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精选10篇)
认真观看完一部影视作品以后,从中我们可以吸收新的思想,写一份观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1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主要是讲述了秋菊的丈夫王庆来被村长踢伤,而村长不愿意道歉,使得秋菊为了讨一个说法,先让乡政府来调解,但秋菊对乡政府的调解不满意,而接着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对县政府的复议不满继而向市政府申诉,最后秋菊把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但秋菊败诉了,在除夕夜里发生了转折,秋菊因为难产而村长送她去了医院,及时挽救了秋菊和小孩,秋菊对此心怀感激,而村长却在小孩满月酒的时候被警察以故意伤人罪抓走了,秋菊对此感到迷惑不解,因为她只是想要说法,却并不希望村长被走。
在这个影片中到处都充满着乡土的气息,但同时也可以反映出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正如秋菊在找了律师之后说的一句话,只要找律师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之前干的不都白忙活啦。该影片主要反映了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在农村,百姓不大了解法律,产生了纠纷不懂得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纠纷产生的时候,只知道找比对方大的官来解决纠纷。秋菊只知道走行政这一条道路,与村长发生纠纷就不断地找他的上级领导,而且行政复议这条路不好走,来来回回不断地折腾,导致行政相对人的花费巨大,到最后也没有把问题解决。
行政复议存在着缺陷,行政诉讼程序有缺陷。市政府的复议书直接到达村长的手里,而不是到达秋菊的手里,显然这个程序是不合法的,反映出行政人员随心所欲,把法律置于枉然,使得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不利于国家机关的公信力的保障。同时在秋菊告市政府的官司中,秋菊是不适合的原告,原告应当是秋菊的丈夫王庆来。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的相对人,而秋菊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显然反映出行政诉讼的程序存在着问题。
在农村,当纠纷发生时,百姓寻找的救济途径单一,往往是通过政府的调解结案。纠纷产生的时候,秋菊仅想到向乡上、县上、市上去反映问题,而没有想到别的途径,而国家基层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秋菊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去解决问题,例如可以打民事官司。当然,这也与中国的国情有关,在农村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这涉及到法与情的问题。发生纠纷的时候,农村的老百姓往往是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毕竟双方都是认识的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双方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就很容易伤害到双方的感情,不利于邻里之间的感情的交往。
而且在该影片中也反映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行政人员只管调解而不管执行,这也是导致秋菊不断地向上复议的一个主要原因。如何一开始李警员做好调解就监督村长执行,那么就没有后面那么复杂的问题了。所以,行政人员在解决老百姓的纠纷的时候,特别是老百姓和当官的人的纠纷的时候,更应该监督调解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定纷止争。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2
在1980年代的中国关中地区的某个农村,一个笑话引发了一场刑事案件,随后受害人的家属秋菊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结果引发了整个村落对于秋菊的“公愤”和“鄙视”,虽然最后她赢了官司但是却彻底的输了人情,她被看作一个另类的人。
秋菊的丈夫因为嘲笑村长媳妇只会生女孩子,结果遭到村长的拳打脚踢,被踢到了命根子。故事开始了,秋菊(巩俐饰演)带着家人一起给丈夫诊断,结果发现伤势严重。秋菊回村后马上找到村长要求道歉和赔偿。村长认为自己是村长,又是长辈对于胡言乱语的后辈有权用拳打脚踢来教育一番,拒绝赔偿更拒绝道歉。秋菊于是开始第一次申张公义的上访,他来到了乡派出所的李干事,李干事在问明了情况后马上找到了村长,对双方的事情进行了调解处理,要求村长赔偿200元。秋菊去拿钱却遭到了村长的无理对待,村长从长辈角度让秋菊给自己道歉。秋菊愤怒开始第二次的奔波,他到了县里公安局,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和乡公安局一样,并同时让李干事转达,李干事为了息事宁人大事化了,自己购置了礼品谎称是村长对于秋菊的赔礼道歉,结果被秋菊识破,秋菊不服开始了再一次的投诉,市公安局的领导亲自接见了秋菊,并进行了处理,结果和前两次相差无几,但是由于办事人员疏忽,直接把给秋菊的处理结果寄发到了村长家里,秋菊怀疑并且不服。这个时候市公安局领导告诉她要找律师开始打官司,直接对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秋菊却因为被告方是对自己有恩的市公安局领导而不愿意对簿公堂。律师和公安局长一起说服了她,案件审理的结果是败诉,维持了市公安局的判决。
秋菊仍然不服,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二审申请,二审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公安局的处理决定是对于事实的定性不清,村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轻微伤害,撤销公安局的处理决定并建议对村长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这个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秋菊难产,整个村子又是穷乡僻壤离县医院很远,村里的人又计划全部去看秦腔。这个时候村长不计前嫌的出马了,顶风冒雪把秋菊送到了医院,秋菊产下了一个男孩子。
秋菊一家诚挚的邀请村长做客孩子的满月筵席。两家也希望以此消除不愉快,但是这个时候公安局的警车来了,带走了村长。秋菊惊愕了,她也想不到这个结果,她其实认为自己所要的不过是让村长给自己道歉而已,她一路追着警车,一路的迷惑。
秋菊的困扰在于告还是不告?
一方面中国传统的息诉的主流主张要求她不撕破脸皮不得罪村长不得罪政府“官差”不能不听丈夫大事华了的意见不能不顾自己付出的强大的成本不能不顾整个村子对她家的嘲笑。
另一方面秋菊本身对于公正的追求正符合了中国正在建设中的法律的精神。秋菊主张权利保护,法律体系立即会自动启动保护功能。公民要求惩处恶霸,那么法治的要求必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适用,不论你是不是村长是不是“公家的人”是不是长辈。
秋菊赢了官司,秋菊失去了对于她而言整个世界的人情世故的支持。
一种是中国传统文化,一种是西方的法治文明。这就是这个影片也许是无意但却深刻触及到了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冲突。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3
第一次看完《秋菊打官司》后心里没有太多的感触,看这部电影的最初动机也相当单纯。之前刚连续看完张艺谋的《活着》,《我的父亲母亲》,有种莫名的感动,于是就有一口气看完张艺谋所有电影的欲望。结果等真正看到《秋菊打官司》时却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整部电影的叙事语言基本上全部都是清一色的陕西方言,更巧合的是这部电影拍摄地点是在我的家乡宝鸡,于是看电影过程中一直在琢磨电影中的话语技巧,以至于整部电影看完之后,对于其中的故事架构不甚了了。后面又看了一次,终于感觉有些收获。
故事很简单,简单到很多人看完之后都会问:就这样完了?秋菊是中国西北一个很普通的农村妇女,丈夫庆来跟村长发生冲突被村长踢伤下体,为了替丈夫讨会公道,秋菊毅然拖着怀孕之躯,颠着大肚子开始四处告状,在先后找了乡县市各级公安局后,各级裁决都判村长给予秋菊医疗赔偿,村长非常固执,虽然答应了赔钱但拒不道歉,但是他遇到了比他更加固执的秋菊,就在秋菊一再告状时,影片出现戏剧性的一幕:在除夕夜,秋菊难产,村长不计前嫌,组织村民连夜把秋菊送到医院,使秋菊顺利生产。秋菊以为她与村长之间的官司就此了结。所有观众也以为故事就此了结时,不料市中级法院此时判决下来,村长因伤害罪被捕入狱。而那天刚好是秋菊孩子满月的日子。影片至此戛然而止,留下不知所措的秋菊以及回不过神的观众若有所思。
很多人看完电影后都会想:秋菊到底为什么打这场官司?当秋菊挺着大肚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四处告状时,很多人不解。其实这也是我最初的困惑,第一遍看完影片后很想知道张导到底想说些什么。很多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误解,秋菊打这场官司劳心费神无非就是为了所谓的面子,因为爱面子所以她近乎执着地非要向村长讨一个公道,回过头我们看影片,当法院判决下来村长答应赔钱但拒不道歉时,很多都想,就这样算了吧,丈夫都卧病在床,况且秋菊自己的也有孕在身,钱也拿到手了再这样告下去就执迷不悟了,但是秋菊不愿意,她就是要村长道歉。看到这也许大家会简单地认为影片只是想说:人活一口气。如果真这么想就流于肤浅了,也不可能真正体会到导演拍这部戏的良苦用心。中国五千年来都是一种人治社会,法制观念在中国普通大众当中还相当淡薄,维持社会秩序的往往不是不是法律而是一些久已有之的社会习俗,道德观念,人情关系。在这样一个大众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的大时代背景下再看秋菊打官司就有些非同寻常的.意义了。在中国,历来都有民不告官的传统,民告官往往以为着挑战权威,挑战一种久已有之的潜规则,这是要有相当大的勇气的。秋菊在村长已经答应赔钱的情况下依然不依不饶要讨个说法的做法就难能可贵了。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很快,然而经济发展只是一种表面繁荣,硬件上发展了,软件就要做出相应的配合,然而再看中国普通大众的法律意识维权观念普遍淡薄,于是当许多纠纷出现时,再沿用老传统去解决就有些跟不上节奏。可以说秋菊打官司是对观众进行的一场法律宣讲会,影片一再强调的秋菊运用法律武器跟村长较劲实际也是在强调法制的重要性。
其实秋菊在打官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她打官司也是在蒙昧与觉醒的人文环境下无意识的一种个人行为,她最初打这场官司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自身的性格决定的,然而在事情慢慢的演化之中,她的法律意识也开始慢慢强烈起来,然而最终法律体现出来的严肃性,又是让她无法接受的,包括很多观众也无法接受,村长帮了秋菊那么大的忙,按道理说这场官司也就到此结束了。但是最终结果却是村长由于伤害罪被逮捕。从人情事故,从情理上看,这样做的确欠妥,但是法制社会法律的严肃性恰恰就体现在这里,法制社会与人治社会的根本区别也正在于此。
影片基本上采用了纪实性的拍摄手法,除了为数不多的专业演员之外其余演员基本上都是本色出演,影片中的农民就是现实中的农民,警察也是现实中的警察,某种程度上讲这些人在这部电影中的表演都不能称之为表演了,因为本身他们只是在电影中做会自己,生活中是什么样子,到了电影中还是什么样子。不得不承认,由此带给观众的感官冲击,比张导之后拍的《十面埋伏》《满城尽戴黄金甲》要实在的多,因为很多人已经习惯了看“演”出来的电影,猛然接触这种现实色彩很浓厚的电影时,生动逼真的效果会让他们感觉《秋菊打官司》不是演出来的,而是现实生活中真真正正存在的事。从这点上看整部片子的风格跟张艺谋的《一个都不能少》非常相似。所不同的是后者将纪实风格发挥的更为彻底,在《一个都不能少》上面看不到一个专业演员,所有的小演员基本上都是本色出演,很可能他们在拍摄电影的时候都不知道这是在拍电影,如果你细心你会看到影片中最小的那个小女孩,老师提问总会举手,在她那个年龄段,其实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只是看着别人举手自己也就跟着举手,仔细想想那个年龄段的小孩子不都是这样吗?这就是影片的魅力,从每一个细节处都可以看到现实的影子。尤其影片中小老师和一大帮孩子一起算搬多少砖头可以赚够老师去城里的钱那一幕,让人看到心里有莫名的感动。秋菊打官司中,当看到秋菊挺着大肚子拎着大包小包站在街头,身后是小贩,身前是穿梭而过的三轮车,小轿车,你会觉得一切都再也熟悉不过了,90年代初的中国不就是这幅画面?
秋菊可以说是中国农村妇女中的异类,在人们传统观念中国的农村妇女大都是一幅任劳任怨的形象,可以秋菊成功颠覆了人们的观念,她非常固执要强,以至于在她软弱的丈夫面前反而她更像一家之主。在中国农村一般都是男人当家做主。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普遍不高导致很多时候她们没有太多的话语权,然而秋菊不一样,套用一句时髦的话,秋菊绝对可以算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巩俐在该片中的表演相当精彩举手投足彻底融进了生活本身,在表演分寸的把握上完全切合了影片纪实性的总体风格。当你看到她挺着大肚子说着陕西方言时,俨然一个典型的西北农村妇女的形象。最初接触巩俐是在《红高粱》中,然而印象深刻的还是她在《活着》中的精彩表演,演的相当内敛,但很传神,演技真的没的说。
我个人认为张艺谋早期的电影几乎个个精品。《一个都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以及集大成的《活着》无论从影片内容形式上看都是中国电影的经典之作。其实对比看,和《秋菊打官司》最为相像的就是《一个都不能少》。在叙事手法上二者都采用了典型的纪实风格,大部分演员都是本色出演为影片增色不少。在《秋菊打官司》中,影片通过秋菊持之以恒的告状之路给观众上了堂法制教育课,影片针对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具有很高的普世价值。而《一个都不能少》则通过中国农村的一个小学生失学打工的社会现象引起人们对中国教育环境的思考。少年强则国强,而在中国一些偏远山区,由于经济限制,很多孩子都没办法正常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很多家长也简单粗暴的认为读书没什么用,于是导致很多失学儿童过早进入社会,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影片通过一个普通农村教师进城寻找失学儿童唤起了人们对中国教育的思考,同样也有很高的普世价值。同样《活着》也是通过对文化革命的思考,将那个苦痛的年代展现在观众面前,引起观众对于生活的思索,活着似乎已经变成一种很坚定的信念。毋庸置疑张艺谋早期的电影都跟《秋菊打官司》一样具有很强的人文关怀。然而和很遗憾,等张艺谋开始拍他所谓的大片时,这种关怀已经基本消失,从《英雄》开始到《满城尽戴黄金甲》几乎所有影片都已经失去了基本的叙事能力,观众看了之后除了感官刺激之外似乎别无所获,故事情节也开始变的支离破碎,或许张导已经开始追求前卫以及所谓的后现代,看不懂是应该的,看得懂是超常的。扯远了,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言归正传,《秋菊打官司》总体来说是一部难得一见的佳作,影片简单的故事情节下面隐藏的却是深刻的社会人文关怀,大量群众演员的出演,纪实性的拍摄风格,使得影片达到一定的艺术高度,值得大家一看。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4
昨晚看了电影《秋菊打官司》,这是一部很老的电影,几乎和我年龄一样大。这也是一部很有名的电影,印象最深的还是以前在司法考试培训班上,行政法老师讲解行政复议程序时以秋菊的复议程序为例便于讲解,顺带还以陕西方言说了秋菊的经典台词,“我不是要钱,我就是图个说法”,当时班上同学都哄堂大笑。笑归笑,巩俐饰演的“秋菊”一角成功塑造了一个倔强不服输的农村妇女形象。
这部电影非常纪实,它以十分写实的视角,记录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农村、乡镇、县城和城市的不同风貌。在那个时候,中国的农村要比现在闭塞、落后的多,无论是在交通、基础设施、居住条件,还是人的观念认识、精神风貌上。
秋菊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和时代背景中长成的村妇,她文化程度不高,只念到初中毕业,但她秉承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并且她为人耿直、能干、有主见。因此,家里的很多决断由她做主。
在那样一个农村的熟人社会里,维持秩序更多是依靠宗族权威、社会舆论以及儒家文化推崇的情和理。因此,在秋菊丈夫被村长踢伤后,秋菊反复提到,“要个说法”,她认为自己丈夫不能平白无故被踢下身,村长的行为站不住理。但在村长看来,他踢人是因为秋菊丈夫首先中伤他生不出儿子引起的,而且,作为村里的权威,他不可能向村民低头服软,最多只是在物质上赔偿下。
于是,两个犟人碰到了一块。
尽管在这个问题上,这两人的矛盾不可调和。但是,令人感到惊奇又温暖的是,他们没有像通常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那样,这两户人家见了面一样的寒暄和嘘寒问暖,甚至可以做到该帮忙时一样的帮忙,帮忙之后还告诉对方,你要打官司就继续打,这和我帮你没关系。言外之意,就是一码归一码,帮你不是有其他意图。在胸襟上可谓非常开阔,做到了对事不对人,体现了西北人民的忠厚和实在。
在秋菊的观念里,其实她只是要个说法,类似于赔礼道歉的形式,她根本不懂也不知道如何借助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她却借助于法律的手段,因此最后的结果超出了她的想象,影片最后以秋菊一个近镜头作为结尾,镜头中秋菊满脸的举足无措,简洁有力的刻画出了她的内心活动,也凸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矛盾和尴尬。
法理和情理的矛盾并不鲜见,无论是执法者,还是当事人,二者在冲突时,在思想上可能都会些不知所措。在善良淳朴的秋菊心中,法律不是最重要的,物质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活得有尊严和骨气。某种程度上,我理解和认同秋菊的观点,法律是武器,是有力的工具,但千万不要认为法律是万能的,“手里握着这一锤子就把任何东西都看成是钉子”。其实,人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但是,碍于秋菊法律方面的认知水平,她虽然借助了法律这个工具,但她并不知道可能的结果,所以,最终她苦苦争取的结果变成了她并不想要的结果。
这部电影非常真实,它体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人的真实面貌——淳朴、向上、忠厚、老实,而真实的东西往往就是生命力本身,最能打动人心。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5
在老师的要求下,看完《秋菊打官司》,因为方言口音有点重,所以只能基本了解了剧情。这部电影讲的是,村妇秋菊的丈夫因与村长争执而被村长踢伤下体,为了让村长道歉,秋菊从乡政府开始,一直找到县公安局、市公安局,最后到市法院。“秋菊打官司”,简单地说来,就是行政诉讼。
影片上映于1992年。那时候的法律普及程度与法律制度的完善都不如今天。秋菊是当时农村百姓的代表,对法律程序不了解,爱面子,内心一股不服输、不放弃的牛劲,所以一再不服乡政府、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的处理。而村长身为百姓官,一直不好意思放下面子去给秋菊和她的丈夫道歉,这也是那时候、直到现在,一些官僚真实的内心反映。
从秋菊的事情来分析,她对法律的程序并不了解,只是知道政府部门能够帮她“主持公道”。但是,她在上诉的过程中一再说到,“村长是你们公家人,肯定不会让他受很大委屈,我只是想”还有村长比较嚣张的言行举止,以及乡政府李公安一再跟秋菊谈话、希望秋菊别再纠结这件事、给村长留个面子。这些都说明在那时候、在农村里,当官的在人们的意识中还是比较崇高的存在,潜意识还有着官僚主义的影子。而这些,是法制里完全不允许存在的,所以村长被捕也是一再强调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不可扭转的。
而秋菊也是大大地忽视了法律的严肃性。深受村长不计前嫌的救命之恩的她以为,即使在自己上诉了以后,只要自己不再追究这件事情了,那别人——比如说,法院——就不会再追究这件事。然而,秋菊在自己儿子的满月喜日,却迎来了村长被逮捕的消息。法律就像一台大型的机器,一旦启动了,就不可能随个人的意愿戛然而止。在片尾,她一脸茫然地看着,恐怕是无法理解这种结局。
不过,我认为,整部电影也是充满正能量的,每个人都有着发自内心的善良。秋菊虽然因为村长不道歉而一再跟他抬杠,但是在村长不计前嫌而救其后,也是彻底地抹平了内心的疙瘩,对村长热诚起来。村长虽然在电影的前大部分时段里都是一个负面的形象,但是在末了救秋菊一事上也是大大地改变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这时候的他就和市公安局的局长一样,是大众百姓官的典型模范。
最后的最后,村长被拘留15天,留下的就是秋菊那茫然的眼神。不知道被村长不计前嫌而救下生命的秋菊会因此在村民心中留下个怎么样的形象。而在我看来,或许15天的拘留算不得什么很严重的处罚,只是希望村长也能够在这件事情上原谅秋菊的任性与胡闹,与秋菊、也让秋菊与其他村民能够和好相处。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6
看完《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虽已很久,但至今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及很大的感触。这部影片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而不断上诉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具体来讲,一个农民如果需要建房,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他就取得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其实村长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可同时,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人,这也是不正确的。
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失了一笔钱。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们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十分薄弱。所以我们当代的农村法制建设需要加强,例如可以通过放映电影在农村进行法治的宣传,可以在定期的在农村开展一些关于法治的宣讲会,向广大农民群众宣扬法律知识,他们可以说是一群弱势群体,让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也守法,同时,懂得正确地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为国家保护这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7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陕西凤翔县一个小山村,片中语言也是西府官话,秋菊丈夫王庆来为了自家承包地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后被村长一怒之下踢中了要害,王庆来整日躺床上干不了活,秋菊是个善良有主见的女人,此时已有6个月身孕,丈夫被踢伤便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认为这件事一定得找个说理地方,于是便挺着大肚子去乡公安局告状,经过乡公安局李公安调解,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经济损失,但当秋菊来拿钱时村长把钱扔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于是对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而到此时,电影也结束了,给每一个观众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秋菊可以说是中国农村妇女中的异类,在人们传统观念中国的农村妇女大都是一幅任劳任怨的形象,可以秋菊成功颠覆了人们的观念,她非常固执要强,以至于在她软弱的丈夫面前反而她更像一家之主。在中国农村一般都是男人当家
做主。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普遍不高导致很多时候她们没有太多的话语权,然而秋菊不一样,套用一句时髦的话,秋菊绝对可以算是一个女权主义者。
这部电影有很多的看点,比如乡村人民的耿直和淳朴,勤劳和不屈以及乡村人名法制观念的淡薄等等。但是,秋菊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利益给我很大的感触,中国五千年来都是一种人治社会,法制观念在中国普通大众当中还相当淡薄,维持社会秩序的往往不是法律而是一些久已有之的社会习俗,道德观念,人情关系。在这样一个大众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的大时代背景下再看秋菊打官司就有些非同寻常的意义了。这是要有相当大的勇气的。秋菊在村长已经答应赔钱的情况下依然不依不饶要讨个说法的做法让一些人难以接受。
秋菊最初打这场官司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自身的性格决定的,然而在事情慢慢的演化之中,她的法律意识也开始慢慢强烈起来,然而最终法律体现出来的严肃性,又是让她无法接受的,包括很多观众也无法接受,村长帮了秋菊那么大的忙,按道理说这场官司也就到此结束了。但是最终结果却是村长由于伤害罪被逮捕。从人情事故上看,这样做的确欠妥,但是法制社会法律的严肃性恰恰就体现在这里,法制社会与人治社会的根本区别也正在于此。
在影片中,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秋菊那种不向困难低头,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尽管前面困难重重!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8
这部表现群众法制意识正在普遍提高的影片成为法律老师讲课的教材,成了普法宣传片,其中片中那句:“就是要个说法”成了点题之笔。今天,我重看了这部影片,对我触动很深的,除了要个说法之外,还有群众是否满意的问题。
片中秋菊为了村长打他男人的事从乡、县公安机关到市公安局复议、市法院行政诉讼,最后上诉到市中级法院,秋菊想要的就是村长能主动向说句道歉的话,就是“他是村长,打人就是不对,钱不钱的没啥”。第一次乡里裁定村长赔偿200元,村长把钱散到地上,让秋菊低头捡,说“你不是要钱吗?钱不是好拿的,你捡一张给我低一次头,捡200元给我低20次头。”秋菊不愿意低头。第二次到县里,维持乡里裁定,李公安带了点心,去了秋菊家,说是村长认错了,这是他让带的点心,后来秋菊知道点心不是村长买的。第三次到市公安局复议,市公安局维护原裁定,多加了50元赔偿。村长说,不是多要50元钱吗,到市里告也不就是一个样。
秋菊不愿意,说复议书该送给俺的,怎么先到村长那里了?公安局和村长之间有说不明的关系,俺不相信你们,俺还要告,又到了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到法律事务所,找了代理人,交了钱,“俺交了钱,就不用俺管了,就能给俺个说法了?”,对方说:“那是,我天天干的就是这个活。”秋菊说:那你天天收人家的钱,天天给人家个说法?那我跑了一冬天白跑了?法院判决: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维持原裁定。秋菊还是没有要到说法,要到市中级法院上诉。市法院工作人员到村里调查了解,让秋菊男人到市里拍了X光片,进行伤情鉴定。在这中间,秋菊因难产大出血,村长找人把秋菊抬到县里才保住了大人和孩子。秋菊一家人很是感动。
两家关系得到和解。可就在秋菊为孩子办满月酒席时,村长因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被公安局的人带走了,拘留15天。秋菊说,俺不是要钱和拘留人,俺就是要说法......秋菊终于没有追上响着警笛的警车......
秋菊满意了吗?答案很明确,她没有满意,还增加了悔意。
这就是法治社会,在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群众的满意怎么就这么难找到。就从我们的执法方式和执法细则中寻找原因吧......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9
老谋子的电影,完完整整的看过两部,一部是《活着》,另一部是《秋菊打官司》。两部影片的女主角都是巩俐,《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封建地主衰落后艰难地在社会上求生的故事,自己的命运和整个国家的命运紧紧的联系了在一起,《秋菊打官司》讲述的是一个农村妇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打官司的故事。老谋子的早期电影跟民生联系的很近,拍出了老百姓的心声,深受影迷的喜爱。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电影的画面朴实没有华丽的场面,把贫穷落后的农村真实的般到了大荧幕上。剧情节奏没有大起大落,整个剧情就围绕一个事展开,秋菊的男人被村长给踢了,注意,踢的是命根子,不然事情也不会闹的那么大。秋菊让村长给个说法,村长对秋菊前来的"声讨"不屑一顾,认为秋菊就是想让他赔点医药费和误工费,态度很差,完全没有认错的诚意。秋菊自己一个人跑到乡里的派出所,说了自己的情况,当地民警认真倾听了秋菊的叙述,认为这是个简单的民事案件,村民间小吵小闹的,赔点钱就了事了。几天后,乡里下了文件,村长赔200元。不过秋菊到村长家拿钱时,村长把钱扔地上了,一点点认错的诚意也没有。秋菊不服,认为乡里的判决不合理,后来到县里状告,县里处理的结果就是让村长多付50元。村长还是没有道歉的诚意,秋菊又把村长告到了市里。在市里,通过一位旅馆的老人,联系上了局长。秋菊请了律师,想通过打官司给自己讨个说法。第一场官司失败了,她还是不服,坚持第二次打官司······回到家后,正值临近春节,每家每户都忙过年,村子里一片喜喜洋洋的景象。除夕夜,村子里的大部分人都去看戏去了,秋菊难产,他的丈夫去找村长,村长没有因为秋菊告他怀恨在心,赶紧去找人帮忙。村长和村民抬着秋菊,赶了一夜的路,把秋菊抬到了县医院,母子平安。村长对秋菊说,等她身体恢复了可以继续告他,千万别因为救她一命而放弃了。在秋菊儿子满月的那天,村长被市里的公安抓走了···正为儿子忙酒席的秋菊一下子茫然了。影片的最后,秋菊望着远方滚滚的红尘,脸上写满了失落与无奈。当初她状告村长,只是为了有个说法而已,而如今保安却把村长带走了,还要拘留15天,却不是她的初衷。
电影中刻画了一个农村妇女秋菊,善良,纯真。她觉得一个人的尊严比金钱重要,从乡里告到县里,再从县里告到市里,只是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而已。在很多人眼里,秋菊的行为是可笑的,哗众取宠的,没有任何价值的。村长是国家干部,在大部分人的普遍的意识中,你什么事也不能和当官的过不去,对于有些人还巴不得巴结那些当官还来不及呢,哪还有状告他们的。还有这是一件小事,村长都答应赔钱,还不依不饶的,你想干嘛啊,得寸进尺,给你脸还不要是吧!秋菊的头脑很简单,为自己讨个说法,她不在乎这个社会怎么看她那不重要,她就是要一个说法而已。
《秋菊打官司》是中国法制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讲述了一个不懂法律的农村女人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故事。维护的"权益"虽然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它却推动了中国法制化的建设。众所周知,我们身处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社会,少部分人手里握着权力,他们的权力大过一切,搬弄是非,强取豪夺,无恶不作,这些人阻碍了中国法制化的建设。法律应该无条件的维护人民的权益,为人民服务。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10
秋菊打官司是由张艺谋导演,巩俐主演的一部法律电影,讲的是一个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的法律故事。主角为秋菊,一开始由于秋菊家要种辣子,所以要在承包地上建辣子楼。然而村长由于上级所颁发的文件而不准他们家建造。在发生口角后,村长王善堂踢中秋菊丈夫万庆来的下身,因而引发此法律事件。
第一次秋菊怀着身孕拿着医院证明去找村长说理,村长开始时忽略的,后来说了一句“踢就踢了,不然就让他踢回一脚”。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村长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他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前封建社会那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观念,以为用这种方式就可以补偿对庆来得伤害。
接着事情继续发展,秋菊的案件从村政府转移到乡政府。在乡的公安局中发生一起法律事件,有一蓝衣男子上公安局报案,说有人打了他的家人,而他与他的家人为受害人。然后秋菊的事件交由李公安办理,李公安在了解情况后去到乡上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由村长赔偿医药费,误工费200元。但是由于村长的一些举动,调解失败。在这里有两点,第一是秋菊在报案时与李公安的谈话中说村长在与庆来发生口角后,打他两下就行,但伤人要害就不对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秋菊的法律意识也不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村长是不能伤害庆来的;第二点,秋菊一直想说理,但是一直没有讲清说什么理,说明主人公法律目的不明确,也说明当时的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还是较差的。
第三次,秋菊去到县公安局申诉,其实我觉得,秋菊既然会一级一级向上申请处理她的案件,说明她还是有一些法律意识的,但到了公安局时发现要写申诉书。帮秋菊写申诉书的那个老人是一个有一些法律意识的人,但他对法律还是不懂的,因为他的申诉书的措辞还是很有问题。最终县政府维持原判。在接到判决后,村长以为要枪毙,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村长对于法律的了解是在太少,这件案件只是属于治安管理案件。而后李公安也要求秋菊不能往上再告,说这种事已经到尽头了。这里说明李公安是属于蒙蔽群众,欺骗群众,他的做法是违法的。
由于还是不服调解,秋菊前往市公安局申请调解。而在此途中遇到了旅馆大爷,旅馆大爷由于某些原因对于法律较为熟悉,他的法律意识还是较强,懂得证据的作业。在严局长的帮助下,秋菊还是不服调解。而庆来与其父亲都觉饿市政府的判决是正确的,说政府的说的就是对的,那么我也可以从中得出结论,他们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到最后,在严局长的建议下秋菊,秋菊找到了小吴律师,从此案件由调解竟然法律程序。而秋菊作为原告人吗、,严局长作为被告人,小吴作为秋菊的辩护律师。但是对于秋菊来说这些她不明白其中的法律程序。由于诉讼法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秋菊告的是政府,属于行政属于行政诉讼过程,而最终秋菊败诉,不服法院判处,审判人员建议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中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而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派调查人员到秋菊家取证,检查后判处村长为轻度伤害罪。属于刑事事件,也因此,村长被判拘留十五天。
看完这部《秋菊打官司》后,我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一些看法。在依法治国的建设社会就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站在农民的角度想问题,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建设简洁易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管理模式,做到让农民能够清楚且简单的理解农村政府的运行模式,从而提高农民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同时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色经济发展模式,这对农村的情况,我觉得可以发展联合型经济,将一个村作为一个团体交由专业人士运行;在文化方面,要积极建立各村的特色文化,在发挥各种特色时贯彻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法律宣传模式,针对新农村农民采取朴实简洁的法律宣传方式。
而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这方面,我觉得应该加强农村教育的教育质量,加强对农村教育的宣传,更进一步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以此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而提高文化水平式提高法治意识的重要因素;还有我觉得应该成立针对农民的法律宣传部门,开创一些适合农民的法治意识普及手段,让他们更加明了的认识法律;最后一点,我觉得要改革农村的法律事件处理机构,为农民量身定做处理机构,让农民不觉处理法律事件有过大的难度。
【《秋菊打官司》电影观后感(精选10篇)】
1992年,巩俐主演的《秋菊打官司》“火”起来,先是“奥斯卡奖”提名,接着在柏林电影节获大奖,继而在全国公映。电影院里;观众一望“秋菊”腆着大肚子从银幕深处躇珊而来就会哄堂大笑,而每当“秋菊”说出“俺得讨个说法”的陕西方言时,影院里又会一片寂静……“讨个说法”是近两年的时髦词儿。用老百姓的话说,现在不是“一脑门官司”而是“一报纸官司”。打开报纸,杨沫名誉纠纷案;《红太阳》版权案,崔健著作权纠纷案·····一起接着一起,“讨个说法”正成为最响亮的呼声。1992年盛夏,南阳古城因著名歌唱家李谷一与《声屏周报》记者汤生之间的名誉纠纷案而轰动全国。
一时间,“李汤官司”成了人们的热门话题。这些年的“官司热”也因权益之争达到沸点—“名誉权”、“出版权”、“著作权,,.··…很多年前人们都未曾想过。但是,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人,这些问题已经提到人们面前。“打官司”不仅限于“名人”,许多平民百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也不再“牙掉了肚里咽”,委曲求全,而是站出来对簿公堂用法律保护自己。就在去年,北京市倪培瑰、王颖两名女工在国贸中心购物后,被无端猜疑“偷拿东西”而搜身。她没有忍气吞声,而是昂首阔步走向法庭,控告国贸中心侵犯了她们的人身权利。
案子不大,但对法制建设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却有重要意义。1992年,在风靡全国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同样有“讨个说法”的体现,一个因花了一元八角钱买了瓶假啤酒而告到“消协”的“上帝”,说出了发人深省的话:“我不是为讨回这一元八,我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假商品‘讨个说法’。”人们要“讨个说法”,是社会不断进步,走向法制的表现。过去官司少”,是因为两千年封建文化背景下,人们过惯了“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没有竞争,没有矛盾,当然也就没有官司可打。而今,改革大潮激荡神州大地,信息社会充满竞争,人们终于发现,“法制”是我们生存的保障,只有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要“讨个说法”就要学习法律,应用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各类“法律学习班”,法制书籍供不应求,“律师”也成了萃萃学子向往的职业····一个“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已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人们敢于“讨个说法,’,学会“讨个说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深人进行,就要做到“有法可依”,使我国经济建设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有着积极促进作用’。要“有法必依”,而人民法制观念的增强,正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旱的.得“讨个说洪”—讨个尊严.讨个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