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道理,明辨法理,谁是谁非,法断是非。”这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主题词。我喜欢这个栏目,不仅因为选题典型、贴近生活,也不仅因为应邀嘉宾法律知识的渊博,而是因为这个栏目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让人看后永久难忘。
今天的话题是“女孩怎样瘫痪了”。说的是正处在花季的九位少女在病床上哭成了泪人,因为她们的小腿萎缩,不同程度瘫痪,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这几个女孩为了减轻家里负担,进城打工—给一家皮具厂刷胶。该厂用的是最便宜的胶,使不足20平方米阴暗潮湿的工作间中,正乙烷(一种毒素)含量超出正常范围1000毫克,是使每天连续工作16小时的女孩瘫痪的罪魁祸首。面对这一惨状,被拘留的皮具厂老板把责任推卸给了出胶厂。其实,这是老板与厂家共同的责任。试想,工作间再大几十平方米,工作量减少一半,添置些必要的防毒措施,这样的事故即可避免,少女们的青春仍将那样美好动人,生活仍将那样绚丽多彩。
若将此事推向法庭,胜诉机会是很大的,起码是医药费有了着落。而几家人为了给女儿治病已倾家荡产,因请不起律师而告终。看到屏幕上打出的这一行字。我不禁清然泪下。天真不公平!难道就让无辜的少女接受这本不属于她们的残酷现实?难道让她们永远不能行走?难道让她们梦幻般的年龄变得毫无生机?这个悲剧太可怕了!
我为她们叫屈、喊冤,倘若我是“总统”,会立刻向全国发出一道命令,颁布一项法律:凡是没有经济能力打官司的人,由有关律师机构派律师。若胜诉,由败方出律师费;若败诉,由国家出钱。虽然这幼稚的想法不一定成为现实,可我希望这九位姐姐学习张海迪:“轮椅叫我矮三分,我叫人生步步高。”一定要走出心理上的阴影,凭着顽强的毅力站起来,站起来,勇敢地走向法庭,走向胜利,走向明天……
《中国青年报》载:某市大街上,一男青年正蹬车疾驰,突然喉头发痒,“叭”的一声,一口痰不慎吐到一位女青年的衣服上。他脸一红,立即刹车,掏出手绢向她走去;
“同志,对不起,我给你擦掉。”女青年却仰头怒道:“不行!口里吐出的,就得用舌头给我舔了!”他多次赔礼无效,只好当着众人用舌头舔起来…围观者哄堂大笑。姑娘觉得是在嘲笑自己,掩面大哭起来。
围观者的笑声是对这件事公正的评说。男青年有不讲卫生的坏习惯,酿成了不文明的行为,固然是纠纷的引起者,他要负首要的责任。但他知错,认错,并能改错,做到了仁至义尽,可谓“善莫大焉”:女青年本是“受害者”,但她抓住别人缺点不放,提出不尽情理的苛刻要求,无理、无情、无德里真是“舔”不知耻旦不过她最后还是知耻了,不然她怎么会哭呢?可见。“孺女可教”。