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灭不可败优秀议论文
风可以吹起一张大大的白纸,却无法吹走一只小小的蝴蝶,自然的力量抗衡不过生命的自我坚守。人类作为生命世界中的.佼佼者亦必坚守自我,不轻易为外物所动。正如海明威所言:人可灭,不可败。
本真于人之可贵如木之根,灯之芯。因为坚守本真,人代表着的生命才与随风飘的白纸划清了界限;丢失了本心,任由自己为外物所败,人便与白纸无异,生命便失去了它的可贵。
想千年之前,有人不食嗟来之食,有人面对漫山之火不肯出仕,有人身在曹营却一言不发,此皆为对本心的坚守,这种坚守令人敬佩与景仰。长孙无忌面对争不断于位高权重之时决然归隐,弃官云游。他深知为外甥争得皇储、参与政治斗争必会做出有悖道德的事,于是他坚守自我,不结党营私,不为利益所诱,不去为当“国舅”数数然替承乾争储。相反,开国功臣侯君集却禁不止诱惑,在党争中越陷越深,因策动太子谋反而身首异处。凌云阁的二十四功臣中又有多少人因为没有坚持本心而落得凄惨结局!长孙无忌在储位终定后并没有堕落下去,而是重新出仕任第二朝的宰辅,坚守自己的治国理想,再次为生民请命。坚守的含义被他诠释的无法再完美!
人可灭,不可败,抛弃本心是对血肉之躯的辜负,坚守本心方是不枉自己作为一个生命个体的必然要求。
将仅存粮食分给妻子儿女,自己饥饿得奄奄一息也不肯领美国救济粮,朱自清倒下了,而站起来的是他大写的本心,是永不向恶势力弯腰的民族精神。他虽已“灭”,可他没有“败”,历史的评判将他划分为了胜者,一个坚持本心的强大胜者。相反,诸如封德彝般随风而倒的墙头草被划分到了失败者的行列,终会被后人耻笑。显赫宦达终是昙花一现,简单朴素而又炽烈狂热地对本心的坚守方为永恒。
松柏无情,亦能罹凝寒而生。
蝴蝶微渺,亦能傲立于狂风。
竹虽无心,亦能守节而不屈。
人有心,如若不坚守本心“不死何为”?当狂风肆虐时,我们是否做到了像屈子那样豪情地发问:“岂余心之可惩?”
人可灭,不可败!
【 人可灭不可败优秀议论文】
我敬佩的人可多了,有我的同学,有我的朋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优点是都爱学习,也很听话,但我最敬佩我的爸爸。爸爸是个心灵手巧的人。
我的爸爸一米七五的个子,瘦瘦的,也有点帅帅的。
听奶奶说,我老爸小时候成绩非常的优秀,可他是个调皮的孩子,喜欢挑战别人,也喜欢打架,让老师有点头痛。他游泳可厉害了,一到夏天就和同学去游泳,谁都游不过他。现在,爸范还经常带我去游泳馆,我见识过他的游泳技术,的确很棒,和“飞鱼”菲利普斯有得一拼!我老爸还有一点小聪明。他自己说第一次学开车别人只教了一遍他就会了,我都怀疑他是吹牛的。爸爸开车技术还是非常不错的,车子开得又快又稳,而且从来不会违反交通规则。他没学过修车,可我经常看他修理自己的小汽车,这让我感到十分惊奇。爸爸经常把自己的小汽车拆的乱七八糟的,好几十个大大小小的零件,摆的一地都是。我看着就眼花缭乱,“这还怎么装到汽车里呀?”我急坏了,问爸爸,“你要是把车子弄坏了,我们还怎么坐车上学呀?”爸爸笑眯眯地说:“没事,全都装在我的脑子里呢。”说完,三五下的就装好了车子,比我搭积木还快,真是神了。我老妈的摩托车骑不动了,家里东西坏了,都不要送修理店,都被他轻松搞定,让我不得不佩服他。
我爸爸虽然是个有缺点的人,但我还是很敬佩他。
你们别以为只有人和人可以做朋友,其实人和动物也可以做朋友!你们一定很好奇我的动物朋友谁 吧 ?就是我们的小狗——淘气包。
我们家的小狗既可爱又淘气。它的头上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像两颗闪闪发亮的大宝石。一个灵敏的鼻子,能闻到百里之外的任何气味。一对惹人喜爱的大耳朵总是竖着,似乎时刻监听门口有什么动静。身披一件黄色的毛衣,身上软绵绵光溜溜的,让人一摸就不想离手。
它的可爱,表现在它的步调上。它的步调可快可慢,悠闲的时候,走路一摇一摆的,迈一步,停一下,再迈下一步,再停,再迈,如此往复,让我想起了模特走T台的模样,可爱极了。
说它淘气吧,的确是的。就拿它的吃相来说吧,每次我给它添狗粮时,它便失去了优雅、自信的姿态,一猛子扑到我跟前,仰着头,尾巴摇个不停,好像在说:“阳阳,快点,快点,我都饿死了。”我弯下腰把狗粮放到盆里,还没等我放完,它便每一头黄脸扎进去,然后一脸狗粮的从饭盆里出来,瞧把它猴急的。
怎么样?我家的淘气包可爱吧!在我的眼中,它不仅是一只小狗,更像是我的朋友,因为它给我带来了那么多欢乐,我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
世界可平凡,但人可活的,善的,爱的不平凡。——题记
一个平凡的世界,一抔抔平凡的黄土,一座平凡的双水村,一户平凡的人家,却孕育出了一位不平凡的少年,开始了一段如夏花般灿烂不凡的人生
在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个憨厚诚恳,为家付出一切的少安,而是那个有思想,有作为,生的平凡,活的不凡的少平。每每看起此书,脑中浮现的都是少平充满自信与坚强的模样。
活得自尊,自信,自强
“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时时都会感到被生活的波涛巨浪所淹没。你会被淹没吗?除非你甘心就此而沉沦”!因家中贫困潦倒,求学路上他衣衫褴褛,食不果腹,只能吃最便宜的下等饭菜——“非洲”黑面馍,因为吃不饱,还要把锅边的米糊给刮下来一起吃。生活如此艰难,可他精神上却越来越强大,生在农村的他缊袍敝衣处在光鲜亮丽的城市同学之间,略无慕艳意,将全身心投入学习中,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世界,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思想前卫,心态乐观的人,成为了生活舞台上的主角。他毕业回到村里当老师,可思想为他插上了翅膀,让他挣脱农村生活的束缚,去到黄原城,从一名揽工汉干起,受尽白眼冷落屈辱,可他咬紧牙关,用自强,自信的心态努力改变着现状,他从未放弃过,肉体上,搬石头弄的遍体鳞伤,在工地上汗如雨下,在矿洞里九死一生,精神上,他亲眼目睹了师傅矿洞遇难和惠英嫂失去亲人的悲伤欲绝,紧接着又传来晓霞洪水中救人因此遇难的噩耗,双重打击下,他没有被打倒,而是擦干泪水,一个人,活的自尊,自信,自强,战胜了不公的命运,成为了生活中的王者。我想,每个人也当如此,不被困难所退缩,不畏不幸而堕落!
善得无私,无己,无悔
“如果我们是善良的,我们就应该普遍同情所有人的不幸和苦难”。在平凡的生活中,少平表现出了不平凡的善良,在学校时,跛足女子侯玉英常常背地里针对他——嘲笑他与郝红梅、向老师告发他写“反动书”等等,但当侯玉英落入洪水中时,他毅然跳入水中,不计前嫌,冒着生命危险将她救上岸。郝红梅为攀高枝,弃他不顾,对他造成了深深的伤害,但在“偷手帕”事件中,他还是出手相助,帮她渡过难关,解除了危机。当揽工汉时,为帮助小翠,他不惜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工作,并且拿出自己积攒已久的积蓄给了她。在挖煤矿时,师傅王世才因救人而去世,他忍受着世人眼光,承担起照顾惠英嫂母子的责任。我想,或许就是因为他善的无私,无己,无悔,才让他的人生变得烨烨生辉,变得光辉夺目,变得不平凡,这也是当世人须以之为榜样的模范。
爱得感动,感怀,感伤
“指针没有在那一时刻停留。时间继续走向前去,永远也不再返回到它经过的地方了......”说到爱,最令人感动与悲伤的莫过于他与田晓霞之间的爱情。一个是贫困人家的农村少年,一个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一个成为了掏炭工人,一个成为了省报记者,身份上可谓是天地差别,可就是这么大的差距,却促成了精神上忠贞不渝的爱情。他们经历了世俗的偏见,顶住了世俗压力,终是走到了一起,但造化弄人,田晓霞在一次洪水中为救一个小女孩不幸身亡......他回到他们约定的那座小山丘,那颗杜梨树旁,3年前的今时今分今秒的金色
暖阳,绿草鲜花,少年少女,如今斯人已矣,独留一人赴约,空叹笑靥不再。我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上升到了一种精神境界,而正是因为达到了这种境界,才会思念的如此深沉,如此悲伤,如此刻骨铭心。
身在当世,芸芸众生,每个人都在红尘中努力争渡,最后因生活变得浮躁不堪,但想想少平身处的那个年代,方才知道现在的生活是有多么幸福,越是艰辛的生活,越是能锻炼出像少平一般坚韧不拔和宽厚稳重的品质,每个人都一样,身在平凡中,却可以活的不凡,生如夏花。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指导老师点评:读后感重在感,小作者能联系自己的生活谈谈对生命的看法。可见,小作者是一个善良的人,她热爱生命,敬重生命。从书中得到了生命的启迪,很棒!
一天,我到水果店去买西瓜。买西瓜的人可真多啊,我挤进了人群,挑了一个大西瓜。我仔细看了看,那西瓜条纹清晰,脐眼大而凹,我想:这瓜大概不错。然后我再摸摸瓜皮,瓜皮滑溜溜的,像是上了一层油。这下,我更确定它是一只好瓜。
最后,我又拍了拍西瓜,西瓜发出“嘟嘟”的响声。
妈妈曾告诉过我,如果听到这样的响声就表示西瓜已经熟透了。啊,这确实是一只好瓜!这时我完全放心了。我高高地抱起这只瓜大声对卖瓜的农民说:“师傅,我要买这只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