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春天的早晨,我们来到了角直。这个江南水乡名镇,依然是小桥流水,古镇风韵犹存。然而,在傍水而建的典型的水乡小楼之间,不时可以看到一两幢新式的小洋楼。它告诉我们,眼前的角直,是八十年代的角直了。
叶圣陶先生曾把角直称作他的第二故乡。以这里为背景,叶老写出了名篇《多收了三五斗》。当年,他笔下提及的旧毡帽朋友集米后购物的那条小街,至今还基本保持着几十年前的样子:街很窄,依然“只容两三个人并排走”,两旁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店门外伸出的遮阳棚几乎连成了一片。阳光从棚与棚之间的空隙中斜射下来,变成了许多长条条、方块块,落到碎石铺成的路面上,落到来来往往的农民头上白色遮阳帽的塑料帽榆上。
这些农民,年龄大小不一,衣着也各不相同:小伙子们穿着流行的V字领运动衫,充分显示出他们健美的体格:姑娘们穿着入时的花衬衣,显得美丽、端庄;老年人大多穿着深色的衣服,看上去朴素而庄重,孩子们的衣裳上,有的还绣了一两只可爱的小动物,更衬托出了他们的天真烂漫。望着他们,我不由得想起了叶老笔下那些戴旧毡帽朋友的形象:“旧毡帽下面是浮现着希望的酱赤的面孔……斜伸一F来的光柱子落在他们的破布袄的肩背上。”若不是那依然是酱赤色的面孔,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眼前的人们,就是当年叶老笔下的戴旧毡帽朋友的子孙们!
时近中午,街上随处可见的小饮食店显得热闹起来。上镇来的农民,大多在镇上吃了午饭才乘船回去。
我们跨进一家小饭店。这月饭店的布置是小镇上最常见的:一头开票,另一头是厨房。当中的饭堂里放着八九张八仙桌,桌上放满了鱼、虾、肉、蛋、酒,一些农民正围坐在桌边喝酒、吃饭。临河的一排窗户,不时地把河面上略带湿润的凉风送入店堂,使每个人都感到十分舒服。我们在临窗的一张桌旁坐下来休息。
“……去年我包了四亩田和半亩鱼塘,还搞了些副业。年终算下来,九千还冒尖,”我听到了邻桌一个中年农民奋地说。
“乖乖,造房子了吗?”另一个农民呷了口酒问。
“造了。两上三下的小楼房。楼上儿子结婚做了新房,家具都买好了。我是专门到上海去买的整套新家具,还托人买了辆凤凰牌自行车呢!”中年农民的脸上由于酒力再加上兴奋,泛着红光。他持起袖子,露出粗壮的手腕上戴着的亮铮铮的手表:“瞧!这块‘大罗马’,也是一块儿买来的!”
“哎呀I你可真是发了财哟I”他的同桌惊叹道。
中年农民笑着摇了摇头:“发财不好讲,富倒真是富了。”两个人舒心地大笑起来。周围的人回过头来看他们,人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从小店出来,我们又在街上转了一圈。街两旁的商店里,农民们正靠在柜台边挑选着合意的商品。商店再也不用伙计们“不惜工本”地拉顾客了。营业员们为接待接踵而至的顾客们,忙得不亦乐乎。他们买的东西,也从洋油、热水瓶、蛋圆的镜子变成了电视机、电风扇、收录机。“乡亲,的口袋充实了。
呵!这就是当年戴旧毡帽朋友的子孙们!
鲁迅先生在“寄‘戏’周刊编者信”中这样说:“只要在头上戴上一顶瓜皮小帽,就失去了阿Q,我记得我给他戴的是毡帽。”(见《且介亭杂文》)鲁迅先生这段话并非闲文。我想它至少很深刻地说明人物塑造中的两个问题:其一,人物必须具有极其鲜明独特的个性。一言一语固不必说,就是一顶帽子也必须有它的个性的表现。其二,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切合他的身份和性格的发展,而不能由作者任意加予人物身上。
阿Q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据鲁迅先生在同一篇文章中分析: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在上海,从洋车夫和小车夫里面,恐怕可以找出他的影子来,不过没有流氓样,也不像瘪三样。阿Q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阿Q是一个一无所有的雇农,在雇农的生活中,东家做三天西家帮两日,生活无所定向,所以沾有了一些流氓无产者的习气,这是很自然的,譬如他很能看风驶舵,遇到口呐的便骂,气力小的便打;他受了假洋鬼子的欺侮,便把怨气发泄在小尼姑身上。然而阿Q是个雇农,农民的朴实还是留在他的身上,所以他做工还是很卖力,曾得到人们的赏识,不是有一个老头子称赞过阿Q真能做吗?
阿Q是农民,他固然有农民的共性。但阿Q是“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的落后农民,所以他身上就带有了他的个性,他戴毡帽是无疑的。如果要是给他戴上瓜皮小帽,那就像个道地的流氓,不合乎他的性格身份。
现在我们某些作品对于人物个性的刻画不够注意,往往只表现了人物的共性。假如人物只表现一般的共同性格,那末阿Q是农民,他就不允许有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的毡帽就戴不成了。
也有些同志在写人物的行动与心理时,不管是否符合人物性格,往往表现为牵人就事,作者想好了主题,构思了一些情节,环绕着情节安排人物行动,所以这些人物、事件就变成了一些概念的图解,人物没有鲜明的性格。假如鲁迅先生是这样去写阿Q的话,阿Q也是戴不成毡帽的!
阿Q看来是应该戴毡帽,而非鲁迅先生硬给加上去的。
除了大热天,爸爸几乎天天都戴乌毡帽,戴着它上街,戴着它干农活。爸爸说:“乌毡帽用处很大,戴着它太阳晒不着,大雨琳不进。”
有时爸爸到集镇喝茶,出门不带篮子,回来时总买些水果、点心等东西,放在乌毡幅里用手托着带回来。有时,他还把香烟插在帽橄边上,多的时候有三四支。有时,爸爸去田里劳动。看见地上的麦称,就把它们拾起来放在相子里……
乌毡帽既暖和又实用。这大概就是爸爸天天效它的原因吧。
在我国,笔的家族中的长者当然要推毛笔了,它伴随着我国文明史的发展而发展。为中国文化艺术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虽然后起之秀也有出类拔萃的—例如钢笔,在一般书写中十分方便,然而,在汉字书法和绘西艺术所使用的工具中,毛笔仍然是佼佼者。
毛笔的历史十分久远。据历史文物考证,早在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开始制造和使用毛笔了。在当时一些粗糙的彩肉上,就发现了我们祖先用毛笔描绘的花纹。到了公元前l000多年的商朝,在当时刻有甲骨文的物件上,也发现了毛笔书写的痰迹。为什么毛笔这么早就出现了呢?因为它构造简单,造价低廉,所以得到广泛的应用。
毛笔的结构就像“笔”字的结构,上面用竹管制成,下面套一些毛,就成毛笔了。上面的竹子就是笔杆,呈圈柱形,榴光回滑。笔头就是一些毛,呈目帷形。从总体上看去就像一杆倒提的红樱枪。
最初,毛笔的上端是尖的,因为,古代的资士喜欢把笔作替擂在头发上,以显示有文才。诸少孙若的《西门豹治邺》一文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西门豹钾笔磐折……”
经过千百年的改进,毛笔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秦代的象恬在毛笔的侧造工艺和用料上都有很大的改进,后人还传说,某些有关的书也记载,毛笔是他发明的呢。到了晋、隋、唐代,中国书法艺术发展达到高峰,若名书法家有晋的王羲之,唐的欧阳询、柳公权、颜真卿。在这种情况下,促使笔毫得到很大的改进,用了鼠须,鹿毫、鸡毫等,其中鼠须笔为最佳。据说天下第一行书王王截之写的《兰亭序》,便是用鼠须笔写成。元代笔奄改进更大,出现了硬毫,软电,兼奄三种笔。明代期州出产的毛笔仍是著名的。
毛笔的种类也十分萦多。若按写出字大小来分,可分为大楷笔、中楷笔、小楷笔。若按笔毫软硬度来分,可分硬毫笔、软毫笔、兼毫笔等。按笔杆用料来分,有竹杆笔、紫植木笔、花梨木笔、象牙笔、犀角笔、玉石笔等。这些,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笔增添了光彩。
毛笔不但是写汉字的特有工具,也是作画不可缺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