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是从作品的实际出发,把《红楼梦》及其创作过程,作为经过典型概括的文艺现象进行分析研究的,特别是由于作者对文艺学的基本理论较为熟悉,兼以对历史和行学有着广泛的兴趣,因此,他不是孤立地研究《红楼梦》中一个一个的具体间题,而是把它们放在时代的三棱镜下,和当时的社会思潮联系起来,既把握各个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又能结合曹雪芹的独特的经历,看到它们中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联结。《新论》有关《红楼梦》创作的三个“特殊性”的论断,就渗透着强烈的历史感。对前人的和对同时代人的研究成果,《新论》的作者也是尊重的,他不轻视考证,但却力求把考证和阐发《红楼梦》的思想意义结合起来。那怕象《论(红楼梦早期抄本的回前诗和回末诗对》这样的题目,我们看到的也不是单纯的文字考订工作,而是善于从那些诗句的用事用典中,区分不同的作者,理出曹雪芹的思想脉胳和《红楼梦》的成书过程。
第三,《新论》的写作持续了十八年,自然和十年动乱的阻隔有关,同时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治学态度是十分严谨的。据我所知,梦溪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很注重资料的搜集和考证。马克思主义历来强调,研究必须详细地占有材料,《新论》中不少文章,完成资料的准备工作写开始写作,时间上往往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都说明了作者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而《新论》的一些独到的见解,也正是在充分占有资料并多方面地参合印证和融会贯通中逐渐发展形成的。
最后,我还想说几句的,是有关作者的《红学三十年》。这篇文章目前在文艺界的部分同志中间引起了争论。我以为,不同意见的争鸣是好事。而且只有开展争鸣,才能把红学研究引向深人。但是,实事求是地看,在《新论》的十七篇文章中,《红学三十年》确是一篇力作。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这篇文章看作“红学”研究的简史,作者广泛涉猎了二百年来评论《红楼梦》的各种派别的著作和观点,并做了言简意核的概括,评价得当,力避过去的那种片面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而是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各种红学派别产生的背景,他们的长处和短处、成就和局限,尽量给以科学的、公正的评价。对新旧红学,以及“四人帮”统治时期受到干扰和破坏的红学研究,都采取实事求是的分析的态度,并注意从学术思潮发展的角度总结经验教训。这种摆脱了偏狭的研究和探讨,也是《新论》的一个最大的特点之一。我想,作者的努力,自会得到学术界的公允评价。
我和梦溪同志相识,是他的《探春新论》刚刚发表的时候,那大概是一九六三年的夏秋之交,当时他还在大学就读。岁月匆匆,转瞬间已过去十八年了。梦溪同志的学术研究的兴趣是很广泛的,史、论,作家、作品,都有涉猎。而且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研究重点。他在本书《自序》中淡到:“现在新的领域的另一个项目正在强烈地吸引着我”,因而,他对《红楼梦》研究“准备暂时告一段落”,但我们希望,这也还只是“暂时”吧。正如他自己所说:“红学研究的天地是极为广阔的,有许多未知领域,尚需有志于此的朋友们花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而今天的红学研究又的确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大好局面,那么,《新论》作者在从事新的项目的研究的同时,何妨仍同红学界的同志们一起,共同探索那翻未知领域”呢?作为本书的最早的读者之一,寄有厚望焉!是为跋。
《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性质的小说,它的主人公的悲剧以及作者的创作意旨,具有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倾向,在二百年来的红学研究史上,不仅新旧红学聚讼纷纭,就是全国解放以后的《红楼梦》研究中,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意见和看法。《新论》对此的立论是,“《红楼梦》不是一般的小说,而是在特殊的时代,作者经过特殊的经历之后,用特殊的艺术表现手法,写出来的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并认为,“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成就,科学地阐释这部书的价值和作用,就必须充分注意它的特殊性。”我认为这一总括性的判断,符合作品思想艺术的客观实际。关于这三个“特殊性”,作者的《自序》已做了简要的阐释,不须我再赘言。我想有识的读者,将不难从这部著作中发现,对这三个“特殊性”的分析和论述,是灌注着《新论》的所有命题的,可以看作是作者立论的一个纲领。
当然,论断只是科学研究的成果,指导作者进行分析研究,最后做出论断的却是观点,即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理论基础。我认为,《新论》的一个特点是,贯彻始终地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评价《红楼梦》所反映的纷繁复杂的社会内容,以及红学研究中的许多众说不一的间题。
红学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在相当一个时期,红学研究并没有踏上正确的轨道,这和研究者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狭的眼界是分不开的。“五四”以前的旧红学,以“索隐派”最盛行。他们的所谓“阐证本事”,无非是从历史事实寻找与小说中人和事的“关合”之处,加以附会,至蔡元培先生的《石头记索隐》,则完全把小说的内容变成康熙朝政事的隐托,借以抒发他自己的反满思想。胡适虽斥旧红学为“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但他标榜的“新红学”,又把小说《红楼梦》完全看成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断定“贾政即曹撅”,“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到了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中,则做了更细致的发挥,把小说看成只是作者“感叹身世”和“情场忏悔”的“自传”,是一部“怨而不怒”的书,甚至认为,小说的“基本观念”是表现“色空”等等。这些看法我至今仍然认为是不正确的。就是说,无论旧红学还是新红学,从这一个侧面来看,他们的研究,都有点象瞎子摸象,因为把小说所描写的内容看成是隐托的家事也好,真实的家事也好,都抹煞了艺术的典型概括、典型塑造,贬低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伟大社会意义,虽然他们的研究自有其价值和可取之处,不应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