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街灯亮起,朦胧的灯光里,总会有一个女人骑着三轮车如约而至。她先是不紧不慢地停好车子,然后从三轮车里不紧不慢地扳下烤箱,再支起一块小木板,上面写着烤红薯三个字,那块木板凹凸不平,表面坑坑洼洼破烂。一看就是从哪片木材厂捡来的边角料,旁边一个小板子立在那里,也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那块木板上面放着一个小纸箱,这便成了一个简易的小板凳,一个沉重笨厚的烘烤箱蹲在那里,是众多废弃料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她大多数时间是站着的,站累了的话就会稍稍在小板凳上休息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书在这微弱的灯光下,全神贯注地读起来。在这嘈杂的巷子里,她似乎成了无人可以打扰的一股清泉。她的眼神如冰泉一般清纯,毫无杂念。一旦有人来,便会立刻收起书,用手在衣服上拍一拍,带上手套,匆匆忙忙去招呼客人。她的笑容往往就会立刻从诗意清新的脸上溢出来,犹如和煦暖阳一般感化人们的心灵。遇到顾客来买红薯,她总是小心翼翼地从烤箱里拿出最好看,最新鲜的红薯,轻轻地放到称重仪上,按下去皮,再按最低价卖给顾客。这一系列动作结束后,她往往又会掏出她的书,迅速沉浸书中的世界里了。
那是一个雨天,小雨淅淅沥沥下了一整天,为整个城市蒙上了神秘的色彩。街灯亮起,小巷又如以往一样热闹。那块废弃的木板,破旧的板凳,笨重的烤箱,一切都还是熟悉的模样。可唯独少了她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略显稚嫩的青年。众人都对这突然消失的一抹熟悉的身影感到十分惋惜。可出生在这嘈杂的大城市里,人人都连自己也顾不上,哪里有闲工夫去关心另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呢?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又过去了多少个春夏秋冬,一切都并未发生多大改变。那个稚嫩的青年也已经长成了成熟的壮年。渐渐的,她慢慢从大家的视野中淡出,成为众人生命中的过客。
又是一个雨天,当街灯亮起来时,当小巷热闹起来时。突然出现了一袭白裙,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只见那人左手缓缓地摇着轮椅,熟稔地烤起了红薯,膝盖上,放着一本还没合上的《苏东坡传》。从她身边经过的人,惊诧地停下来,用眸光打量着她,或干脆上前问东问西。她平静地说出了自己的际遇:原来那天她正张罗摊位,一个孩子横穿马路跑过来买,结果在转身回去的时候,由于光顾着吃,没有注意疾驰而来的卡车,她奔过去,把孩子推在一边……彻骨的疼痛她挺过来了,失去双腿的不便她渐渐适应了,她又重新拿起书籍,靠书去消磨遭遇的困境,克服内心的恐惧。在三年后的这天,她重新回到了这里,继续她的烤红薯事业。
每次我路过红薯摊位旁时,便会放慢脚步,细细打量着她,她也会报以微笑。每当眸光相接的瞬间,敬意便从心中渐渐升腾!
“滋啦!滋啦!” 锅里的油和润滑的蛋碰撞出美好的声音,那洁白的蛋白像月亮那样无瑕,那饱满的蛋黄像橙黄的鹅卵石。此时的我正展示我的拿手好戏——煎蛋。
煎蛋看似简单的事,但如果你想把它煎的完美,那就要另当别论了。这门艺术已经陪伴我两年了,如今我煎的蛋是那么完美,蛋白嫩而不老,蛋黄的,口感就像在吃冰淇淋,在这背后我付出了不知多少的辛苦。刚开始我煎的蛋不变煤炭就是没熟,甚至有时连蛋都打不好,我不断去钻研这门艺术,才有了今天这完美的煎蛋。
我虽然是煎蛋高手,但总有失误的时候。有一次,亲朋好友都来我家吃饭,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在,总觉得自己得露一手。我到底要展示什么呢?首先是能让他们夸的……唱歌……不行不行,万一唱跑调了咋办?……那煎蛋!对,就煎蛋!
我拍了拍手,脸上写满了自信。我穿好围裙,戴好帽子,真像个大厨。我从冰箱里拿出两枚鸡蛋,再拿出我的好拍档——平底锅。起锅烧油,我单手拿蛋放在锅边敲一敲,蛋壳里的蛋液流下来,这就是我的独门绝技“单手开蛋”。我端锅用力一甩,蛋在空中翻斗,完美落地,第一个蛋出锅!
我开始煎第二个,开始时没抓住锅柄,蛋白差点就要出锅,看来这个蛋是个“调皮蛋”,这时,弟弟跑过来,抓着我:“陪我玩,陪我玩。”
我一甩锅,弟弟一拉,蛋完好地落在了地板上,我的拿手好戏演砸了。
唉,本来想露一手,却“翻车”了,看来王者也会有失误的呀!
街灯在黯淡的夜晚渐次亮起,幽幽地散发出微弱而华丽的光,点缀了空荡荡的行人街。屋内,望着亲戚们个个憋笑的神色,灯光下的脸变得通红……
正当除夕,家中坐满了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我慢悠悠地坐着,望着桌上的鸡腿垂涎三尺,一旁的弟弟看不下去了,悄悄拿了一个给我,自己又拿了一个。“梓莹!你来帮姑姑看看。”
“噢噢!”我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手中啃了一口的鸡腿,拿个了盘子,特意放到小弟弟够不着的地方,边应着边跑进房间。
映入眼帘的赫然是我那坐在电脑前的姑姑。“梓莹!你会打字吗?”嗯?这是什么问题?
“当然会啊!咋啦?”我不假思索地答道。只见她转过身将手机放在我面前,目光有些怀疑地盯在我身上,眼神中写满了不相信,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怀疑我?我四岁接触电脑,六岁熟悉按键,八岁开始盲敲,如今居然被怀疑了!“我真的会!不信你试试?”
“来,”姑姑听到隔壁弟弟的啼哭,拉起我,就跟吐豆子一样说了一大堆,“你说的你会啊,走了。” 语罢也不管站在原地半懵半懂的我,扯过门把手就出去了。
无奈之下,我挪到电脑桌前,对照着手机上那不知什么玩意,敲起了键盘。手指敲在对应的字母键上,就似丛中蝴蝶在低空飞翔,灵巧地穿过花丛,在月光下舞蹈;就似按在一个个雪白的琴键上,悠扬的乐章从指尖流出。莞尔,蝶敛翅,落在花丛中间,混混入睡……
睁开眼,从高处往下去,晨曦未至,是一片物是人非的繁华。清幽的月光洒下来,霎时间,屋内的一切描上了银边。我的目光开始避开键盘,刻意瞥向别处,凭感觉找到键位开始盲敲,一阵清脆的敲键声后,我满意地收了手。
“噗嗤……”正当我还在洋洋得意时,门外一众宾客正浅笑着看我,站在最前面的小弟弟一边拿鸡腿,一边舔手指,冲我憨憨地笑。再说刚才那打出的字,不过是找错键位,一团乱码。
窘迫充斥脑海,面颊呈绯红。
当街灯一盏一盏亮起,为夜掀起了面纱,我想起一个特殊的夜晚;一份美丽的回忆。
在二零一零年的最后一夜,也是二零一一年来临的前一个夜晚,我们去靠近新店的地方跨年,那里是距离烟火最近的地方。那时公路警察响起了尖锐的鸣笛声,但是我们决定要看到烟火才走。此时,四周的漆黑彷彿恶魔正慢慢的侵略我们,当烟火开始施放时,我看到了一条巨龙从最底端飞到最高点,一束灯光冲上天,带来了光亮,使得我不再害怕,烟火把黑暗吞噬,当下,一种全然的安全感油然而生。
当看到烟火爬升到空中,又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使我体会到,人生有如烟火,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像烟火一样绽放,然后又消逝,但感伤是没有用的,把握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每当夜晚来临,我就会联想到二零一零年的最后一夜,全家一起看烟火的美丽回忆,是永不磨灭的不朽画面。
碧夜挂弯弓,
枝头生爽风,
千家星火万街灯。
倾城,
车如流水马如龙。
寒舍难入梦,
辗转怨三更.
一屡屡思馨离情,
神京,
是非因果已分明。
暮色低垂,街灯齐放。一眼望去,那熠熠生辉的街灯好似串串璀璨的夜明珠,叫人好不心旷神户怡。
一盏盏路灯手牵手,肩并肩,将点点星光排列起来,伸向远方。扰如早春花园里朵朵初绽的蓓蕾,在争奇斗艳。
深夜,人们酣然入睡,可街灯呢,仍坚守岗位,迸发着白天积聚的全部力量。即使在狂风暴雨中,在风霜来临时,它们依然不屈不挠地傲然挺立。它们毫无怨言,而又充满自信,因为它们照亮了城市,使灯下的行人、车辆顺利前行。
每当我眺望城市的夜景时,总会久久地凝望近处远处的街灯,心潮起伏,浮想联翩,肃然起敬。我不禁为它们的品质所感动:美丽的霓虹灯在向人们炫摧,对此,街灯不屑一顾;台灯与壁灯住进高楼居室,街灯也不羡慕;月亮星星钻进云层,街灯也不寂寞,别人的讥笑,街灯也从不往心里去。正因为这样,黑暗败在它的面前,被它摧毁;光明在它脚下重显,放射光亮。晨曦初露后,它熄灭了光芒,从它脚下走过的行人早已把它忘却,但它仍然默默地积蓄力量,等待着又一个晚上的迸发。
不知不觉,我陶醉在灯光下。它既无太阳光的炎热,又无星光般的冷清。我闭上眼晴,仿佛觉得自己也被加入了街灯的行列中。
点评:
作者用拟人法描述并赞美了街灯的形象和精神品格,让平平常常的事物发出了熠熠的光辉。该文成功于作者思维极为活跃,写得细,使街灯的形象血肉丰满、生动传神。其一,他从个体写到集体、从时间写到空间、从外形写到内心,描述街灯“齐放”、“手牵手、肩并肩”、“坚守岗位”、“积聚全力”、“顶风冒雨”、“无怨无悔”。其二,他还从比较的角度来写。其三,他抓住精神品格来写,让主题逐步升华,写街灯的豁达大度、摧毁黑暗、默默奉献……这样完满地实现了托物咏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