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还有1个月才够16岁。可我和哥们儿一起走过的路,却是这短短16年所诠释不了的。
——写在前面
“很久很久以前”,大约是在小学开学第一天。我结识了这帮“狐朋狗友”,于是也就被他们拉下了水。
一开始年纪还小,一大群小P孩。整天胡闹。哪个摔痛了,也是一擦鼻涕和眼泪,屁颠儿屁颠儿跟上其他人。又不敢出去玩,所以校园就是我们的伊甸园,只不过我们全是“大男生”而己。
渐渐长大了,各自的性格也渐渐地形成了,但仍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去买干脆面只为了收集卡片,拍牌儿输给了别人就让手大的狗哥去帮忙赢回来。那一年我10岁。
又一年,龟哥爱上了《柯南》,同时也迷上了一个和小兰一天生日的女生。狗哥己在数学的题海中“狗刨”了很久,但我却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他打球也那么强?!余哥用几张毛票买了一堆牌儿,几次炒价卖了之后请我们吃了最好的冰糕。漠哥己经开始参加古筝演出了,我也注意到他有了几分艺术家的气质。而我,仍然在人群中画画,画完得奖,得奖后再画……呵呵。但我们还是整天在一起,一起疯。无论你口袋里比我多几毛钱。
六年级了,大了,胆也大了。
我们总是“结伙”出去闹,出去玩,谈论哪个女生漂亮,比谁的游戏技术更好。
总是半夜在马路上唱《小毛驴》。
总是到漠哥家抢游戏把子。
总是到彼此家“蹭吃蹭喝”。
虽然我们穷,但是我们自由、开心!
不久就毕业了。
紧接着上了初中
虽然身在不同的学校,但仍是随传随到,集体行动。唯一不同的是我们手里有钱了,会用钱了。
一起玩网络游戏,装好人把菜鸟带到四处是80级石龟的地方,听他喊哥,救命!
一起打球,趁黑“摸进”小学操场,脱了上衣光着膀子打全篮,最后被看门老大爷轰走。
一起挤在我家住,枕头仗打到5点。
一起100块钱去香格里拉吃饭,一盘土豆丝加几碗米饭,还收了我们15%的服务费!
初二,我们这群哥们儿中有人也成了先驱者,首先尝了那初恋的青涩。
那一夜,我们陪狗哥在他魂牵梦萦的车站等了10小时,喝了27瓶可乐,直到彼此抱着号陶大哭,说永远是哥们儿。那份感动、那份虔诚令我们一辈子想忘都忘不掉的。但狗哥刚好,余哥就唱了《分手快乐》。这次,我们陪他在大街上,在夜里,高唱:“分手快乐,分手快乐,你可以找到很好的!”
当然,漠哥也是闪电似的换着女朋友,不过,哭的是那些女生罢了。
当小马哥高呼“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血可流,皮鞋不能不擦油”时,我们都快16岁了。
我们的荒诞、可笑,都只属于那己经过去的16年,那段搞不懂的青春,管他呢!今后的路也许更难走,但我们仍是最好的哥们儿,那群凑在一起吃拉面的哥们儿,那群自己感动自己的哥们儿。
——写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