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好读好感五年级作文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史记》,我兴致勃勃地很快就读完了。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好书,让我百读不厌,好感油然而生。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鲁迅先生曾经这样评价过《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啊,《史记》是一篇鸿篇巨著,司马迁为了写这本书忍辱负重,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用他生命写成的。《史记》既是一部史学巨著,又是一部文学巨著,开创了史传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品质。他不仅表现了作者的进步历史观,而且弘扬了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所以,《史记》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文学价值。
我非常的喜欢看史记,因为,每看到那些动人心弦的故事时,我总会不住的哀叹。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司马迁在《史记》中形象生动地展现了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面,而且成功的塑造了一批活灵活现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里面的屈原,他曾这样说过,他宁可跳入江河,葬身鱼腹,也不能使自己高洁的品格受到世俗的污染 。是啊,我们人人都该这样不去做错事,不去与坏人同流合污,更不能知错不改,要学习屈原,抱住那美玉般的`高尚品格 ,而且屈原跟司马迁一样在流放中也写下了千古名篇《离骚》。
司马迁是让后来的人了解以前古代的文明,了解中华民族的伟大,了解古代科学家的研究成果。他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记述历史事实,而且还希望后来的人们能总结前人的优秀成果,吸取历史的教训。
《史记》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过去的许多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读了《史记》,真可说:“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
《史记》就是一本好书!
我爱读《史记》!
【好书好读好感五年级作文】
有人对吕布没有好感,认为他背叛两个义父是不忠,杀了两个干爹是不孝,总之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那么吕布为什么杀了上司丁原?这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隐情呢?
《后汉书》、《三国志》均说:“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以骁武给并州。刺史丁原为骑都尉,屯河内,以布为主簿,大见亲待。”
史料上首先介绍的是吕布的“骁武”,也就是说吕布以“骁武”著称,当初是以自己的“骁武”投奔并州的,接下来介绍的是刺史丁原却给了他一个“主簿”的职位,如此骁勇的武将,却做了一个文官,这意味着什么?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你越是文凭高、能力强,越是受到各方力量的排挤,比如,同事会给你白眼,讽刺挖苦你,上司会认为你想出风头,一旦你超过上司,那么他的地位就会不保,所以他会处处给你小鞋穿,安排给你并不擅长的工作,如此你就会产生怨恨,就会有怀才不遇的感慨。
吕布凭着自己的一技之长投奔到刺史丁原帐下,本以为平生所学能够得到施展,自己的抱负能够得以实现,然而让他始料不及的是,领导只给了他一个“主簿”的差事。主簿是什么?是辅佐主吏的文职官员,让一个舞枪弄剑的人成天同笔墨纸砚打交道,这是什么行为?
曾经看到一些人说,吕布不仅武功高强还文武双全,因为他做过“主簿”,这纯粹扯蛋,做主簿应该是吕布混的最郁闷的岗位。
那么,丁原为什么任用吕布为主簿呢?
丁原,本出自寒家,为人粗略,有武勇,善骑射。为南县吏,受使不辞难,有警急,追寇虏,辄在其前。裁知书,少有吏用。这是《英雄记》的记载,文意很直白的说,丁原出身寒微,是个“大老粗”,但有武勇,杀敌总冲在最前面,稍知礼节,但没有当官为政的才干。一句话,武艺不错,但不适合做官。由此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给吕布一个主簿,而不是别驾、治中或其它武官。
有了以上背景,就不难理解吕布的处境,就不难理解董卓为什么能够说服吕布而让他杀掉丁原。
《三国志》说:“卓以布见信于原,诱布令杀原。”就是说,引诱吕布杀了丁原,怎么引诱的?这个史料真的没有,或许董卓用了反间计,说丁原是杀吕布爹的凶手,以此来诱导吕布。说实话,这个也是扯蛋。我们无需作更多的推断,仅以《演义》为例,当李肃自告奋勇要当说客的时候,只提出用“赤兔马”作为诱饵,金银珠宝并未强求,而董卓欣然与之,更与黄金一千两、明珠数十颗、玉带一条。这充分说明董卓对人才的重视,蔡邕哭董卓也能证明这一点。如此重礼对当时还是小吏的吕布来说,其诱惑力是难以抗拒的。
再看看李肃与吕布的对话吧。
吕布说的尽是些“委身于丁原实出无奈······恨不逢其主”等等一类的牢骚,这表明了他怀才不遇的境况和心情。李肃说,像我这样没什么本事的人都当上了虎贲中郎将,你吕布的才能,肯定贵不可言。金银珠宝,高官厚禄,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又能让自己的仕途大进,这对于初涉江湖、以技能求职的吕布来说,夫复何求?所以,吕布跳槽,那是迟早的事。我们没有资格嘲笑吕布,有句老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狂傲的诗仙李白尚能向小小的州长史谄媚低头(《上安州裴长史书》),就是现在为五斗米折腰的事也是屡见不鲜。
至于吕布认丁原为义父的说法,纯粹是小说家之言。史料记载的丁原对吕布是“大见亲待”,仅此而已。
董卓需要吕布的勇猛,吕布攀上高枝找到更好的靠山,这才是真实的历史。当然,吕布自身人格上是有缺陷的,这种缺陷就像一枚裂开缝的蛋,终究会散发出一些异味的。
1、我对跳绳有特别的好感,再次练习,没想到一口气跳了100多下。于是,我开始计算我一分钟跳的次数,发现最多可以跳一百二十多下了!虽然,我连贯性不高,还没能做到每次都跳得很好;虽然,我没有达到达标要求,但我终究学会了跳绳!我自己和父母都为这一点点的进步感到高兴!
2、比赛开始,我是第二组上场的,一上场我非常紧张,心怦怦地跳个不停。只听裁判一声令下,在场的同学们都飞快地跳了起来。我心想:“尽量不要踩绳。”跳着跳着,我一不小心踩到了绳,我看别人还在跳,我赶紧接上去。不知跳了几下,我的手就有一点酸,速度慢了下来。
3、放假以后,我也从练习中感受到了跳绳的乐趣。今天我去妈妈公司玩,我就带了绳子,抽空跳绳,我进步了许多,可以连续跳45下了。虽然这次幸运地通过了考试,但我还是认识到我体育的差劲,今后一定要在平时就锻炼,而不能像这次一样临时抱佛脚了。
4、记得刚进跳绳队的时候,我们只会鱼贯跳长绳,但是现在我们会跳很多种花样。记得刚进队跳绳队的时候,我们连鱼贯跳长绳都不是很熟练,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熟能生巧了。这跟我们的努力息息相关,然我们更加明白了“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了
5、妈妈一声“开始”,我便双手扬起绳子,当绳子快落地时,双脚飞快地弹跳起来,绳子就从我的脚下钻了过去。就这样升起落下,嘴里不停地数着1、2、3、4、5……刚开始时,我被绳子绊了一下,但马上又重新开始跳,我飞快地弹跳着,只听到耳旁的绳子嗖嗖地响着,脚下的地板也发出咚咚的声音。
6、跳绳开始了,同学们有的跳单摇,有的跳双摇,还有的跳双脚交换跳。轮到我了,我拿起跳绳,先在左手上绕了两圈,再右手上绕了一圈,然后向前走一步,把跳绳放在脚后跟上面,两只手把绳子往上一拉,手臂往前伸,这时绳子和我的手臂大约成一个45°左右的角,最后往前一摇,脚一抬,就跳了过去。
7、我跳着跳着,两手越分越开,手中的绳子越来越短,不一会儿就拌着脚了。妈妈在一旁一边让我手靠拢些,一边时不时地帮我纠正姿势。第二天,妈妈给我制定目标:一分钟跳90个。虽然这对我来说有些困难,但是为了取得优秀的比赛成绩,我还是坚持了下来。第三天,妈妈又给我加了5个,第三天,第四天……慢慢的,我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跳绳的技巧。
我以前对蜡烛并不熟悉,也没有什么好感。在城市中长大,平时用不若蜡烛。小时似常常听邻国对那些调皮的孩子说:你呀,就象蜡烛,不点不兜。既然用它来比喻这样的孩子,那还有什么值得敬佩的地方呢? 今年春节,我来到了山清水秀的故乡。第一次使用了蜡烛。人们常说:江南风景甲天下。果真名不虚传,江南如诗如画的景色使人赞叹不已,但蜡烛给我的印象更为美好。的确,蜡烛是不点不亮,但点亮之后,火红的热情、莲勃向上的气势,使人心胸开朗,勇气倍增。我默默地对着跳动火苗的蜡烛,不禁心驰神往:呵,你不仅给了热,而且给了光明。
我们的祖先最初就是用你来照明的,是你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有多少爱国志士钟在你而前伏案疾书,或抨击黑暗的旧世界;或歌颂锦绣的山河,或向往理想中美好的新生活。人们常把太阳比作光和热,我想蜡烛又何尝不是呢?但蜡烛又何止是给了光和热,更令人肃然起敬的是它的献身精神。你看!蜡烛从点燃之后就一直燃烧着,直把自己化为乌有,就象春蚕、蜜蜂那样把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毫无保留地献给了人类。真可谓照亮了别人,毁灭了自、己,一生光明磊落。 我忽然想起了一位人民教师的话:“我常常觉得自己就象一架梯子,要把无数个攀登科学高峰的科学之巅,更象一颗铺路的石子,铺设在通向四个现代化的高速公路上。”
教师不正象蜡烛那样,为了祖国的未米,为了人类的希望,把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化作熊熊烈火,大熔化青年精神上的冰霜,去照亮学生前进的方向。他们从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创举,但是,他们这种高尚的品质、献身的精神是多么令人尊敬,多么令人爱,它是最美好的东西。我想,如果我们入榔象蜡灿那样,努力提高自我存在的价值,必将迎来灿烂的未来。
从小对“窜”马路没有好感。“窜”,多用于动物兽类,描写人类行为有点自我贬低,甚至是自攀自弃。
一直觉得上海人过马路很“悠然”,任凭你灯红车急,我只管自顾自穿梭其间,“游刃有余”。好像车子总是怕人的,不管我是不是违反交通规则,你开车的就是不敢来撞我!
长大后去甘本留学了几年,看到了交通文明的样子。那里的马路可万万“窜”不得,因为司机只着灯不看人。其实也用不着“窜”,只要你着准了绿灯,闭普眼睛过马路也没事。那是一种文明、规范、科学的交通管理模式。
回国后,换了环境,一切又变得陌生,每次过马路都心惊胆战,吓出冷汗。于是,只能重新学回“窜”马路,这回不是“窜红灯”,而是“窜绿灯”。那是几年前在沪阂路锦江乐园段的一个丁字路口,好不容易等到绿灯,却被左转弯的车流挡在路当中,等到车流过尽,两边车辆却又已隆隆启动,因为两边已转成绿灯。
虚惊引出了思考,“窜红灯”是违规的,“窜绿灯”却也难,难就难在右转左来或左转右拐的车实在难防。在国外,都是人先走光,车才拐弯,无论如何都会给行人一个完全安全的过路时间。可是在上海,一些大路口都是照顾车不照顾人,你想安全过马路,完全得凭你的闪展腾挪的“本事”。而一些市民的乱窜马路行为,更是加剧了路口的混乱程度。
安全过马路,是人的素质和交通管理合成的产物。我们期待着,上海人“窜马路”的恶习尽快改掉,也期待着街头的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小孩子们大都对螳螂缺乏好感,那原因首先是模样丑陋,小脑袋,大复眼,干瘦的长胸,硕大的肚子;其次是不好惹,你想逮了赏玩,它准舞刀使钩,大动千戈,让你吃足苦头。于是乎惹恼了想耍弄它的孩子们,让螳螂们先受断肢截胫的酷刑,最后弃尸于野,变成了蚂蚁们的佳肴。
如此下场诚然可悲,但在孩子眼里似乎罪有应得———比一比蟋蟀和纺织娘们吧,他们是多么随和、欢乐,尽管素昧平生,却能一见如故;只要它们一旦别离荒野,迁入孩子们预备的笼子,霎时间就能化干戈为玉帛,悠然自得地在孩子们的欢笑声中弹唱起来。
“螳臂挡车”、“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成语故事,似乎也在不断地败坏着螳螂的名誉,加深着人们对于螳螂的憎恶之情。
然而,随着人们科学知识的增长,真知终究会纠正无知的偏颇。原来螳螂是昆虫纲螳螂目的通称。它的种类很多,我国常见的有大刀螂、斑螳螂(小刀螂)、刀螂、薄翅螳螂等。最常见的大刀螂,体型较大,体长约八厘米,全身绿色或土黄色,头部三角形,活动灵便,触角细如丝。复眼很大,它是由许多六角形的小眼组成的,能辨识物体的形状大小,胸部有翅两对,足三对,前胸细长,行走时昂着小脑袋,伸着长脖子,东窥西探的样子,倒有点像动物园里的长颈鹿。不过,它哪有长颈鹿的闲情逸致,它要为除害而战斗。
螳螂的细长前胸上长着一对形状粗大,像镰刀一样的前足,它的腿节、胫节上都长有钩刺,那就是著名的“大刀”,然而那并非为非作歹的凶器,而是捕食知了等害虫的利刃。
蟋蟀、纺织娘们,在被迫由人们笼养之后,愿意弃恶从善、改弦更张,从此为美化人们生活而出力,我们当然欢迎。那么,对那位戎马终生,时刻准备举起大刀,“向鬼于们的头上砍去”的大刀将军,难道不更应该肃然起敬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