了《佛教百问解答》一书,以解心中之疑。有些报刊及栏目对写作文有启发指导作用,便成了她固定的读物.二、多而细。所谓多,指读书的方式多,有“蜻蜓点水”式,即只观大略,不顾细微;有“择优录取”式,即精选名篇佳句,抄录整理或熟记背诵;有“分项剪贴”式,如刊头画、插图及一些资料性的文章均用此法。所谓细,指分类细,按材料的内容、性质分贴在“艺海拾贝”、“昨日一瞥”、“天地方圆”等剪报栏目中。三、“入”而能“出”。“入”指读书态度。阅读时精神集中,遇到疑难,仔细思考,绝不目圈吞枣。郝哗说,她曾读过一些朦胧诗,初读时,觉得如梦似幻,不知说什么,可她经过反复咀嚼,边读边想,借助工具书,联系平时读过的一些材料,慢慢地就品出其中的“味道”了。一次阅读课上,语文老师读了一首诗:“啊/谁说秋天月圆/佳节中尽是残缺/每一回西风走过/总踩痛我思乡的弦。”让同学写一篇分析短文。郝哗是这样分析的:“这是一首思乡诗,其特色体现在以景衬情上,明明是不能与亲人团聚的缺憾,却说月亮净是‘残缺’。还有诗人把‘弦’比做自己的情思,让人感到诗人的心在颇抖,情之浓之烈,‘怎是一个愁字了得?’”
郝哗同学在写作上获得了成功,正是她不懈练笔的结果。启发她对写作产生兴趣,培养她练笔习惯的是两位语文老师。三年级时,她的第一篇习作《写给老师的话》,作为范文在班里讲评。老师夸奖这是一篇好作文,可以打满分。这句话像一束温暖的阳光.直射学生心田,她加倍地珍惜自己这点成绩,以后每一次写作文都用心写。上中学后,语文老师是一个文学素养很高,喜欢写作的人.他常常在课堂上读自己写的小说、诗歌,让学生品评、鉴赏。平时,他对学生写作文要求很严,训练有方.尤其对郝哗的写作辅导,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每次批改,肯定什么,哪些不足,都在评语中写得清清楚楚。老师的言传身教影响着学生,启发了学生潜在的智能。郝哗不只是写好每篇作文,课余,她坚持写日记,写散文,写诗,写小说,一发而不可收。她把写作当作同挚友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