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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框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1 20:43:17
  • 《我的怪老师700字》
  • 她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留着齐耳的短发,半遮着那谈不上光滑甚至有些粗糙的脸,她个子不高,经常穿着六七厘米高的鞋子,所以她谈不上漂亮,甚至可以说极其普通。可她看似平常的外表下却埋藏了几分怪。

    第一怪一一进堂方式怪。每次上课时,她总是让身为班长的我值日,四五分钟过去了,她才慢悠悠地走进教室,而其他班早已书声朗朗。她进来时,如果看到我们表现很好,会大声表扬我们,鼓励我们继续努力;如果我们表现不好,她会先责备我们,然后苦口婆心的对我们进行教育。正因为这样,我们养成了自觉的习惯,无论有老师没老师,都是一个样。

    第二怪一一检查作业怪。其他班的老师都是每天检查作业,而她呢,却是突然袭击。有一次我因为和小伙伴玩过了头,忘记了做作业,心里害怕极了,可一想到她一连好几天都没检查作业了。于是暗暗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反正老师不检查。就这样,我心安理得地睡觉去了,将作业之事完全置之于脑后。没想到第二天一上课,她就开始了突袭:″请同学们把作业摆在桌上,我一个一个来检查!"我顿时心慌起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唉,早知道这样就应该好好完成作业的!"那些和我一样抱侥幸心理的同学也纷纷落网,突袭结果显著。从那以后,我们班没有一个不写作业的同学了,同学们都养成了自觉作业的习惯。说来还真得感谢她的这一怪呢!

    第三怪一一上课方式怪。她的课堂生动有趣,她时而变成QQ企鹅,时而变成灰太狼,时而变成海盗……总之她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吸引我们的注意。有一次上课,我们都无精打采的,想睡觉。没想到她却故意将多音字"乐"读错,读了第一遍,读了二遍又读第三遍,顿时我们像注入了兴奋剂似的,来了精神,我们一个个都坐的笔直笔直的听她讲课。哎,这个怪老师还真是个魔法师呀!

    你们知道这个怪老师是谁吗?那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一一钟老师。我喜欢这个怪老师,真希望她还能继续这样怪下去!

  • 《猜猜她是谁400字》
  • 看!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背着粉色书包的女孩,走进了学校的大门,她是谁啊?她梳着马尾辫,穿着白色花边衬衫,下身穿着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她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白色。在学校里,她最喜欢的学科是语文,她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读起书来忘记了吃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她读的书多种多样,有童话故事、科普书籍、还有人物传记和文学名著。而数学方面,却不是很感兴趣,不爱动脑筋思考,遇到不会做的题,总是想寻求家长的帮助。

    她喜欢跳舞,最近她正在学习拉丁舞。每次课下来,都跳的大汗淋漓。老师每次教的新动作,即使刚开始没学会,她也不会灰心,只是更加集中注意力,多练习。她知道,坚持就是胜利。她希望有一天,能站在舞台上,去参加拉丁舞比赛。

    她对待朋友热情真诚,总是爱帮助大家。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总是出手相助。她的爱好是写作,她曾经说过,长大后要成为一名作家。她有时会把她心里的想法写到一张张小纸片上,记录下自己当时的心情。

    你猜到她是谁了吗?你愿意和她成为好朋友吗?

  • 《我的蜜蜂老师700字》
  • 她,一副黑框眼镜,常年不落;她,乌黑的秀发高高挽起,扎在脑后。她就是最辛苦的蜜蜂老师--袁老师。

    她,扭扭脖子,推推眼镜,抬头,扭头看看窗外。突然揉腰,眉头结起个疙瘩,似乎挺痛苦的样子,可几秒后,那痛苦的表情消失不见。她又立刻拿本子,放本子。可她不知,门外“祖国的花朵”--我,正在偷偷地看着她。其他老师的桌子上,几个本子躺在哪儿,无精打采。她的桌子上,本子高高地叠在一起,好几堆,品种繁多,都快将她人挡住了。她拿出一本作业,用红笔细致地批改,突然眉头紧皱,手中的红笔在本子上刷刷地飞舞。不知道是谁的作文让蜜蜂袁开始了与文字的研究。不一会,她满意地点点头,将本子一关,放进了另一堆本子上面。又继续进入作业堆中,用勾叉波浪与文字亲密交谈。

    “号外,袁老师走了,去中医院找医生看腰了。”廖悦彤扯开嗓子吼道。我看向操场,果然看到袁老师朝校门走去。看她没有背包,走路并不快,一手还扶着自己的腰。有人大胆猜测,她去医院了。她确实是医院的常客,批改作业,久坐,她的腰肌劳损特别严重。每次都拖到直不起腰来,才想起到医院看望老友。她走了,你以为我们就敢撒野?延服课,她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本《论语》又走上了讲台。看她那走路的架势,步伐稳健,气定神闲,想必与老友‘相谈甚欢’。蜜蜂袁,你知道圆梦花丛的40号小花想对您说:“别太拼了,你该好好休息了。”想到她在办公室批改作业的情景,不禁感叹:“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她就是这样的蜜蜂。

    今天我值日,当我完成清洁,背上书包来到校门口时,居然看见了袁老师。我看看手表,时间已经18:00了。此时她正在与一位家长在交流。虽听不清她们在说什么,但我感觉肯定是班级里又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吧。告别袁老师,我便和妈妈一起回家了。

    晚上运动完准备入睡,妈妈还捧着手机。我便凑上前,妈妈把手机递给我。原来,是袁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了很多的信息,关于我们的学习、生活等方方面面的提醒。我疑惑了:都深夜了,难道老师还要工作吗?唉,蜜蜂袁可真不容易。

    这就是你,一位尽心尽力的蜜蜂老师——袁老师。

  • 《我的爸爸》
  • 我有一个好爸爸,他个子不高不矮,小小的眼睛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又斯文又帅气。

    我的爸爸很有学问。每次当我遇到难题时,他都会给我讲得清清楚楚。有空的时候,他还给我讲历史、地理、神话的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

    我的爸爸也很能干。他的手很巧,家里的东西坏了,都是他去修。他帮我修过的玩具就像新买的一样。

    我的爸爸不光有优点,还有缺点。他是个十足的吃货,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好吃的,不是饼干就是薯片。不知不觉,他就吃胖了。妈妈让他减肥,可他不听,一吃就管不住嘴。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非常爱他!

  • 《国宝大熊猫》
  • “黑白衣服穿一套,黑框眼镜摘不掉。爱吃竹叶爱爬树,胖胖乎乎是国宝。”小朋友们,你们猜到这是什么了吗?没错,就是我国的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啦!

    大熊猫穿着黑白两色的外套,圆溜溜的脑袋上有着一对黑耳朵,最为别致的是,他还整天带着一副酷酷的墨镜。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们一起去上海动物园,那里的大熊猫,很可爱!你瞧,竹床上,一只大熊猫正在酣睡,另一只霸道的大熊猫爬了上来,一屁股坐在它的脸上。被坐的大熊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头拔了出来。我以为他会发怒,没想到,他慢条斯理地爬了起来,挪了个地方继续呼呼大睡。游客们被它逗得哈哈大笑,直呼太可爱啦!

    这些可爱的大熊猫,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它们的围栏外面总是扒满了好奇的人群,笑声不断。它们舒适地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任外面的手机、相机“咔咔”地闪着,俨然是一副见过世面的“大明星。”

    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我们一定要保护他们!

  • 《我最美好的回忆》
  • 乌黑的头发,配一副黑框眼镜,不怎么笑,但一笑起来,天都亮了。

                                                                --题记

    男孩篇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把去书店当成一种习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呢?或许是在她笑的时候吧.

    那天,我在街上走着。突然听到一家书店幽幽的传来一首歌---好久不见“我拿着你的照片,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这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于是我步踏进了那书店,进了一个角落随手取下一本书默默听着歌,漫无边际的翻着。。

    歌放完了,我起身离开却忘了放下手上的书。就当我走了几时,一束光闪入我的眼睛,我下意识的看过去。那是一个女孩,乌黑的头发,配一副黑框眼镜。她一只手拿着一本书而另一只手拿着笔在上面画着什么。我礼貌的走上前说:“请你爱护书籍”。她看着我突然笑了,那一刻我觉得天都亮了。她把书一合。我看到的书名是--总在不轻易间遇到你。他随手把书放在书架上,对我说:“12块8,谢谢惠顾”。我诧异地望着她,原来,她是店员啊。我掏钱买下了那本书,走出书店后,总觉得这是一场梦,而证明了这不是梦的唯一证据,就是那本我连书名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书已经不知道在哪里去了,我只是准确地记得那时间:18时整。

    第二天,我徘徊在书店百米之外,犹豫不决。我突然发现,原来喜欢,就是很想见到一个人,而爱,就是很喜欢很喜欢。我嘲笑自己会喜欢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孩。而书店传来那飘渺的歌声“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我终于下定决心走向了书店,那是20时整。我走的匆忙,忽略了有个熟悉的身影与我擦肩。我到时,人去楼依旧。这是风吹过,吹掉我手中被汗水沾湿的纸条,他飘落,像只纷飞的蝶。如果有人拾起,他会看见上面写着“Tiramisu”旁边有三个小字:带我走。

    乌黑的头发,配一副黑框眼镜,不怎么爱笑,但一笑起来,天都亮了。

    女孩篇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把等个人当成一种习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呢?或许是在我笑的时候吧

    那天,我在书店上班。放了一首歌--好久不见“我拿着你的照片,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这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于是我从书架上随手取下一本书,默默的听着歌,漫无边际的画着画,任凭人进人出。

    歌完了,我突然觉得一束光闪入我的眼睛。这时,有个男生走了走来,礼貌的说:“请保护书籍”。我把书一合,放回了书架,然后看到他手上的那本书--总在不轻易间遇到你,然后我说“12块8,谢谢惠顾”。他走后我总觉得这是一场梦,而证明了这不是梦的唯一证据,就是那本我连书名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书已经不知道在哪里去了,我只是准确地记得那时间:18时整。

    第二天,我呆站在书店门口,等着他来。我突然发现,原来喜欢,就是很想见到一个人,而爱,就是很喜欢很喜欢。我嘲笑自己会喜欢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孩。而书店传来那飘渺的歌声“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我终于断绝了希望,我等了两个多小时了。我离开了,那是20时整。我走的匆忙,忽略了有个熟悉的身影与我擦肩。我到时,人去楼依旧。这是风吹过,吹掉我手中被汗水沾湿的纸条,他飘落,像只纷飞的蝶。如果有人拾起,他会看见上面写着“”旁边有三个小字:记住我。

    乌黑的头发,配一副黑框眼镜,不怎么爱笑,但一笑起来,天都亮了

    乌黑的头发,配一副黑框眼镜,不怎么爱笑,但一笑起来,天都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